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麗君部長的聲明反映了一件事:她認為她在當時代表了官方身分,而台北地檢署認為她在當時不代表官方身分(所以沒有妨礙公務罪)
(我支持提告或是直接尻一拳回去)
【拒絕個人暴力,更要反省威權時期的國家暴力】
對於今年一月發生在我身上的暴力攻擊事件,我必須重申,個人未提告絕不代表打人沒有錯。暴力攻擊行為,不僅對個人造成傷害,攻擊者以表達不同意見為由訴諸暴力,也對民主造成傷害,更對臺灣過去國家暴力下的傷痕歷史造成二度傷害。臺灣社會有各種自由多元的聲音,這是最珍貴的價值,不同意見可以對話、討論,但萬萬不該以暴力形式表達意見。
今年五月,白色恐怖的受難者陳新吉前輩離開了我們。當年,他身陷監囚之苦時,曾和難友們約定,「活著的人,一定要把故事傳出去」。為此,他長年為受難者記錄經歷,為歷史見證。在我遭受攻擊後,前輩在他一月二十五日的臉書上寫了一篇文字,其中提到:「在(景美白色恐怖紀念園區)紀念碑上的人大多已過世了,他們已沒有情感,他們已沒有記憶。有情感有記憶的是我們這些活著的人,活著是對抗命運最好,也是僅有的自由⋯⋯」。在陳新吉前輩的追思會前夕,我重讀這一篇,心裡更是驚覺,面對這一巴掌,其實受難前輩們心裡的痛,比我個人的痛還要痛。
這些日子以來,有些朋友問我為何不提告?我想說明的是,如果今天是我個人或我的家人受到暴力或汙衊,我必將透過法律途徑守護我及家人的名譽跟人身安全。但今日,我身為政務官,身為文化部長,我認為我更有責任促進社會直視暴力攻擊背後的根源,這一巴掌,正是出於對於傷痛歷史的冷漠及不瞭解,對於轉型正義加諸了不當的誤解與扭曲。因此,與其提告個人,我選擇並期待更多的社會對話。
唯有還原歷史真相,才能讓我們以同理心去了解受難者及其家屬的痛;唯有反省國家暴力及加害體系的錯誤,才知道如何修正當時的不正義,以避免未來再犯錯。因此,轉型正義,不只是面對過去,更是為了我們自己,為了重建社會共同的人權價值基礎,讓我們擁有健康的民主。轉型正義的目的在於促進社會和解,但和解並非和稀泥,和解應建立在真相跟公義的基礎之上,在正義的原則下和解,才能避免暴力再被複製。
這是我認為比我個人更重要的事。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2萬的網紅Bryan Wee,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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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礙 公務 和解 書 在 桃園市議員李光達-市長初選民調參選人 Facebook 八卦
#民代服務觀點
#內心驛動
溝通或情緒
隨人解讀
#受公評
為保自利的陳年就舊案,找過A立委,A立委是反應過,卻懸而為決,找上B議員,或許經驗未足吧,也沒下文。
火燒屁股之際,友人轉介紹來,我還是應接了。
就如很多基於自利主張案件一樣,沒帶資料來,未從實陳述,而講半套對自己有利的部份。
要原告公務單位據法已提出訴訟主張土地權益,反過來要請原告請託法院緩判,可能嗎?
