黃智賢: 台灣當然是中國國土
最近台獨團體在各大媒體刊登廣告,用各種低級謊言,扭曲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謊稱台灣不屬於中國,說台灣沒有光復,只有軍事佔領!
這些陳年謊言,也是台獨洗腦台灣人的基礎。
所以,讓我們再看一次歷史。
1
1895年,清朝政府在甲午戰敗後,被迫簽訂割地賠款的馬關條約。
賠款,是賠付二億兩庫平銀,分期還要付利息。
割地,是割讓遼東半島,和台灣與澎湖。
但俄、德、法因為不願日本獨吞遼東,所以三國干涉。
中國於是用3000萬兩白銀,把遼東半島贖回。
大清被迫割讓台灣,不止台人悲憤。
國人憤慨,所以有公車上書。
所以孫文推翻滿清,割台也是一大動力。
可憐被日本欺淩的,是大清。
條約簽訂者,是大清帝國與大日本帝國。
但大清,當然就是中國。
這2億3000萬兩賠款,是當年日本年度財政收入的四倍以上。
2
1943年,中美英三國領袖,蔣介石,羅斯福,邱吉爾舉行開羅會議,會後發表開羅宣言(Cairo Declaration),意在對日本招降,而俄國史大林事後也追認。
關於台灣,宣言使用的文字是“日本從中國所竊取的所有領土,如滿洲和台灣澎湖,應歸還中華民國。"
(and that all the territories Japan has stolen from the Chinese, such as Manchuria,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shall be restored to the Republic of China.)
從中國竊取的,要歸還中華民國,表明在國際法上,中華民國繼承大清。
3
1945年7月26日,日本已是強弩之末。由中國蔣介石,美國杜魯門,英國邱吉爾,俄國史大林聯名發表波茨坦公告(Proclamation Defining Terms for Japanese Surrender
Issued, at Potsdam)。
這是同盟國對日本的最後公告,有不容懷疑的效力。
其中回顧中美英三國共同戰勝日本的決心,使用的中國名稱,是Republic of China。因為當時而言,China當然就是Republic of China。
更重要的是,第八條重申,開羅宣言的條件,必將實施。(The terms of the Cairo Declaration shall be carried out .)
所以,開羅宣言的國際法效力,已經由波茨坦公告100%的完成了。
4
1945年8月14日,日本宣佈接受波茨坦公告。8月15日“昭和天皇”發表“終戰詔書”,宣佈日本接受同盟國的要求,無條件投降。
9月2日,在密蘇里號上,日本簽署了“降伏文書”。
"終戰詔書"的對內版本文字是“朕已飭令帝國政府通告美英中蘇四國,願接受其聯合公告”。
這裡出現的中,就是中國。而這個公告,就是波茨坦公告。
所以,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波茨坦公告重申了開羅宣言,開羅宣言則要求日本歸還從中國竊取的領土,特別是滿洲和台灣澎湖。
還要怎麼躲閃台灣是歸還給中國的事實呢?
5
1952年的舊金山和約,是要處理日本戰後地位,以美國為首,大部分二戰的日本交戰國參與,跟日本簽署的和約。
其中第二條,日本聲明放棄對台灣、澎湖等島嶼。
台灣主權未定論者,最喜歡拿這件事說嘴,說日本放棄台灣,可沒有說要還給中國。
問題是,於國際法,台灣早已完成交還給中國的一切條件了。
之所以中國沒有參與舊金山和約,是因為當時國共內戰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已成立,但聯合國和美國仍然承認蔣介石的中華民國代表中國。
所以,台灣還給中國,是鐵板釘釘的事。
搞清楚,事實上,並沒有”台灣地位未定論”這回事。
有的,只是”誰才代表中國”這件事,當時國際沒有定論。
而聯合國當時的中國席位,是由中華民國代表。
中華民國治理的領土,只有台澎金馬。
如果台灣不是歸還給中國,這怎麼可能發生?
