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結果 #大法官釋憲 ❤💛💚💙💜
「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違憲!違憲!
有關機關應在2年內,完成修法。如果沒有完成,同性二人可直接適用民法結婚!
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實質保障同性婚姻的國家!
至於未來會是修正民法、立專法、專章,未來就是立法院的事了!
附註
大法官解釋第748號解釋文:
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上開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司法院網站當了
#歡迎大家用力分享
#只有兩個大法官提出不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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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6萬的網紅瑩真律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禁止出國 #違憲 #緊急命令 近日「高中以下師生禁止出國」爭議,許多法律界人士紛紛認為程序上存在瑕疵,甚至有認為此舉違憲的聲音。 但若是不禁止出國,只會讓災情更加嚴重啊! 究竟這件事情該怎麼衡量取捨呢?該不該發布緊急命令呢? 快來聽聽律師怎麼說! ---------------------...
「憲法第22條」的推薦目錄:
憲法第22條 在 陳建仁 Chen Chien-Jen Facebook 八卦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
在經過將近三年的討論、對立與衝突之後,立法院終於在今天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感謝司法、行政、立法三院透過民主法治機制,以相互理解、彼此尊重、包容共融、接納關懷的信念,確保台灣每個人追求終生幸福的基本權利!
《世界人權宣言》提出「人皆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均各平等。人各賦有理性良知,誠應和睦相處,情同手足。」 而且「人人皆得享受本宣言所載之一切權利與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見或他種主張、國籍或門第、財產、出生或他種身分。」
司法院大法官對於結婚登記釋憲案,做出保障人權的第748號解釋:「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
行政院勇敢承擔責任,發揮最大智慧與耐心,不斷與正反雙方溝通協調,努力降低社會分歧,提出既能符合司法院大法官釋憲結論,又能順應公投多數民意的法案,應該給予最高的敬意!朝野立委面對正反意見僵持不下的張力,依然秉持包容多元意見的民主精神,順利完成法案的立法工作,值得致上十二萬分的感謝。
此法案的立法完成,不僅向國際社會展現台灣是一個多元、活潑、成熟的民主國家,台灣公民有能力透過民主協商的制度,來解決社會的重大分歧!更重要的,我們也向全世界展現台灣積極落實人權保障的決心和毅力。
每個人,不分性別取向,都有追求終生幸福的基本人權。如果兩個人彼此相愛,也願意建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我們應該給予尊重和支持。這種「從一而終、白首偕老」的關係,既是犧牲奉獻的承諾,更是值得珍惜的生命核心價值!
我始終相信,全世界各大宗教,都是秉持慈悲與智慧,鼓勵信徒們敬天愛人,秉持自由、平等、博愛的精神,以相互理解、尊重、接納、關懷的理念,欣賞彼此的差異!
教宗方濟各在2013年7月曾經說過:「如果有人是同性戀者,而能懷抱善心追尋天主,我有何資格論斷?」2016年6月又進一步表示不應歧視同性戀。2018年5月,教宗方濟各接見遭到神父性侵的智利男同志受害者克魯茲(Juan Carlos Cruz)說:「天主如此創造了你,祂也愛這樣的你。」
台灣人民的慈悲、友愛及善良,深受國際友人的讚許!我衷心期望從今天開始,我們都能以自由開放的態度,走出同溫層,努力傾聽不同意見者的聲音,盡最大的能力相互理解、彼此相愛,以最真誠的心,祝福全天下的有情人終成眷屬!也讓我們攜手同心,繼續讓台灣成為亞洲自由、民主、法治、人權發展的燈塔。
