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查水表 利用疫情興文字獄
愚人節,民進黨政府,再一次秀了下限。
口口聲聲民主自由,卻張牙舞爪的利用疫情,興起文字獄。
1
4月1日晚上回家,發現有張警察”送達通知書”,要我去派出所拿送達文書。
是怎樣?
我性子急,立刻去林口分局派出所,問是什麼事,結果,承辦的員警休假了。拿到這樣一張通知書,告訴我要在4月11日去分局做筆錄,因為刑事案件。
(圖1)
2
第二天早上,我打電話去,找到承辦員警,說我收到通知要求我去做筆錄。
我說,我被要求做筆錄,總要告訴我是為了什麼事,要把我當成刑事案件的涉案人吧 !
警察才說,是因為有人檢舉,說我3月6日我臉書那篇” 偉大的陳時中 “,”違反””制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的第14條。
笑話了。
我查了一下,條文是
“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但,我並沒有散佈謠言或不實訊息。
我的文章,只是幾次阻止了掌權者損害公眾或他人。
所以,當權者找爪牙躲在暗處,想要讓警察成為血滴子,來恐嚇人民?
3
本來是不想去的。
但是,這件事太低級,就讓掌權者把整套戲碼演完也行。
於是4月2日週四晚上,我去了林口分局的派出所,以刑事案件涉嫌人做筆錄。(圖2)
4
坐下來,雙方戴著口罩,警察還找來個透明塑膠隔板。
警察不去查居家檢疫的人,有多少在外面趴趴走,卻用盡全力來對付人民。
真是好威風,好煞氣。
警察問我作筆錄要不要找律師 ?
我說既然要對付的是我的文章。我所寫的文字我知道沒犯法,不用。
我說,什麼時候開始,法律保障的言論自由可以被隨意踐踏 ?
我們什麼時候戒嚴了 ?
那篇”偉大的陳時中”,到底散佈了什麼謠言 ? 製造了什麼恐慌 ?
為什麼一個匿名的垃圾檢舉,警察就可以要我做筆錄 ?
警察沉默。
5
什麼時候,我們變成沒有權力與資格質疑台灣的執政者了 ?
是蔡英文稱帝了? 還是陳時中成神了 ?
不可批評,不能質疑。
我答應你稱帝作神了嗎?
6
在我的詢問下,警察說,檢舉人是對”台灣的社區感染,是不是因為你裝睡 ? “ (圖3) 有意見。
說,3月6日時,沒有社區感染,我怎麼可以說有社區感染?
資料從哪裡來的?
我不怒反笑。
所以,只要任何多在陰暗的爪牙,對任何文字有意見,就可以發動文字獄,找人民作筆錄,以3年以下刑和3百萬的巨額罰款伺候?
好讓你家破人亡 ?
要讓你驚怖沉默 ?
7
我直到在警局作筆錄,才知道究竟是要對付我的哪句話。
因為我來之前,警察是不肯說的。
於是我再次核對資料,回答: “直到3月6日之前,台灣已經有3起不明來源的本土感染病例。分別是案24,27,和案34。
3例找不到感染源,還不是有社區感染案例?
不是社區感染,是什麼感染 ?”
事實擺在眼前,人民卻沒有權力寫”社區感染”這四個字?
掌權者有權力利用疫情壓迫人民的言論自由 ?
要人民除了被洗腦,讚頌陳時中好棒棒,還要天天罵大陸很落後,除此以外,不准說話,給我閉嘴 ?
8
筆錄中,我繼續拿出佐證。
我說: “2月17日中央社報導,陳時中自己都不得不承認,是”零星的社區感染”了。(圖4)
連美國CDC都認為台灣有社區傳播。
但是,人民不可以講油社區感染。
呵呵!
3月6日,我一個老百姓說有社區感染,卻被爪牙鷹犬們,指為散佈謠言,要把我治罪?
這是怎樣下作無恥的統治者 ?
老天可以讓你趁心如意 ?