6
直到1971年,聯合國通過2758號決議文,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席位。
1979年,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的基礎,是建交三公報裡的“台灣與大陸屬於中國,世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整個中國”這些前提。
不管是大清帝國,中華民國,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中國。
台獨當然還會說什麼,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宣言不是正式條約,沒有效力。
這當然連駁斥都不值得。
因為,日本投降的降伏文書,都承認了。
昭和天皇的"終戰詔書",都承認了。
還要怎樣個承認法?
如果讓日本帝國投降的前提波茨坦公告,還不叫有效力。
那將讓國際法學者無語,因為反智已達人類無法企及的巔峰。
7
台獨真要和約證明?
行!
台獨跪舔仰望的日本,就親自簽了條約,打臉台獨。
日本曾跟兩岸政府,各自在不同時間簽訂了和平條約。
條約上都明白表示,日本歸還台灣給中國。
8
1952 年 4月 28日,日本與在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簽訂的《中日和約》,第四條:
"茲承認中國與日本國間在中華民國三十年即公曆一千九百四十一年十二月九日以前所締結之一切條約、專約及協定,均因戰爭結果而歸無效。"
意思是,雙方宣佈包括《馬關條約》在內的不平等條約,完全無效。
日本再次承認,台灣歸還中國。
當然,台獨又要賴啦,說日本片面作廢了那個和約。
問題是,日本在幾十年後片面作廢,能夠推翻前幾十年與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來往嗎?
你不承認台灣屬於中國,還能跟台灣的中華民國官方來往?
9
1972年 9月 29日,中日發表聯合聲明,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重申: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國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並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
所以日本在中日和約上,自己再次承認了,台灣歸還中國,屬於中國。
10
歷史上的事實,可沒有那麼容易抹去。
哪管你是多麼台獨腦殘,多麼想要欺祖背宗!
台灣就是中國國土。
台灣人,就是中國人。
(感謝美國加州灣區愛國僑胞,募款刊登於11月5日世界日報 )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立法委員林佳龍今日在國防外交委員會質詢時強調,台灣應該持續增進與日本的戰略合作。林委員說,一方面台灣與日本都實施民主政治,以及自由市場經濟,價值觀本來就較為接近。另一方面,對台灣而言,通向華府之路,有時候最快的途徑是經過東京。因為雖然台、美間有台灣關係法,但日本則與美國有美日安保等更為緊密的戰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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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和約台灣地位 在 皮筋兒 Journey Facebook 八卦
#文長慎入⚠️ #台灣主權未定 #蔣介石 #十大建設 #黃金 #美援 #舊金山合約 #中日合約 #馬關條約
國民黨支持者攜手前來跟我說蔣介石對台灣功不可沒ఠ_ఠ
我舉個例子:
小明(國民黨aka中華民國流亡政府),1949.12.7突然闖入小美的家(台灣),執意要跟她同居
但小美根本跟他不熟。
小明就說他是來拯救(光復)小美,要小美跟他傳宗接代⋯
小美反抗,他就打她(戒嚴動員戡亂)污辱她不准她說母語(只準說國語否則掛牌子罰錢,原住民改名)
小美忍到後面也放棄了(習得無助感),孩子都生了(血緣融合好幾代)。
但他們沒有合法結婚(台澎主權未定),更別說沒有感情基礎(無國際法理基礎)。
怎麼會是家人? (台灣人怎麼會是中國人?)就因為不得已生了孩子,孩子也長大了,(世代變遷,民主轉型),小美難道不能為自己伸張公義嗎?(轉型正義)
你還能說小明貢獻生孩子能力或者也有養育孩子,功不可沒嗎?這一段關係在一開始就是錯的,後面得到的一切也不會是正當的。
來引用一段不錯的留言(謝謝宗樺跟聖峰還有Henrry)以下:
//就算今天台澎住民「被視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依然可以透過住民自決公投建立新國家,因為住民自決權是人權所保障的。
為什麼強調「被視為」?
