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安談政事|禁女性深夜工作違憲!展開修法確保勞動權益】
大法官近日宣告《勞基法》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違憲,大致有三大理由。首先,勞基法之所以明定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條款,主要是保護女性勞工人身安全、維護身體健康,但是國家可採取其他安全保護措施(必要時雇主提供交通工具或宿舍),而非一律禁止女性夜間工作。第二,維護身體健康、避免違反生理時鐘,是所有勞工的需求,不以女性為限;第三,女性勞工是否適宜夜間工作,涉及個人意願及條件等個別差異,未必適宜全由工會或勞資會議代表,代事業單位所有女性勞工決定。最終認定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宣告自公布之日起失效。
本號解釋一出,立刻引發許多討論跟擔憂,我更發現原先勞基法第49條第2項(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由主管機關定之)、第5項(妊娠或哺乳期間之女性勞工禁止夜間工作之保護)均為同法第1項之延伸,恐因本號解釋一出,有失效的疑慮。事實上,我也接獲女性勞工投訴,今天有主管直接挑明,大法官已宣告禁止女性夜間工作條款違憲,未來要懷孕的她上夜班,公司不會違法!
我認為:
1️⃣在工會尚未全面普及,台灣個別勞工仍處於弱勢的情況下,必須賦予勞工基於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有拒絕夜間工作的權利。
2️⃣雇主不能強迫或讓妊娠或哺乳期間之女性勞工,從事夜間工作。
3️⃣女性勞工於夜間工作時,雇主有義務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
針對釋憲案衍生的後續勞工權益保障疑義,我會儘速研議提出修法 ,讓勞工(特別是妊娠或哺乳期間的女性勞工)的值班的人身安全、身體健康都能獲得保障。
#為你想更遠做更多
#蔣萬安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我們支持產業升級轉型,政府也應該扮演積極角色。但是,給予租稅減免實質上是用納稅人的錢進行補貼,獎勵的必須是值得獎勵的廠商,而非危害環境或傷害勞工權益的違法廠商。 依財政部的資料,去年(2016)全國企業透過《產業創新條例》所減免的稅額,就高達了112億。 因此,2014年,立法院修正《產業創新條...
勞基法第11條第2款 在 黃捷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八卦
#無限過勞公車 #司機過勞乘客陪葬
延續交通部門質詢,就血汗公共運輸的問題,我持續關切高雄市府相關局處的配套政策。
#港都客運罰不怕 #進場勞檢查不到?!
我接到港都客運司機向我陳情,表示公司長年以來都有過勞公車班表的問題。
港都客運市府持股近半,今年度截至目前為止領取交通局給予公車業者的補助款近2億4309萬元,卻年年違反勞基法第34條第2項,未給予司機輪班間隔11小時以上的休息時間。
對此,我在社政部門質詢時向勞工局長請教:
1. 今年的交通運輸業專案勞檢,是否有查到港都客運或其他家客運業者有這樣的違法情事?
2. 對於這樣裁罰罰不怕持續違法的客運公司,目前的輔導措施為何?
沒想到局長竟然答覆希望由我這邊來提供相關資料以便進行查察。勞工局作為應該捍衛勞工權益的主管機關,進場勞檢查不到,還必須由我來提供過勞班表,我認為勞工局真的是本末倒置!
不只是港都客運,包含高雄多家客運業者長年過勞班表的情況,高市府相關局處應該審慎看待司機過勞乘客陪葬的結構性問題。
我也進一步要求勞工局與交通局共同商討針對高雄市大眾交通運輸業者(包含高雄捷運、輕軌、高雄市公車)司機超時過勞配套輔導機制。
#高雄_告別低薪過勞
詳細質詢內容,請點這邊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xg4kNZ_Sf8&t=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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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第11條第2款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八卦
最近有個朋友跟我說,她工作十幾年的公司最近的營運狀況不太好,正在考慮裁撤她所在的部門,主管也暗示她,她的薪水高,可能會被公司率先資遣,於是她趕緊跑來向我求助,問我該要怎麼因應呢?
「當人家的員工真的很沒有保障,老闆要你走就得走,比婚姻更說不準。」
「哈哈,這很難說,如果妳來我們事務所工作,妳就會覺得,婚姻可能比較沒有保障。」(好,我承認我說的是風涼話)
「趕快啦!教我要怎麼跟公司應對呢?」
唉~人生真的很辛苦,不管是關係還是生計,都沒有百分之百,永遠要在曲線上賽跑,忽高忽低,有時上坡,有時下坡,不過勞基法我不熟,只能求助阿富律師了!
