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多年,記憶果然無法像風。女兒所受到的傷害,至今依然沒辦法完全癒合;常常在路上走著、走著,就驚嚇地錯覺當年施暴者仍如影隨形。
霸凌絕非只是單純的孩子欺負孩子的問題,它的成因,彼此牽絆,家庭的、學校的、社會的,千絲萬縷,不容易釐清。
據我的觀察,這些加害者多半是失歡的孩童。所謂「失歡」,或是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或是家長無暇管教、關愛的小孩;當然也有低成就的學生,因為在課業上無法得到肯定,就另謀出路,在拳腳上下工夫;也有些是由被霸凌者轉為加害人的。
摘錄自《#接住受苦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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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早安:
我一向關注霸凌議題,也常在版面上分享相關文章。不管是案例,還是如何應對,大致上都重複提了幾次。
但看廖老師這本書,看到母女都面對了霸凌,包括關係霸凌、言語霸凌、肢體霸凌,我感覺非常心痛。
被霸凌的經驗,可以是一輩子的痛,甚至可以嚴重到成為創傷。我跟家長與孩子一起面對的時候,常常一起進入無力、無奈的狀態。但這並不是簡單的事,常常我們也沒足夠的時間,把暗潮洶湧的情緒談清楚。
像是我遇到有孩子,遇到霸凌事件,內在會有一股對父母的氣惱。這是在互動比較深入之後,才討論到的情緒。在澄清之後,這股怒氣的緣由,類似「為什麼父母沒有好好保護我?!」
我再強調一次,我不認為面對創傷,是大多數人做得到的事。所以我很謝謝廖老師的努力,也心疼廖老師女兒的遭遇,光是用文字把這件事寫出來,都不是容易的事。
我喜歡周志建心理師在新書中的一句話,想給各位朋友參考,摘錄於此:
「童年的創傷沒有過,你的日子就不會好過。」
祝願您,能試著在有能量的時候,面對過去;沒能量的時候,現在的日子過得去就行,專注當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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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記憶像風
【文/ 廖玉蕙】
我的女兒上國中,除了學校課業不甚理想外,她開朗、乖巧、體貼且善解人意,我們雖然偶爾在思及「優勝劣敗」的慘烈升學殺伐時,略微有些擔心外,整體而言,我們對她相當滿意,尤其在聽到許多同輩談及他們的女兒如何成天如刺蝟般地和父母唱反調、鬧彆扭時,外子和我都不禁暗自慶幸。
去年暑假,考高中的兒子從學校領回了聯考成績單,母子倆正拿著報紙上登載的分數統計表,緊張地核算著可能考上的學校,女兒從學校的暑假輔導課放學,朝我們說:
「事情爆發了!」
女兒每天放學總是一放下書包便跟前跟後的和我報告學校見聞,相干的,不相干的。這時候,大夥兒可沒心情聽這些,我說:
「別吵!先自己去吃飯,我們正在找哥哥的學校。」
飯後,核算的工作終告一個段落,長久以來,因為家有考生的緊繃情緒,總算得到釋放,我在書房裡和兒子談著新學校的種種,女兒又進來了,神色詭異地說:
「事情爆發了!老師要你去訓導處一趟。」
才剛放鬆下來的心情,在聽清楚這句話後,又緊張了起來。在印象中,要求家長到訓導處,絕非好事,我差點兒從椅子上跳起來,問:
「什麼事爆發了?為什麼要去訓導處?」
女兒被我這急慌慌的表情給嚇著了,她小聲地說:
「我在學校被同學打了,那位打人的同學另外還打了別人,別人的家長告到學校去……反正,我們老師說請你到訓導處去一趟。你去了,就知道了啦!」
這下子,更讓我吃驚了!一向彬彬有禮且文弱的女兒,怎麼會捲入打架事件?又是什麼時候的事,怎麼從來沒聽她提起?我們怎麼也沒發現?
