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的養網軍!蘇貞昌出來面對!
行政院今日被媒體踢爆駭人醜聞,一名行政院的職員利用「上班時間」製作圖卡,直指媒體報導為假新聞,並攻擊在野黨杯葛議事,隨即圖卡就出現在各大親民進黨人士與匿名粉絲專頁中。
政府利用網路的「匿名性」,一人分飾多角,攻擊媒體、攻擊在野黨,製造輿論,更可怕的是隱藏在背後的「權錢結構」!
#行政院成網軍頭頭 跟親綠側翼有利益往來?
行政院現在還在「硬坳」幕僚是在彙集資訊提供黨團立委使用,但其實媒體早就已經揭露,這些圖文在製作完成後,行政院官網根本沒有使用,而是「焦糖 陳嘉行 Brother Caramel」、「我是台灣人.台灣是咱的國家」、王浩宇這類親綠網紅或側翼粉專在大肆散播。
我們要請問,為什麼行政院幕僚製作的圖文,居然會第一時間被親綠網紅、側翼團體拿去使用?請問行政院跟這些團體有什麼合作關係甚至是利益往來?是否動用到國家預算?請蘇貞昌院長和丁怡銘發言人出面回應
#國庫通黨庫 踐踏公務體系 重大政治醜聞!
行政院想要回應在野黨質詢,或者是澄清假消息,現在都可以利用記者會、官網的即時新聞澄清,或者是在臉書粉專上發文回覆,但是現在行政院的做法,卻是把自己變成網軍上游,串聯親綠網紅及側翼團體散播,「打造網軍產業鏈」,在任何一個民主法治國家,都會是極端嚴重的政治醜聞。
#行政院成網軍頭 無法無天又一樁
攻擊圖卡既然出自「行政院」之手,這就是「政府廣告」
根據預算法第62條之1,「政府廣告」應明確標示,從今日報導中的圖文包含「焦糖 陳嘉行 Brother Caramel」、「我是台灣人.台灣是咱的國家」發送政府廣告,卻不敢揭露為「政府廣告」明顯違法,自食安會報不開、治安會報不開,連續性的被踢爆違反法律,行政院作為主掌政府的最高行政單位,帶頭違法
#協尋監察委員 說好的監督行政權呢?
我們也必須再次協尋監察委員,因為行政院幕僚利用公家資源組織網軍,大肆攻擊在野黨,顯然已經嚴重違反行政中立,甚至有貪汙瀆職的嫌疑,如果連這麼嚴重的事件,監察委員都不動起來調查,那我們真的很懷疑,這些監察委員是不是也是在浪費公帑,坐領乾薪。
#要求蘇院長負起政治責任 國民黨抗爭到底!
行政院是國家最高的行政機關,既不是側翼網軍,也不是民進黨的文宣中央廚房,行政院的辦公室、幕僚職缺、薪水等等,都是國家資源,也是人民的納稅錢,每一分預算都沒有被民進黨公器私用的理由,如果蘇貞昌院長、丁怡銘發言人沒有鄭重向全民道歉、負起政治責任,我們一定會抗爭到底,更要拒審行政院相關預算。
【獨家】蘇內閣向在野黨宣戰 政院幕僚被抓包製作「網軍圖卡」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99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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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法第62條之1 在 台灣民眾黨 Facebook 八卦
先製圖、再治國?行政院的「中央圖房」出圖啦!
根據行政院提供的資訊(完整內容於文章下方連結及留言處均有提供),4年一共花了1.03億進行大內宣,內容包羅萬象,從電視、廣播、平面媒體採購,到社群網路,應有盡有,甚至在新聞傳播處既有的編制外,一年還花680萬,多養9個小編。
小編的工作,除了製作政策宣傳圖、輿情收集、假消息澄清之外,先前也被抓到在立法院議場內製作梗圖攻擊在野黨,違反行政中立,我們給予最嚴厲的譴責!
我們想問,做出來的梗圖,為何可以不用預算法第六十二之一條,押上廣告的字樣?
然而面對我們的質疑,政院引用預算法第62條之1執行原則,辯稱「公開、透明,且不影響行政中立行文自由,還有人民權益者,可以免予適用本法規定」。
眾所皆知,行政院所製作攻擊在野黨的梗圖不僅 #不公開透明 ,更 #違反行政中立 ,甚至 #非關人民權益,如何能適用?最引人關注的「行政院周姓小編製作圖文」,甚至連傳播管道都沒有寫,卻出現在綠營側翼粉專上,在在都讓人難以接受行政院的說法。
此外,行政院文宣總預算從106年至今都是提供給「特定幾家媒體、平台及派遣人力公司」,而以前行政院新聞發佈室僅有一位臨時人員,如今新聞發布的人事編制的委外人力卻高達9位,到108年要求零派遣之後,實質派遣經費卻從47萬暴漲到680多萬元,這就是所謂的「零派遣政策」嗎?
