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人】台北內湖狗狗門市持續徵人中
工讀亦可,長期為佳,若有意願直接私訊告知即可。
時間:早班07~15、晚班15~23(上班時間可依需求做調整)
福利:1.時薪120元起
2.分紅獎金
3.年節禮品
4.新手訓練
5.上班可以玩店長(?
每月六號發薪,加班有加班費、颱風天或國定假日有雙倍,每周排班自由畫休(如果強碰可能需要跟其他夥伴協調一下),每班吃飯時間半小時雖無供餐但有計薪(倉庫幾乎都一直有食物,不用擔心餓肚子)
附註1:超商工作無論長短期皆需要有"餐飲業體檢證明",金額為1200$~1500$不等,應徵前請先思考這部分的支出(可於應徵後才進行體檢)
附註2:勞基法有規定不得僱用童工,因此需至少滿16歲才可應徵(若為18歲以下有興趣者,應徵前記得先向父母告知一聲以表示尊重)
若有其他問題歡迎發問,發問免錢喔~0w0)/
勞基法幾小時供餐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八卦
【寫在51勞動節】
對於許多弱勢族群的處境,我一直感同身受,因為,自己也曾在邊緣。高中時,我離開高雄,到北部讀書。南部小孩到北部,適應得沒有很好。北部學生的競爭心態比較強(抱歉沒有要戰南北,這是個人的主觀感受),而我是隻身到北部求學,社會化程度還不夠的情況下,我在同儕間不是很能夠掌握相處之道,就逐漸地把自己走到邊緣去了。
那是一種心理上的邊緣。然而,卻造成實際上的影響,我在實驗分組、課業分組都展現很消極的態度,成績也一落千丈,在畢業之前,我走到了班上倒數第一名。
很自然的,我沒有考上理想中的大學,曾經有一段時間,我罹患強迫症,藉由不斷地重複一些動作,來轉移心理上的挫折。那段期間,不只是充滿了心理的矛盾與對自己行為的不解,家人也承受蠻大的擔憂。
不過,回過頭來看,我很慶幸自己曾經在早期就遭受過挫折,因為這真的讓我對弱勢者,比較能有同理心。會提到這些,因為今天是 51 勞動節,我想起最近遇到的一些朋友,想聊聊他們的故事。
有一天從巨蛋站結束活動,我看到捷運站附近有一位老伯,他坐在地上畫畫,身旁的板子寫著:「請贊助多病無家老人親自作畫」, 我蹲在旁邊看著阿伯慢慢地作畫,跟他聊天,我才知道,他之前曾經是大型電影廣告看板的繪師,但是在一次看板吊掛的過程中,他失足墜落,導致後腦受傷,無法再畫大型看板,失業,成了街友。
我問他,當初有職災賠償嗎?他說,沒有啊!過去誰知道有這種東西。時間一過已幾十年,當初雇主也不知人在何方。
類似的對話,也出現在街角賣水果的阿伯口中。阿伯給我看他斷掉的無名指及小指,那是在操作冲床(Stamping press)時,不小心斷掉的。高雄過去有許多 press 的工廠,操作沖床是高風險的,除了阿伯之外,認識朋友的母親,也是操作 press 時斷指。再問這些有職災賠償嗎?沒有。
南部的勞工,過去與老闆間存在「大家互相」的情誼,「老闆給一口飯吃,咱吃人頭路的就要感恩了」。曾經在吃粽子的時候,問阿姨,你們 24 小時營業,大家怎麼輪班?
「阿就三個人輪班,每個人八小時,加上前後的交接,可能會在這邊九〜十小時」
「三個人?那周末沒休息喔」
「我們有休一天啦!一個月休四天」
「阿捏薪水多幾?」
「啊 ~~ 沒多幾,二萬初頭」
「安捏做多久了?」
「十幾年了啦!都習慣了,老闆也還有供餐,算不錯」
勞基法,在南部,不只老闆不懂,勞工更不懂。在路上跟一些阿伯談勞基法,他們會說,「南部沒有人在遵守勞基法啦!大家都互相過來的」
這樣的現象,不只存在於過去。現在,新世代的勞工,或許有人勞動權益抬頭了,會跟老闆爭取資遣費,跟老闆要加班費,不過,不管什麼年代,社會上永遠存在著弱勢者。
有一個周末,我在街頭短講,身邊有一位發文宣的弟弟。 他在街頭發著文宣,我在旁邊拿著「最低工資法」的聯署書,一邊短講,邀請大家來替南部勞工發聲。
路過的行人來來去去,閃避的、冷漠的眼神居多,他在旁邊被迫聽了很久,可能是覺得同病相憐,主動走過來說他要簽一份。我問了他的時薪,「100元/小時」,是人力仲介公司派來的。他說了他求職不順遂的經驗,我猶豫了一下,還是跟他說了,現在的基本工資,時薪是140元。他說,「蛤,這樣喔?」
不過,我猜他是無法去爭取的,對他這樣的視障者來說,這份工作,可能已經得來不易,遑論要去跟老闆爭取。我跟他互相留下line,我向社會局的朋友要了一些資訊,傳遞給他,跟他說:「保持聯繫」,是我現在能做的。
我覺得,如果台灣的勞資關係,要走出一個超越人情,而能理性對話的勞資模式。我們的勞工,必須要知道自己手上有什麼工具可以用。而「勞基法」,是一個最基本的工具,但是,從大學到研究所,甚至就業之後,很少人有機會來好好了解這部法律,到底在說什麼,跟自己有什麼關係。
如果,大家有這個需要,我跟時代力量高雄黨部的夥伴林子盟 Lin Tzumeng ,很樂意提供這樣的協助,去跟大家講清楚,勞基法,到底在說什麼。
〔時代力量守護勞工小組〕
勞工專線:02-23585724
電子信箱:labor@npptw.org
資料傳真:02-23585722(請註明「守護勞工小組收」)
郵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青島東路1-3號2樓 時代力量守護勞工小組
陳情表單:https://npptw.org/BPEH4M
高雄勞動講座預約專線:07-3809099
#現在想要街角阿伯的畫必須先預約
勞基法幾小時供餐 在 洪雪珍 Facebook 八卦
[時薪連3元都要摳,老闆會因此發財嗎?]
