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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會對職場媽媽,真的友善嗎?為了顧家,多少優秀女性被迫犧牲工作成就感,又多少媽媽躲在"狹小倉庫"擠母奶?每天奔波在工作和家庭間的媽媽們,用青春的歲月,燃燒著美麗與哀愁的人生...
➡【職場媽媽 家庭事業兩難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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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報導中引用勞基法第12條為誤植,應為勞基法第11條,在此更正)
#政治 #家庭 #職場媽媽 #育嬰 #工作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9的網紅簡舒培,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台北市議會第12屆第02次定期大會〈市政總質詢〉 行政院將地方清潔人員的清潔獎金調高至8000元,台北市環保局即將在明年1月開始加發獎金。但環保局卻變更清潔獎金的支給規定,限制只有70%的人數能領取全額8000元獎金,其他30%的隊員,就算再努力認真也拿不到全額。簡舒培在今日(2)市政總質詢中指出,...
勞基法第12條 在 洪慈庸 Facebook 八卦
【捍衛勞權 不容退讓】
基層醫師過勞的問題存在已久,不只是住院醫師,甚至有的主治醫師都要值班。平均每週工時超過88小時,每天超過14小時以上。這不僅傷害醫師的身體健康,也對於患者的就醫品質,帶來很大的折損。
根據衛福部的規劃,要到2023年,才有可能把醫師納入勞基法。勞動部去年所說的「啟動勞基法修法研議小組」,到現在也沒什麼具體進展。對於勞動部長陳雄文所說:「捍衛醫師權益可能會傷害到病人權益,這非勞動部片面可決定」。我想要告訴部長,我們當然了解病患權益的重要,保障基層醫師的勞動條件,才能夠維護我們的醫療品質,才能夠保障台灣人民的身體健康。
再來就是「縮短每周工時並刪七天假」的議題。去年12月9日勞動部發布勞基法施行細則後,同月16日即送交立法院排入院會報告事項,但因為具有強烈爭議,乃由「備查」改「審查」,交付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當時第八屆國會屆期將至,本應延續至下一屆第一會期審查,期限為三個月(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應於院會交付審查後三個月內完成之;逾期未完成者,視為已經審查。但有特殊情形者,得經院會同意後展延;展延以一次為限。前項期間,應扣除休會期日),然至今仍未排入審查。
勞動部的說法是,工時改為40小時,能更完整給予勞工週休二日。實質上,一週工作40小時,正常週休二日,是立基在勞工一週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時的基礎上才會成立。但依據勞基法第36條之規定,勞工的例假日每週僅有一天,雇主可以合法的利用工時分配,將40小時平均分攤至六天,一天帳面上的工時仍達6小時40分鐘,以台灣的勞動現狀,並無法達到勞動部所說的,能夠順利讓勞工擁有週休二日。若是勞動部真正有心要讓勞工週休二日,那就應該明文規定入勞動基準法裡,而非玩弄數字遊戲。
再者,勞基法規定勞工於國定假日加班,雇主應給予勞工加倍工資,假設勞工依法一週工作42小時,於國定假日上班8小時,能夠獲得一般薪資的加倍加班費,等同可以多領取8個小時的工資。但在國定假日被刪除後,於原本的國定假日加班僅能在超過每日正常工時之後,依照平日加班費的規定計算薪資,勞工當日實際領取的薪資是減少的,尤其針對計時的打工族和低薪藍領階層的勞工,他們原本犧牲假日加班就是希望能夠多領取加班費,現在他們工作的工時可能與先前一致,但卻不能領取加倍的加班費,反而損害勞工權益。
我也在質詢尾端遞交臨時提案,希望勞動部能夠重新評估考量對於勞工權益的實質影響,盡快修正這個行政命令。同時也請召委儘速將本案排入,讓這個憑白消失在委員會的待審法案,進入實質審查。
勞基法第12條 在 趙天麟 Facebook 八卦
高雄市「百工百業」代表
齊聚感謝「40工時擘劃者」趙天麟立委修法通過勞基法第30條