「被視為」是法律上的一個擬制,戰後中華民國政權依照盟軍指示「代管」台澎,為了方便行使治權姑且先當作台澎住民具備中華民國國籍。
至於主權未定,在《舊金山和約》中日本單方面放棄台澎領土主權,之後再無任何條約決定台澎主權歸屬,因此現在中華民國政權作為台澎統治當局對台澎僅有 #治權 而無主權。
國際法根本不存在所謂「主權轉移」的慣例,當時甲午戰敗台澎怎麼從清帝國領土變成日本的?
因為《馬關條約》的效力將台澎主權由清帝國轉移給日本,日本戰敗並未有權利對台灣的主權地位主張什麼,《馬關條約》廢止也不會回到簽訂條約之前的狀態,換言之已經割讓給日本的台澎領土不會因為《馬關條約》失效就回歸中華民國、中共、清帝國。
《中日和約》確實以《舊金山和約》為基礎,問題是《舊金山和約》的最終結果是台澎主權不屬於任何國家,所以《中日和約》的效力是:「雙方承認日本已在舊金山和約放棄對於臺灣、澎湖群島以及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請問《中日和約》哪一條作出有別於《舊金山和約》對領土的處置了?沒啊!
#中日和約第 2 條:確認《舊金山和約》造成的狀態。
既然《舊金山和約》沒讓台澎主權移轉到中華民國,再確認一次一樣拿不到。
#中日和約第 4 條:如果《馬關條約》依該條廢除之後會造成台澎主權回歸中華民國,那台澎主權問題不就解決了?
但中華民國外交部在報告裡寫《中日和約》沒辦法解決《舊金山和約》造成的問題。所以到底能不能解決呢?
當然不行!
#中日和約第 10 條:人民的國籍跟土地主權歸屬是兩個不同的議題,台灣的主權並不會因為上面的人有中華民國國籍就變成中華民國的。
難道中華民國派一大群人到美國某個沒什麼人的小村落住個幾天,就可以主張那個小村落是中華民國的領土嗎?
(;・∀・)
在國際法理上,「領土主權歸屬」與「人的國籍」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即使出現在某塊土地上的那個法人是某個國家國內法最高層級的公法人,也不會使那塊土地的領土權利變成那位公法人所屬國家擁有。
流亡政府就是一個例子。
在二戰期間許多歐洲國家的中央政府流亡到英國倫敦,沒有人會說這流亡政府到英國倫敦就成為英國的公法人,倫敦依舊是英國的領土。
中華民國政權就是在1949.12.7起至今依然流亡在中國領土之外的「中國流亡政權」,一直在不屬於自己的領土上,管理者不屬於自己的土地和人民。
且《中日合約》已經在1972.9.29失效了,因為日本承認中共為唯一中國政府。所以在日本的立場,中華民國已不存在。
至於扯 #庫頁島 的議題⋯⋯
1905年和1918年至1925年間,日本曾統治庫頁島全境。1945年2月11日,英美領導人於《雅爾達協定》中與蘇方達成協議,承諾戰後將日本控制的庫頁島南部交予蘇聯,同年8月8日,蘇聯發動八月風暴行動,占領庫頁島全境。日本在《舊金山和約》放棄庫頁島南部(北緯50°以南)和千島群島的主權。目前庫頁島全境皆屬俄羅斯薩哈林州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亦承認該島全境為俄羅斯領土。日本主張其僅在《舊金山和約》中放棄自身對庫頁島南部的主權,其主權歸屬何國則至今在國際法上仍「未有定論」。
維基百科都能查到的東西;至於要不要獨立那是當地住民的事,讓他們自己決定啊,干台灣什麼事?//
——————
最後別再講老蔣的黃金作為台灣十大建設功不可沒了。
國史館新解密的「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檔案」提供了確切的答案,國軍節節敗退,不少金銀流失在大陸,而外匯在英美也遭損失(如毛邦初貪污案)。蔣介石實際帶來的資金大約2億1千萬美元,相當黃金450萬兩。周琇環「相當黃金800萬兩的資金運臺」一說,與國史館新解密的檔案不符。
1950.6.25韓戰爆發,同年10月10日,美國國會通過「共同安全法案」,從經濟,技術及軍事多方面協助盟國抵抗共產主義擴張。一般統計,1951年至1965年,美國對臺無償經濟援助高達15億美元。而1951年至1974年期間,美國無償軍事援助高達42億美元。按當時35美元兌1盎司黃金的美國官價計,相當於24年內美國送了臺灣約1億2千2百萬兩黃金,是蔣介石運來臺灣的30多倍!
