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被關進了警局兩晚,不是我做錯了什麼,而是 #警察做錯了什麼?】
最近「#警察搜索程序」的討論很多,在我忙完奧斯卡的工作後,終於有空來分享一下,我一個月前才剛碰到的事情。
我被警察上銬、違法逮捕。
不只是九小時,我在警局關了 #兩個晚上。
就像是你們在電影中看到的那樣,我也算是「開箱」了一個看電影關警局的體驗流程啦。
《#黑暗騎士》中,小丑在監獄時雙手會緊緊銬在一起,不是在沉思計策,是手銬把你銬久了之後,自然手就會維持在上銬的距離。
我那幾天手都會不自覺地呈現這個姿勢。
在這兩天,除了完全沒有自由,不能聯絡工作上的事情,工作受影響,不能好好睡覺(手被銬在鐵條上,都是單手掛在空中睡),不斷地被警察威脅、言語 ㄎㄠ ㄙㄟˋ , 還看到有警察一直在說謊話,試圖恐嚇不懂法律的民眾。
我那天會碰到的事情,#你們也會碰到。
沒有違法的人,也會被違法的警察抓走。
現況就是,這幾天我們看到越來越多人站出來,分享他們的經驗,其中還包括了,理論上最了解警察的「檢察官」 (貼文在這邊:https://link.leftymovie.com/3e2xcq)
連檢察官都站出來分享違法警察的事情。
那我到底為什麼會被關呢?
是不是我做錯了什麼呢?
跟律師再次確認後,我們確定「是警察做錯了」。
----
事情是這樣子的。
一個月前的晚上,在朋友的酒吧幫忙試新菜、試新酒後,我到了附近的另一間酒吧,跟一組喝多了的朋友打個招呼,然後送他們搭計程車。(為了他們的安全起見)
正在陪他們等 Uber 的時候,一組警察從旁邊經過,他們似乎看到我手上有電子煙,就衝了過來說,「#懷疑那個是大麻」,要把我帶走。
第一時間,#我馬上拿出手機來蒐證。
這個舉動馬上就激怒了他們。
「沒有罪的人幹嘛自保?」
我要強調,這是他們的第一個錯誤觀念,警察有秘錄器蒐證,但是只公布對他們有利的證據,其他就「國防布」,我們這兩天看到「黑衣人衝進警局」的新聞又一次發生。
(阿不然裝車用攝影機的,都是預謀要撞人嗎?)
也幸好這次都有蒐證到,不然我不敢寫這篇文章。
第二,我跟他們說,除非你們有「合理的理由」,不然我「#不同意搜索」。
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警察有權調查我的身份,但是不能隨意動我的物品、搜索我。
所以我跟警察說,我的電子煙「#完全合法」!連尼古丁都沒有。
你要查證什麼我都願意配合,你要身分證我可以給你,但是你要搜索的話,我不同意,你堅持要搜索可以,但是要給我「臨檢異議單」。
(這是依規定,警察應該帶在身上的,但是警察通常不帶)
警察說: 「好啊! 你來這套,我知道啦! Youtube 看很多就對了。好啊,單子我給你,你讓我搜索,而且我還要抓你去警察局。」(掏出手銬)
我回答:
「可以,都可以。只要你的執法流程是正確的,我都可以配合。」
「你要身分證我也給你了,你要我去警察局我也可以,你要我上銬我也可以。」
「但是,你要跟我說理由是什麼?我犯了什麼法?」
然後我就被上銬帶走了!
當下都沒有講理由喔!
(後來還是沒有給我單子啊!!!!)(根本就沒帶)
到了警局,由於我持續錄影,並且持續問他們,到底你們為什麼可以直接把我上銬帶走,持續問了很久他們才脫口說出,因為「你這個就是大麻」啊。
---
我是「#二級毒品現行犯」?