「你們公司是用什麼理由說要資遣妳的呢?」
(坦白說~熊熊要用老公說婚姻以外的故事,覺得不太習慣)
「他們說公司現在不賺錢,大家共體時艱,互相給對方一條路走。」
「那這可能跟勞基法規定的門檻還有一點差距喔!」其實阿富律師有說,大家都找我們問家事,但勞資關係的法律議題才是他最有興趣的。也是,男生對兩性關係通常關注度都比較低,創業賺錢對他們可能比較容易有激情~~~
「在勞基法第11條第2款規定的資遣法定事由,必須公司虧損的情形已經持續一段時間,而且必須有實際的證據,不是老闆空口說說就可以,像我們事務所最近幫當事人打的一個訴訟,就是當事人被老闆以公司虧損為理由資遣,我們就請法院調閱他們公司的稅額申報書、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結果他們公司並沒有虧損,所以最後法官認定公司不能夠資遣他。」
嗚~~~阿富律師說起勞資關係法律感覺比家事還要帥耶~
「這麼說,如果我們公司不能提出確實有虧損的證據,是不能資遣我的囉?」
我這位朋友興奮的表情,跟找到老公私房錢差不多開心!
「是啊!此外,如果公司真的因為虧損而有資遣員工的必要,在法院實務上也通常會要求公司必須符合『最後手段性』,像我剛剛提到的案子,也因為那個員工已經快要到退休的年齡,法院覺得優先選擇資遣他不符合最後手段性,所以也認為公司的資遣不合法~」
「太好了,我是我們部門最資深的,其他都是剛進來幾年的小美眉,再怎麼樣也不能先資遣我吧!」我想我這位朋友應該第一次覺得年輕沒有比較好吧!
「那麼阿富律師,我接下來該怎麼做呢?」
「如果公司真的找你談,你可以把我上面的話告訴他們,如果他們堅持還是要你走路,記得先寄存證信函給他們,告知他們的解僱不合法,並催告他們受領勞務,才不會反被用曠職將一軍喔!」是不是~超帥的!
我這位朋友現在看著阿富律師的眼神跟看到宋仲基差不多了~
大家有收到了嗎?如果覺得阿富律師真帥的只要在下面喊一聲「阿富律師真帥!」就可以抽可道律師事務所最新熱銷出版品《別讓勞資爭議損害你的權益》,名額10,留言越多次,機會越高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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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第11條第2款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評價
我們支持產業升級轉型,政府也應該扮演積極角色。但是,給予租稅減免實質上是用納稅人的錢進行補貼,獎勵的必須是值得獎勵的廠商,而非危害環境或傷害勞工權益的違法廠商。
依財政部的資料,去年(2016)全國企業透過《產業創新條例》所減免的稅額,就高達了112億。
因此,2014年,立法院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以最近三年內「無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情事的公司,投資在研究發展的支出部分,才能申請減免稅額。
然而,經濟部工業局所訂「研發投資抵減及補助案件申請公司或企業之資格有違法且情節重大認定要點」,標準卻寬鬆到不行,形同放水。導致過去從未有廠商因違反勞工保護法令而無法取得補貼。
以宏達電為例,過去三年「違反」《勞動基準法》的總罰款超過360萬,仍繼續爽領租稅補貼;2016年,徐旭東的遠東新世紀公司也多次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仍照領租稅補貼與補助。
這種荒謬的結果,必須改正。今天,質詢經濟部部長,要求重新檢討認定標準。不應繼續拿納稅人的錢補貼無良財團。

勞基法第11條第2款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評價
02:05
#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運動,其他項目亦帶有強烈宗教色彩,若循此教學內容所言,難保成為志工入校傳教的破口。
市議員林易瑩再三強調,此次質詢非針對特定宗教,而是教育基本法明確指出教育本應中立,不得為特定宗教宣傳,林易瑩更要求教育局應隨時掌握現況,以預防心態嚴謹審查所有志工團體入校使用的教材,保障學童的受教權。
06:25
#強制講習,勞權教育超前部署
對今年台南勞檢員正職員工比例在市政團隊和勞工局的努力下即將提升一事,我予以肯定,但台南勞權現狀仍有不少待改進的部分,從去年勞檢清冊,可知仍有許多雇主因不同原因被多次開罰。因此,我提議市長和勞工局在台南勞權教育部分超前部署,比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道安講習模式,訂定地方自治條例,強制台南雇主於違反勞基法等相關法規時除現有裁罰外必須另參與勞權講習,這樣的做法除使中小企業和新創產業雇主可獲得完整的勞基法基本認知,避免再犯外,更可讓知法犯法的大企業付出額外的時間成本,相較於目前動輒重罰兩萬的勞基法,更能對其達成警戒目的。
依照目前地方制度法,勞資關係及工商輔導本為地方自治事項,且台北和台中都對此有比中央更嚴格的自治條例,在已有前例的情形下,我要求市政府研議於地方自治法規中,在不變動現行勞基法罰則前提下,增加強制勞權教育的可能性。
11:05
#社會住宅,越蓋越多還越少?