蔣介石帶來的黃金不夠他帶來反攻大陸的大軍兩年軍餉,要不然蔣介石去美國買豪宅為什麼還要用美援?用腦袋想就知道了。
連十大建設都是靠美援難道這個你們居然不知道?!民主化也是因為蔣經國追殺異己追殺到美國去,美國才施加壓力,並且蔣家不只搜刮台灣,連美援都拿去美國買豪宅,中飽私囊,美國緊盯下才有了十大建設。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這個追蹤一下啦~
題外話,當時省主席吳國禎,被老蔣討厭危及生命,逃到美國,時常發表社論,就在講國民黨黨產通國庫的事情欸!後來他病死在美國,有一位華裔美籍作家劉宜良要寫吳國禎自傳,結果國民黨派黑道去殺他欸,這就是很有名的江南案。
欸看到小粉紅好不容易翻牆出來,結果看到是國民黨二三十年前洗腦文宣當歷史,飄揚渡海被打臉,中國真的沒有人才了嗎?還要跟國民黨一搭一唱?
台灣精英被中國國民黨藉由大多次肅清,過這麼多年才欣欣向榮,想不到中國文革之後,只剩下這種傻眼的人,你們分分合合也不要來台灣吵啊⋯⋯我都要分不清國民黨支持者跟小粉紅了哈哈
(居然有2493個字,這一篇一次回完)
放上照片~好找文章❤️
中日和約台灣地位 在 沃草 Watchout Facebook 八卦
68 年前的今天,台灣的命運發生重大的改變。
1952 年 4 月 28 日,日本與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同盟國簽訂的《舊金山和約》正式生效。《舊金山和約》聲明日本承認 #朝鮮獨立、#放棄台灣澎湖主權、放棄千島群島、庫頁島南部、南沙群島、西沙群島等地主權。但是,#舊金山和約沒有提及台灣澎湖主權轉移的對象,#日本沒有把台灣主權移交給中國,因此有人認為台灣主權至今仍然未定。中華民國政府則是以同盟國委託 #代管 的身份來台,卻因中國內戰戰敗,連中央政府也敗逃台灣,滯留至今。
《舊金山和約》是為解決日本投降之後的的戰爭責任和國際政治問題等等,卻遺留了許多地方和海域的主權問題,至今爭議不休。台灣也因此,落入尷尬的國際處境中,在近期的一系列與 WHO 有關的爭論中,台灣主權問題和國際處境的問題又被凸顯。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曾在《沃草》報導中指出,《舊金山和約》和《中日和約》(在 1952 年 4 月 28 日簽署)皆未提及主權轉移的對象。因台灣主權未定,有人提出中華民國以物權法理的「無主物先佔」原則獲得台灣主權,台派則指出二二八事件發生明顯違背「無主物要和平佔領」原則來駁斥。也有人說台灣在二戰後歸還中國,但國際法上真的沒看到確切文件。
👉台灣尷尬國際處境從何而來?政大學者林佳和解讀聯合國 2758 決議告訴你
https://waa.tw/DStNU0
國際關係學者張國城也在《沃草》報導談及,在 1945 年日本撤離台灣後,其實台灣人並不是完全沒有自己作主決定台灣前途的機會。雖然台灣由盟軍委託,交由中華民國代管,但其實盟軍對於中華民國的代管要維持多久看法分歧,台灣人當時是有機會決定自己希望的主權歸屬,包括 #台灣獨立。但是,當時的台灣人卻明確表達了「要成為中國人」的意向,也沒有有力領導獨立的領袖和團體。張國城嘆,「恐怕那時候的台灣人,不知道自己有什麼選項,也不知道自己該做選擇,所以自然而然接受中華民國的統治」。
👉國際關係學者張國城痛陳:二戰結束迄今,台灣錯失太多次成為一個國家的機會
https://pse.is/NYGQ2
《沃草》也引述過在 50 年前策劃刺殺蔣經國的「刺客」鄭自才,指出臺灣在國際法上的地位,從《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主權之後到現在都沒改變,1979 年美國通過的臺灣關係法,沒有再把中華民國叫做「中華民國」,而是把它叫做「臺灣治理當局」,這都明白顯示臺灣跟中華民國是不一樣的。臺澎的主權問題應該透過國際法處理,#中華民國沒有台澎主權,「中華民國是一個中國政權,不能透過正名制憲說把中華民國改過來就是建國了,這是不可能的,我們要追求的是建國」。