「是前一陣子,你到南京去開會的時候。有一天,我和爸爸一起在和式房間看書,爸爸看到我的腳上烏青好幾塊,問我怎麼搞的,我騙他說跌倒的,其實就是被同學打的,我怕他擔心,沒敢說。」
「同學為什麼要打你呢?你做了什麼事?」
「我也不知道!」
怎麼讓人給打了,還不知道原因。事有蹊蹺,當天傍晚,我在電話中和導師溝通,更震驚地發現,毆打不止一回,女兒共被打了四次。據導師說,這是群毆事件,領導者有三位,三位都是家庭有問題的女孩子。其中一位經常扮演唆使角色的R,與外婆同住,外婆當天被請到訓導處時,還拍案怒斥訓導人員誣衊她的孫女。遭受不同程度威脅或毆打的女孩有數位,其中,以我的女兒最慘,十天之內,被痛打四回,導師希望我到訓導處備案,以利訓導作業。放下電話,我覺得自己的手微微發抖,我不知道,一向聒噪且和我無話不說的女兒,在我遠遊回來多日中,怎能忍住這麼殘酷悲痛的事件而不透露半點風聲。我因之確信她一定遭遇到極大的壓力,果然不出所料,在外子和我款款導引下,她痛哭失聲,說:
「K威脅我,如果我敢向老師和爸媽告狀,她會從高樓上把我推下去,讓我死得很難看!」
我聽了,毛骨悚然。女兒接著補充說:
「何況,我也怕爸、媽擔心。」
我止不住一陣心酸。平日見她溫順、講理,不容易和別人起衝突,也忽略了和她溝通類似的校園暴力的應變方法,總以為這事不會臨到她頭上,沒想到溫和的小孩,反倒成了暴力者覬覦的目標。而最讓人傷心的,莫過於沒讓小孩子對父母有足夠的信任。
和外子商量過後,我們決定暫緩去訓導處備案,因為,除了增加彼此的仇視外,我們不太相信,對整個事件會有任何幫助,我們決定自力救濟。當然,這其中最重要的關鍵是我們都不認為十三、四歲的孩子會真的壞到哪裡去,多半是一時糊塗。尤其是知道這些孩子全是出自問題家庭,想來也是因為缺乏關愛所致,亦不免讓人思之心疼。於是,我想法子找到了主事的三位學生中的兩位T、R學生的電話號碼,K同學並非女兒的同班同學,據云居無定所,且早在警局及感化院多次出入。
當我在電話中客氣地說明是同學家長後,接電話的R的外婆,隨即開始破口大罵訓導人員的無的放矢,任意誣衊,足足講了數分鐘,言詞之中充滿了敵意。我靜靜聆聽了許久後,才誠懇地告訴她,我並非前來指責她的孫女,只是想了解一下狀況,外婆猶豫了一會兒,大聲喝斥她的孫女說:
「人家的家長找到家裡來了啦!」
電話那頭傳來了模糊的聲音,似乎是女孩不肯接電話,外婆粗暴地說:
「沒關係啦!人家的媽媽很客氣的啦!」
小女孩自始至終否認曾動手打人,我原也無意強逼她認錯,只是讓她知道,家長已注意及此事,即使未親自參與毆鬥,每次都在一旁搖旗吶喊也是不該。
第二位的T在電話中振振有辭的說:
「她活該。為什麼她功課不好,我功課也不好,可是,老師每次看到她都笑咪咪的,看到我卻板著臉孔,我就不服氣。」
如此的邏輯,著實教人啼笑皆非。我委婉的開導她:
「你如果看我女兒不順眼,可以不跟她一起玩;如果我女兒有任何不對的地方,你可以直接告訴她改進,或者告訴老師或我。不管如何,動手打人都不好,阿姨聽說了女兒挨打好心疼,換作是你挨揍,你爸媽是不是也很捨不得的呀!」
T倔強地回說:
「才不哪!我爸才不會心痛,我爸說,犯錯就該被狠揍一頓。」
後來,我才知道,T在家動輒挨打,她爸打起她來,毫不留情。
當我在和兩位女孩以電話溝通時,女兒一旁緊張地屏息聆聽,不時地遞過小紙條提醒我:
「拜託!不要激怒她們,要不然我會很慘。」
我掛下電話,無言以對。
兩位女孩都接受了我的重託,答應我以後不但不再打女兒,而且還要善盡保護的責任。我相信這些半大不小的孩子是會信守承諾的,她們有她們的江湖道義,何況,確實也沒有什麼嫌隙。
事隔多日的一個中午,女兒形色倉惶的跑回家來,說是那位神龍見首不見尾的K,在逃學多日後,穿著便服在校門口出現,並揚言要再度修理女兒,幸賴T通風報信並掩護由校園後門逃出,才倖免於難。看著女兒因過度緊張而似乎縮小了一圈的臉,我不禁氣憤填膺。這是什麼世界,學校如果不能保護學生的安全,還談什麼傳道、授業、解惑!