興建社會住宅部分,台南市政府都發局於2019年11月22日「台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二期計畫記者會」指出公辦都更部分將可提供210戶的社會住宅,但根據2020年5月20日報導,台南市公辦都更完成招商簽約可提供戶數為180戶。黃偉哲市長表示,會在今年內達成210戶的目標,並努力爭取更多的興建戶數。都發局長指出,180戶社會住宅僅是第一期的部分,將在暑假前後開始第二期招商,預期總戶數可以超過210戶,並在3年內完成興建。我再三強調社會住宅的滾動式檢討,總是越滾越少、越滾越慢,台南在社會住宅議題上本就發展較慢,請都發局加緊腳步,迎頭趕上其他城市,另外滾動式檢討應該是隨時現下狀況做策進,而不是當成果未達期許就將未來尚未發生的事物納入現下的政績。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由台南市政府提供資料中顯示,第二期包住代管計畫截至109年3月31日共媒合146件、達成率約12.1%,我能理解在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下,業者在開發新房源及媒合房客勢必更加困難,但達成率不佳仍舊是現實狀況,都發局應審慎思考策進方法。都發局長表示,第二期包租代管媒合數量截至今日已有242件,會再繼續努力讓媒合數量提升。
過去我在業務部門報告及總質詢皆多次提起社會住宅相關議題,希望台南市政府可以將好的政策持續推廣、普及,落實居住正義,也感謝在基層共同努力的夥伴,期待未來可以看見更好的達成率。台南的社會住宅或許是剛開車、開慢車,但只要目標不變,終究可以抵達終點,大家一起努力。
17:35
#消防員勸募住警器也要算評核?
針對住警器預算,在108年消防局共編列100萬元以及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9萬6000元購置5115顆住警器;109年消防局無編列任何預算,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1萬6千元購置857顆住警器,消防局長指出,目前住警器裝設率已達百分之七十幾,裝設次序第一優先的部分也幾乎完成,由於在庫存還有民間捐贈的2萬6千顆住警器,因此尚不需要編列預算購置。
我非常感謝民間團體捐贈物資、協助市府推動市政所需,我也曾在疫情期間媒合民間力量捐贈C級防護衣予消防局,然而根據「台南市政府消防局109年度防火宣導執行計畫」,消防局將勸募住警器做為消防人員業務評核標準。民間團體的付出我深表感謝,但不該以要求或記功嘉獎的方式促使基層消防夥伴必須負擔勸募的業務。消防局長指出,該份評核表是在過去裝設率較低的時空背景下訂立,目前已經沒有需求,會在總質詢後迅速將該部分廢止。
此外針對住警器裝設部分,我認為消防局在裝設住警器過程中最常接觸的三大族群,過去多由其他局處如民政局、社會局等辦理相關業務及清冊製作,消防局相對不熟悉,民眾也較為陌生,消防員登門輔導裝設住警器被當成詐騙集團或因恐懼拒絕裝設者時有所聞。希望其他局處可以更主動協助消防局,訂立明確執行計畫、建立制度,避免因各區域消防同仁與當地里長或區公所熟識程度不一,造成裝設情況出現區域差異。
透過區公所社會課通報需求、里辦公處開放民眾申請回家自行裝設、里長里幹事陪同消防員到府安裝、社會局社工與消防員聯合到府併行訪視三大族群業務等方式,在不過度增加基層業務的前提下促進各局處的互助協力,形成良性循環,才讓台南市政府的市政推動更加順暢。
27:34
#公園違停怎麼辦?
