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被關進了警局兩晚,不是我做錯了什麼,而是 #警察做錯了什麼?】
最近「#警察搜索程序」的討論很多,在我忙完奧斯卡的工作後,終於有空來分享一下,我一個月前才剛碰到的事情。
我被警察上銬、違法逮捕。
不只是九小時,我在警局關了 #兩個晚上。
就像是你們在電影中看到的那樣,我也算是「開箱」了一個看電影關警局的體驗流程啦。
《#黑暗騎士》中,小丑在監獄時雙手會緊緊銬在一起,不是在沉思計策,是手銬把你銬久了之後,自然手就會維持在上銬的距離。
我那幾天手都會不自覺地呈現這個姿勢。
在這兩天,除了完全沒有自由,不能聯絡工作上的事情,工作受影響,不能好好睡覺(手被銬在鐵條上,都是單手掛在空中睡),不斷地被警察威脅、言語 ㄎㄠ ㄙㄟˋ , 還看到有警察一直在說謊話,試圖恐嚇不懂法律的民眾。
我那天會碰到的事情,#你們也會碰到。
沒有違法的人,也會被違法的警察抓走。
現況就是,這幾天我們看到越來越多人站出來,分享他們的經驗,其中還包括了,理論上最了解警察的「檢察官」 (貼文在這邊:https://link.leftymovie.com/3e2xcq)
連檢察官都站出來分享違法警察的事情。
那我到底為什麼會被關呢?
是不是我做錯了什麼呢?
跟律師再次確認後,我們確定「是警察做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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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子的。
一個月前的晚上,在朋友的酒吧幫忙試新菜、試新酒後,我到了附近的另一間酒吧,跟一組喝多了的朋友打個招呼,然後送他們搭計程車。(為了他們的安全起見)
正在陪他們等 Uber 的時候,一組警察從旁邊經過,他們似乎看到我手上有電子煙,就衝了過來說,「#懷疑那個是大麻」,要把我帶走。
第一時間,#我馬上拿出手機來蒐證。
這個舉動馬上就激怒了他們。
「沒有罪的人幹嘛自保?」
我要強調,這是他們的第一個錯誤觀念,警察有秘錄器蒐證,但是只公布對他們有利的證據,其他就「國防布」,我們這兩天看到「黑衣人衝進警局」的新聞又一次發生。
(阿不然裝車用攝影機的,都是預謀要撞人嗎?)
也幸好這次都有蒐證到,不然我不敢寫這篇文章。
第二,我跟他們說,除非你們有「合理的理由」,不然我「#不同意搜索」。
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警察有權調查我的身份,但是不能隨意動我的物品、搜索我。
所以我跟警察說,我的電子煙「#完全合法」!連尼古丁都沒有。
你要查證什麼我都願意配合,你要身分證我可以給你,但是你要搜索的話,我不同意,你堅持要搜索可以,但是要給我「臨檢異議單」。
(這是依規定,警察應該帶在身上的,但是警察通常不帶)
警察說: 「好啊! 你來這套,我知道啦! Youtube 看很多就對了。好啊,單子我給你,你讓我搜索,而且我還要抓你去警察局。」(掏出手銬)
我回答:
「可以,都可以。只要你的執法流程是正確的,我都可以配合。」
「你要身分證我也給你了,你要我去警察局我也可以,你要我上銬我也可以。」
「但是,你要跟我說理由是什麼?我犯了什麼法?」
然後我就被上銬帶走了!
當下都沒有講理由喔!
(後來還是沒有給我單子啊!!!!)(根本就沒帶)
到了警局,由於我持續錄影,並且持續問他們,到底你們為什麼可以直接把我上銬帶走,持續問了很久他們才脫口說出,因為「你這個就是大麻」啊。
---
我是「#二級毒品現行犯」?
他們的理由如下:
1.依照 #經驗法則,我的電子煙,看起來就是大麻電子煙。
2.警察聞到我 #身上有大麻味。
這超級荒謬的!
1. 所有的電子煙的煙油都是長一樣的,就是淡黃、淡黃色的,我的連尼古丁都沒有,這連「藥事法」、「菸害防制法」都不能抓我,你怎麼確定我的電子煙就一定是大麻煙油?
2.他覺得我身上有大麻味,是超級主觀意識。
(這在今年得奧斯卡最佳短片的《遙遠的陌生人》裡面有同樣的警察誣賴手法。)
而且,不要說我當下根本連電子煙都沒抽了,哪來的大麻味。
酒吧門口就是吸菸區,就算現場他覺得有大麻味,怎麼知道是我發出的?