我撥電話到學校訓導處,訓導主任倒很積極,他說:「我剛才在校門口看到K,我再下去找找,找到人後,再回你電話。」
過了不到十分鐘,電話來了。我要求和K說話。我按捺住胸中怒火,K怯生生地叫「蔡媽媽」,我心腸立刻又軟了下來。這回,我不再問她為什麼要打人了,我慢慢了解到這些頭角崢嶸的苦悶小孩打人是不需要有什麼理由的,瞄一眼或碰一下都可以構成導火線。我問她:
「聽說,你一直沒到學校上課,大夥兒都到校,你一個人在外面閒逛,心裡不會慌慌的嗎?」
女孩兒低聲說:
「有時候會。」
「為什麼不到學校和同學一起玩、一起讀書呢?」
「我不喜歡上課。」
「那你喜歡什麼呢?……喜歡看小說嗎?」
「喜歡。」
我誠懇地和她說:
「阿姨家有很多散文、小說的,有空和我女兒一起來家裡玩,不要四處閒逛,有時候會碰到壞人的。」
女孩子乖乖地說了聲「謝謝」,我沉吟了一會兒,終究沒提打人的事。嘆了口氣,掛了電話,眼淚流了一臉。是什麼樣的環境把孩子逼得四處為家?是什麼樣的父母,忍心讓孩子流落街頭?我回頭遵照訓導主任的指示,叮嚀女兒:
「以後再有類似狀況,就跑到訓導處去,知道嗎?」
女兒委屈地說:
「你以為我不想這樣做嗎?她們圍堵我,我根本去不了。」
過了幾天,兒子從母校的操場打球回來,邊擦汗邊告訴我:
「今天在學校打球時,身後有人高喊K的名字,我回頭看,遜斃了!又瘦又小,妹妹太沒用了,是我就跟她拚了。」
女兒不服氣地反駁說:
「你別看她瘦小,那雙眼睛瞪起人來,教人不寒而慄,好像要把人吃掉一樣,嚇死人哪!」
事情總算解決了,因為據女兒說,從那以後,再沒人找過她麻煩,我們都鬆了口氣,慶幸漫天陰霾全開。
今年年初,時報舉辦兩岸三邊華文小說研討會,一連兩天,我在誠品藝文空間參與盛會。那夜,回到家,外子面露憂色說:
「很奇怪哦!女兒這個星期假日,成天埋首寫東西,畫著細細的格子,密密麻麻的,不知寫些什麼,不讓我看。」
夜深了,孩子快上床,我進到女兒房裡和她溝通,我問她是不是有什麼事要和我說,她起先說沒有,我說:
「我們不是說好了,我們之間沒有祕密嗎?」
女兒從書包裡掏出那些紙張,大約有五、六張之多,前後兩面都寫得滿滿的,全是她作的噩夢和那回被打的經過,像是在警察局錄口供似的,我看了不禁淚如雨下,差點兒崩潰。原先以為不過是小孩之間的情緒性發洩,沒想到是如此血淋淋的校園暴力。
……
女兒細細的小字寫著:
第一次:那一天是星期五,十五班的K跑來,叫我放學後在校門口等她。下課後,她打扮得花枝招展在門口等我,還噴了香水。她把我騙到隔壁興隆國宅二樓,我才放下書包,一轉身,她就變了一個臉,凶狠地問我一個我聽不懂的問題,我還來不及回答,她就打了我好幾個耳光,我愣了一下,她打我?我真是不敢相信?我和她無怨無仇,她為什麼打我?我跟她扭打在一起,她拉我的頭髮,我扯她衣服,她抓住我的頭髮把我丟出去,我整個跪到地下,也就是所謂的「一敗塗地」,她把我從地上拉起來恐嚇我「你要是敢講出來,我就把你從樓上推下去」,我怕得要命,因為氣喘病發,正喘著氣,突然從圍觀的人群中跑出來一個年約二十左右的女人對我吼:「你還喘!喘死啊!」說完,又給我一個耳光,我整個人又跪到地上去。我因為害怕,什麼都聽她的。出了國宅,我真的忍不住哭了!我哭的原因是因為我好膽小,而且我不甘心啊!我竟然就這樣傻傻地被她打!她還說我說話很屌,屌是什麼意思啊?我從來沒有這樣屈辱過,連爸媽都從來沒有打過我啊!她憑什麼打我?我恨死她了,我生平沒恨過什麼人,我發誓與她勢不兩立。
第二次:暑期輔導中午,K突然從校外跑來(她沒有參加輔導),約我去國宅十二樓talk talk,我很膽小,不敢反抗,只好乖乖地跟她去,一到十二樓,她就說:「上次你扯我衣服,害我整個曝光,你今天是要裸奔回去?還是被我打?」她看起來很生氣的樣子,我考慮了一下,就選擇挨打。她打人很奇特,不只是打臉,連後腦勺一起打,我被她打得臉熱辣辣的,腫得像豬頭皮似的,我實在痛得受不了了,請她等一下。我用手往牙齒一摸,手上都是血!她凶狠地說:「今天饒了你,算你走狗運!」走的時候,又恐嚇我不准講,要不然會死得很難看……
第三次:這一次本來是要找班上另一位同學的麻煩的,那位同學跑了,所以就找我。她們又問我一些莫名其妙的問題,問一句,揍我一下,這一次真的很慘,T、K二人連打帶踢地弄得我全身是傷,膝蓋上一大塊青腳印,久久不消。這次,嘴巴又流了好多血,啊!我真是沒用啊……
第四次:這次是在參觀資訊大樓時,T把我堵到廁所裡,又是拳打腳踢……
K:我到底是哪裡讓你看不順眼,為什麼一定要動手打人呢?這樣你又有什麼好呢?這樣打人是要被……
有一天我夢到我當上了警察,我們組長要我去興隆國宅抓兩名通緝犯,一是K,一是T,我到興隆國宅時,果然看到她們又在打人,我立刻上前制止,趁機從背後將K的雙手反扣,交給同事帶回局裡;再轉身冷冷地朝T說:「我這一次放你走,希望你改過,別讓我再抓到,不要讓我失望。」她問我:「你到底是誰?」我把證件拿給她看,她嚇了一跳,馬上向我下跪……
前兩天我又夢到K,她完全失去了凶狠的眼神,變得脆弱不堪,我勸她:「回家去吧!再不回家,妳媽要得相思病了!」K問我是誰?我告訴她,我就是以前被她打三次的人,我勸她改過向善,並幫她找回了媽媽,她高興地流下了眼淚……
…………
……
我一邊看,一邊流淚,這才知道,我們的一念之仁是如何虧待了善良的女兒。那樣的暴行對她造成的傷害遠遠超過我們的想像,而那些施暴的孩子的行徑,著實可用「可恨」或「可惡」來形容。我必須慚愧的承認,如果我早知道那些孩子是如此殘忍地對待我的女兒,我是絕不會那樣委曲求全地去和行凶者打交道的,我也深信,沒有任何一個母親會加以容忍的,我是多麼對不起女兒呀!