目前台南公園綠地中常有駕駛或違停汽機車之情事發生,儘管公園管理上有負責巡查之人員,但無法24小時都在原地守候,因此常需要倚賴民眾通報或檢舉,來協助取締。
我接獲陳情,陳情人以清楚拍到機車及行為人的照片向工務局檢舉,但卻獲得工務局以「《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內規定違停的罰則對象是行為人,而照片只拍到機車,難以認定機車持有者是否等同行為人。」為由拒絕開罰;但就去年的開罰記錄來看,只要檢舉人提供拍攝到機車的照片就可開罰,並未要求將行為人入鏡,這樣的結果,很明顯有標準不一的狀況,因此我要求工務局對此情形徹查檢討,讓檢舉成案的標準一致,同時也應檢討台南各公園周遭的停車空間,並加強對公園內違停和駕駛的取締,把公園還給使用公園運動、休憩的市民。
34:43
#T-bike站點怎麼架?
上述公園違停外,其實台南的人行道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汽車、機車、攤商違停嚴重,民眾無法安心行走在人行道上,常必須冒著危險走至車道外,造成諸多不便及意外險象環生。另外,人行道數量不足也是一項困擾台南很久的大問題,這兩個問題也間接導致T-bike站點的架設無法普及,因為公共自行車站點依規定須設站於公有土地,其中最為常見的公有土地便是人行道,自行車站體的設置要求最少要長度22米、寬度3.5米以上,若人行道長寬不足,便會影響到設站,同時,越少的人行道也就代表越沒有空間可供公共自行車設站,那我們的站數當然也就長不起來了。
我要求市府,末端運輸網路的規劃要盡快完成,行人的路權當然也不能忽視,透過人行道跟公共自行車站的建設以及違規取締,才是快速建置完善大眾運輸系統的捷徑。
38:41
#永康親子館咧?
永康的新生兒數量,近幾年都是台南市行政區裡數一數二多的,卻一直無法設立在地的親子館,在上次我的總質詢當中,市長也提到目前的方向之一,是針對現有閒置空間進行盤點,從中尋找適合的場地,而我在這次大會期間也督請財稅局盤點永康地區的低度利用空間,我們若有閒置的空間,就應該要有效率的運用。
在總質詢當中,我也質詢社會局長,目前永康設立親子館的規劃進度到哪裡了,局長提到在未來可能會朝向搭配社會住宅新建的空間,規劃設立親子館。我理解目前永康寸土寸金,在找尋適合設立親子館場地的方向上,不管是搭配新建社會住宅,還是閒置空間再利用,都希望市府可以加緊腳步找到適合的空間進行規劃,讓永康的小朋友能夠早日擁有自己的親子館。
40:11
#無障礙廁所空間有障礙!
永康探索公園內的無障礙廁所長久沒有維護,廁所內堆積雜物、欄杆鏽蝕嚴重,根本幾乎無法供身障者使用,且緊急按鈕離馬桶過遠,若如廁發生意外,身障者也難以觸碰求援,我認為這些缺失如果是台南各地區公園的常態,那是對身障者的需求極不尊重,因此要求工務局針對全台南所有無障礙廁所進行盤點,務必將失修的設備改善,讓身障者的生理需求也能受到保障。
41:30
#祥合公園景觀做半套!?
公七公園在今年二月風光地啟用,但近期有民眾和我反映,公園周遭的排水渠道環境仍然處於未完工狀態,今天在總質詢確認該區的負責單位為水利局,我希望市府盡快解決,應將公園裡進入排水渠道的入口圍籬設置齊全,以免有民眾或孩子誤入發生事故;接下來是登革熱好發的季節,未完成的疏濬工程導致水流阻塞易孳生蚊蟲,應盡速處理,莫讓渠道環境成為病媒蚊繁衍的溫床。水利局長則承諾,會責請相關廠商進行改善。
42:57
#公車站整修,公車停不停要說啦!
我接獲民眾陳情,近日永康區內因為有道路工程施作導致公車暫停靠站的狀況,民眾早起出門工作才發現公車不會經過,必須步行到下一站才可以搭乘,並且該路公車行經奇美及成大醫院是許多需要看診的長輩時常搭乘的路線,公車管理處卻沒有在站牌有任何標示告訴大家暫停停靠的預計時間,也沒有任何臨時停靠站的設置,造成許多民眾的生活受影響。
我一直希望台南能夠逐步培養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觀念,但倘若政府不將大眾運輸的品質提升,我們如何讓市民產生對大眾運輸的信賴感,我相信許多人都有因為公車誤點或班次過少造成時間安排延誤的經驗,這也是我一直提出要檢討的問題,希望交通局好好努力。
45:08
#工策會,若亂來不違法?
