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露營活動越來越受到國人關注,也成為親子、朋友旅遊的選項之一,露營場地的發展,也已從野地求生或教育訓練附屬活動,漸漸轉變成主要活動內容。根據調查,近年消費者對於露營地的要求也越來越多元,從營地的洗滌區、熱水衛浴、夜間照明、電源插座、手機訊號等,都慢慢成為消費者考量的要素。而隨著民眾的要求,新興型態的露營場地也漸漸蓬勃發展,但我國的法規卻沒有與時俱進。目前僅有露營場管理要點,各機關權責分散,造成露營場域經營不易。
據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行政院於105年11月25日召開協調會議指定觀光局為露營活動之主管機關以來,觀光局於106年9月仍稱露營活動非屬該局之業務範圍,且露營活動等休閒活動,皆非該局負責主管;至107年3月時觀光局仍稱礙於行政體系及層級,協調整合露營之輔導事宜,確有困難,在行政院已指定觀光局為主責機關的同時,這種說詞頗有推託之意味。
行政院在過去曾多次宣布要針對「地方創生」加強力度,由中央部會、地方政府及民間產業負責人與學者專家組成,由國發會負責統籌及協調。活絡地方發展,而由露營地轉型發展的行銷手法,結合在地化特色資源,活絡在地經濟,正是落實區域創新的概念與精神,但長久以來政府對此事並無重視,在這之前也有其他委員針對本議題召開公聽會,但是相關法規進度皆無下文,應盡速修法或訂立專法。
而根據觀光局網站公告資料顯示,全台1995處露營場,僅有166處營地符合相關法令,私人露營場合法數僅近百家。探究其原因,現行的法律規範對於非都市用地容許使用項目中,字面上並沒有「露營」一項,勉強可將露營歸類於「休閒農業設施」的其中一個細目,但是要申請休閒農業設施,經營休閒農場成本單比經營露營區來的高,且申請休閒農場登記證曠日廢時,平均要2年才申請得到,造成申請意願低落,觀光局既為推廣、輔導及協助的主責單位,就有責任協助我國露營產業的發展。
推廣露營活動雖可帶來觀光效益,但是也要確保國土的衡平發展,依照目前觀光局公布之資料,1995座露營場其中799筆有違法的狀況,我們期許露營產業的正向發展,對於危害國土安全的業者應盡速處理,避免發生危害影響人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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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露營的經驗嗎?
這幾年台灣流行起一陣「豪華露營」、「懶人露營」的風氣,不少人喜歡到所有的東西都幫你準備好的露營場露營,這些營地裡可能還有內裝超豪華或是超夢幻的大型帳篷,連舒服的床都有,睡帳篷比睡家裡還要舒適。
但是大家去露營前是否知道,那些IG上美美的豪華營地,其實很可能絕大多數都是非法的,交通部觀光局還很「貼心」地幫大家整理好全台露營區的清單,並且標記出合法和非法,通常違規的部份都是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農地變營地」,或者是違反《水土保持法》。
我相信很多熱愛露營的朋友都是熱愛自然環境的,說到這,你是否好奇自己先前去或即將前往的露營區是合法或非法?快動手查查看吧!
https://gis.tbroc.gov.tw/TTE/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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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是,明明政府都可以把「非法露營區」公開了,怎麼就不開罰與處理,還放任這些非法露營區繼續跟合法露營區競爭呢?
絕大多數的非法露營區是農牧用地或林地,它們從開闢到營業,很可能 #破壞水土保持,#增加集水區範圍內的土石崩塌,#營區的廢污水排放也可能造成水源與集水區的污染。
台灣並沒有一套管理商業露營的法規,也就是沒有《露營法》,但若確實有這樣的產業需求,也許把包括選址、規模和廢污水處理等等項目立法明定,引導產業合理發展才是正途。
現在卻聽說交通部觀光局有意讓現在的非法營地就地合法,而且也準備和農委會、內政部討論開放未來農牧用地和林地也都能夠設置露營區。
⁉️非法就地合法
聽起來是不是跟違章工廠的狀況十分相似,或許有人會說非法營地不像違章工廠會造成污染,這個說法其實是不對的,沒有合理的管制導致土地利用失去秩序,只會製造更多的問題沉痾。
這個模式完全就是農地違章工廠的爛戲重新上演,政府面對民間的需求不提出合理的管制方式,又無法嚴格執法,等到山上越來越多營地管不了乾脆就地合法,根本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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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台灣有露營產業的發展需求,#我們現在需要的應該是對整個露營產業的合理規劃,#而不是管不了就讓業者合法,#然後對越來越多山頭長出露營區造成的水土保持與污染裝作不存在。
最後,#抽獎問答 來了~
考大家兩個問題,我們新竹市很多露營人口,露營是許多人放空、家庭帶孩子放電的好選擇,但我們只有一個營地!
