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食藥署的「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才正式上路,包括六大類、蝦、蟹、花生、牛奶、蛋、芒果及其製品。要求廠商日後得在這些食品包裝上加註醒語,格式為「本產品含有○○,不適合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要測IgE不是IgG
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 在 趙強營養師這樣說 Facebook 八卦
#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 將由6項增至11項......
衛生福利部已於104年7月1日實施6項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規範食品中含有蝦、蟹、芒果、花生、牛奶、蛋及其製品,應於其容器或外包裝上,顯著標示含有致過敏性內容物名稱之醒語資訊,此次預告之「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草案,除調整原來的6項之外,並酌予增加至11項,如下:
(一) #甲殼類 及其製品。
(二) #芒果 及其製品。
(三) #花生 及其製品。
(四) #芝麻、#葵花籽 及其製品。
(五) #牛奶、#羊奶 及其製品。
(六) #蛋 及其製品。
(七) #堅果類 及其製品:包括杏仁、榛果、核桃、腰果、胡桃、巴西堅果、開心果、夏威夷豆、松子、栗子等。
(八)含 #麵筋蛋白 之穀物及其製品:包括小麥、大麥、黑麥、燕麥等。
(九) #大豆 及其製品。
(十) #使用亞硫酸鹽類或二氧化硫 等,其終產品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每公斤十毫克以上之製品。
(十一) #鮭魚、#鯖魚、#鱈魚、#小鱗犬牙南極魚(#圓鱈)、#馬舌鰈(#扁鱈)等魚類及其製品。
本規定預定自108年7 月1日起施行
預告規定11項食品過敏原標示草案 【發布日期:2017-12-11】 發布單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https://goo.gl/U6Xnf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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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 將由6項增至11項......
衛生福利部已於104年7月1日實施6項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規範食品中含有蝦、蟹、芒果、花生、牛奶、蛋及其製品,應於其容器或外包裝上,顯著標示含有致過敏性內容物名稱之醒語資訊,此次預告之「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草案,除調整原來的6項之外,並酌予增加至11項,如下:
(一) #甲殼類 及其製品。
(二) #芒果 及其製品。
(三) #花生 及其製品。
(四) #芝麻、#葵花籽 及其製品。
(五) #牛奶、#羊奶 及其製品。
(六) #蛋 及其製品。
(七) #堅果類 及其製品:包括杏仁、榛果、核桃、腰果、胡桃、巴西堅果、開心果、夏威夷豆、松子、栗子等。
(八)含 #麵筋蛋白 之穀物及其製品:包括小麥、大麥、黑麥、燕麥等。
(九) #大豆 及其製品。
(十) #使用亞硫酸鹽類或二氧化硫 等,其終產品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每公斤十毫克以上之製品。
(十一) #鮭魚、#鯖魚、#鱈魚、#小鱗犬牙南極魚(#圓鱈)、#馬舌鰈(#扁鱈)等魚類及其製品。
本規定預定自108年7 月1日起施行
預告規定11項食品過敏原標示草案 【發布日期:2017-12-11】 發布單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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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 在 Mr.FOOD 說法規第13集:公告訂定「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及 ... 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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