憲法第22條 在 馬英九 Facebook 八卦
《韓戰對中華民國的影響》
今天是端午節,也是一個特別的日子。最近兩韓關係緊張,世界關注;70年前的今天,就是韓戰爆發日。1950年6月25日,北韓朝鮮人民軍在清晨大雨中越過北緯38度線南侵,9萬兵力3天內直搗南韓首都漢城。這場突如其來的戰爭,不僅改變東亞情勢,也對中華民國造成深遠影響。
怎麼說呢?韓戰爆發前8個月,1949年10月25日,中共近萬解放軍暗夜進犯金門,在古寧頭登陸與國軍血戰3晝夜,最後共軍5千餘人陣亡、近4千人被俘,全軍覆沒。蔣中正總統聞訊喜極而泣說:「臺灣安全了」;毛澤東則坦承此為國共內戰兩年來最大敗仗。為了雪恥,中共原計劃動員60萬大軍「解放臺灣」,卻因韓戰爆發,美國第七艦隊協防臺灣,共軍兵力投入「抗美援朝」作戰,使得原定「解放臺灣」之戰被迫延後。1953年7月韓戰停戰後隔年底,臺灣與美國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中共更無法輕易出兵攻臺。這一拖,就是70年而無法得逞。
韓戰使中共無力攻臺,蔣中正總統得以在1945年光復臺灣,1949年保衛臺灣之後,1950年開始全心建設臺灣。在他的推動下,1950年10月22日,花蓮選出第一屆民選縣長─民社黨的楊仲鯨,這是中華民族五千年來第一次,以1947年剛實施的中華民國憲法第129條所規定的普通、平等、直接、無記名投票方式,所舉辦的縣長選舉。隔年1月7日,當時為省轄市的臺北市,選出第一屆民選市長─無黨籍的吳三連。其他各縣市首長也於1950年至1951年間一一選出,開啟了臺灣70年的地方自治,不僅領先世界很多國家,也回應了二二八事件後民間菁英一致希望縣市長民選的要求。
在當時風雨飄搖之際,蔣總統有如此勇氣與魄力,尊重民意,推動臺灣(含日據時期)、也是全中國從未辦過的縣市長選舉,令人佩服其遠見。縱觀日後臺灣政治領袖,不分黨派,幾乎都是從地方選舉出身,蔣中正總統推動地方自治,培植了大量政治人才,為臺灣的民主化奠定堅實基礎。
1950年至1953的韓戰,雖為臺灣帶來喘息機會,但國際局勢仍是動盪不安。蔣總統除毅然決定推動縣市長選舉外,還進行「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與「耕者有其田」等一連串土地改革,以及成立「台灣省保護養女運動委員會」,展開保護養女法制化工作。這些在當時被視為石破天驚之舉,對臺灣的民主改革、經濟建設與社會進步,都有極大貢獻。近年打著「轉型正義」旗幟一面倒謾罵羞辱蔣中正總統的人,不應漠視這些建設臺灣的政績,該還他一個公正的歷史評價。
「朝鮮半島」與「臺灣海峽」長期被視為東亞火藥庫。日前北韓炸毀兩韓聯絡辦公室,又讓朝鮮半島戰雲密布;臺灣海峽則因兩岸關係惡化,中共戰機頻繁繞臺,令人擔憂再成為東亞「燃點」。韓戰70週年的今天,我呼籲大陸當局應立即停止對臺武力恫嚇,蔡政府更應慎思明辨,以人民為念,讓兩岸重回「一中各表/九二共識」的基礎,切記兵凶戰危的歷史教訓,勿讓臺海步向戰爭邊緣。
圖為1950年蔣中正總統接見花蓮縣首任民選縣長楊仲鯨(民社黨籍)。
國史館提供,數位典藏號:002-050108-00001-041
憲法第22條 在 瑩真律師 Youtube 的評價
#禁止出國 #違憲 #緊急命令
近日「高中以下師生禁止出國」爭議,許多法律界人士紛紛認為程序上存在瑕疵,甚至有認為此舉違憲的聲音。
但若是不禁止出國,只會讓災情更加嚴重啊!
究竟這件事情該怎麼衡量取捨呢?該不該發布緊急命令呢?
快來聽聽律師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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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軸: )
0:45 侯友宜首先提出,高中以下師生禁止出國
1:07 苗博雅的看法
02:05 勇者報到處
02:42 限制出境
3:02 刑事訴訟法93-2條
4:18 憲法第23條
04:51 紓困條例的瑕疵
06:20 必須謹慎面對的原因
07:18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
08:00 律師見解
憲法第22條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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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節重點:
00:14 進入正題!愛家 vs 平權總說明
00:41 議題1:同志婚姻如何合法?