行政院用「假派遣、真承攬」的方式,是否有按照「限制性招標」的規定來走?而最終作出來的圖文有沒有「假驗收、真過關」的問題? 我們要求行政院一週內正式回覆!
#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
註:稍早文字與圖片內容勘誤,已進行調整,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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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提供之新聞傳播處員額,以及「新聞傳播處重大溝通宣導與勞務人力採購得標廠商與金額」一覽表
https://reurl.cc/zzalAN
預算法第62條之1 在 Lin bay 好 油 Facebook 八卦
農委會養網軍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去年花錢養網軍的事情資料還在收集,這個未來再來貼。
今天有一則新聞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696651
網紅政府再進化 立委質疑農委會招標聘「網軍」
網紅政府再進化?農委會為「加強農業訊息因應」,今年編列1450萬元預算對外招標,以每月4萬元以上薪資,招募至少四人進行「加強農業訊息因應對策計畫」。立委曾銘宗質疑,農委會根本是用納稅人的錢,買網軍來為政府擦脂抹粉,監察院、地檢署應介入調查適法性;農委會表示,會依照法律規範進行,在社群網站上的澄清,都會明顯標示是「農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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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標案我幫大家整理了
這是今年的新標案,從這個網址裡面點進去就可以看到了,
https://reurl.cc/A4v2Y
這個案子有趣在哪裡呢?
議題企劃與操作、素材製作及廣告投放(經費占預算金額不得低於65%)
提供各類網路平台組合項目,羅列選單式資源總表供選擇。至少須包含以下所列項目:
(一) 影音綜合社群平台:應用於FB、YOUTUBE、LINE、新聞網站、入口網站等主流網路媒體,以BANNER、BUTTON、關鍵字等形式呈現。
|(二) 文字或其他社群平台:應用於非廣告形式的宣傳,如在PTT、DCARD、
MOBILE01、網紅、部落客、YOUTUBER等,事涉本會相關言論或議題須適時澄清,達到增進民眾認知的目的。
(三) 其他:除上述類型,得另提供其他廣告類型或活動以維運本會社群媒體,並可依本會需求選擇與調整。
(四) 刊登廣告時,須符合預算法第62條之1規定,加註「廣告」,同時揭示「刊登機關名稱」,否則相關經費將不予核銷。
也就是說,拿到這個案子的公司要聽從農委會的指示,在各個平台為農委會澄清,這也很合理。
但其中隱藏了一個很貓膩的地方,就是第二條的應用於非廣告形式的宣傳,這部分有什麼特別呢?因為第四條也寫得很清楚,如果你是拿政府的案子來刊登廣告,你就必須加註廣告,而且要刊登機關名稱,在中南部聽廣播的時候,有時候聽到一些政府廣告,最後都會說明是廣告,由哪個縣政府提供,就是需要這樣預算才能核銷。
但如果以非廣告的形式,他就不需要加註廣告,也不需要說明他是農委會派來的。
講白一點,他如果在ptt、fb粉絲團帶風向,留言等他都不需要說明他是拿農委會的錢出來幫農委會澄清的,因為這個標案內容允許他這樣做。
就像去年去ptt黑我的那一篇,我也知道是某個很陰沉臉一臉衰樣喜歡假裝是女人的大叔搞的。
所以這個非廣告形式就是協助躲避預算法62-1,所以農委會可是很專業的,要如何合法搞網軍都很清楚,絕對沒有非法,依法行政喔!
所以為什麼會有一些粉絲團那麼積極替農委會辯護,然後又有精美的圖表製作能力,快速反擊快速打擊,有錢出來的東西當然是不一樣。
農委會好好做事,讓大家有感覺,自然萬眾歸心,不好好做事,整天搞這些有的沒的,只是讓人更看不起而已。
預算法第62條之1 在 33分鐘聽完《預算法》全100條真人朗讀+字卡| 會計審計法規 的八卦
章節快捷鍵00:00 預算法第 一章總則§108:30 第二章 預算 之籌劃及擬編§2815:01 第三章 預算 之審議§ 4817:29 第四章 預算 之執行§ 5524:51 第五章追加 預算 及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