9
那篇”偉大的陳時中”,我質疑的,非常清楚,是鑽石公主號2000多名遊客在1月31日在北台灣由玩了一整天
2月1日香港證實鑽石公主號一名遊客確診了。
台灣的媒體的2月1日就報導了。
之後,不斷傳來船上遊客確診,全世界矚目。
我質疑陳時中為什麼不立刻消毒遊客去過的地方,不發布消息,提醒民眾注意?
陳時中通通沒有做。
我錯在哪 ?
所以,陳時中一個禮拜沒有警告提醒,沒有消毒,是對的?
我質疑陳時中,要罰我300萬,坐牢3年以下刑期?
可不可恥?
10
這個”制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是為了防疫,為了救民於苦,所以,錯誤的授予掌權者極大的權力。
但給了你這個權力,可不是讓你用來逼迫人民閉嘴,踐踏人權的。
但掌權者好整以暇,用這個條例,來控制輿論,不准質疑。
如果這不是文字獄,什麼叫做文字獄 ?
疫情以來,我提出了要協助大陸。
我在2月2日提出口罩實名制,用健保卡控制購買量。
我在2月提出不要雙重標準,要加強邊境管理。
不要仇視大陸,嚴苛對付大陸,卻對世界其他地區的疫情視若無睹。
我建議海外回台集中檢疫,除非你有辦法貫徹居家檢疫。
所有我的言論,都被台獨網軍不斷洗版。
可是,事實都不斷證明我是對的。
這可讓掌權者顏面無光了。
11
我知道,我唯一的罪,是因為我太多次,說出真相,拆穿謊言,讓掌權者惱羞成怒。
太多次,我打中了掌權者的痛處。
心虛的掌權者,從沒停止對我的打壓。
可是因為我都是基於事實和法律。
實在拿我沒辦法,竟然用上了這一條來栽贓,直接興起文字獄。
12
吹哨者,是發現問題。
我做到的,更進一步。
是發現問題,並且提出最好的解決方法。
掌權者不但要脅迫吹哨者閉嘴,更害怕被比較之後,變成是愚蠢的那個。
是偏執的那個。
雙重標準的,有私心的,計算政治利益的那個。
怕人說出,原來國王沒有穿衣服。
於是把人民抓來殺了 ?
這樣的政權,還可以囂張多久 ?
口口聲聲人權自由,但在台灣,是不是只有台獨才有自由 ?
早說嘛 !
辣雞。
散播不實謠言檢舉 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Facebook 八卦
牛肉麵之亂:
行政院淪為假新聞製造中心
商家惡夢 全民唾棄 依法告發
行政院發言人室接連被抓包製作哏圖攻擊在野黨和牛肉麵店,意圖以「萊牛救萊豬」,卻直接造成國內牛肉麵店家生意一落千丈,每次攻擊哏圖更是率先出現在民進黨側翼的粉絲專頁上,涉嫌違反行政中立,然而行政院至今仍死不認錯。國民黨團今(17)上午召開記者會,痛批行政院發言人室根本就是綠營網軍哏圖「中央廚房」,散布不實消息,嚴重影響牛肉麵業者收益與生計,有觸犯《食安法》第46條之一「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之虞,國民黨團今具狀告發行政院長蘇貞昌、前發言人丁怡銘等人,請檢察官盡速調查,還給商家一個公道。
總召林為洲表示,行政院近兩週爭議不斷「越出越多包」,從小編做哏圖攻擊在野黨,到前發言人丁怡銘公開在行政院會記者會上造謠,民眾檢舉後刑事局竟說不用辦,如果按照丁怡銘這種標準,將來只要被說散佈假訊息,就比照丁怡銘模式,道歉、刪文就好了,天下哪有這種道理?林為洲指出,行政院發言人室被媒體爆料不敢具名地做哏圖,卻傳給綠營側翼散布,行政院竟然還硬拗,稱聲是政令宣導以打假訊息,林為洲質疑,倘若行政院真要打假訊息,應該具名並傳給所有國會議員,事實上只有執政黨的立委群組才有,其他政黨的立委都沒收到哏圖,政院說法形同自打臉。
林為洲表示,行政院從偷偷做哏圖被抓包,到丁怡銘公開造謠誣指北市牛肉麵節冠軍麵店用萊牛,為了達到自己的政治目的犧牲店家商譽,蘇貞昌難道不知道丁怡銘開記者會的內容嗎?國民黨團今天將正式向地檢署告發蘇貞昌、丁怡銘,違反《食安法》46條之一,散布不實訊息妨礙食安,造成公眾或個人利益損害,呼籲台北地檢署積極偵辦,還給牛肉麵業者一個公道。