立法委員趙天麟的勞工後援總會今(26)日集結超過60個工會團體一同在趙天麟競選總部召開勞工相挺記者會,展現勞工大團結相挺趙天麟,後援會榮譽總會長同時也是高雄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的江健興,以及後援會總會長也是高雄市總工會理事長的林明章、高雄市機車修理職業工會理事長也是後援會總顧問的林順正、高雄市食米運送職業工會理事長也是後援會總幹事的邱碧賢全都現身力挺趙天麟。
趙天麟說,他在上個會期(第7會期)提出勞基法第30條的修正案,並將其列為最優先法案,一開始尊重行政院,請行政院儘速將院版送至立法院,但行政院因外界壓力遲遲未提,而行政院的版本只是換湯不換藥,無法保障適時工時,趙天麟就利用議事程序上的時間差,將他提出真正能落實適時工時的法案版本用最快的速度,與媒體勞團裡應外合,三讀通過。
新版修正案將在明年的1月1日上路實施,預計全台灣300多萬勞工受惠,單週40小時的工時,讓勞工免於過勞,還給勞工遲來的正義;而勞動部單方面砍假(19天縮短為12天),做法太過粗糙,對勞工朋友並不公平,他呼籲,政府應該站在勞工的立場,替勞工著想。
趙天麟表示,高雄是勞工大城,他8個會期都在主管勞動部的衛環委員會,為勞工爭取權益;他說,全台灣約有1,107萬勞動人口,高雄市更是勞工大城,勞動人口約130萬,擁有超過全臺灣十分之一的勞動人口,趙天麟認為,勞工是台灣經濟發展基石,往往也是家庭的經濟支柱。當勤奮的台灣人為了經濟發展付出生命中最精華的歲月,政府應義不容辭成為勞工的重要後盾。
後援會榮譽總會長江健興表示,勞基法第30條的修正案審查當天,他原預計前往抗議至中午,沒想到因為擔任主席的趙天麟與媒體還有勞工團體裡應外合,讓法案快速通過,他強調,趙天麟四年都在為勞工做事,力挺勞工,而勞工們唯一能挺趙天麟的時候,就是現在,請大家全力支持趙天麟。
趙天麟強調,民進黨執政一定會兼顧經濟發展與勞工權益,民進黨提出,1.『真正落實週休二日』、2.『薪水要增加,改善低薪困境』、3.『保障非典型勞工-派遣工』、4.『支持青年與中高齡就業』、5.『降低工作風險,職災保險單獨立法』、6.『鼓勵組織工會』等6大主張,確保勞工權益。
趙天麟也針對未來政策方向提出計畫,『1.修正「勞工保險條例」,虧損由政府撥補,保障勞工老年生活沒煩惱』、『2.幼兒教育券向下延伸至2歲,減輕父母負擔』、『3.推動社區長照據點,修正「長照保險法」,確保老年生活無虞、實現在地老化、尊嚴生活』、『4.大力招商引資、推動產業轉型、人才在地就業。創造更多高價值、環保、乾淨、有發展性且不可替代性高的工作機會。提升整體薪資水平』、『5.提出青創顧問平台政策,重用高雄在地人才』。
勞基法第12條 在 簡舒培 Youtube 的評價
台北市議會第12屆第02次定期大會〈市政總質詢〉
行政院將地方清潔人員的清潔獎金調高至8000元,台北市環保局即將在明年1月開始加發獎金。但環保局卻變更清潔獎金的支給規定,限制只有70%的人數能領取全額8000元獎金,其他30%的隊員,就算再努力認真也拿不到全額。簡舒培在今日(2)市政總質詢中指出,環保局訂出這樣的限制獎金的工作規則,已經損及清潔隊員的勞動權益,卻無事先報請主管機關勞動局核備,若在明年實施,恐有違反勞基法第70條的嫌疑。簡舒培要求柯市長、環保局、勞動局重新檢視加發獎金的工作規則;若否,勞動局應依據勞基法第79條對環保局開罰,以維護清潔隊員的勞動權益。
勞基法第12條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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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人員進出、收發郵件的大樓駐衛保全,因為是屬於勞基法第84條之一規定的間歇性工作,一天上班12小時,一個月只休四天,每個月工時上限312小時,台北市政府率先研擬下修工時到260小時,從事保全工作五年的韓先生認為,下修工時,最直接影響的就是薪水,估計每個月將減少六千到八千元不等。
不只勞方反對,資方也擔心原本人力吃緊的保全業,也將因為下修工時,將勢必增加人事支出和人力調度的困難。
台北市帶頭研擬修改勞基法84條之一、像保全業、航空業和房仲業等責任制、監督管理或間歇性性質的38種行業的工時上限,對此,房仲業表示尊重,但還是希望工時別下修太多。
台北市傳出保全從業人員超時工作過勞死,有意將過勞死的高危險群勞工工時下修,每個月不能超過260小時,立意良善,但一口氣調降52個小時,不只業者反對,勞工也擔心變相減薪。
記者 林欣儀 郭俊麟 台北報導"
勞基法第12條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評價
史哲尹立二人組發威
海音中心延宕三年,並被改成海洋百貨?