他們的理由如下:
1.依照 #經驗法則,我的電子煙,看起來就是大麻電子煙。
2.警察聞到我 #身上有大麻味。
這超級荒謬的!
1. 所有的電子煙的煙油都是長一樣的,就是淡黃、淡黃色的,我的連尼古丁都沒有,這連「藥事法」、「菸害防制法」都不能抓我,你怎麼確定我的電子煙就一定是大麻煙油?
2.他覺得我身上有大麻味,是超級主觀意識。
(這在今年得奧斯卡最佳短片的《遙遠的陌生人》裡面有同樣的警察誣賴手法。)
而且,不要說我當下根本連電子煙都沒抽了,哪來的大麻味。
酒吧門口就是吸菸區,就算現場他覺得有大麻味,怎麼知道是我發出的?
如果這兩點就可以把我上銬帶走,那未來你們拿著巧克力都可以被抓走。
因為
1.經驗法則,大麻巧克力就是這樣子。(啊就巧克力樣啊)
2.他 #覺得你身上散發大麻味。
這是極端案例啦,我相信一般警察不敢這麼扯。
但是,依照警察上銬我的兩點,你拿著香菸也會被上銬帶走。
因為
1.經驗法則,有大麻煙,大麻煙就長得像你手上的那樣。
2. #他覺得你身上散發大麻味。
所以,我堅決他們不能用這兩個理由把我上銬帶走,這些我都有在現場表示,並且錄影蒐證。
但是,有一個「說謊胖警察」,#直接搶走我的手機,不讓我錄影。
這點當然我也是抗議。
說謊的胖警察這時候拿出他們最常使用的騙術,因為「偵查不公開」,所以你不能錄影了。
在我指責他騙人之後,他們還是把手機還給我了。
(因為臨檢是行政調查,不能阻止人民對執法過程錄影紀錄)
被上銬帶去警局之後,他們才開始「查驗」我的電子煙有沒有含大麻。
第一次驗出來「沒有」,他們不死心,再驗第二次,顯示出來的也不是「紅色」的毒品反應,但是他們就指這個呈現「黃色」的結果說「這就是紅色」。
好! 不管他們為什麼要做兩次,到底有沒有動手腳,或是「指鹿為馬」的荒謬判定。
就法學理論上,警察應該確定我攜帶的是「大麻電子煙」,才能把我上銬帶走。
而不是,先把我上銬帶走,再去查是不是大麻。
---
這就是「#程序正義」的部分。
大家都聽過「毒樹果實理論」,警察違法所得到的證據,甚至後續的證據,都像是長出來的毒蘋果,不能算證據。
「#毒樹果實理論」,就是為了要讓警察辦案需要照程序走,不然警察為了績效,都違法抓人先,再去補證據就好。
先抓人,再找證據。
他直接闖進你家,看你的電腦有沒有盜版電影。
他可以直接把你上銬帶走,看你手機有沒有奇怪的東西。
更實際的案例,就是先把你抓走,激怒你、讓你生氣,你再罵他,或是抵抗他們逮捕你時發生推擠,就是「#妨礙公務」定罪。(這次新聞的案例 +1)
這就是為什麼大家看法律電影時,故事都在講究「程序正義」,因為就是怕壞警察亂搞。
那台灣的法律跟美國一樣嗎? 台灣也是有的喔!
我在為 ETtoday 寫名家專欄,用影帝安東尼霍普金斯的《#破綻》,教大家「毒樹果實理論」時有提到。(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21120/129430.htm)
寫《破綻》跟寫今天的分享都是一樣的,我想講的是:
「法律不會保護弱勢,法律只會保護懂它的人。」
今天我已經比很多人懂法普知識了,我都被「不遵守法律」的警察惡整、說謊,那更多人是完全不懂法律的,你碰到這種警察只會死得更慘,因為你不知道法律能保護你。
我希望透過這次的風波,大家能更關注「程序正義」。
警察抓壞人確實很辛苦,但是無限制地擴張權力,就會變成「只抓得到好人」,因為壞人有超級貴的律師團隊保護他,#而你沒有。
警察有好的,但是也有壞的,你永遠不知道你碰到的,會是哪個?