可是,事隔半年,為什麼會突然又舊事重提呢?
「不是答應過媽媽,把這件事徹底忘掉嗎?」
「最近考試,老師重新排位置,那兩位曾經打我的T、R同學,一位坐我左邊,一位坐我前面,我覺得好害怕!雖然她們已經不再打我了,可是,我想到以前的事,就忍不住發抖……」
我摟著女兒,心裡好痛好痛,我安慰她:
「讓我去和老師商量,請老師掉換一下位置好嗎?」
女兒全身肌肉緊縮,緊張地說:
「不要!到時候她們萬一知道了,我又倒楣了。我答應你不再害怕就是了!」
外子和我徹夜未眠,不知如何是好,女兒柔弱,無法保護自己,強硬的手段,恐怕只會給她帶來更大的傷害,我們第一次認真地考慮到轉學問題。一連幾天,我打電話問了幾間私立教會學校,全說轉學得經過學科考試,篩選十分嚴格。想到女兒不甚理想的學科成績,只好怏怏然打退堂鼓,上帝原來也要檢選智慧高的子民,全不理會柔弱善良的百姓。我在從學校回家的高速公路上,望著前面筆直坦蕩的公路,覺得前途茫茫,一時之間,悲不自勝,竟至涕泗滂沱。
正當我們幾乎是心力交瘁時,女兒回來高興地報告:
「老師說,下禮拜又要重新排位置,媽媽不要再擔心了……媽媽,真是對不起。」
那夜,我終於背著女兒和導師聯絡,請她在重換位置時,注意一下,是不是能盡量避免讓她們坐在一塊兒。老師知道情況後連聲抱歉,並答應儘快改進,臨掛電話前,導師說:「你那女兒實在可愛,她一點也不記仇,上次班際拔河比賽,她拚命為T加油,我一旁看著她喉嚨都喊啞了,臉紅嘟嘟的……我有時候上了一天課,好辛苦,偶爾上課時,朝她的方向望過去,她總不忘給我一個甜甜的笑容。蔡太太,你也是當老師的,應該會知道,那種窩心的感覺,當老師的快樂不就是這樣嗎?真是讓人心疼的孩子!」
第二天傍晚,孩子放學回來,我聽從導師的建議,和女兒一起到七樓陽台上把她寫的那些密密麻麻的紙條全燒光,希望這些不愉快的記憶隨著燒光的紙片兒灰飛煙滅。
紙片兒終於燒成灰燼!我轉過身拿掃把想清掃灰燼時,突然一陣風吹過來,把紙灰一股腦兒全吹上了天空,女兒惘然望著蒼天,幽幽地說:
「如果記憶像風就好了。」
記憶真的會像風嗎?
