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執政,物價上漲,
叫總統無能、土匪政府。
民進黨執政,物價上漲,
叫溫和通膨、不該壓價。
馬英九執政,漲了點什麼都被民進黨罵得半死,表示民進黨認為政府應該積極作為、控管物價。
人民相信民進黨,才讓你執政。結果執政後因為一例一休等因素萬物齊漲,油價瓦斯上漲後,電價也預計在四月份調漲,結果民進黨現在卻說要回歸市場機制、政府該少干預、合理通膨、還說不讓物價漲是一種「假物價烏托邦」。
把自己的責任推得一乾二凈。
過去民進黨開過的每一場記者會、每一份新聞稿與每一場遊行的主軸,都在打臉現在的民進黨自己。
民進黨要不去參加世界厚臉皮大賽啊?
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356646
市場機制政府干預 在 林靜儀醫師 Facebook 八卦
是又要鋪梗藥價黑洞了嗎?
搞到沒有最新研發的原廠藥,也不是不行啦,大家都沒有藥可以用,最公平。
其實在那個敵意很重、暗示性很強的文案中已經提到幾個關鍵字:
印度,學名藥。
印度是學名藥大國,境內各種學名藥都有,尤其許多複方藥,止痛消炎加組織胺合併抗生素全包的都有;印度因為特殊的人口、經濟與藥品市場,有大量授權的學名藥。
每一個國家稅基、健康醫療政策與預算支出、醫療保險制度的差異;有一點概念就知道沒有一個國家可以用一模一樣的標準來談。
印度的人口型態、消費能力、甚至醫療與經濟的極端和優劣差距,藥品與偽造品的盛行情形,有其特殊性;為什麼藥廠特別開放給印度有比較便宜的學名藥?當然有其藥廠談判、仿製問題、感染盛行情況、其他藥品開放或緊縮策略,都是談判的理由。但是「為什麼這個授權的學名藥只能在印度販賣!?」啊就是上述這些原因,談判出來的啊!美國的人口、經濟實力、國家醫療政策、保險制度、其他藥品取得和研發的機會,通通跟印度不一樣,當然授權給印度的制度和契約不能拿去其他國家啊!
我自己2009-2016年,每年到印度進行二次國際醫療工作,印度的醫療與貧富差距,完全不是以為「人生而平等」的台灣可以想像的。印度其特別蓬勃的當地藥廠生產的學名藥,或者這影片所提到特別授權和低廉的學名藥,其中一個理由,是他們真的太多窮到不行的人了!這很有可能不是什麼「明明可以賣這麼便宜,故意賺其他國家的錢」,而是「其他國家還有一些正常能力在市場機制下議價,承擔與維持藥品研發和治療研究發展的成本,印度窮到爆,特別授權給他們做學名藥是因為看不下去這麼多窮人無法得到治療!」
好心開特例常常後來奧客就要求比照辦理了啊(菸)。
藥品研發常常研發100種之後,只有一種成功。這時候你跟我說「這個藥給別人做,成本其實才1/50而已!」
哈哈哈。好啊。你Google 也知道買什麼藥,我醫學院白唸的,安捏。
去脈絡和忽略背景差異,是討論重要且複雜議題時,非常嚴重的問題。這容易導致直覺性做出錯誤決策。譬如重要政策的公投🙄
至於「這種差異不公平」的論述很簡單,但是忽略個別資源、區域差別、教育程度、人口數、稅收與支出等等背景,只喊「齊一平等」的極致,要求政府做所有干預與分配,就是,共產主義。
「醫生,你做牙齒矯正為什麼這麼貴?人家巷口那個只要你1/10價格。」
Cue 一下 盾牌牙醫史書華
市場機制政府干預 在 Facebook 八卦
#臉書言論審查機制應公正透明
#數位平台壟斷霸權需要更多治理
#看歐盟如何保障人民數位權利
臉書(Facebook)會以自己的《社群守則》、審查員來審查言論。
例如,討論到中國人對於特定事件的反應並無羞辱言論被禁言;提到台灣人工智慧發展基金會發起 #葉黃素計畫 被鎖帳號;提到台灣獨立、高端施打數據、美食評論,被歸類為霸凌、騷擾或垃圾訊息。
但另一方面,沈榮欽(加拿大約克大學副教授)提及:「有人以簡體字一直罵人『民進黨養的狗x種』,經檢舉卻被判定未違反《社群守則》;同樣的,諸如『台巴子』、『留島不留人』等各種言論,都在臉書允許之列。」( https://new7.storm.mg/article/3939131 )
顯然,臉書審查機制出了問題。
我自己則接過不少性別和人權團體反映,這幾年來,臉書也會出現攻擊同志及女性的仇恨言論,內容還混雜不實謠言。