⒈大家知道新竹市唯一的營地在那裡嗎?
⒉和我們相鄰的苗栗縣與新竹縣的露營區合法非法的比例又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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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查看前面提及的露營區查詢專區找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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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要去露營前也可以查一下,想想自己真的要助長國土的破碎嗎?
「每一次消費,都在為你想要的世界投票!」每一次露營,也都在為我們這片土地的帶來影響。你想留下什麼給自己和下一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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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游報導:交通部將修法,一公頃以下農牧林地全面開放露營使用,已違規者可申請輔導合法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151639/
照片是百岳中央尖山的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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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我們離 #非法露營地 這麼近❓
近年 #露營 掀起熱潮,許多熱門營區甚至要提前好幾個月才能訂到。然而,其實這些擁有絕佳自然景觀的營地,大多數都仍是非法經營。
日前行政院拋出放寬露營場規定的構想,讓 1 公頃以下、設在農牧林地上的露營場,形同就地合法,引發關注。質疑聲浪認為,如果缺乏具體規範,全面「#大赦」將無法控管不同型態的露營場,更可能演變為生態浩劫。
針對露營場是否將「#免經許可」的諸多爭議,有周上周也邀請中華民國露營觀光產業聯盟總會理事長 #曾紀平、環境律師 #詹順貴 和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 #蔡中岳 等,一起來討論,究竟該如何面對這個新興產業的崛起。
👇#節目連結在留言👇
❓根據觀光局最新的「全台露營場資料查詢」,全台共 1989 處露營場,僅 8%(173處)合法。低合法率反應什麼問題?
曾紀平解釋,目前大多數露營地都設在農牧、林地,按現行法規,只能申請為「#休閒農場」,才有機會「附設」露營地。但休閒農場的申請門檻很高,讓許多營區業者不得其門而入,遲遲無法轉為合法經營。
《休閒農場輔導管理辦法》規定,休閒農場的「農業用地」須佔全場總面積 90%,且面積不得小於 1 公頃,而其中的九成也須用於農業。許多土地小於 1 公頃、資本額又低的業者無法達標,成為當今露營場低合法率的主因。
曾紀平指出,政府應該釐清露營到底屬於「農業」還是「觀光業」,過去因為一直將露營視作農業的一環,露營場始終不脫休閒農場的管理架構,也因此在「農地農用」的原則下,業者缺乏合法管道,制度已經不合時宜。
❓行政院擬讓一公頃以下、農林用地上的露營場「免經許可」,能解決問題嗎?會不會有「就地合法」的疑慮?
詹順貴則憂心,「免經許可」如同大赦,業者可能因全面開放而過度開發,露營也可以是生態浩劫。他建議,政府應盤點不同的露營型態,辨識位於「#土石流潛勢」或「#地質敏感帶」的營地,才能避免肇災風險。
詹順貴提醒,營地利用、遊客活動也可能帶來環境負擔,業者處理方式不盡相同,如果不劃出界線,對擺爛業者加以取締,那麼用心經營者也將難以擺脫污名。
蔡中岳同樣表示,露營活動可以感受走進自然,本是環境倡議所該鼓勵的,但若政府無差別開放,使不肖業者大舉開發,進而破壞生態、甚至危害到遊客的性命安全,那就得不償失了。
曾紀平則認為,把「免經許可」視為「#就地合法」是外界誤解,事實上,在政府與業界討論中,將會訂出更多附帶條件,將來會明訂在管理辦法,並非如外界想像的「無條件放行」。
曾紀平說,目前已達成共識,由交通部觀光局擔任主管機關,解決了過去多頭馬車的問題,接下來則希望讓農牧、林地得以用作露營區,並且另訂辦法妥善規範開發規模、設施等方面。
❓政府讓安全的露營場有機會合法,但不符規定的露營場要怎麼退場?強制力足夠嗎?
蔡中岳說,現存將近 2000 處露營場,其中約 300 處設立在地質敏感帶,連觀光局都表明不該繼續營業,但徒法不足以自行,中央機關或地方政府,誰來勒令業者歇業?真的能徹底執行嗎?這是觀光局首要面對的難題。
詹順貴也表示,對於露營地濫墾亂象,其實一直都有法源,問題是執法心態若不改,那修再多的法,仍然沒辦法讓違規業者退場。最後就如違章工廠一樣,雖不合法,卻仍恣意漫生。
蔡中岳強調,相較於上萬家農地 #違章工廠,露營地目前僅有 2000 處,政府若要進場管理,避免再次成為違章工廠翻版,其實為時未晚。也唯有如此,才能保有安全、不破壞環境的露營產業。
整理|郭凡傑、汪彥成
設計|蔡欣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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