工策會長年爭議不斷,我已經在之前的會期中指出工策會的諸多疑問,但至今仍沒有改善的跡象。於是,我於今日質詢時提出幾個疑問,針對工策會成員是否為公務員及兼職是否違法一事,詢問南市府人事處、法制處及政風處,並得到三個局處回應,表明工策會並非市府法定機關,因此也不具有公務員身分,在該情況下若兼職經營其他生意,無違法問題。
這樣的狀況非常荒謬,工策會請領市府數千萬經費補助,其成員卻不像公務員受法規規範,若利用職務之便經營自己的事業也無法可罰、完全無法監督,這些結果的出現都係因於:目前台南沒有針對工策會的法源依據,對此我也一再要求市府,盡快完善工策會的相關法源,同時也要納入日落條款,讓工策會業務逐步回歸經發局。若經發局因為業務回歸而導致工作量增加無法負擔,也應該盡快研擬增加員額編制,以補齊空缺。請黃市長拿出道德勇氣,解決工策會長年爭議!

勞基法第11條第2款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評價
【勞工局、社會局質詢】
#大型就業博覽會四成機率踩雷
#應將逃逸移工修正為失聯移工避免歧視性用語
#永康公共托育家園進度
#台南市性侵害防治策略
📍大型就業博覽會,四成機率踩雷
勞工局幫拒絕勞檢的超級違規大戶徵才?
勞工局每年舉辦數場大型就業博覽會,在媒合廠商過程當中,卻沒有針對廠商過去違反勞動法令的紀錄進行篩選過濾。
就我目前統計出的數據,台南近五年舉辦的三場大型博覽會,有違反各項勞工相關法律,如勞基法、性平法、職安法、就服法等等的廠商,在第一場次55家有22家違規,單一廠商最高違規8次,第二場次66家有23家違規,單一廠商最高違規9次,第三場次71家有29家違規,單一廠商最高違規8次,大約都落在四成,違規的內容包括未達基本工資、延長工時超過規定,甚至還有拒絕規避或阻撓勞檢員依法執行勤務等違規項目。
這些違規項目,多數是「連續違規」並非無心初犯,對於這種知錯不改的廠商,我認為市府不應該再將這些惡質廠商列入由公家舉辦的就業活動,這無異於讓市民的勞動權益羊入虎口。
質詢中勞工局局長表示,過往確實沒有考量到這點,只針對廠商於就業博覽會開出的勞動條件進行審查,因此我也要求勞工局必須在就業博覽會的舉辦規定裡納入排除條款,將這一審查機制制度化,排除過去屢次違反勞動相關法規且「罰不怕」、「改不了」的廠商,尤以「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者,不得再度參加就業博覽會,讓民眾在求職時更安心。
勞工局也承諾會研擬出排除條款,下個月11月9日的第四場次就開跑。我希望勞工局拿出魄力、說到做到,讓台南市的就業博覽會不再是大型踩地雷遊戲。
📍應將逃逸移工修正為失聯移工,避免歧視性用語
市府在提供給我的工作報告當中,使用了「違法逃逸移工」等詞彙,早先移民署也曾經公開呼籲過應使用「失聯移工」,畢竟移工失聯的原因可能是有遭受雇主或仲介不合理對待導致的問題,因此我也特別提醒勞工局,希望政府機關在未來可以多加注意,避免歧視性用語。
📍永康公共托育家園進度
永康目前的人口仍在持續的成長中,近年也有越來越多的年輕家庭移入,對嬰幼兒托育的需求日益增加。因此我也請社會局報告永康第一間公共托育家園的工作進度,社會局提到目前該案正在上網公告招標階段,招標後的後續工作也會持續進行,預計在今年年底可以完成。我也期望未來能夠推動更多的公托家園,讓育兒環境更友善。
📍台南市性侵害防治策略
我也針對社會局質詢,台南市的性侵害防治上的具體作為為何?家防中心蘇主任提到,目前有培育志工隊結合戲劇方式進行宣導,聚焦於性侵害、身體自主、家暴、性騷擾等議題,也結合婦幼隊作社區巡迴宣導。未來我也會持續關注性侵害防治的落實,希望不要再有孩子受到侵害。
#感謝新聞媒體報導
大型就業博覽會4成機率踩雷 林易瑩:勞工局幫拒絕勞檢超級違規大戶徵才? 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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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府替勞檢違規大戶徵才? 議員:民眾4成機率踩雷 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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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大型就業博覽會 議員爆:4成機率踩雷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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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代批大型就業博覽會 「踩雷」機率高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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