但這類 #真正的仇恨或不實言論 幾乎無法被檢舉下架,不論提供多少證明。
這顯示,臉書可能不只審查機制出了問題;甚至可能倒過來,成為 #仇恨歧視與假新聞的幫兇。
江雅綺Yachi Chiang(北科大智財所副教授)也提到:「這幾年臉書成為假訊息、不實資訊、訊息戰的平台中心,也已不是新鮮事。
『劍橋分析』公司操縱選舉的案件,透過Netflix的紀錄片『個資風暴:劍橋分析事件』,十分清楚的呈現,透過臉書平台可以輕易取得選民的資料,幫助選舉團隊建立使用者的個性模型,然後利用這些資料、操縱選民的行為。
除了操縱選舉的前科紀錄,臉書也常常被認為是仇恨言論的傳播中心,聯合國甚至曾控訴臉書為仇恨言論提供最佳平台,應該為緬甸的羅興亞族群所遭受的迫害負主要責任。」
我辦公室整理了,臉書審查機制的問題,可能包含:
❌《社群守則》並非由實際整體社群擬定,無法反映社群共識。
❌《社群守則》多數規範過於攏統,缺少細部指引及示例,審查標準高度依賴人工判定。
❌ 但審查工作會外包給不一定具足夠專業且嚴重過勞的血汗審查員。臉書自己也承認,每天約有10%的審查錯誤(還不包含申訴無效的案件)。
❌ 審查機制缺乏透明度,限制發言、懲處(包含降低觸及率)、申訴都未說明審查判定的原因及標準。
❌申訴機制形同虛設,即使是最後一層的監察委員會也鮮少發揮實際作用。
#數位平台已形成壟斷霸權
我雖然以臉書做例子,但這些審查爭議,不只在臉書發生;也已在包含Google、Twitter、Line等平台發生。
只要有人提出疑問,就會有人說:「不爽不要用,又沒人逼你用。」
但這已經不是個人是否要使用的層次。當這些平台成為 #國內外資訊快速傳遞的關鍵核心,不用的人或國家,會因此降低獲取國際資訊的速度、乃至於減弱和國際的連結。
平台已成為 #數位世界的壟斷霸權。
近年世界各國都在關注及想辦法以法治處理。台灣正要準備成立 #數位發展部,各種討論中,我也不斷提醒必須注意 #網路反壟斷 ,這是 #數位治理 重要的一環。
#參考歐盟經驗
#保障人民基本數位權利
之前愛信任-劉世芳邀請我共同主 辦「跨國網路平台與內容產業影響」公聽會。我便指出,台灣應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及 《數位市場法》草案,這兩者是繼GDPR(一般資料保護規範)後,歐盟推出保障人民基本 #數位權利 的第二步。
#數位服務法
針對超大型跨國數位平台*,制定高達17類義務。
包含平台須建立值得信賴的舉報及申訴機制、公開各種機制與透明度報告、通報刑事犯罪、外部風險稽核和公共問責等。
藉此對平台或有心人士操控資訊、大量假新聞入侵、政府不當干預等問題 #建立預防機制,強化公民對數位平台的 #民主監督,保障使用者數位權利。
此外,還被要求必須針對風險管理系統進行獨立審核,以防止濫用。
特別是「非法內容散布」、「對基本人權的不良影響」,以及「平台服務遭蓄意操縱以傷害公共利益及公共安全」等三個面向。
如果查到違反法規,將會有高達年度營業額6%的罰鍰;若調查發現平台/企業提供「不正確、不完整或誤導性的資訊」,罰鍰最高可達年營業額1%。
*對歐盟來說,覆蓋歐盟人口10%以上、即4,500萬人的跨國數位平台,即算是超大型跨國數位平台。以這算法,臉書、IG、Google在台灣都算是。
#數位市場法
平台壟斷的問題不光是前面所提的言論自由及散播不實或歧視言論,同時在技術發展上也會有托拉斯的問題。
因此數位市場法將大型跨國數位平台定位為 #守門人(Gatekeeper),禁止平台不公平對待企業用戶及使用者來獲取不當利益。
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日前對Google濫用市場主導性、限制其他手機系統開發商競爭的問題,開罰2074億韓元(https://bit.ly/3Axetd3),也是基於同樣的觀念。
在大型跨國網路平台優點及問題不斷浮出的現在,#數位治理政策 更顯得重要,我會努力加速 #數位發展部 的推進,並訴求納入對平台的適切監督。
數位環境中,人權、隱私、言論自由,同樣是不可退讓的底限。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