……
注記:記憶終究沒有能夠像風
校園霸凌現象,終於在事態日益嚴重及媒體持續的追蹤報導後,引起教育部及監察院的注意。其實,所謂的霸凌事件由來久矣,學校束手、家長絕望,許多的受害者籠罩在受害的陰影下度日,早已不是新聞,卻一直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
十六年前,女兒甫上國一時,我就用這篇〈如果記憶像風〉的文章,敘寫女兒在學校被霸凌的經過,飽嘗拳打腳踢滋味的女兒期望那些可怕的記憶能像風一樣消逝無蹤。當時,在暗夜中,我含著眼淚,用著顫抖的手,一字一句寫下被害經過及我們當時的處置方式,內心淌血,感覺孤立無援。多麼希望那些文字能引起教育單位的注意,後來證明只是徒然。身為教育工作者,從來沒有一刻像當時那般感到挫敗、束手。連女兒都保護不了的人,還談什麼教育別人的孩子!我甚至因此有些自暴自棄。
事隔多年,記憶果然無法像風。女兒所受到的傷害,至今依然沒辦法完全癒合;常常在路上走著、走著,就驚嚇地錯覺當年施暴者仍如影隨形。想到一向以為最安全的校園,竟然淪為暴力相向的場域,就讓人感到惶惑不安。據報載,全國校長協會呼籲,教育部應修正「學生輔導管教辦法」,賦予學校教師合法、合理管教權,並與內政部等單位協調,將家長的相關責任納入,政府、學校、家庭一起合作,才能將霸凌趕出校園。聽到這樣的消息,真是讓人沮喪!校長想到的居然只是擴充所謂的「管教權」。暗示大眾只要老師擁有「合法、合理」的管教權,就能將這些霸凌的學生制服;甚至有人建議將霸凌的學生隔離、轉學,這真是愚蠢又可怕的想法!什麼叫「合法、合理的管教權」?這是體罰復辟的意思嗎?是發給每位老師一把槍作為威嚇之用嗎?還是誰不乖就將他逐出校園?逐出之後呢?施暴學生轉移陣地,未來不還是社會的問題嗎!
霸凌絕非只是單純的孩子欺負孩子的問題,它的成因,彼此牽絆,家庭的、學校的、社會的,千絲萬縷,不容易釐清。據我的觀察,這些加害者多半是失歡的孩童。所謂「失歡」,或是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或是家長無暇管教、關愛的小孩;當然也有低成就的學生,因為在課業上無法得到肯定,就另謀出路,在拳腳上下工夫;也有些是由被霸凌者轉為加害人的。這些學生的行為固然可恨,但孰令致之?才是值得我們大人好好思考的。
社會沒有提供祥和的氣氛,大人沒有做出良好的榜樣,動輒洗門風、動私刑;媒體新聞為追逐視聽、閱報率,著意追逐腥羶色;電影及書本的分級制度沒能徹底執行,讓仍在是非邊緣猶疑的年輕人,輕易接觸血腥暴力作品,錯認糾眾結黨的行兇者為英雄;而我們的某些不肖的民意代表為求取選票,常常罔顧是非曲直,任意關說,干涉公權力的行使,間接姑息養奸;另外,那些學子們所崇拜的所謂綜藝偶像,不時在節目中用言語羞辱弱勢來賓,又何嘗不是另類霸凌?……在這樣的氛圍下,學校不言「教」,卻逕自要求擴充「管」!讓「管教權」凌駕教育最終極的目標—讓學生得到應有的溫暖指導及智育之外的德、體、群育的肯定,我以為這樣的威權思考,只會讓問題雪上加霜。
不可否認的,許多家長不盡成熟,難以依賴;經過專業訓練的老師被寄予厚望,也是自然的事,理應率先釋出善意,補家庭教育之不足。老師若能將眼光從優秀、出色的學生身上挪出些許給那些在家庭中失歡、在課業裡受挫的孩子,也許才是上策。我這不是唱高調,因為唯有這些孩子的心靈得到溫慰,學校沒有放棄他們,才能保護校園內其他的學生。而那些品學兼優的學生,受到多方肯定,也有正確的人生觀,甚至不乏溫暖的家庭支援;老師的調教,充其量讓他們在考試時,從第二志願躍入第一志願的學校,一、兩個志願之差,在人生行道上影響甚微;重要的是,搶救那些正在歧路上踟躕、徘徊的靈魂。他們一失足,就成可怕的未爆彈;一得到救贖,可能成為社會的中堅。唯有老師發揮愛心、耐心,並加強輔導技巧的訓練培養,從根本的關愛做起,才是可行之道。
《如果記憶像風》在成書後的十四年重新出版,我的女兒業已離開校園,進入社會。然而,記憶終究沒有能夠像風,陰影依然纏繞。我多麼希望這次八德國中所暴露的駭人聽聞的霸凌行為,除了引起廣泛追蹤報導與社會關注外,教育當局也能體察事件的嚴重性,想方設法提出嶄新的策略,讓學校教育有效地彌補家庭教育之不足,讓失歡的孩子因為學校的關懷與肯定,心靈得到適度的撫慰,因之變得心平氣和,霸凌行為得以從此在校園裡絕跡,則學生幸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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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字摘錄自
《#接住受苦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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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惡中之惡!霸凌記者不是顯學-
當記者以來,向來以和為貴,也特別感謝對我好的人。不過,採訪工作,難免遇到不理性的民眾。就在昨天,竟然被4人包圍叫囂、誹謗。
是這樣的,我們自己掌握新北中和一家滿大規模的科技公司,裡頭有聘僱的移工確診,從知情人士受訪到求證到主管的說法,再到主管機關新北衛生局、勞工局,有憑有據。對我而言,這是一件相較單純的新聞事件,於是,我與攝影去這家公司外取景。
非常時刻,怕染疫風險,因此保持距離站在對面,而攝影機也只拍建築物,沒拍公司名、沒拍任何員工,更沒侵入式採訪任何人。
這時,四名自稱「這是我的公司」的人,來者不善,步步進逼咆哮,2男2女看來都很資深,他們舉高手機靠近我與攝影,邊照著我們的臉,邊吼我們離開,強迫我們拿出記者證跟名片,口出惡言大喊「製造假新聞、散播謠言」,就像趕路邊流浪狗一樣,還不斷要求檢查攝影機、刪除所有畫面,要我們不能站在那處路邊(?)