當事人一直執著在片面認知或被誤導,請求協助,邏輯上講解了老半天,不懂或裝沒懂。
我還是不厭其煩轉詢問市府相關單位,也轉請託了解原告中央單位,很快的時間內我明白重點了,也知道該協助的方向。
我處理事情的原則,一貫秉持對請託人最有利的方向(這是情),當然要兼顧合理、合法及最大公益性。
開宗明義已說明了,幾十年陳年舊案了,三周前的星期五傍晚才來辦公室找我,旋即假日也打了我手機,當周又來幾通電話,急著追問結果。
這種公務單位照法主張佔用土地使用補償金絕對於法有據。至於早期規劃所定案的合理性,在不妨礙地方交通建設及不牽扯鄰近同案限於長年難解的問題,是有一併討論空間的,但需要透過都市計畫修正行政程序斧底抽薪才能根本解決,也才能保障當事人
#現況使用最大權益。
剛好即將進行議會臨時會的議案審查,於是我為當事人(連同案相關,應該講人等)提了從行政救濟的方向的書面提案,供相關單位研議,這個是需要時間的。
面對當事人不斷追問要結果,我一再解釋似乎沒被聽入。於是我很不客氣告訴請託人:某先生,請你聽清楚,這是你眼下自利的主張,我已經在協助你了,我不知道你對民代看法如何。然而,你若誤認為每個人都期待有對價回報,你就大錯特錯了。我告訴你,在合理的範圍內我盡力協助我,你以後不用給我政治獻金,日後我有再選舉的話,我也不需要借用你的牆面來廣告,這一點請你聽清楚。
每當假日跑了行程的一個段落,總會回辦公室歇歇腳,沉澱、沈靜一下,準備晚上行程。上周三連假日的一日下午,我前腳才進辦公室,當事人後腳就進來,帶了兩個小東西要給我,我說不需要,請你帶回,真的很魯。
禮貌上還是接待一下,就案件未來發展、程序,我又再重述一次。
前幾天的傍晚下午5點40又來電,稱隔日9:30就該案件有和解的這一回事,又是事到臨頭才問我,又講的不清不楚。
人與人是這樣的嗎?
當下是傍晚,涉及的中央公務單位都下班了吧,要哪裡找人詢問?
雖然如此,我仍然請市府單位了解。
我的天啊!我才知道原來還有這樣的人!同日早上才找了B議員,B找了C立委,應該受了C立委的職權壓力,中央公務單位於是提出隔日要簽據的和解條件,當事人知情,卻不明示,又要回過來詢問我,壓力加諸給我,豈有此理?
當我看到和解內容,我真的笑了,真是甲緊弄破碗,偷雞不著,拾把米、因小失大的典型,對當事人全然是不利的。
當晚,當事人來的電話,我不接、傳的訊息我也不回了 。就這樣吧!自己去判斷。
從這個案子,可以明白不懂得識人,分別專業、熱忱與經驗的結果,以為到處利用、模糊不明說,就可以獲得最大好處。
#原來我是D(豬)
妨礙 公務 和解 書 在 應曉薇祝您幸福 Facebook 八卦
別讓孩子被欺負,長大再喊#Me too
20180326
#Me too議題全世界沸騰,我們很心痛看到孩子們「長大後才敢說我被性侵、性騷擾了」,但是小小朋友被欺負誰來保護?個案告訴我們,「狼師知道稚齡女生遭欺負不敢說,所以才敢對小女生性騷擾甚至性侵。」
「臺北市教育局狼師資料統計不確實」
據臺北市教育局提供的資料,不同教育局部門所統計的資料竟然落差極大,103至107年1月資料顯示「近四年100件老師對學生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通報案件,31件成立」(每年近8件),但教育局提供另一份資料卻只輕言帶過「十年來只有26位老師遭到解聘」,教育局連狼師有多少位都搞不清楚?