這個案件現在已經委託 「#李菁琪律師團隊」來處理,後續再慢慢跟大家分享。
他們也跟我說,2-4月是警方的 #毒品專案,所以很多警察為了績效、#拼業績,開始亂抓了,他們這陣子處理了幾個類似案件了。
-----------
我雖然被關的兩天非常生氣,不過對我來說算是很有趣的一次經驗。電影裡面你看過的那些畫面,我都體驗了! 偵查室、地牢、新聞會出現的地方法院,或是跟其他罪犯關在同一間監獄(廁所在牢房裡面的那種),這些流程我都經歷了,還跟一位愛看電影的警察聊《#哥吉拉》電影聊很開心,跟一位打 #傳說對決 的警察分享打排位的心得。
也看到更多黑暗面,說謊胖警察對我的證據動手腳,對律師謊稱「檢察官要扣留我手機」(但是後來檢察官表示:沒有),還有其他警察「們」聽到我要抗告,各種手法恐嚇我、整我,這些都相當精彩,未來有機會再慢慢寫,這篇只是冰山一角。
至今我的手機,依舊被他們扣留著。
幸好,我透過各種方式已經把證據檔案傳出來了,這也是精彩的救援故事,改天教大家怎麼自保。
警察也是人,我能理解他們在做他們覺得對的事情。
但是,執法的人員,理論上要更遵守法律才對。
只是,惡質警察的陋習,會被「#學長學弟制」給傳承下來,或是長官給施壓下來,就像最近「證據影片被誤刪」的事件一樣。
這六年,有 #兩百多件 警察違法被送辦。
如果沒有更多人在意,那這些事情就會一再發生。
History repeats itself,因為沒有人願意站出來制止他們。
不要每次都等到出人命,才有人大聲齊呼,那都為時已晚。
------
感謝看完這篇長文的你,也感謝每一位在當時深夜,對我緊急救援、為我擔心的朋友們。
連律師費、交保金也都是靠朋友們的支援才籌到。
有朋友建議我不要寫出來, 因為你不知道風向會變怎樣,也不知道未來會怎麼被警察針對。
還是一樣這句話:
「法律不會保護弱勢,法律只會保護懂它的人。」
不懂理財的人不會有錢,不懂法律的人不會被保護。
你還沒碰到,不保證你不會碰到。
我會繼續跟大家分享,這些可以保護你的法律常識。
#RightIsRight
#程序正義本來就是你的權利
#法律只會保護懂它的人
-------
後續消息:
【你不知道,不代表他不存在】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1479847008848
【執法人員,真的不用知道法律嗎?】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2006220289544
【自救篇】如果再次發生,我會怎麼做? #五件事教你自保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2824990207667
【結果出爐】 無罪不起訴! 檢察官認證我尿檢藥檢全過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30118401811659
--------
連載再開!
【警察復仇記:大陣仗直接違法,警察未到記者先到,抹黑戰開始:#說好的偵查不公開 呢?】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99701008186731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140的網紅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那個戴瓜皮安全帽、騎車腳超開,或穿得像嘻哈男孩Bboy那種的啊,那一定都要攔,那個身上都有東西」... 嗎?這集我們就來聊聊超級刺激、0-100歲都得聽、只要活著都有可能(最好不要)會遇碰上的「臨檢」! 「大麻煩不煩」EP2 重點,三件事: 1) 「大麻在台灣,還是超級違法!超級違法!超級違法!...
同意搜索 違法 在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Facebook 八卦
#週末收心法律小知識時間
👩🏻🏫👩🏻🏫👩🏻🏫👩🏻🏫👩🏻🏫👩🏻🏫👩🏻🏫👩🏻🏫
✅吸毒被抓,竟然得到不起訴處分?