首席副書記長鄭麗文表示,行政院長蘇貞利用院長會議室設立「哏圖中央廚房」 ,養網軍一貫作業、原廠出品、一起行動,翻遍所有法條,找不出一條允許行政院長會議室公然養人,製造不用署名的哏圖。鄭麗文指出,依據《預算法》所有廣告都要署名,行政院可以幹見不得人的骯髒事情,如此囂張帶頭違法,蘇貞昌罪加一等。
丁怡銘罪證確鑿,但刑事局確認為丁怡銘的哏圖記者會與假訊息的「惡、假、害」本質不同,「暫不受理」。鄭麗文痛斥刑事局居然不敢辦,根本就是官官相護,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而蘇貞昌眼見網路一面倒爆量負評後斷尾求生,砍掉丁怡銘,但又語帶保留指非常惋惜,難道在暗示已為丁怡銘騰出更好的位置?鄭麗文表示,蘇貞昌如果認為自己還是大人,就出面自己扛責,而不是叫底下的年輕人出來扛,不要躲在年輕人的後面,然後每天只會組織網軍打擊異己,連道歉、扛責都不敢做,蘇貞昌若還要繼續躲在年輕人背後,難道蔡英文總統不用出來面對人民嗎?
藍委洪孟楷表示,行政院長辦公室離「哏圖中央廚房」不到30秒的距離,難道蘇貞昌對「哏圖中央廚房」製作、內容難道都不知情?國人看到荒腔走板的公務體系亂了套,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從去年一月上任快2年多,聲稱不曾經手任何哏圖、政策宣傳圖示,全是由發言人直接交代就審核出去,或者是蘇貞昌根本就是跳過秘書長直接交辦小編團隊製作,架空秘書長?洪孟楷指出,蘇貞昌用公帑打擊異己,製作哏圖做大內宣,遭踢爆的2張哏圖上沒有署名任何機關名稱,明顯違反《 預算法62-1條》:「任何政府的廣告,應該明確標示廣告,並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單位,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行政院製作至少百張以上的哏圖,完全違法《預算法》規定,主計、法務、檢調單位應該主動查辦,國民黨團要求蘇貞昌必須給全國人民一個交代,不要再閃躲!
散播不實謠言檢舉 在 Facebook 八卦
#臉書言論審查機制應公正透明
#數位平台壟斷霸權需要更多治理
#看歐盟如何保障人民數位權利
臉書(Facebook)會以自己的《社群守則》、審查員來審查言論。
例如,討論到中國人對於特定事件的反應並無羞辱言論被禁言;提到台灣人工智慧發展基金會發起 #葉黃素計畫 被鎖帳號;提到台灣獨立、高端施打數據、美食評論,被歸類為霸凌、騷擾或垃圾訊息。
但另一方面,沈榮欽(加拿大約克大學副教授)提及:「有人以簡體字一直罵人『民進黨養的狗x種』,經檢舉卻被判定未違反《社群守則》;同樣的,諸如『台巴子』、『留島不留人』等各種言論,都在臉書允許之列。」( https://new7.storm.mg/article/3939131 )
顯然,臉書審查機制出了問題。
我自己則接過不少性別和人權團體反映,這幾年來,臉書也會出現攻擊同志及女性的仇恨言論,內容還混雜不實謠言。
但這類 #真正的仇恨或不實言論 幾乎無法被檢舉下架,不論提供多少證明。
這顯示,臉書可能不只審查機制出了問題;甚至可能倒過來,成為 #仇恨歧視與假新聞的幫兇。
江雅綺Yachi Chiang(北科大智財所副教授)也提到:「這幾年臉書成為假訊息、不實資訊、訊息戰的平台中心,也已不是新鮮事。
『劍橋分析』公司操縱選舉的案件,透過Netflix的紀錄片『個資風暴:劍橋分析事件』,十分清楚的呈現,透過臉書平台可以輕易取得選民的資料,幫助選舉團隊建立使用者的個性模型,然後利用這些資料、操縱選民的行為。
除了操縱選舉的前科紀錄,臉書也常常被認為是仇恨言論的傳播中心,聯合國甚至曾控訴臉書為仇恨言論提供最佳平台,應該為緬甸的羅興亞族群所遭受的迫害負主要責任。」
我辦公室整理了,臉書審查機制的問題,可能包含:
❌《社群守則》並非由實際整體社群擬定,無法反映社群共識。
❌《社群守則》多數規範過於攏統,缺少細部指引及示例,審查標準高度依賴人工判定。
❌ 但審查工作會外包給不一定具足夠專業且嚴重過勞的血汗審查員。臉書自己也承認,每天約有10%的審查錯誤(還不包含申訴無效的案件)。