「到底哪裡出錯」
臺北市教育局非體育專業卻辦理多項「運動賽事」,教育局針對體育教練資格審查漏洞百出,導致臺北市教育局永遠等事發後才知情校園有體育狼師。校內體育狼師數字只是冰山一角,許多小學生被欺負甚至不敢說,臺北市教育局規定,補習班教職員工須到「臺北市補習班管理平台」填報最高學歷及警察刑事紀錄等證明,家長表示校內問題比校外問題嚴重
如果學校能在:
1、聘任社團教練
2、核發比賽教練證
比照教育部早於103年就有良民證規定,今年6月更修法提高到法律位階,要求校內體育教練提供「刑事紀錄證明書」,就可以有效保護孩子。但臺北市教育局保護網漏洞百出,也未曾與教育部專案討論是否校內不良體育教練可研擬登錄於「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或防範體育外聘狼師全國遊走,「架構外聘體育教練不適任人員專區。」,才會讓孩子被性騷擾事件層出不窮。
舉例「北部三匹狼」
林O成:去年性侵北投15歲同居人女兒,與通姦犯詹O遠是好友曾合夥開道館,在未性侵15歲幼童前,依判決書內容,早與詹O遠因傷害、公共危險等罪遭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除名,林O成為掩人耳目現已改名林O陞。但至今仍遊走於體育圈內。
詹O遠:通姦助教遭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除名,曾與性侵犯於新北市合開道館,100年因公共危險罪又被判刑,因不滿被除名,狼師另起爐炤在外成立「中華民國跆拳道運動競技協會」,擔任副秘書長職務與擔任理事長的大誠保險經濟人董事長王O全合開體育運動行銷公司,近期曾找議員施壓教育局開烏龍記者會,迫使今年度跆拳道國小教育盃延期舉辦,損及1600名小學生權益。
許O忠:92年性騷擾家長經學校查證屬實遭學校開除教練資格,後與原告和解。曾是殺人犯鄭捷教練 (但堅稱不記得)。許O忠擔任中華民國跆拳道運動競技協會常務監事又是台北市跆拳道運動競技協會總幹事,年年以大鬧教育盃等賽事為樂,近日又被檢舉與包疪「色情養生館」洩密遭起訴的前大同分局警員林O昭合作提供人頭會員為特定人選操作選舉。
最新狀況,許O忠於羅斯福路五段開設的古亭道館,聲稱大誠保險經濟人董事長王O全是合夥人,3年積欠租金近50萬,目前除不還錢還霸佔道館繼續招生營業,善良的房東以淚洗面,聽聞許O忠是脾氣暴躁的狼師曾性騷擾家長且又曾家暴,泣訴許O忠惡房客讓她天天活在恐懼當中,長年遭受精神霸凌。
從上述個案,假設教育局能在聘用教練及核發比賽教練證時,要求需附有「刑事紀錄證明書」輕而易舉就能知道詹O遠與林O成(林O陛)、許O忠曾犯有通姦及公共危險罪等前科,除教育局不聘用,更能廣泛通知家長、學生。如果防護系統能做好,臺北市教育局就不會每年有近8起的性騷擾案件,北投小五生就不會被林O成性侵了。
因教育局未能有嚴謹的外聘教練品行調查SOP且濫發教練證,相關公務人員已嚴重瀆職甚至觸犯圖利特定個人刑責,大開方便之門讓品行不好的教練利用校園漂白,如此的校園環境如何能杜絕狼師?更令人擔憂的是狼師群還在外面經營道館,家長卻完全沒有公開資訊,家長想問教育局,怎麼可以「引狼入室」。
家長強烈要求:
1、立即重新調查學校外聘社團體育老師。
2、立即開除有犯妨礙性自主前科、公共危險罪、性平會調查屬實的狼師。
3、學校不允許再核發狼師比賽教練證,已核發者立即取消。
「全國狼師檢舉專線」
臺北市議員應曉薇表示,家長早已忍無可忍,狼師橫行校園教育局卻完全無嚴謹的防護網,更有許多體育教練為保護學生力挺「狼師立即滾出校園,離開體育界,勿傷害體育界清譽」,外聘體育老師表示明知道那些外聘體育教練有問題,看到他們這個學校出狀況又跑去另外的學校教學,實在替孩子擔憂,決定近日與家長前往監察院遞交教育局瀆職資料,請求監察院調查,對多年放縱狼師橫行的臺北市教育局提出糾正。同時家長表示保護孩子不能等,別讓孩子被欺負,長大再喊#Me too,即刻成立「全國狼師檢舉專線」
電話-02-87863262
傳真-02-87863264
台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
臺北市議員應曉薇研究室
02-27297708*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