敬業如我,告知他們,如果是主管,是否有人願意澄清,他們不講理、繼續叫囂,惡意帶風向引來周邊民眾。我行得正,沒有做錯任何事情,當然無所畏懼,用更大聲的聲音,告訴他們三件事。
1、我站在馬路邊,這是公共場所,我沒有進到私領域,任何民眾都能站在這,包含拍攝建築物,這是我們的人身自由、採訪自由。
2、採訪新聞,只是報導事實,沒有針對任何人事物,沒有任何立場,我不僅沒有拍任何人,只是站在那邊,沒有講出任何不當言語,他們也還沒看到我們即將製播的新聞,卻拿手機惡意照我們的臉,並辱罵「製造假新聞、散播謠言」。
3、我光明磊落,做新聞一定掛名,沒必要給他們檢查證件、名片、提供個資。
身為記者,我從來不跟民眾計較,只要別影響我的工作就好,但眼看這四人不罷休大鬧,擔心我與攝影的人身安全,於是報警處理。過程中,兩名婦人挑釁「哎唷~警察怎麼還不來,有這麼慢喔,騙人喔~」
等到警察來了,副所長與兩名員警,娓娓道來、告知他們法律常識,強調這是我與攝影的自由與權利,雖然他們繼續鬼打牆、懷疑我們記者的身分要求檢查證件,不過已經逐漸啞口無言。
其中兩名最囂張的女子,看場面不對,一人轉而低聲跟我說「大家其實不必這樣,各有立場」,另一人則指我「妳這小姐不要太伶牙俐齒!」,嗯⋯⋯我覺得被稱讚了。時間差不多了,我們回去處理晚間新聞。
後來,警方為我們抱不平,認為他們涉及強制罪、妨害名譽罪,要讓他們付出代價,進而聯繫上公司老闆,對方不斷致歉,也表達想親自跟我道歉,釐清這些人完全不是主管,只是一般員工,事後被老闆修理。
我只想說,我尊重每個人的言論自由,我們也有新聞自由。沒有人這樣粗暴壓新聞的,新聞是沒辦法壓的。讓民眾知曉大公司有染疫危機,好壞都可受公評。
再者,他們一再吼說「公司沒人確診」,這不就打臉了嗎?還要我交出爆料員工跟主管名字,我怎麼可能洩漏消息來源,這是我的職業道德。以上言論,字句屬實,都有錄影蒐證。
https://youtu.be/IAyQhUISrOI
獨家》科技公司移工快篩陰、PCR陽 勞工局介入全員快篩
雖然覺得那些人惡劣至極、欺人太甚,但新聞製播仍舊毫無個人情緒。長期跑社會新聞,就是保護自己與身邊的人,處理新聞,我問心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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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教室
強制罪
刑法第 304 條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誹謗罪
刑法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中和 證件照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八卦
【關於盤查臨檢要件】以及【罵盤查不合法的員警「臭俗辣」而不起訴處分之案例】
關於第一線警方執法注意事項與講義,其實作者在職時就已經在個人臉書有很多公開貼文,粉專之前已經寫了一篇網誌,只是後來FB取消網誌功能,該文經搬遷到方格子並多次公告提供了,但是因為很多人在問,所以再一次提供連結:https://bit.ly/37gXhwy
請有心學習的警職讀者自行前往爬文。
至於想要了解為什麼台灣警察無視警職法要件而瘋狂盤查的原因,在《扭曲的正義》( https://bit.ly/38JfGSD )第二部中有詳細說明背景因素。說來話長,我們就不在這裡開花了。
對於現狀不滿,一個法治國公民能做的事情,不是只有謾罵,更應該了解問題原因,一起改革我們的體制、國家與社會!