有住戶向警方檢舉鄰居音樂太大聲妨害住戶安寧,警方到場後,發現屋內的地上疑似有毒品吸食器,進屋查看,未出示證件也沒有跟男子說會搜索,結果進屋後就發現男子的確有吸毒,便將男子依現行犯帶回警局並查扣相關證據。
然而事後男子卻認為警察是違法搜索,檢察官也在確認相關卷證後,發現警方並未持有搜索票就進入,並且也沒有經過男子同意,而是在搜索後才讓男子簽同意搜索,因此搜索程序是違法的,扣押的證據也因此無證據能力,所以給予男子不起訴的處分。
基於警方的違法搜索,因此男子才會得到不起訴的處分。
#合法的搜索需符合哪些條件呢?
依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搜索要用搜索票,並且要記載案由、應搜索的人、應扣押的物品、要搜索的處所、身體、物件以及有效期限,假如因為事態緊急,來不及去向法官聲請搜索票的話,有其他方式可以進行搜索嗎?
有的!假如有遇到以下情形,可以實施逕行搜索住宅或其他處所,不需要持搜索票:
● 因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有事實足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確實在內者
● 因追躡現行犯或逮捕脫逃人,有事實足認現行犯或脫逃人確實在內者
● 有明顯事實足信為有人在內犯罪而情形急迫者
基本上這些都是較為緊急或是嫌疑人明確在內的情況,因此可不持搜索票就進去搜索。
除此之外,就是經由當事人同意的搜索,假如在詢問過當事人,也經過同意可以進入搜索,仍須要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且要將當事人同意這部分做紀錄,而上述的案例,警方不但沒有出示證件,當下也沒經過當事人同意,也沒告訴當事人可以拒絕的權利,反而是在事後才讓當事人表明同意,程序上絕對是不合法的,因此就算證據確鑿,男子的確有吸食毒品,然而因為警方的大意,反而變成違法搜索,使證據皆無證據能力。
為什麼程序上會有這樣的規定?有人會認為這樣是不是會錯失關鍵的機會,然而,會有這樣的規定,是為了保護每個人的隱私及人身自由,假如檢調單位、警察機關能夠沒有理由,隨意進入搜索,那這就會是一個很可怕的情況,每個人都可以被任意侵害隱私權,人身自由都會因此受到限制,只有在過去威權政府時期才會聽說這樣的事情,這樣的情況絕對不會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應該發生的事情。
#黃靖芸律師
#Line預約諮詢: https://line.me/R/ti/p/%40pfl1396f
#IG追蹤:https://www.instagram.com/lifelawsalontw/
#刑事律師 #離婚案件專業律師 #家事律師 #
同意搜索 違法 在 蔡易餘 家己人 Facebook 八卦
今天司法委員會,面對憲兵違法搜索爭議,易餘質詢羅瑩雪部長影音。
【易餘質詢重點】
一、憲兵司法警察權是否限於軍法才可主動發動?
二、已解密之歷史檔案為何認定是犯罪贓物?
三、同意搜索屬無令狀搜索是否無事後審查機制!
http://www.nexttv.com.tw/news/realtime/politics/11509523/
同意搜索 違法 在 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 Youtube 的評價
「那個戴瓜皮安全帽、騎車腳超開,或穿得像嘻哈男孩Bboy那種的啊,那一定都要攔,那個身上都有東西」... 嗎?這集我們就來聊聊超級刺激、0-100歲都得聽、只要活著都有可能(最好不要)會遇碰上的「臨檢」!
「大麻煩不煩」EP2 重點,三件事:
1) 「大麻在台灣,還是超級違法!超級違法!超級違法!」講三遍知道什麼意思了吼!
