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分別到衛環及內政委員會,針對 #守護孕婦政策、民眾關注 #跟蹤騷擾防治法進度,向衛福部長、內政部長進行質詢。
📣#守護孕婦政策明年可望上路 #請衛福部研議擴大人工生殖補助政策
上個會期在預算審查時,我提案爭取增加孕婦產檢次數、產檢補助及超音波項目,向陳時中部長詢問目前辦理進度?能否盡快上路,守護全國辛苦的懷孕婦女?🙆♀️
很高興聽到衛福部正面回應,部長表示預定明年正式上路,產檢次數將由10次增加到12~14次、超音波檢查增加1次、貧血檢查與妊娠糖尿病篩檢也都將納入補助,目前正積極向行政院爭取6億元預算中💰
臺灣面臨少子女化嚴重危機,現代人晚婚也晚生,我建議部長也許可以參考日本經驗,提高不孕症婦女的人工生殖補助,並且擴大補助適用對象。以日本為例,2016年試管嬰兒新生人數達到5萬4千多人,佔總新生人口5.5%,對於提升生育率有顯著的效果。
陳時中部長表示為了解決少子女化問題, #願意針對擴大人工生殖補助進行研議,我會持續關注後續研議進度,希望透過政府的政策協力,減輕有懷孕需求民眾的經濟負擔及心理壓力,也讓國家能多一點生力軍!👼
📣#跟蹤騷擾防制法何時能夠立法?
跟蹤騷擾防制法上一屆就有提出,卻因為各部會意見難以整合、與民間期待有落差,最後未能完成立法。
據警政署110受理報案系統統計,以跟蹤、騷擾、糾纏等作為關鍵字過濾,每年高達7600多件,雖然勉強可用「社會秩序維護法」、「性騷擾防治法」以及「家庭暴力防治法」,但受限於法條文字,有許多案件根本無法適用,尤其社維法僅裁罰3千元,毫無嚇阻力‼️
我請內政部、法務部及衛福部務必尋求共識,並多多與社會各界理性溝通,期望本會期能將行政院版本送進立法院審議,將跟蹤、騷擾等糾纏行為盡快立法規範,同時即時、及早介入,作為預防,保護民眾人身安全🔑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34的網紅魯明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目前法規對於跟蹤騷擾案件,並無相關的法源依據,僅勉強可用社會秩序維護法、性騷擾防治法以及家庭暴力防治法,但都有其不足及限制。 - 而內政部現前的版的跟騷法草案定義太狹隘,將跟騷定義為性騷擾不當追求的再犯,若要適用跟騷法有僅有兩種狀況,第一、必須要被害人提出性騷擾申訴成立,行為人經裁罰、懲處、懲戒或糾...
跟蹤騷擾防治法上路 在 吳思瑤 Facebook 八卦
三八婦女節,婦權三箭齊發。
思瑤準備好了,一定瞄準靶心,精準射擊!
今天,思瑤與立院好朋友、及婦運界諸多民團夥伴,共同宣示加速推動 #新時代婦權新三法:
#跟蹤騷擾防制法、#未經同意散佈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性別工作平等法!
首先我要說,完善的法律,不僅是保護女性,也是保障男性!
台灣最早的性別權益立法始於1997年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各項立法進程迄今24年。期間陸續有「家暴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乃至於2005年的「性騷防治法」立法等。法律2021的今日,讓法制再進化,更與時俱進,確實大有必要。
即使台灣已是全球性別平等第六名的國家,但各類性侵害、性騷擾等性別暴力案件,受害者仍以女性居多,但近年來男性受害比例也有上升趨勢。
跟蹤騷擾被害者9成是女性,尤其年輕女性每8位就有1位曾經遭遇。過去沒有這樣新型態行為的立法限制,因此無法可罰,受害者求助無門,「跟騷防制法」立法刻不容緩。
網路時代下,性私密影像外洩的立法防範是新興課題,除了加速立法制定「未經同意散佈成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法」之外,推動 #不點閱、#不下載、 #不分享 的政策宣導也需要透過教育來下手。
「性別工作平等法」雖然已上路,但當年將職場性騷擾調查、申訴的權責交由雇主,忽略了現實社會諸多職場性騷擾的加害者就是雇主,且礙於權力不對等,受害者難以勇敢伸張權益,這樣的法制缺漏必須補強。
特別要說,思瑤與 范雲 FAN, Yun委員共同召開「跨領域反性騷座談會」,擴大收集彙整建築界、醫療界、體育界、演藝界等長期性別失衡的職場領域,確實收集了許多進步性的寶貴意見,對於我們推動三大法案有很大的正面助益。
三項法案思瑤皆有草案版本,一定全力爭取通過。我有三大要求:
1. #行政院應儘速提出三法的行政院版本,以彰顯政府部門的政策高度。
2.行政、立法 #兩院共同將此三法列為年度優先法案,力拚今年完成。
3.行政院應 #擴大跨部會合作,提高政策位階,以利各項婦權政策全方位落實。
跟蹤騷擾防治法上路 在 魯明哲 Facebook 八卦
目前法規對於跟蹤騷擾案件,並無相關的法源依據,僅勉強可用社會秩序維護法、性騷擾防治法以及家庭暴力防治法,但都有其不足及限制。
-
而內政部現前的版的跟騷法草案定義太狹隘,將跟騷定義為性騷擾不當追求的再犯,若要適用跟騷法有僅有兩種狀況,第一、必須要被害人提出性騷擾申訴成立,行為人經裁罰、懲處、懲戒或糾正後,或是觸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強制觸摸罪遭起訴或緩起訴,且一年內仍再犯的案件,才符合警方糾纏犯罪受理的門檻。
-
但社會對於跟騷法的期待是公權力能即時預防性介入,因此目前草案方向完全不如預期。
-
建議內政部能再多開幾場公聽會,多聽聽人民的心聲,並邀集各部會共同商議,早日落實跟騷法施行,千萬不要再有以拖待變的心態,拖延跟騷法上路。
跟蹤騷擾防治法上路 在 魯明哲 Youtube 的評價
目前法規對於跟蹤騷擾案件,並無相關的法源依據,僅勉強可用社會秩序維護法、性騷擾防治法以及家庭暴力防治法,但都有其不足及限制。
-
而內政部現前的版的跟騷法草案定義太狹隘,將跟騷定義為性騷擾不當追求的再犯,若要適用跟騷法有僅有兩種狀況,第一、必須要被害人提出性騷擾申訴成立,行為人經裁罰、懲處、懲戒或糾正後,或是觸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強制觸摸罪遭起訴或緩起訴,且一年內仍再犯的案件,才符合警方糾纏犯罪受理的門檻。
-
但社會對於跟騷法的期待是公權力能即時預防性介入,因此目前草案方向完全不如預期。
-
建議內政部能再多開幾場公聽會,多聽聽人民的心聲,並邀集各部會共同商議,早日落實跟騷法施行,千萬不要再有以拖待變的心態,拖延跟騷法上路。
更多魯蛋資訊:
Instagrm:https://www.instagram.com/jackruegg/
FB:https://www.facebook.com/taoyuan.jackru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wLaySnN4_mE/hqdefault.jpg)
跟蹤騷擾防治法上路 在 【圖解】跟騷法8大行為!為什麼ptt都在討論? - 法律人 的八卦
依照我國過去法規,若在日常生活中遭遇被陌生人士長期跟蹤、騷擾,僅能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性騷擾防治法與家庭暴力防治法三者來行使權益,但三者因在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