屏東縣一位女網友在《爆料公社》貼文指出,當初應徵外帶飲料店時,店家稱時薪130元,還供一餐,結果領到薪水時傻眼,時薪僅80元且沒供餐。後來因為媒體追蹤報導,勞動處也站出來說要罰款,店家的態度才鬆軟,轉而求和,願意補足80元至130元的差額。
好笑的是,130元仍然不合法。法定基本工資最低133元,可是這家店並非特例,目前市場上常見給薪是130元,如果一天工作8小時,員工等於被A走24元。
以前的人買東西時,常會稱讚老闆「阿沙力」,在該付的錢去掉尾數,算成整數,讓消費者有占到便宜的快感;現在輪到老闆去尾數,少給薪水,留給員工的卻是惡感。
可是,冒死和勞基法叫陣,硬是要A走的24元,究竟能買到什麼?
走進7-11,麵包櫃裡的軟法要48元,24元只能買半個軟法。至於關東煮,24元買黑輪2根或油豆腐2塊。左看右看,東找西找,發現24元根本買不到什麼吃的,頂多塞個牙縫。和現今的物價相比,24元是非常小的錢!
這麼小的錢,為什麼要A?因為老闆在想:「別人給130元,我卻給133元;大家都A錢,自己不A,就是冤大 頭一個,會被笑死!」
然而A到24元,老闆會因此發財嗎?並沒有!老闆想不通,看不開,捨不得這個小錢,後面一定損失大錢,因為他們將會--
1. 失去員工的尊敬
2. 失去員工的忠誠
3. 失去員工的努力
員工的態度不必差,只要不擺出笑臉迎人就夠嗆的,店家這麼多,客人為什麼要上你這家店?不來買或少買幾杯,外帶飲料平均一杯40元,一天少賺200元以上,是老闆A到24元的8倍有餘。遺憾的是這種老闆有夠笨,只看到帳面上A到的24元,卻看不到無形中沒賺到的200元,還自鳴得意,以為自己是苛死當(cost down,降低成本)達人。
相反的,當大家都付時薪130元,卻有另一種老闆給足133元,雖然才多3元,員工的起摩子就是不一樣,會油然產生一種榮譽感,認為待在這家店是令人驕傲的,就不會心存怨念,而是心情開朗,笑容常掛臉上,客人就會愛上門,因為員工會這麼想:
「我家的老闆看重員工,付給我們應該有的待遇。」
很多老闆不懂以下這個道理,員工多盡一分心力,和少盡一分心力,為店家或公司帶來的營收與盈餘是差很多的。而開店做生意,目的在於賺錢,不在省錢,老闆要想的是賺更多錢,而不是省更多錢。就算是要省錢,都不應該A員工應得的收入。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誰都不想為一個賺錢沒品沒格的老闆工作,這些老闆愛錢如命遠勝過名譽羽毛,最後當然是一定賺不到錢!
勞基法幾小時供餐 在 #勞工權益工讀、打工必看(勞基法) - 工作板 | Dcard 的八卦
所以以後當雇主視你為敵,而你要跟他要工作規則他心虛不給你的時候,自己心裡就可以開始打算盤了。 #雇主要資遣我要多久預告、我要離職要多久預告→ 按勞 ... ... <看更多>
勞基法幾小時供餐 在 請問資方,需不需要供餐或補助餐費??? - Mobile01 的八卦
請問資方,需不需要供餐或補助餐費??? - 最近公司的小開, 在亂搞,說不提供午餐的便當,也不補助現金, 意思就是自己吃自己, 這樣合理嗎??? 勞基法中,資方到底需不需要供餐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