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營養午餐100%無萊豬!!
💢💢💢國民黨惡意造謠😡😡
教育部8月28號就已經發公文要求學校營養午餐限用國產豬肉,國民黨為了政治利益,繼續造謠把人民當白癡😡
#學校衛生法2013年就增訂第23-1至23-3條
#目的就是使用契約規範供應業者
#查出使用萊豬就可解約!
我今天和民進黨教文委員會的立法委員、教育部、農委會一起召開記者會,目的就是要澄清國民黨政治作秀、漫天飛舞的惡意造謠。
✅學校衛生法早有法源可以禁萊豬
為了要完善營養午餐的相關規範,《學校衛生法》在2013年就已增訂第23-1至23-3條,目的就是 #使用契約 來高標要求供應業者在食材、配送、清潔等的管理。
✅使用契約嚴格規範業者最有效
由教育部訂定的「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範本,整本共48頁,除了各種履約、價金、管理、配送、清潔等條文外;針對食材管理部分,早就訂有若業者有查出藥物殘留、禁用農藥或動物用藥、防腐劑、二氧化硫、過氧化氫、大腸桿菌和其他非法定添加物,必須記點,累計20點就終止契約!
✅母法不可能把1萬項禁止項目都寫進去,針對性修法不可取
仔細去計算,各種食材不能有的物質,總共有 #1萬零6種;在立法技術上,不可能全部訂在學校衛生法母法裡,因此政府才負責任的母法裡授權教育部來訂採購契約,讓所有學校來遵照辦理。
✅教育部已公布最嚴格契約範本
✅業者被發現用美豬就終止契約(加工品也包括)
今天記者會中,教育部已經在契約內新增「肉類及其加工(再製)品與蛋類未使用國產在地之產品」將記「15-20點」,也就是說,只要肉類有用到美豬,幾乎就已達到終止契約的標準。
✅不只棍棒還有蘿蔔
除了前面所說的依照法規在契約範本上要求與處理外,政府還將每位學童每餐3.5元獎勵增加至6元,讓學校全面使用在地國產食材,這才是創造三贏,家長贏、農民贏、食農教育贏。
✅保證校園百分百無萊豬
美豬明年1月1日才開放進口,教育部及地方政府將會督導所有學校在11月前完成採購契約的換約,保證所有學生在學校,不僅不會吃到萊豬,吃的還一定是國產優質豬。
✅接續推動「學校飲食教育法」
我在10月21日教文委員會審查《學校衛生法》的修正草案時,就已經提出來,食育是五育之外的第六育,其重要性不該只由《學校衛生法》的少數幾個條文規範。應該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學校供餐機制,以及強調飲食的營養與健康、飲食與農業、飲食與文化的「食育」。
例如:日本也不是針對性、歧視性立法,而是訂有《食育基本法》,並由地方政府設置法人「學校給食會」來統籌校園食材的供應,並且有專責校園食育的專業「營養教師」。
供餐機制與食育的內容應該要包括「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設置統籌校園食材供應的中心」、「增加學校專職營養師員額」、「推廣多元飲食文化」、「促進地產地消」、「規劃減少剩食」等重點。
先前吳思瑤委員已有相關法案,我也正在研擬「學校飲食教育法」,以專法的高度通盤的解決近來社會關注的校園飲食議題,這才是負責任的立法。而不是像國民黨炒短線做政治操作,針對已有法源規範及處理程序的事,像小孩吵糖吃一樣的提出要修法。
#早有法源
#校園吃萊豬從頭到尾都是假議題
#國民黨不要再惡意造謠
國民黨立委這段時間的操作、抹黑及造謠,提出各種法案修法版本來反對萊劑進入校園,卻不管其他的進口農產品進入校園,完全是政治作秀。
我在今天記者會中,也再次呼籲國民黨立委,不要再癱瘓議事,趕快讓立法院及各委員會回歸常軌。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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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兩次有關校園萊豬的PO文👉
https://www.facebook.com/daan4fanyun/posts/4039343419428927
https://www.facebook.com/daan4fanyun/posts/401341201202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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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衛生法 第23-3條(摘錄第一、二項)
學校辦理膳食之採購,應參考中央餐廚或外訂餐盒採購契約書範本與供應業者簽訂書面契約,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中央餐廚或外訂餐盒採購契約書範本,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終止契約範本 在 范雲 FAN, Yun Facebook 八卦
#醫師節沒有快樂
#血汗奴工契約
#600萬天價違約金 #二週185小時過勞班表
#36小時往返4家醫院82.8公里
#醫師勞權完整入法保障
明天是醫師節,是大家感謝醫師的節日,尤其在疫情肆虐下,所有醫事人員為了守護台灣在前線作戰,十分辛勞。
但是,今天我參與 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 召開的記者會: #求償天價違約金 #醫師節沒有快樂 ,發現有些醫療機構會運用與醫師 #不對等的議價權力 ,讓醫師簽訂有 #天價違約金 的契約,並仗勢排給醫師 #血汗過勞班表 。
跟工會申訴的這名醫生,被雇用的醫院告上法院,要求賠償 #600多萬的違約金,而這位醫生,離職前的過勞班表是 #兩週185小時 ,其中甚至包含 #36小時內開車往返4家醫院 總共 #82.8公里 的不合理工作。