至於這兩天引發媒體與大眾關注的「很蠢」新聞,
請參考以上連結文章的「貳、警察機關演講/教學講義(公開版)–*新北市警局2018年上半年度:警察職權行使法「盤查臨檢實務」講義」,
該講義部分內容涉及個案辦案技巧,雖然已經離職但在職業倫理的要求下仍認為不宜全部公開,但是該檔案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法制室在去年發生「中和踹頭案」後,有徵得作者同意並將完整檔案發送給轄下各單位,如果是警職人員,可以透過內部管道取得。
這兩天的「很蠢」時事,中壢分局有將密錄器影片提供給媒體,請參考:https://bit.ly/3erwoIf (本文圖片擷取自影片)
從警方視角的影片來看,該員警自己也不知道是依照警職法第6條哪一款發動盤查,從頭到尾都在跳針「我沒有見過你」、「怕你是失蹤人口」、「你一直看我」之類顯然醉翁之意不在酒的鬼話;
更沒有依照警職法第4條「告知事由」。
依照警職法規範,盤查有其步驟和要件(請見「*新北市警局2018年上半年度:警察職權行使法「盤查臨檢實務」講義」),
提出姓名、出示證件,本質上都是 #隱私權的干預,我國不是極權國家、台灣也不是中共、台灣的警察當然不是中國公安或港警,想當然耳, #政府沒有權力要人民無時無刻被檢查身分(請注意:警察代表的是國家權力),
人民也有權利知道「我是依照法律的哪一條、什麼原因被盤查」,在盤查發動合法的情況下,人民才有義務提出證件、告知姓名。
但遺憾的是,在本案影像檔案中,當事員警說不出盤查事由,也沒有依法告知人民盤查事由。
影片中的當事人表達不服與抗議時,員警也應該要教示救濟管道「聲明異議」並使其填寫聲明異議表,但當事員警也沒做。
穿著制服,卻不遵守白紙黑字的法律,
#你不蠢嗎?
相信只要有點法律觀念的公民,看完影片後,很多人心中也會OS:罵蠢都是客氣。
在「*新北市警局2018年上半年度:警察職權行使法「盤查臨檢實務」講義與課堂中有一個真實的 #妨害公務不起訴處分 案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106年度偵字第32376號不起訴處分書)
員警接獲大樓住戶報案表示住宅中有人在「賭博」(這顯然又是巨嬰客戶因為公寓大廈糾紛動輒報警處理的案件),但前往現場並沒有發現什麼不法,員警被住戶坳要留在現場,正巧被告出門,員警在「大樓電梯與大廳」對被告發動「身分盤查」,被告也提出身分證供查驗,但是員警一路尾隨被告出大廳詢問該住宅內的人在做什麼,但也沒有說明自己是要通知被告做訪查或詢問筆錄,因此被告不斷質疑「找麻煩」,表示要「申訴」,接著雙方開始抬槓,後來打到110勤指中心「申訴」,在與110通話「投訴」過程中被告突然轉頭問一位員警:「你叫什麼名字?」遭員警拒絕,被告遂脫口「臭俗辣」。
然後被認為辱罵公務員而逮捕了。
抬槓的內容在偵查中也經檢察官勘驗,隱去當事人姓名摘錄如下:
警員B:阿不開門?
被告:阿關我什麼事,我找朋友的,你叫什麼名字?(指警員A)
警員A:你有查她身分了嗎?
警員B:我有什麼義務要跟妳講我的名字嗎?妳依據哪一條法 律要找我的名字?
被:(問朋友)要投訴警察的電話是「119」嗎?
A、B:打「110」啦。
A:你打,沒關係,119是消防隊,讀一下書好嗎?
被:我沒有讀書捏。
A:我看得出來。
A:(對被告友人問)你是她的誰?你是她的朋友嗎?
被告友人:什麼朋友?
(被告撥打110勤指中心投訴,與勤指中心通話)
被:喂,我要報案,OO路OOO巷,哪個地區喔?
A:新莊區啦。
被:新莊區,我要投訴你們你們那個警察態度惡劣,那個 你們派人過來,我要投訴他。
A:我人就在這邊了啦,是要派什麼人。
被: OO路OOO巷X之XX號。
A:X到XX號啦。
被:X到XX號。
A:妳直接說X號就好了。
被:(問A)你叫什麼名字?
A:我為什麼要跟妳說我叫什麼名字?妳自己去查阿。
被:你「臭俗辣」。
警員A與B旋即逮捕被告。
其實這件案件最大的爭點在於:員警到底在執行什麼公務?
本案員警在偵查中經檢察官以證人身分訊問「發動盤查的依據」 #自承不符合盤查要件、到庭員警也不認為被告案發時走在公寓裡、路上有什麼危害。
而妨害公務罪章中,包含侮辱公務員罪、對公務員施暴罪等的要件解釋,成立犯罪的前提都是「公務員合法執法」,如果不是合法執法,該公務員在違法時代表的不是我們的法治國家,那麼對違法在先的公務員施暴、侮辱等,不應成立妨害公務罪章的罪名。
該等公務員代表的是他自己,他如果想要興訟的話,應該提告公然侮辱或其他個人法益的罪名,讓檢察官和法官判斷看看這算不算侮辱、又或是 #合理評論。
而在以上新北檢的案例中,員警並沒有提告公然侮辱罪。
檢察官認為,本案不符合盤查發動要件,警察並非依法執法,因此為 #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處分原文很長,內容涉及個資者也不宜列出,
僅摘錄講義中提到的不起訴處分理由:
「刑法妨害公務罪章之立法目的為使公務人員得以順遂執行公務,且避免公權力之行使受到重要性之貶低,而非要求人民進退應對無時無刻均彬彬有禮。」
「被告與執勤員警發生爭執之原因,在於被告對於上開警察法規並不熟稔,其主觀上之用意在於質疑盤查程序,但其並不瞭解其可以觀看員警臂章判斷員警身分、要求員警於不影響執勤安全下提出警員服務證、或表示「聲明異議」要求開立警察行使職權民眾異議紀錄表並記載員警姓名。......
