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老闆OUT,好工作、好薪水IN!
#如何打擊慣老闆
要保障勞工,除了法規之外,勞動檢查是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在新北市,我們成立線上「勞動雲」,定期公布違法雇主,也接受檢舉,可以直接線上通報需要勞檢的單位,完全透明公開。
明明有獲利,卻不願意加薪的企業,政府也該拿出辦法。立法院近期公布了股價超過2百元、EPS超過10元,但其中薪資特別低的上市公司,讓消費者與勞工在選擇時瞭解這些資訊。
#如何讓老闆加薪
我曾提出加薪四法,如果能實施,可以讓資方將一部分的利潤,回饋到員工的薪水。資方賺大錢,勞方快樂高薪,進而生產力提高,資方才能繼續賺大錢,勞工繼續過好生活,這才是正向的循環。
#如何找到好工作
新北市在這方面一直努力,也有明顯的成效,勞工局推出「初次尋職青年就業服務計畫」、「非典型勞動青年轉正職輔導計畫」,加上就業服務站積極媒合,新北市的青年失業率是全國最低的!
#如何面對老闆落跑
我在2004年桃園縣長任內開辦「勞工權益基金」,是全國首創的政策。
當時面臨關廠風暴,勞工權益基金幫忙了關廠歇業的勞工,包括職災慰問金、關廠歇業生活補助金、訴訟期間生活補助費、訴訟裁判費與律師費等,到了新北市之後,我也持續成立了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
#一例一休真的不行
蔡政府制定的勞動政策,想要兩面討好,卻弄得勞方不滿,資方不爽。台灣的行業有許多不同型態,不可能以單一的一例一休政策,概括適用。
如果勞動政策僅是傾向一方,那麼資方賺錢勞方加薪的循環被打壞掉,就會導致勞資雙輸,蔡政府的『一例一休』政策就是最好的例子。
如何面對老闆落跑 在 朱立倫 Facebook 八卦
慣老闆OUT,好工作、好薪水IN!
#如何打擊慣老闆
要保障勞工,除了法規之外,勞動檢查是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在新北市,我們成立線上「勞動雲」,定期公布違法雇主,也接受檢舉,可以直接線上通報需要勞檢的單位,完全透明公開。
明明有獲利,卻不願意加薪的企業,政府也該拿出辦法。立法院近期公布了股價超過2百元、EPS超過10元,但其中薪資特別低的上市公司,讓消費者與勞工在選擇時瞭解這些資訊。
#如何讓老闆加薪
我曾提出加薪四法,如果能實施,可以讓資方將一部分的利潤,回饋到員工的薪水。資方賺大錢,勞方快樂高薪,進而生產力提高,資方才能繼續賺大錢,勞工繼續過好生活,這才是正向的循環。
#如何找到好工作
新北市在這方面一直努力,也有明顯的成效,勞工局推出「初次尋職青年就業服務計畫」、「非典型勞動青年轉正職輔導計畫」,加上就業服務站積極媒合,新北市的青年失業率是全國最低的!
#如何面對老闆落跑
我在2004年桃園縣長任內開辦「勞工權益基金」,是全國首創的政策。
當時面臨關廠風暴,勞工權益基金幫忙了關廠歇業的勞工,包括職災慰問金、關廠歇業生活補助金、訴訟期間生活補助費、訴訟裁判費與律師費等,到了新北市之後,我也持續成立了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
#一例一休真的不行
蔡政府制定的勞動政策,想要兩面討好,卻弄得勞方不滿,資方不爽。台灣的行業有許多不同型態,不可能以單一的一例一休政策,概括適用。
如果勞動政策僅是傾向一方,那麼資方賺錢勞方加薪的循環被打壞掉,就會導致勞資雙輸,蔡政府的『一例一休』政策就是最好的例子。
如何面對老闆落跑 在 過年前老闆落跑! 機台搬空員工喊"出來面對" 中視新聞20180124 的八卦
台南一間汽車零件工廠,疑似欠債,惡意倒閉,員工說上星期五,還正常上下班,沒想到 老闆 卻趁晚上,把廠內所有機台全部搬走, 老闆 也 落跑 了,星期一一早 ... ... <看更多>
如何面對老闆落跑 在 [新聞] 小七落跑店員找到了「我在臥底調查」 - 看板CVS 的八卦
小七落跑店員找到了 「我在臥底調查」
2016年05月20日22:03
(更新:項豪對勞動局說法回擊)
台北市士林區一家7-11超商,大前天發生一起7-11大夜連8袂爽落跑,帥氣警充當店員事
件,原來這個小七店員竟然大有來頭,他名叫項豪,擔任國家勞工黨黨主席,《蘋果》記
者找到他時,他說整起事件「是我一手策畫的!」
項豪表示,為了調查7-11違反勞基法36條,勞工每7日應有一日休息當作例假的法條,打
從去年11月就計畫要去深入調查,並於當月成功成為職員,果然今年在人力不足情況下,
排假時不能依照勞工意願,必須跟其他代班同仁去喬假,以至於連上了8天的夜班,才會
做出落跑讓警員來處理後續的事情。
上貨、搬貨又要處理結帳的問題,7-11大夜班的店員真的很辛苦,項豪指出,該店大夜班
只有一人,要鋪的貨物堆得比人還高,來店的客人又多,不親身經歷還真不能體會超商店
員大夜班的苦,計畫結束當天,來店的客人真的很多,想走還走不了,除了鋪貨、結帳外
,還要幫客人弄咖啡,幸好當晚只有一人點了一杯咖啡,幫客人結帳後,才在門口貼出2
張告示,並報警處理,讓警察到店裡協助「顧店」。
會請警員到場的構想是來自當時大學期間,一名同學在超商擔任大夜員工,有一天因為家
中有急事,急著要回家處理,礙於無人顧店,只好將店門拉下外出處理私事,之前也發生
過店員真的就不見了,警察幫忙顧店的事件,所以在決定要到7-11「臥底」調查時,就已
評估此種處理方式是可行的,才會在調查有結果時以此方式來做個結束,所以整起事件都
是經過計畫的。
不過北市勞動局表示,經查後統一超商並無違規情形,因為《勞基法》36條雖規定勞工每
7天需休假1天,但只要第一個禮拜第1天休假,跟第二個禮拜最後1天休假,中間最多可以
連續上班12天,勞動局有跟項豪進行解釋,他後來也坦言對法令有誤會。
對於勞動局的說法,項豪則在臉書上表示,「這讓我非常驚愕。」他說,該條文的內容是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但這「每七日」,「我和勞動局的
理解卻發生了巨大的差異。」他說,他從前慣於在金融業及一般企業週休二日的經驗,這
次是他第一次親自調查基層服務業,沒想到《勞基法》第三十六條所述之「每七日至少應
有一日休息」,活生生的被轉化為「不得連續工作超過12日」,讓他非常錯愕。 (突發
中心林金聖/台北報導)
發稿時間:2036
更新時間:2203
蘋果日報
https://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520/866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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