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已確診新冠國人返國的規定
今天因為案679於英國確診,之後回國,結果下面的留言又在罵:
那個王八蛋!確診還回來。
從國外染病回來的應該是要自費,否則台灣會垮了!
案679你在英國長期工作賺錢,生病醫藥費全民買單!
案679是專門禍害同班機旅客嗎?
案情:
案679為本國籍 30 多歲男性,長期於英國工作,10/26 出現全身倦怠、流鼻水及鼻塞情形,因症狀未改善,10/28 於英國當地就醫,經檢驗確診新冠,後續依當地規定自我隔離 10 天,隔離期間出現嗅味覺喪失情形。個案 11/7 隔離期滿後症狀緩解,11/28 返國,入境時無症狀,並主動告知曾確診新冠,於機場進行採檢,並於今日確診;同班機接觸者調查匡列中。
指揮中心於6月17日曾發布境外確診個案返國應注意事項,規定境外確診個案須符合 #下列條件之一,才能搭機返國,違者將依同法第69條規定,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發病日至登機日已逾2個月,#且症狀已緩解。
#距發病日已達10天,且取得2次呼吸道檢體檢驗SARS-CoV-2陰性證明(須間隔至少24小時採檢)。
04b解讀:
1.六月這樣的規定是依據當時的防疫還有科學證據所訂下,一個比較嚴格的標準。但大家記不記得8月又一次普篩之亂的時候,指揮中心還有李秉穎老師是用美國CDC的研究來說服社會大眾入境不需要普篩:#距離個案發病日達10天後,或無症狀者距第一次採檢陽性10天後,#幾乎已無傳染力。因為美國CDC綜合眾多研究都顯示,即使PCR還是陽性,#10天以上就培養不出活病毒了。
2.一個在10月28日開始有症狀的輕症新冠感染者,他大概在11月7日開始就沒有傳染他人的能力了。因此他在11月28日返國,飛機上傳給別人的機率也非常低。而他也早已痊癒無症狀,回來沒有什麼醫療費用的問題。(我知道隔離,做PCR須要錢,但那是我們比較謹慎願意付出的防疫費用,並不是他個人疾病必須的醫療費用)
3.目前英國美國都是這樣的標準,發病10天後不用再測PCR測到陰轉了,就直接出院或是解除隔離(此人因為是輕症,在英國也根本沒住院)。
4.好,我只是想說,不需要把案679往死裏罵。他根本就痊癒了,回國的心態應該根本不是要回來治病或是用健保的,更不是故意想千里回來投毒的。
5.他違反現行規定,對。他就差沒有自己去自費再做兩次陰性報告出來。但如果我們指揮中心長期都以發病10天幾乎已無傳染力來做邊境管制的理論基礎,我認為6月這個針對國外確診者回來的規定,也是有滾動式調整的空間。討論疫情相關,我認為應該更基於科學,而不是情緒發言。
6.其實講這麼多也是白講的,現在開始國人入境也要檢附PCR陰性證明,這樣的問題應該就會比較少。(只是有可能有另外的問題:類似印尼的PCR陰性證明有沒有可能是假的)
10天以上就培養不出活病毒了 在 日本自助旅遊中毒者 Facebook 八卦
#新冠的無症狀感染者懶人包
今天沒有記者會共筆。因為沒有什麼重要的問題。我把時間省下來整理這篇,應該對大家比較有用。
今天記者會只有第一題有問到科學性問題,就是關於無症狀感染者。我相信很多人對這個議題都有錯誤的認知,來看這篇吧!
先來個摘要:
1.無症狀感染者就是在喉嚨或呼吸道檢體測的到病毒存在,但此人完全沒有症狀,人好好的。他可能有兩種情形:
A.從頭到尾都沒有症狀。
B.只是處在潛伏期中,未來會發病。
2.無症狀感染是病毒界的常態,SARS才是特例,毒如SARS病毒得了九成八以上得到都會發燒。但比方說流感,腸病毒,常見大人無症狀感染回家傳染給小朋友。
3.鑽石公主號上3711人普篩的結果,712人陽性,高達334人無症狀,佔比46.9%,接近五成。台灣確診比例中大概佔4~5%左右是無症狀患者,應該是低估的。世界各國現在公布的數字中,絕大部分不會去驗沒有症狀的人。分母有很多無症狀感染者沒有驗到。
4.在愛知縣岡崎醫療中心發表無症狀感染者90人的資料中顯示,九成的人在兩週左右就會清除掉病毒。不需要給藥物,自己就會產生抗體清除掉病毒。
5.有部分會轉為有症狀,日本經驗比例是:鑽石公主號上無症狀感染者334人中,至少10例後來變成有症狀。但這裡的資料沒有很完整。
6.綜合其他國際研究,病毒量通常在第一週到最高,第二週維持高檔,二週產生抗體後病毒就慢慢清除了。
7.在Nature的德國研究九例經驗,八天以上就培養不出活病毒了。不管有無症狀的感染者,得病後最有傳染力應該就是前七天。(但這裡還需要更多證據,因為九例中僅有一例無症狀)
8.新冠無症狀感染者既然檢查得到病毒,當然就有機會傳染給別人。但因為他沒有咳嗽比較不會咳出飛沫,且沒發病理論上病毒量比較低,應該傳給他人的機率是比較低的。不過最近有研究顯示,無症狀或輕症的病毒量不一定比重症低。另外別忘了接觸傳染的重要性。這也是為何勤洗手這麼重要。
9.目前沒有確切證據顯示新冠會變成帶原者讓人終身帶著病毒可以一直傳給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