❌ 審查機制缺乏透明度,限制發言、懲處(包含降低觸及率)、申訴都未說明審查判定的原因及標準。
❌申訴機制形同虛設,即使是最後一層的監察委員會也鮮少發揮實際作用。
#數位平台已形成壟斷霸權
我雖然以臉書做例子,但這些審查爭議,不只在臉書發生;也已在包含Google、Twitter、Line等平台發生。
只要有人提出疑問,就會有人說:「不爽不要用,又沒人逼你用。」
但這已經不是個人是否要使用的層次。當這些平台成為 #國內外資訊快速傳遞的關鍵核心,不用的人或國家,會因此降低獲取國際資訊的速度、乃至於減弱和國際的連結。
平台已成為 #數位世界的壟斷霸權。
近年世界各國都在關注及想辦法以法治處理。台灣正要準備成立 #數位發展部,各種討論中,我也不斷提醒必須注意 #網路反壟斷 ,這是 #數位治理 重要的一環。
#參考歐盟經驗
#保障人民基本數位權利
之前愛信任-劉世芳邀請我共同主 辦「跨國網路平台與內容產業影響」公聽會。我便指出,台灣應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及 《數位市場法》草案,這兩者是繼GDPR(一般資料保護規範)後,歐盟推出保障人民基本 #數位權利 的第二步。
#數位服務法
針對超大型跨國數位平台*,制定高達17類義務。
包含平台須建立值得信賴的舉報及申訴機制、公開各種機制與透明度報告、通報刑事犯罪、外部風險稽核和公共問責等。
藉此對平台或有心人士操控資訊、大量假新聞入侵、政府不當干預等問題 #建立預防機制,強化公民對數位平台的 #民主監督,保障使用者數位權利。
此外,還被要求必須針對風險管理系統進行獨立審核,以防止濫用。
特別是「非法內容散布」、「對基本人權的不良影響」,以及「平台服務遭蓄意操縱以傷害公共利益及公共安全」等三個面向。
如果查到違反法規,將會有高達年度營業額6%的罰鍰;若調查發現平台/企業提供「不正確、不完整或誤導性的資訊」,罰鍰最高可達年營業額1%。
*對歐盟來說,覆蓋歐盟人口10%以上、即4,500萬人的跨國數位平台,即算是超大型跨國數位平台。以這算法,臉書、IG、Google在台灣都算是。
#數位市場法
平台壟斷的問題不光是前面所提的言論自由及散播不實或歧視言論,同時在技術發展上也會有托拉斯的問題。
因此數位市場法將大型跨國數位平台定位為 #守門人(Gatekeeper),禁止平台不公平對待企業用戶及使用者來獲取不當利益。
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日前對Google濫用市場主導性、限制其他手機系統開發商競爭的問題,開罰2074億韓元(https://bit.ly/3Axetd3),也是基於同樣的觀念。
在大型跨國網路平台優點及問題不斷浮出的現在,#數位治理政策 更顯得重要,我會努力加速 #數位發展部 的推進,並訴求納入對平台的適切監督。
數位環境中,人權、隱私、言論自由,同樣是不可退讓的底限。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散播不實謠言檢舉 在 檢舉假訊息就找調查局 - YouTube 的八卦
網路留言要三思,分享貼文先查證. ... <看更多>
散播不實謠言檢舉 在 偵破PTT謠傳疫情假訊息 - 新竹市警察局 的八卦
... 正值國內全力抗疫之際,涉及散布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傳播不實的 ... 如發現有民眾散播不實假訊息,歡迎隨時與警方聯繫,共同確保我國防疫 ... ... <看更多>
散播不實謠言檢舉 在 [公告] 置底檢舉區案件處理- 看板home-sale - 批踢踢實業坊 的八卦
該推文內容顯然不實,行為人亦出於主觀故意,
惟未有散佈意圖,亦未造成實害,本板認為以不罰為適當。
該規定若就文字表面解釋,僅行為人公開發表一句顯不實之言論,
與行為人意圖造成多數人恐慌而散佈謠言,均予重罰之,