針對前文化局長尹立指控市府團隊無法讓海音中心在今年底完工一事,陳麗娜依據監察院糾正報告質詢指出,海音中心先被史哲不專業、動機不明的亂改設計而延宕第二標工程3年,政權交接前又被尹立變更計畫後兩度流標而延宕第三標工程,民進黨前後兩任文化局長動手腳,卻想讓韓國瑜揹黑鍋,實在很誇張。
陳麗娜指出,尹立一再以「Wecare高雄」之名,行「Wehate高雄」之事,這次意圖黑韓卻黑到了自己,打到自己人的嘴。海音中心在史哲、尹立二人組時期亂改設計,導致工程無法如陳菊所說的在2015年完工,延宕三年不說,並被負責設計團隊西班牙Manuel公司譏諷建議將名稱改為「高雄海洋百貨」以符實際。陳麗娜要求文化局查明海音中心一再變更設計有無因人設事、有無不為外人知的內情?
陳麗娜提出海洋流音中心完整時間序表示,「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計畫於2009年10月1日由馬英九政府核定,全額補助54.5億。2011年3月設計案決標,當時陳菊意氣風發說三年半就完成,也就是計畫在2015年完工。
2012年11月19日,新工處同意設計團隊規劃並著手發包事宜。然而核定設計圖十個月後,文化局長史哲卻要求更改大海豚館單層使用面積。由於態度十分堅持,新工處為了怕影響輕軌工程進行,只好把工程由一標拆為兩標,把不受面積調整影響的小型表演廳建築群等規為第1標工程發包,其他列第二標應史哲要求重新設計後再發包。
然而史哲除堅持把大海豚館單層面積改為550平方公尺以上,還提出展示空間樓層淨高不得少於5公尺、商業空間及展示區須集中為同一室內空間、增加讓餐廳業者使用的瓦斯明火燃氣設備等。史哲這些和原計畫無關的要求讓專業設計團隊代表之西班牙Manuel公司多次向市府抗議,並譏諷建議將名稱改為「高雄海洋百貨」這才符合海音中心的實際狀況。
陳麗娜認為,史哲的「別有用心」不但讓海洋流行音樂中心定位走調,更使設計進度屢遭中斷,到了2015年5月才把第2標發包出去,這時已足足延宕了三年,早就過了陳菊說的完工時間。監察院報告為此痛斥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於基本設計核定後,一再提出逾越基本設計之要求,致計畫進度延宕,且有遭致鉅額求償及影響政府國際形象之虞。」
花了大錢、開國際標找來西班牙設計團隊,史哲卻不信任專業團隊的設計,一下改面積,一下增加供餐廳業者使用的明火設備,這是為什麼?是有誰給他什麼壓力嗎?為何寧願把這個重大建設拖三年,耗費國家重大成本、甚至冒著被設計團隊求償的風險,也要堅持修改?
陳麗娜進一步指出,尹立在2016年11月1日接文化局長後,再次辦理計畫變更,並在去年8月7日才通過行政院核定修正計畫、增加經費15億。接著尹立就進行這項海音中心第3標進行招標作業,這標若在去年10月發包,今年12月可竣工。然而去年政權交接前10、11月2次都流標。直到韓團隊接手後,經標案檢討後才在今年2月決標,契約工期到109年8月底。
陳麗娜認為,尹立去年交接前辭去文化局長,對這些事不可能不知道。但他卻像得了失憶症一般,完全忘了自己延宕工程的責任,卻跳出來反咬韓國瑜,這是十分拙劣的黑韓行徑。
陳麗娜也對街頭藝人展演辦法提出質疑。街頭藝人在高雄考證、取得標章以後,兩年就要重考一次,但是台中也是2年換證一次,換證時只要填具換證申請表,就能免費換證。而台南市今年首開全國先例,將街頭藝人從「審議制」改為「登記制」,且領證後可以永久使用。文化局長表示該局已將辦法修定為5年才需要換一次。
陳麗娜也為運發局三十幾位在運動場館收費、管理的約聘雇人員抱不平。從以前體育處時間到現在,二十幾年這些約聘雇都是簽九個月的短期人員,他們工作九個月後休息三個人,然後在重簽。這樣已違反勞基法第八條規定,希望運發局能檢討改進。
勞基法第12條 在 不認有違勞基法高虹安怒嗆:哪部分違法|#鏡新聞 - YouTube 的八卦
但律師黃帝穎就表示,高虹安可能已經違反多項 勞基法 。像是員工請假不給薪,另外還得捐款到公積金,這就涉嫌違反 勞基法第 43條;另外沒洗杯子就要罰款,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