👉「刺客」鄭自才憶424刺蔣50週年:刺蔣是臺澎人追求獨立建國的行動
https://waa.tw/PhlPeG
6、70 年前,在台灣人不知道、不了解的情況下,台灣的命運就硬生生的被改變,到了現在,我們的不斷努力,也是為了扭轉當時的國際局勢帶給台灣的影響。當時的台灣人,沒有機會為台灣的未來發聲;現在的台灣人,擁有了機會,就必須勇於發聲,告訴全世界,#我們不是中國人,#我們不要做中國人。否則,台灣人仍然無法決定自己的命運。
小編:加薪的五毛更不用來提一天都沒管過台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原圖來源:U.S. Department of 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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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和約台灣地位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評價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日在國防外交委員會質詢時強調,台灣應該持續增進與日本的戰略合作。林委員說,一方面台灣與日本都實施民主政治,以及自由市場經濟,價值觀本來就較為接近。另一方面,對台灣而言,通向華府之路,有時候最快的途徑是經過東京。因為雖然台、美間有台灣關係法,但日本則與美國有美日安保等更為緊密的戰略合作關係。也因此,如果台灣能夠在戰略層次與日本有更多的利益交集,善用日本作為槓桿的支點,將大大有助於台灣提升自身在亞太的戰略地位與影響力。
此外,林委員也提醒外交部,日本的安倍政府近期宣布將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對此,台灣應該採取更積極的方式去回應,以順應外部局勢的變動。外交部長林永樂則回答,台灣的目標就是努力推動與重要貿易夥伴的「自由貿易協定(FTA)」,那由於已經與中國簽訂有「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因此當下的重點就是透過「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等現成平台,來跟其他相關的國家建立對話機制。
至於釣魚台爭議,林委員則向林部長求證,馬英九總統曾在今年2月表示兩岸不會聯手保釣,更舉出三個理由。而會做出如此宣示,是否與美國傳來訊息,反對兩岸聯手保釣有關? 林部長則回答,美方是希望能夠維持區域內的和平穩定,有關各方應加強自我節制。另外,針對馬英九總統所提出三個理由之一的「中國不承認中日(台北)和約」,林委員則指出,台北和約的內容涉及台灣主權是否屬於中華民國。也因此,中國若不承認台北和約,至少對中國單方面而言,將會影響他們宣稱擁有台灣,乃至於釣魚台主權的基礎,這點外交部可以再深入思考。
