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違法監控60萬人,註記萬華足跡❗️】
新竹林先生在5/22到臺大醫院陪家人進行手術,期間只是下樓買個便當,結果被 #拒絕入院,一問才知道,原來是因為他 #曾到訪萬華,因此 #健保卡上被註記為自主健康管理者
謎底揭曉,今天有一份指揮中心的開會通知流出
⚠️指揮中心副指揮官、內政部次長 #陳宗彥,竟然 #避開台北市政府
指示指揮中心資訊組提供4月20日至5月15日兩個月內出現在萬華地區的民眾給中華電信大數據中心分析,並 #向電信公司索取基地台資料
從進出入萬華的時間及頻率判斷是「顧客」還是「從業人員」 最後提供健保署 #在健保卡上註記
📣針對記者提問,指揮中心完全沒有針對 #未事先通知、 #調閱瀏覽網頁紀錄及 #未通知臺北市政府 等爭議核心回應‼️
而是拿侵害程度不一樣的細胞簡訊混淆視聽
「到過萬華」並不等於「有接觸到確診者」,
然而民眾被註記的結果就是「直接被拒絕入院」
因此指揮中心不該輕描淡寫的說供醫護參考而已!
請問指揮中心,究竟是依據哪一條法源依據讓你們可以不事先告知,#任意調度民眾的資料?
是依據帝王條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第7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讓指揮中心順理成章成為恐怖的國家機器嗎?
去年民進黨及綠營人士大肆嘲笑中國、北韓
等共產國家的強制防疫行為
同時諷刺中共第一時間封鎖武漢
沒想到一年後,民進黨居然也成了他們口中
最討厭的極權政府,
#政府沒有依法行政,而是在法律授權的曖昧範圍內 #無限上綱自己的權力
未經告知就監控人民、甚至帶頭為萬華貼上歧視性的標籤
若只是要匡列有接觸風險的人士,
為何不事先通知人民?
又為什麼要調出網頁瀏覽紀錄?
網頁瀏覽紀錄對於防疫
有符合目的性和必要性嗎?
我們嚴厲譴責指揮中心這樣侵害人權、
歧視萬華人的行為
並且已正式發文去函
要求指揮中心、內政部及衛福部:
一、 提供110年5月16日「萬華地區高風險族群註記專案會議」的相關資料
二、 說明民眾健保卡被註記的人數及內容、註記資料會被誰讀取,及其法源依據為何
三、 說明為何向電信公司蒐集民眾資料,及其法源依據為何
四、 說明為何會議紀錄沒有發給臺北市政府
台灣有多少人
也正在被政府在無告知的情況下監控?
副指揮官除了每天開記者會
警告人民不要發假消息
竟然還私底下上演極權政府的戲碼🤬
現在都要先準備300萬才能批評政府嗎?
我們是民主的法治國國家,
就要恪守依法行政的原則!
#完全執政 #完全不演了
#民主是民進黨作主 #你是民我作主
#老大哥正在看著你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KZheng Clips,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上週因把工商影片加進精華裡未事先告,因此跟宅知道協調之後把原精華影片下架,而重新上傳只有精華的影片,並未事先通知非常抱歉! 也謝謝在原影片下留言提醒的觀眾,是我忽略到這點! 版權為麥卡貝所有 原影片網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B5tIB835H0&t=1s...
未事先通知 在 尤美女立委 Facebook 八卦
【李明哲宣判一周年 再度失聯 中國應立即釋放李明哲】
從李明哲被失蹤、被判顛覆國家政權須服刑五年,到今年10月19日由台商方面得知李明哲被移監,11月1日又得知又被移回赤山監獄等,最近的任意移監未事先通知家屬,原定這個月12號可以探監,出發前又忽然取消,等於上次探監日是9月10日,至今超過兩個月。我們很擔心李明哲先生處在危險狀態,中國不通知家屬任意移監,又任意取消探視權,完全漠視家屬權益和台灣政府的地位。
不僅如此,中共也無視台灣人以及包括歐盟、美國等國際社會的抗議,包括歐洲議會多次通過決議聲援李明哲,表示中國應立即釋放李明哲;且今年9月歐洲議會通過的「歐中關係」報告批評中國日趨獨裁,再度提及李明哲案的嚴重性。另外,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程序中的強迫或非自願失蹤問題工作組(Working Group on Enforced or Involuntary Disappearances)多次來信,非常關心李明哲目前的處境等等。
上個月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前往聯合國的日內瓦總部,希望在11月中國於聯合國進行「普遍定期審議」(The Universal Periodic Review, UPR),也就是聯合國監督會員國人權狀況的機制審查前,告訴聯合國李明哲案的嚴重性。我們看到聯合國在官方報告中引用他們的聯合報告所提到的,「自第二輪普遍定期審查以來,中國當局措辭含糊的國家安全規定,在中國境內及境外實施任意逮捕、起訴和監禁,鎮壓當地和外國人權行動者和人權捍衛者」。習近平上任後,中國對人權的打壓已經到了最嚴重的程度,引起了國際社會多方的關注和譴責。
我們要求中國立刻無條件釋放李明哲,且在這之前確保家屬探視權、免於酷刑及健康醫療權。中國只要不釋放李明哲,我們就會持續聯合關注李明哲的國內外友人,出面要求中國立即釋放他。
未事先通知 在 尤美女立委 Facebook 八卦
【李明哲宣判一周年 再度失聯 中國應立即釋放李明哲】
從李明哲被失蹤、被判顛覆國家政權須服刑五年,到今年10月19日由台商方面得知李明哲被移監,11月1日又得知又被移回赤山監獄等,最近的任意移監未事先通知家屬,原定這個月12號可以探監,出發前又忽然取消,等於上次探監日是9月10日,至今超過兩個月。我們很擔心李明哲先生處在危險狀態,中國不通知家屬任意移監,又任意取消探視權,完全漠視家屬權益和台灣政府的地位。
不僅如此,中共也無視台灣人以及包括歐盟、美國等國際社會的抗議,包括歐洲議會多次通過決議聲援李明哲,表示中國應立即釋放李明哲;且今年9月歐洲議會通過的「歐中關係」報告批評中國日趨獨裁,再度提及李明哲案的嚴重性。另外,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程序中的強迫或非自願失蹤問題工作組(Working Group on Enforced or Involuntary Disappearances)多次來信,非常關心李明哲目前的處境等等。
上個月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前往聯合國的日內瓦總部,希望在11月中國於聯合國進行「普遍定期審議」(The Universal Periodic Review, UPR),也就是聯合國監督會員國人權狀況的機制審查前,告訴聯合國李明哲案的嚴重性。我們看到聯合國在官方報告中引用他們的聯合報告所提到的,「自第二輪普遍定期審查以來,中國當局措辭含糊的國家安全規定,在中國境內及境外實施任意逮捕、起訴和監禁,鎮壓當地和外國人權行動者和人權捍衛者」。習近平上任後,中國對人權的打壓已經到了最嚴重的程度,引起了國際社會多方的關注和譴責。
我們要求中國立刻無條件釋放李明哲,且在這之前確保家屬探視權、免於酷刑及健康醫療權。中國只要不釋放李明哲,我們就會持續聯合關注李明哲的國內外友人,出面要求中國立即釋放他。
未事先通知 在 KZheng Clips Youtube 的評價
上週因把工商影片加進精華裡未事先告,因此跟宅知道協調之後把原精華影片下架,而重新上傳只有精華的影片,並未事先通知非常抱歉!
也謝謝在原影片下留言提醒的觀眾,是我忽略到這點!
版權為麥卡貝所有
原影片網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B5tIB835H0&t=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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