這位醫師不是單一個案,事實上,台灣醫師的勞動權益相當堪憂,有不少血汗過勞的醫師。
政府在去年九月將住院醫師納入了勞基法,享有勞基法的保障。然而,根據我的辦公室所整理的資料,住院醫師僅佔全體醫師的10%。
而其中勞動權益最為不保的是私立醫院的醫師,因為私立醫院的醫師只能自己跟多數由財團經營的院方談判,簽立勞動契約。
我的國會辦公室初步整理公、私立醫院醫師的勞動現況如下:
根據衛福部統計處的資料,2017年台灣平均每萬人執業西醫師數為19.7人,比起OECD主要會員國的中位數(平均每萬人執業醫師數33.0人)低很多。換言之,台灣的醫師平均要負擔的服務量相對而言是很重的。
台灣引以為傲的醫療品質,其實是靠醫師的過勞撐起,這是亟待改善的問題。但是 #醫師的勞動權益保障 目前相當不完善。
1⃣如果受雇於公立醫院,依 #公務人員法制 進用的公職醫師,可以有《公務人員保障法》的保障;如果有軍職,則有軍人相關法制保障。
2⃣受雇於公立醫院但沒有軍公職,或是受雇於私立醫療機構的醫師,以往一直欠缺保障。直到去年的9月,這些醫師中的 #住院醫師 才終於適用 #勞基法 。
3⃣但是,受雇於公立醫院但沒有軍公職,或是受雇於私立醫療機構的 #研修醫師 或 #主治醫師 ,目前完全沒有保障,只能回歸一般私法自治原則。
以記者會所提到的醫生為例,該名前義大醫院的A醫師當初與義大醫院簽了切結書,接受為期兩年的次專科訓練。兩年期間A醫師到外院服務並受訓,由義大醫院給付A醫師薪資以代替給外院的培訓費用。切結書中約定完訓後要回到義大醫院服務兩年,否則要賠償 #進修期間所支領一切費用兩倍 的違約金。
結果A醫師受訓完回到義大醫院工作後,義大醫院安排了 #兩週185小時 的過勞班表,其中甚至包含 #36小時內開車往返4家醫院 的不合理工作安排,A醫師身心不堪負荷,而冒著鉅額違約金離職。目前被義大以違反契約告上法院,要求賠償600多萬的違約金。
從 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 所接觸到申訴可以發現,這種利用鉅額違約金迫使醫師接受不合理的工作安排的情形並不是個案。包括A醫師以及其他私人診所等不是受勞基法保障的醫師,因為缺乏 #勞基法第15-1條 的保障,只能被迫接受僱主所提供的契約。
事實上,衛福部去年就已經提出了《醫療法》醫師勞動權益專章草案,並在去年4月送行政院,迄今已經過了 #20個月 ,但行政院尚未把草案送進立法院審查。我呼籲行政院要加快腳步, #醫師勞權不能等 ,儘速送案完整保障醫師勞權。
在法律修正前,我也要求衛福部不能拖延,應研訂契約範本或辦法,來杜絕這類不合理的奴工契約。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註:勞基法第15-1條規定,雇主與勞工的最低服務年限約定,必須要在合理範圍內,否則該約定無效:
「未符合下列規定之一,雇主不得與勞工為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
一、雇主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提供該項培訓費用者。
二、雇主為使勞工遵守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提供其合理補償者。
前項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應就下列事項綜合考量,不得逾合理範圍:
一、雇主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之期間及成本。
二、從事相同或類似職務之勞工,其人力替補可能性。
三、雇主提供勞工補償之額度及範圍。
四、其他影響最低服務年限合理性之事項。
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約定無效。
勞動契約因不可歸責於勞工之事由而於最低服務年限屆滿前終止者,勞工不負違反最低服務年限約定或返還訓練費用之責任。」
終止契約範本 在 吳思瑤 Facebook 八卦
ㄧ個不尊重專業的國家,怎會有偉大的文明?
採購台灣的政府採購,便宜是王道,最低價者得標達九成以上⋯⋯
台灣大型公共工程的設計費,竟與設計水溝、道路的水平ㄧ樣低廉⋯⋯
政治凌駕專業,工程得標後,選舉ㄧ過首長ㄧ換,莫名就終止執行了⋯⋯
專業建築師依程序得標的工程建設,竟被要求誇張的回饋,包括提供政府開會便當⋯⋯
台灣建築界的血淚與怪誕,豈止這些!
優秀的建築師,吃過太多政府採購案的苦頭,多數不願意再投入公共工程競圖。
年輕熱血的建築人,由於不諳潛規則誤踩地雷,不但專業被輕賤,更犧牲了實質應有的合理報酬,也ㄧㄧ退出設計公有建築。
制度的錯誤與偏差的執行,造成劣幣驅除良幣。採購制度,能不改嗎?
週末與建築改革社合作召開公聽會,展開公私部門的對話,為採購法修正及制度改良,提出多項共識結論:
一、肯定也支持工程會已提出之採購改革宣示,如:鼓勵提高最有利標比例、提高設計費率、公開採購評審委員名單等進步政策。
二、「採購法」修法部分,請工程會納入各界所提意見,若有不足,吳思瑤辦公室亦將提出立委版本,併案討論。
三、請建築改革社召集成立民間修法小組,匯聚各界意見,於一個月後由吳思瑤再邀請工程會再進行討論。
四、請文化部基於文化採購之特殊性,規劃合宜之採購制度,研議以另立專法或是於採購法母法中訂定專章之可行性,提出評估報告。
五、有關改革競圖制度與提升評審委員專業性(可參考公共藝術審查委員會模式)、提高設計費率與國際接軌、提高各部會採購行政人員之專業性、檢討現行不合理之採購契約範本、簡化繁瑣之採購文書程序、降低不合理之議價現況與回饋項目、檢討並釐清監造責任歸屬、檢討爭議事件之處理機制等事宜,請工程會逐一提出改善計畫。
未來還需長期抗戰,這只是對話第一步。
所有工作,思瑤辦公室都將列管追蹤,直至改革任務完成。
感謝建改社合作舉辦、許毓仁委員協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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