最後,有鑑於中共發布由前國台辦主任王毅出任外交部長,並派前外交部副部長張志軍轉任國台辦主任,顯示中共在上述兩部門的人事輪調似乎已出現慣例。林委員則表示,兩岸與外交本來在很多面向上就息息相關,未來台灣也應該思考,是否在高層人事布局上,應加強兩岸、外交系統的交流與互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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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和約台灣地位 在 國民黨陳以信質詢國史館陳儀深#台灣地位未定論「中日和約七 ... 的八卦
![影片讀取中](/images/youtube.png)
國民黨陳以信質詢國史館陳儀深#台灣地位未定論 「中日和約七十週年與台灣地位定論」報告20220502 司法法制委員會立法院演哪齣. ... <看更多>
中日和約台灣地位 在 台灣地位未定論|對日和約留伏筆(第2頁) - Mobile01 的八卦
另外, 日皇裕仁在1945年8月15日所公布的終戰詔書中明確指出, 台灣主權依循波茲坦宣言內容執行, 也就是歸屬中華民國. 當時的台灣人為日本臣民, 日本臣民對 ... ... <看更多>
中日和約台灣地位 在 Re: [討論] 戰後台灣主權爭議與《中日和平條約》 - 看板Warfare 的八卦
剛剛看到的,聯合國安理會的認證,這對討論有幫助嗎?
https://www.taiwanus.net/news/news/2014/201412120304331112.htm
========================================================================
從1950年聯合國安理會通過決議:
中國對台灣沒有主權的引申 (詳見英文原稿SC-V530)
1950年8月24日 中國外長周恩來代表中國政府,向聯合國安理會提出了”美國侵略
台灣”的控訴,控告美國干涉中國內政,侵犯中國主權,要求美國陸海空軍事撤出
臺灣。
1950年9月29日 聯合國安理會Security Council 通過決議,將中國控訴“美國侵
略台灣案”列入聯大議程。 辯論於1950年11月30日終結後、安理會以 9 : 1 否決
"中國控美侵略台灣案"的成立:Links below
https://www.un.org/en/ga/search/view_doc.asp?symbol=S/PV.530
(Page 21/22 Nov 30,1950年)
a) 投【否決票】的9票是:China《前中華民國》、古巴、厄瓜多爾、埃及、法國
、挪威、(英國、北愛爾蘭 計一票) 、美國、南斯拉夫;
b) 蘇聯因為幫中華人民共和國提案而投【贊成票】1票。
自此、美國開始起草對日和平條約, 正式排除將台灣歸併中國並促成1952年的舊
金山和平條約SFPT.2(b) 日本放棄台灣 (未提到放棄給誰);而47個國家共同簽署
的舊金山和平條約SFPT的4(b) 美國對臺灣有支配權與處分權 與23(a) 美國是臺灣
的主要佔領權國、均已清清楚楚的規定了美國對臺灣所擁有的權利、因此,台灣地
位已定。
問題是:1945年二戰結束以來、是美國一直沒有諮詢【原610萬臺澎住民】的聲音
或者是【原610萬的臺澎住民】沒有向美國做清楚有力的訴求、而造成所謂的《台
灣地位問題遲遲未能定案》? 但,慶幸的是中國控訴“美國侵略台灣案"的表決、
聯合國安理會已經給了美國及【原610萬臺澎住民】一個正式的答覆:中國對台灣
沒有領土主權、這就是原點,【結】在美國 , 美國才是現今本土臺灣人(原610萬
臺澎住民及其後代)要解開的【結】。)
由以上中國控訴“美國侵略台灣案"的表決、聯合國安理會已經給了美國及
【原610萬臺澎住民】一個正式的答覆,引申如下:
1) 在1950年時、世界各國皆已否認中國所說的 依【開羅宣言】臺灣已歸還中國的
單方面認知、於是才會有安理會10:1否決 "中國控美侵略台灣案"的成立、在當時
1950年的時點、安理會的成員們業已認定 “中國對台灣沒有主權”。天佑臺灣!