2) 警察在路邊臨檢盤查的時候叫你「東西拿出來給他看一下」、「包包打開」、「口袋掏出來」、「下車給他看一下」之類的,你是有權利可以拒絕的歐。
3) 我們要募集各位的臨檢鬼故事(你可以錄音或寫信寄到web@ghostisland.media)
段落摘要:
00:48 麻煩都出現在「臨檢」時,聊聊臨檢
01:15 臨檢時到底可以「搜」什麼?(畫重點!)
01:50 警察的話術
02:40 跟警察硬碰硬沒好處
03:38 0-100歲都要知道的:臨檢異議單(畫重點!)
04:06 被帶回警局後的各種千萬注意
04:53 自願搜索同意書簽下去就GG
06:00 一開始這樣做就不用到地檢署一日遊啦
06:48 各種「不能」、「不要」
07:48 還有!鬼故事大募集
臨檢時,真的需要都拿出來給警察看嗎?答案是不用。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警察在路檢盤查的時候只能查驗身份,而沒有搜索你的權力。
然而警察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才可以搜索你呢?刑事訴訟法128條規定,搜索,應用搜索票。也就是說,如果警察想要看你的包包、車子、口袋等地方,「原則上」需要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才行。然而,剛剛才知道你名字的警察,是不可能「事先」就聲請好搜索票的,這時警察就會努力的讓現場變成例外不用搜索票的情況,一個是讓你「自己同意被搜索」,一個是「逮補你後附帶搜索」。
所以警察很喜歡用話術要你「自己同意拿出來給他看」這樣就是「同意搜索」了,雖然你根本不知道可以拒絕。
---
節目聲明:大麻雖有神奇療效,過度使用還是會讓你腦袋壞掉。
---
鬼島之音 Ghost Island Media 出品
嘖嘖集資:https://www.zeczec.com/projects/ghostislandme?r=99798cd2c6
#大麻煩不煩 #podcast #臨檢
主持 - 李菁琪律師 (有麻煩 Better Call Zoe)
製作人 - 凱西 Cathy Hsu + 湯瑪仕 Thomas Lee
剪接混音 - 湯瑪仕 Thomas Lee
聽眾信箱:web@ghostisland.media
MB01ZWGSDQCKQVZ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fGMtDiTXFek/hqdefault.jpg)
同意搜索 違法 在 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 Youtube 的評價
#大麻煩不煩 #臨檢 #知法犯法又怎樣
今天要講「臨檢」,太多聽眾來信說如果早點聽到「臨檢」主題,就不會被 popo 找麻煩了。所以我們再來講「臨檢」,這次請聽好聽滿,然後用力分享給身邊所有人!
🔥 強力徵求:臨檢鬼故事 🔥(你有被臨檢的經驗嗎?請把故事 email 到鬼島信箱:web@ghostisland.media ,有機會 Zoe 會在節目上分享! )
有聽有保庇:
1) 先來爆卦:原來麻麻的真實身份是 …
2) 你知道蝙蝠(aka 飛行老鼠)台語怎麼念?跟 popo 有啥關係?
3) 不同意搜索失敗,怎麼辦?
4) 拒絕夜間訊問(請搭配「天氣 app」服用)(很重要!
5) 要睡睡「分局」,不要去「地檢署」(喂
6) 只要回應「人別訊問」,其餘免談!
7) 如果你跟身上有東西的朋友在同一台車上被抄到,怎麼辦?
8) (同上)那 … 需要驗尿嗎?
9) 說 popo「濫權」算「侮辱公署」嗎?
10) Popo 怎麼補證?
11) 看到任何「自願OO同意書」,都不要簽!(超重要!
12) 你可以協助拍攝,直播更有用
13) 錄影算妨礙公務嗎?
14) 不要亂用別人手機 / 電腦發文或傳訊喔(會被吉
15) 如果朋友出事,可以怎麼幫忙?
16) 蝦皮買OO也出事?
再說一次,如果真的被帶到警局,文件看仔細,看到任何「自願OO同意書」,都不要簽!「逮捕、搜索時間」亂填的,也不準簽,簽了斷手!
