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農用 部會思維 連動影響 農地儲備
本會期院會內政組總質詢,我針對幾個面向拋出議題要求行政部門執行,包含調漲 #公告地價對弱勢造成的衝擊、#土地徵收條例 的修法方向、建立 #農地儲備制 及 #農地違章工廠 的處理。
◎2017/3/14院會總質詢(內政組)影片 http://ivod.ly.gov.tw/Play/VOD/96150/1M/N
去年,公告地價上漲,有很多民眾向我反應,因為調漲公告地價使其被取消中低收入戶的資格。公告地價的調整,會給人財產增值的錯覺,可實際上擁有的土地面積並未增加、農耕收入並未增加、家庭經濟環境維持不變,但卻影響到請領社福補助的資格。有一些鄉親辛勤耕種、工作仍付不出家中小孩的學費,顯見中央的任何決策都對基層有不可忽視的影響力,這件事情我持續與衛福部討論協調。
中央個別部會的思維,有連動影響,例如 #農工發展平衡、住宅價格跟居住權的平衡。中央應務實看待個別部會決策思維對基層造成衝擊。部會決策的考量往往只處理了交換價值,卻未思考 #使用價值,這是無法貼近民生的思維模式。
如同土地徵收應以公共、公益性為原則。土地徵收有一般徵收及區段徵收之分。我認為一般徵收,以 #公共利益 為前提。然而區段徵收是國家權力助長聯合開發,我堅持要廢除。台灣現行土地徵收的制度,用的是國家高位權力,往往打著發展經濟的旗幟,徵收人民土地,忽略土徵的公益本質、跳過民眾參與的程序,侵害人民財產權及居住權。為導正土地徵收的方向,我們可以借鏡先進國家德國、日本經驗,不用區段徵收,一般徵收取用土地之前先行 #協議價購。六、七年前我到慕尼黑參訪,當時汽車廠要擴廠,他們並沒有用區段徵收的方式,而是廠商與農家價購買地。我在上個會期(2016.10.14)已提出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並一讀,待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對此要求內政部能正視這個問題,盡快提出修法版本。
接著討論農地儲備制度。經我多番思考,認為農地儲備制在台灣做得到,現在德國、日本與荷蘭已實行。由政府藉由市場購買、交換之方式,取得閒置、產權複雜的土地,再租給想要投入農業的農民續作農業使用,並發揮環境生態及防災功能,過幾年等他們確定要務農,再以分期低利貸款轉讓產權,貫徹 #農地農用 的精神。
1950年代,台灣土地改革,水田3甲、旱田6甲,來作為當時可以維持生計的最低土地面積,然而現在土地零碎化,或者土地幾代繼承、共同持有,還有那些在田中央、山邊沒有人要買的土地,往往乏人問津;全台灣平均土地是0.72公頃,加上台糖土地是0.78公頃。土地的零碎化無法維持完整的農耕面積,然耕作面積過小,讓農家難以單靠耕作維生。再者,現在農地價格高漲,年輕的農民無法輕易取得,加上農地非農用的現象普遍,上述種種困境都成了青年進鄉、返家務農的阻礙。唯有農地儲備制能夠解決「土地零碎化」與「#青年取得農耕地」等問題。
#林全院長 表示贊同我的想法並回應:「農地儲備制需要配套執行,一、甚麼樣的農地可以買進;二、用甚麼價格買進;三、買了之後如何儲備跟利用,一定要設定一個原則跟標準。這些問題都需要通盤來考量,我想我們可以參考剛剛您提到的這些作法,在台灣建立一個類似作法或讓台糖或是其他有農地的機構思考一下。」
最近非常嚴肅的課題,就是農地違章工廠。事實上違章工廠是歷史共業已數十年。我反對農地違章工廠就地合法,台灣農地違章工廠積弊已久,不可倉卒、草率地讓它就地合法。我覺得經濟部有責任、水利署要做 #灌排分離、中小企業處跟工業局要給予管理,應要求廠商對過去所造成的土地危害給予 #環境補償。我們應該要貫徹 #國土計畫 的理念,農工土地分離,並建立宏觀分析,定期通盤檢討,有了整體的原則,避免個案變更、曲解計畫,才能讓良田不再成為工廠污染的受害者。中央社曾於2016/08/08報導提到:「蔡總統強調不允許農地違章工廠就地合法化,希望經濟部、內政部以及農委會等相關單位攜手解決土地等問題。......政府不會讓業者就地合法,要從國土規劃的角度來看,除了不准有新違建外,舊的違建也要解決。」在質詢中,內政部的葉部長也贊同,在這樣的法律基礎之下持續推動,也指出縣市政府亦要有所承擔,不能只有點狀思考,而是要在整體思考下解決這個長遠的問題。我會持續關注此議題,將台灣農地違章工廠的土地利用導回正軌。
解決問題並不容易,唯有持續努力!
#農地農用
#部會思維連動影響
#農地儲備
◎2017/3/14院會總質詢(內政組)影片 http://ivod.ly.gov.tw/Play/VOD/96150/1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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