而依本署檢察官之經驗,時有民眾在法治教育不足之情況下,誤以為撥打110報案電話可以進行全方位的各類案件「投訴」,或找檢警進行各類糾紛之「陳情」等案例,而本案執勤員警於值勤時,在被告自承「沒讀過書」之智識程度下,仍未能理解被告要求知悉警員姓名真正之用意,始發生如上開譯文雞同鴨講之誤會,而依被告之智識程度,其主觀上認為執勤員警不敢透露姓名,因而於一時情急下脫口而出不雅之用語,衡情亦未違背我國之社會生活經驗。
本署檢察官於本案偵查中業已提醒相關員警,爾後面對民眾時,依照我國之社會文化背景,難以要求民眾使用專業之用語,是以必須揣測民眾真意,在盤查或臨檢發生爭執時,於不影響安全情況下,提醒民眾注意警察制服之編號或提出警員服務證,並在民眾表示不滿時當場教示不服警察職權行使時之救濟方式,以避免再發生類似之衝突。......」
「......觀之被告與A、B你一言、我一語、答非所問、近乎「抬槓」而令人啼笑皆非之上開對話內容,難認被告主觀上有針對員警執行勤務而為攻訐與謾罵等妨害公務之惡意存在。從而,被告所為顯非純屬空泛攻訐、無任何思想或意見表達之言論,亦非以損害他人名譽為唯一目的,其對於員警執行盤查之程序有所不滿,亦屬對於可受公評之事提出評論之範疇,尚無從以刑法第140條第1項侮辱公務員罪相繩。......」
當然,不同的檢察官、不同的個案情節,也可能會各自有不同的見解和結論,
而本案中壢分局員警用「逮捕」之術,來挑戰桃園地檢檢察官的意見,
徵詢檢察官:「我蠢嗎?」
勇氣可嘉,我們應該向中壢分局以及下手逮捕的員警表達敬佩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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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https://bit.ly/3sKRGWo
21世紀的台灣民主法治奇蹟:
警察盲目追逐績效,以「陌生臉孔」為由盤查激怒民眾「罵蠢」,上銬逮捕移送;
警官喝酒與黑衣人起衝突,警局遭大批黑衣人囂張侵門踏戶砸電腦,卻可以和解了事。
這個叫做「警察尊嚴」。
總統說可以對她大聲拍桌,承諾當選後抗議聲音可以被聽見;
但是落單退警路旁按喇叭,卻被國安局認定「驚嚇駕車官」,警官指示警員設局「假摔」逮捕。
這個叫做「民主價值」。
好混亂的台灣價值。
這是法治國還是人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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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第二部,聯經:https://bit.ly/3uDtBmC
★偵查與第一線警職法、刑事訴訟實務講義/貼文彙整(公開版):https://bit.ly/37gXhwy
★「有毒」的毒品查緝政策系列
〈(一):績效催生警方違法惡習〉: https://bit.ly/3evPBq6
〈(二):放聲「出去讓你死」的警察〉: https://bit.ly/39fN5mJ
〈(三):強闖民宅違法抓人三部曲〉: https://bit.ly/31ivxTu
〈(四):無視程序違法「上訴到底」的檢察官〉:https://bit.ly/3kN0Squ
〈(五):被績效牽鼻子走,焉能「安居」?〉: https://bit.ly/3mTYYW9
💥獎懲不公所踐踏的「法治國警察形象」:
〈違法踹頭獲表揚,依法調查被懲處?被體系踐踏的「警察形象」〉:https://bit.ly/35U5ILf
★踹頭事件:
〈中和警「踹頭」爭議:私刑或正義?讚聲下的法治國危機 ft. 吳忻穎〉:https://bit.ly/3ajvLvW
〈中和警「踹頭」事件:警方的私刑,法治國的死刑?〉:https://bit.ly/2RyyEC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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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雙和板上的捧油
有沒有推薦不錯的照相館
五月底要登記結婚,發現他說要帶身分證的半身大頭照
回去找過發現....我的大頭照離我最近都已經10年以上了= =
怕被打槍想說去重拍
以前常去的泰和街,廟口過去中和路 飛來發彩券旁那間好像也不見了
想問問大家有沒有推薦的相館
順便問問大約現在拍證件照都要幾多錢啊!???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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