2) 因此不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或 流亡中華民國的中國 均對台灣沒有領土主權。
依此、更可知中國國民黨馬英九在12-03-2013所說的依據1943年【開羅宣言】台灣
已歸還中華民國是大騙局大詐術,本土台灣人理應自覺自立自強並要求美國依國際
法、人權法、美國精神幫忙本土臺灣人驅逐此一非法霸佔臺灣的中國流亡集團。
臺灣人請您勿忘記:要先獲得舊金山和平條約23條佔領權國美國的支持、才能讓臺
灣的【領土主權】屬於全體夲土臺灣人及其後代子孫們所擁有,這才是正道。
※ 引述《asdf95 (K神我們巴西見)》之銘言:
: 這篇文章把韓戰爆發前後美國決策過程寫的很詳細,有興趣可以看看美國當初怎麼看待
: 國民政府、中共跟台灣問題
: 希望不要再引起宗教戰爭=.=
: 戰後台灣主權爭議與《中日和平條約》,黃自進,《中研院近研所集刊》54期 (2006)
: 摘要
: 「台灣主權未定論」,是美國政府於1950年6月,針對台灣主權歸屬所提出
: 的法律見解。主要的論述依據是,中華民國政府雖在二次大戰結束後根據
: 《開羅宣言》接收台灣,可是《開羅宣言》在法律上並不構成已將台灣主權
: 由日本之手移轉到中國之要件;台灣主權的確定,還需要經由宗主國的放棄,
: 以及接收國的主權繼承此一法律程序才算完備。
:
: 換言之,「台灣主權未定論」之所以會和「對日媾和」掛鉤,就是因為台灣
: 主權的移轉還未經舊宗主國放棄、新主權國繼承的法定程序,而美國可置喙
: 「台灣主權」問題,自然是因為美國負責主持「對日媾和」案,有決定日本
: 領土範圍之權限。
:
: 企圖將台灣交由聯合國接管,是美國在韓戰爆發的第一時間內設計的方案,
: 目的是防止台灣落入中共之手。美國擬採用的方法,就是藉主導對日和約之
: 便,首先讓日本在與聯合國會員國簽訂的和平條約中,放棄對台灣的主權;
: 其次,再將台灣主權問題交由中、英、美、蘇四國共商解決,若四國在一年
: 之內無法順利解決台灣問題,則將問題交由聯合國處理。
:
: 所謂四國協商共謀解決台灣問題,是二次大戰末期盟軍對日的決策模式。
: 美國主張將台灣問題先交四國協商,自然是代表對此一體制的尊重。可是,
: 在韓戰爆發、東西對決態勢已明的1950年代,四國協商體制早已蕩然無存。
: 美國之所以要重提四國協商,就是看準四國協商無法有效解決任何爭議,
: 卻可為下一階段的美國自主外交政策鋪路。將台灣交由聯合國託管,顯然才是
: 美國的目的。至於如何處置蔣介石的政府,美國政府還沒有明確結論。
:
: 不過,中共的介入韓戰,打亂了美國在遠東政策的原有佈局。為了牽制中共在
: 朝鮮半島的軍事介入,動用一切可資利用的反共力量,就成為美國遠東政策的
: 新指標。為了迅速動員一切可資利用的反共力量,重新支持蔣介石政府,也就
: 成為美國新遠東政策下的一環。為了鞏固蔣介石政府,新的對日媾和草案中,
: 撤回將台灣問題先交由四國協商再交聯合國公議之提案。同時也停擺所有要將
: 台灣事務交由聯合國處理的部署。換言之,美國放棄將台灣交由聯合國託管的
: 既定政策,反而以扶植蔣介石政府為己任。在此一首要戰略的考量下,美國政府
: 開始積極協助中華民國政府參與對日和約,以便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主權移轉
: 的法定過程中,取得新繼承者的法人地位。
:
: 1951年9月的舊金山和會,中華民國政府因其他與會者的強烈反對,不得參與。
: 不過,卻得於翌年4月《舊金山和約》生效前,與日本政府簽訂與《舊金山和約》