顯有違比例原則,將儘速檢討修正之。
同上事由,無法論以「造謠」,
且行為人未指名何人與何人為分身關係,
僅公開表示懷疑尚不足以稱其為「造謠」,
若以「挑釁言論」論之,亦未達應處罰之程度。
上開已結案,不贅述。
重複檢舉,警告一次,多餘推文全數砍除。
(依第六條第三項,連線使用之設備問題不得免除責任,故有過失。)
該案行為人顯未有挑釁情事,駁回。
兩方皆不成立。
使用者 Fujiwarano 當日僅一篇賣屋文一篇閒聊文,未有超額情事。
本板閒聊文並未禁止發放 Ptt 幣。
使用者 q135q135 無法被証明有濫行檢舉之故意,縱有過失亦不罰。
偽造推文,僅發文者可能為之。
文章作者於推文區創造與推文樣式相同、足以使一般使用者無法辨識之文字,
方屬之,苟使用者於推文區指稱、模仿或預測他人之言論,
雖不甚恰當,然不違規。
該二檢舉,同前開事由,不違規。
該二答辯,上開均已結案,不贅述。
有關「造謠」、「偽造推文」、「挑釁」、「濫用檢舉區」云云,
與上開處理之案件相似,煩請 F 君、q 君、c 君,善用站內信、水球
等私信功能或其它站外管道自行解決之。
行為人顯基於故意,未經原文作者而同意轉錄文章 #1Uu2ocjU,
觀行為人陳述之事由,該行為顯非基於檢舉申訴申請或相類目的,
所為之要式行為,亦無其他事由得阻卻違規,故成立。
惟 #1Uu4Vxvv 一文,並未見有違規情事。
本板板規無第 15-5 條。
關於造謠之處罰標準,本篇處理之首案已敘明,此處不再贅述。
觀原文情狀,檢舉人顯與 Jacky789012 達成和解,
本處不再介入處理有關挑釁特定使用者之部分。
未見行為人有挑釁情事,駁回。
本案先前已為緊急處理,避免傷害擴大。
兩造當事人,僅使用者 echw 發表之推文內容,
涉及得直接或間接辨識特定帳號與真實身分之資料,
行為人具故意且無正當事由,成立違規。
檢舉應記載事項不全,無效
本次暫不罰,下回再有相類情形,不接受事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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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can Special Summon this card (from your hand or your graveyard or your
banished zone) by destroying all the other cards on the field and in either
players' hand. If this card is Summoned: destroy all the other cards on the
field and in either players' hand. If this card is destroyed: destroy all the
other cards on the field and in either players' hand; Special Summon this card
from graveyard or banished z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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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1.190.1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96705095.A.CF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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