00:57 本集截圖重點
01:14 大法官釋憲結論
01:38 愛家第10案「婚姻定義公投」
02:34 愛家第12案「婚姻以外形式規範同性結合公投」
02:52 平權第14案「婚姻平權公投」
03:17 議題2:國中小學生應該要接受性別平等教育嗎?
03:26 愛家第11案「適齡性平教育公投」
03:41 平權第15案「性別平等教育公投」
04:01 教育部性平教育聲明
04:25 愛家團體反對性平教育的原因
05:10 霸凌不會從高中開始
05:45 民法才4真平等
06:00 結論:不要隱藏你自己
06:54 掰比
【註解】
00:53 釋憲原文:
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
04:12 新聞稿原文:
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內涵,目的在於透過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減少誤解及偏見,進而避免發生性平法第2條所規定之「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之行為且非屬性騷擾者」的校園性霸凌事件。
04:52 課本教什麼?
在國小階段,健康與體育課本教大家認識男、女兩性,教導男生和女生應該平等的相處。 到了國中,課本內容多了認識多元性別的內容,利用同志、跨性別、變性者與易裝者的小故事,讓學生知道社會上有些人對於自己的性別,有著和大眾眼光不同的看法,在延伸討論感想中,引導學生尊重不同的性別氣質。 這些內容中,其實並不包含同志性行為,也不包含異性性行為。
【 製作團隊 】
|企劃:安安又是我歡歡 😘
|腳本:大法官釋憲也讀完了ㄉ歡歡 ✍🏻
|剪輯後製:剪片節奏越來越讚ㄉPookie
|剪輯助理:憨吉
|演出:揮舞🏳️🌈的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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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 釋字第 748 號 【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https://bit.ly/2udD8Cj
→ 婚姻平權及同志教育等3件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經決議函請戶政機關查對提案人:https://bit.ly/2JRjsf2
→ 教育部針對性別平等教育法與公投相關之新聞稿:https://bit.ly/2D8AL9U
→ 愛家公投Q&A:http://bit.ly/2Ozfh8f
【 延伸閱讀 】
→ 「同志教育」教了變同志?下一代值得什麼樣的性別觀?https://bit.ly/2DgOgFD
→ 中選會《 第7案至第16案公投公報電子書 》:
http://bit.ly/2OD9r5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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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第22條 在 Lew Mon-hung劉夢熊 Youtube 的評價
【質問譚耀宗】
新任的人大常委、民建聯前主席譚耀宗說:「以後在香港,誰再提結束一黨專政,有可能違反憲法,甚至影響參選立法會的資格。」這個說法一出來,就引起香港社會軒然大波。
按照譚耀宗的說法,有人說要結束一黨專政,就是違反國家憲法第一條。但是國家憲法第一條的第一句是什麼呢?「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而香港基本法第五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這豈不是更加違反憲法?
這樣推論下去,你將國家憲法的每一條每一句來應用於香港,那就等於在香港實行的資本主義制度及生活方式,每一項都違反國家憲法。
以你譚耀宗本人為例,你在1989年6月4日出席城市論壇的節目時,強烈譴責北京當局血腥鎮壓學生群眾。以你譚耀宗這樣的說法,不是赤裸裸的反對當時以鄧小平、李鵬和楊尚昆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嗎?
那你譚耀宗又有什麼資格去當人大代表、人大常委呀?你倒不如為你的言論引咎辭職罷了。
某些建制派,如譚耀宗之流,總是凡事左三分、「左」比右好、一「左」二窄。這樣的說法和做法,完全不利於一國兩制的健康發展,所以我們大家要認清這個問題。
#民建聯 #譚耀宗
憲法第22條 在 [問題] 憲法第22條及第23條之解釋問題- law | PTT學習區 的八卦
憲法第22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憲法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