---
👉 Apple Podcast 五星評分+留言:可以不斷留言,就會被刷到前面
👉《大麻煩不煩》訂閱集資中,真心喜愛我們的節目,請拜託 💰💰💰:https://www.zeczec.com/projects/ghostislandme?r=26a30112a4
---
節目聲明:大麻雖有神奇療效,過度使用還是會讓你腦袋壞掉。
廣告聲明:在台灣大麻還是超級違法,但!買張床來試睡 100 天可是超級不違法喔!(眠豆腐 100 夜試睡體驗)
---
鬼島之音 Ghost Island Media 出品
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ghostislandme
Instagram: https://www.instagram.com/ghostislandme
製作團隊:
主持 - 李菁琪律師 (有麻煩 Better Call Zoe)
製作人 - 凱西 Cathy Hsu
剪接混音 - 育辰
聽眾信箱:web@ghostisland.media
MB01QNF2J6PXSHU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cQOSXKNqCGQ/hqdefault.jpg)
同意搜索 違法 在 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 Youtube 的評價
節目來到EP7了,前面幾集跟大家分享了這麼多的法律知識,大家都有認真聽,認真學了嗎? 我們特別設計了全新單元「跟著Zoe一起讀判決」(試播集),由Zoe精心挑選適合大家一起研讀的「判決書」,透過讀判決的方式,讓大家能夠從實際案例,以及別人曾經犯下的錯誤中學習。同時,一一剖析案例的問題與盲點,除了來個總複習+綜合練習之外,也讓大家能夠避免犯下同樣的錯誤,讓自己惹上大麻煩。
「大麻煩不煩」EP7 重點,三件事:
1) 「大麻在台灣,還是超級違法!超級違法!超級違法!」講三遍知道什麼意思了吼!
2) 「碰到臨檢如何自保」是每個人都應該要擁有的法律知識。懂得自我保障,就可以全身而退,不了解如何自保,就會惹上不必要的大麻煩。
3) 如果你在乎身邊的人,請一定要將EP2 - 關於臨檢,與本集節目EP7「分享」給你的親朋好友,讓大家都能夠在碰到臨檢時臨危不亂,保護自己。
段落摘要:
00:45 新單元試播「跟著Zoe一起讀判決」
01:33 一回國,就在深夜臨檢站遇見一群popo的故事
02:50 一根讓popo見獵心喜的東西
03:14 苦主遭起訴持有二級毒品
04:26 開庭:大人快鍘他!
04:50 判決結果
05:23 苦主被臨檢時犯的第一個致命的錯誤
05:50 疑點:看不見的大麻?
06:35 就是一根笛子
07:50 來,總複習畫重點歐(五大重點)
09:00 苦主犯的最後一個致命錯誤
在這個案件裡,其實苦主在被臨檢時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 … 他很累,很想回家,又覺得自己沒做犯法的事情,給popo檢查沒在怕,然後就引發後面一連串的「大麻煩」。如果一開始,他不同意搜索,就可以避免後續的問題。
還有,臨檢的時候,即便uber司機同意被搜索,但範圍並不包含乘客的私人物品歐!(突破盲腸了!!)
---
節目聲明:大麻雖有神奇療效,過度使用還是會讓你腦袋壞掉。
---
鬼島之音 Ghost Island Media 出品
嘖嘖集資:https://www.zeczec.com/projects/ghostislandme?r=99798cd2c6
#大麻煩不煩 #podcast #臨檢
主持 - 李菁琪律師 (有麻煩 Better Call Zoe)
製作人 - 凱西 Cathy Hsu + 湯瑪仕 Thomas Lee
剪接混音 - 湯瑪仕 Thomas Lee
聽眾信箱:web@ghostisland.media
MB01IRDZL681EXP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bFV7IuwUSOc/hqdefault.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