: 同等內容的《中日和平條約》。至於台灣主權歸屬的問題上,由於《舊金山和約》
: 只陳述了日本放棄對台灣的管轄權,並沒有明文交待此等管轄權將移交給哪一國,
: 是以《中日和約》同樣地對主權移轉的對象沒有明文交待。
:
: 《舊金山和約》之所以不明文規定台灣主權的歸屬,是因為中國沒有參與和會,
: 而且在誰可代表中國仍有爭議的情況下,主導和會的英美兩國所刻意迴避的結果。
: 至於《中日和約》蕭規曹隨,援用《舊金山和約》的條文,一則是美國不願因
: 《中日和約》而破壞《舊金山和約》所樹立的規範,特別是《舊金山和約》原本
: 就是英、美兩國妥協的產物,而英國一直主張台灣主權應明文劃歸給中共的情況
: 之下,得罪英國將會使舊金山的和約體制全面崩潰。
:
: 二則是美國為了防備中共武力犯台,仍需利用「台灣主權未定論」做為擋箭牌。
:
: 三則是中華民國為了爭取平等參與對日本的媾和會議,也希望《中日和約》是
: 《舊金山和約》體制的一環,對台灣主權歸屬不得明文宣示,願意委曲求全。
:
: 不過,《中日和約》的條文中,雖沒有主權轉移的明確字眼,但有相關條文足以
: 說明台灣主權已轉移給中華民國之既有事實。《中日和約》第10條規定:
: 「台、澎人民及法人之為中華民國人民及法人」,以及議定書第2項規定:
: 「中華民國之船舶應認為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台灣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將來
: 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所登記之一切船舶;中華民國之產品應認為包括發源
: 於台灣及澎湖之一切產品」等條文規定,在在為中華民國已對台灣享有管轄權之
: 事實提供見證。
:
: 換言之,《中日和約》雖然沒有將台灣主權從日本手中轉到中華民國之事實
: 明文交待,但用二段語文的方式,將移轉之事實宣告世人。前一段是日本宣布放棄
: 對台灣主權,後一段是日本承認中華民國對台灣享有主權,前後兩段互為因果關係,
: 不能因兩段之間的表述沒有轉移符號,而否定雙方的關聯。
:
: 再者,日本政府承認中華民國享有對台灣主權之立場,自1952年簽訂和平條約起
: 就沒有改變。即使1972年日本與中共建交,簽訂《中日兩國政府聯合聲明》時,
: 並沒有同意中共的主張,承認中共對台灣有管轄權,反而強調日本政府堅守
: 《波茨坦公告》第8條的立場,也就是,台灣應歸還中華民國。
:
: 此外,在日本的法院民事訴訟中,也一再表達了日本司法界認為自1952年
: 《中日和約》生效日起,台灣主權歸中華民國所有的基本認知。
:
: 至於美國政府,雖然在《中日和約》簽訂後仍未放棄「台灣主權未定論」的論述,
: 可是也認為在《舊金山和約》簽訂、日本恢復法人地位後,國際社會中有權決定
: 台灣主權歸屬問題者只有日本與中華民國。
:
: 美國的論述,只代表本國的立場,對台灣主權的最終歸屬不具法律拘束力。美國
: 支持中華民國對台灣享有主權,但為防備中共的武力犯台,故仍利用「台灣主權
: 未定論」為擋箭牌,替美國日後的軍事護台行動預留活動空間。是以,在其他國家
: 的意見皆不具法定程序拘束力的前提下,原本擁有所有權的日本,既然一再表態
: 台灣的主權已經由《中日和約》的簽訂,正式轉移到中華民國政府手中,台灣主權
: 移轉的合法性,自然不容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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