如果這兩點就可以把我上銬帶走,那未來你們拿著巧克力都可以被抓走。
因為
1.經驗法則,大麻巧克力就是這樣子。(啊就巧克力樣啊)
2.他 #覺得你身上散發大麻味。
這是極端案例啦,我相信一般警察不敢這麼扯。
但是,依照警察上銬我的兩點,你拿著香菸也會被上銬帶走。
因為
1.經驗法則,有大麻煙,大麻煙就長得像你手上的那樣。
2. #他覺得你身上散發大麻味。
所以,我堅決他們不能用這兩個理由把我上銬帶走,這些我都有在現場表示,並且錄影蒐證。
但是,有一個「說謊胖警察」,#直接搶走我的手機,不讓我錄影。
這點當然我也是抗議。
說謊的胖警察這時候拿出他們最常使用的騙術,因為「偵查不公開」,所以你不能錄影了。
在我指責他騙人之後,他們還是把手機還給我了。
(因為臨檢是行政調查,不能阻止人民對執法過程錄影紀錄)
被上銬帶去警局之後,他們才開始「查驗」我的電子煙有沒有含大麻。
第一次驗出來「沒有」,他們不死心,再驗第二次,顯示出來的也不是「紅色」的毒品反應,但是他們就指這個呈現「黃色」的結果說「這就是紅色」。
好! 不管他們為什麼要做兩次,到底有沒有動手腳,或是「指鹿為馬」的荒謬判定。
就法學理論上,警察應該確定我攜帶的是「大麻電子煙」,才能把我上銬帶走。
而不是,先把我上銬帶走,再去查是不是大麻。
---
這就是「#程序正義」的部分。
大家都聽過「毒樹果實理論」,警察違法所得到的證據,甚至後續的證據,都像是長出來的毒蘋果,不能算證據。
「#毒樹果實理論」,就是為了要讓警察辦案需要照程序走,不然警察為了績效,都違法抓人先,再去補證據就好。
先抓人,再找證據。
他直接闖進你家,看你的電腦有沒有盜版電影。
他可以直接把你上銬帶走,看你手機有沒有奇怪的東西。
更實際的案例,就是先把你抓走,激怒你、讓你生氣,你再罵他,或是抵抗他們逮捕你時發生推擠,就是「#妨礙公務」定罪。(這次新聞的案例 +1)
這就是為什麼大家看法律電影時,故事都在講究「程序正義」,因為就是怕壞警察亂搞。
那台灣的法律跟美國一樣嗎? 台灣也是有的喔!
我在為 ETtoday 寫名家專欄,用影帝安東尼霍普金斯的《#破綻》,教大家「毒樹果實理論」時有提到。(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21120/129430.htm)
寫《破綻》跟寫今天的分享都是一樣的,我想講的是:
「法律不會保護弱勢,法律只會保護懂它的人。」
今天我已經比很多人懂法普知識了,我都被「不遵守法律」的警察惡整、說謊,那更多人是完全不懂法律的,你碰到這種警察只會死得更慘,因為你不知道法律能保護你。
我希望透過這次的風波,大家能更關注「程序正義」。
警察抓壞人確實很辛苦,但是無限制地擴張權力,就會變成「只抓得到好人」,因為壞人有超級貴的律師團隊保護他,#而你沒有。
警察有好的,但是也有壞的,你永遠不知道你碰到的,會是哪個?
這個案件現在已經委託 「#李菁琪律師團隊」來處理,後續再慢慢跟大家分享。
他們也跟我說,2-4月是警方的 #毒品專案,所以很多警察為了績效、#拼業績,開始亂抓了,他們這陣子處理了幾個類似案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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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雖然被關的兩天非常生氣,不過對我來說算是很有趣的一次經驗。電影裡面你看過的那些畫面,我都體驗了! 偵查室、地牢、新聞會出現的地方法院,或是跟其他罪犯關在同一間監獄(廁所在牢房裡面的那種),這些流程我都經歷了,還跟一位愛看電影的警察聊《#哥吉拉》電影聊很開心,跟一位打 #傳說對決 的警察分享打排位的心得。
也看到更多黑暗面,說謊胖警察對我的證據動手腳,對律師謊稱「檢察官要扣留我手機」(但是後來檢察官表示:沒有),還有其他警察「們」聽到我要抗告,各種手法恐嚇我、整我,這些都相當精彩,未來有機會再慢慢寫,這篇只是冰山一角。
至今我的手機,依舊被他們扣留著。
幸好,我透過各種方式已經把證據檔案傳出來了,這也是精彩的救援故事,改天教大家怎麼自保。
警察也是人,我能理解他們在做他們覺得對的事情。
但是,執法的人員,理論上要更遵守法律才對。
只是,惡質警察的陋習,會被「#學長學弟制」給傳承下來,或是長官給施壓下來,就像最近「證據影片被誤刪」的事件一樣。
這六年,有 #兩百多件 警察違法被送辦。
如果沒有更多人在意,那這些事情就會一再發生。
History repeats itself,因為沒有人願意站出來制止他們。
不要每次都等到出人命,才有人大聲齊呼,那都為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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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看完這篇長文的你,也感謝每一位在當時深夜,對我緊急救援、為我擔心的朋友們。
連律師費、交保金也都是靠朋友們的支援才籌到。
有朋友建議我不要寫出來, 因為你不知道風向會變怎樣,也不知道未來會怎麼被警察針對。
還是一樣這句話:
「法律不會保護弱勢,法律只會保護懂它的人。」
不懂理財的人不會有錢,不懂法律的人不會被保護。
你還沒碰到,不保證你不會碰到。
我會繼續跟大家分享,這些可以保護你的法律常識。
#RightIsRight
#程序正義本來就是你的權利
#法律只會保護懂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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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消息:
【你不知道,不代表他不存在】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1479847008848
【執法人員,真的不用知道法律嗎?】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2006220289544
【自救篇】如果再次發生,我會怎麼做? #五件事教你自保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2824990207667
【結果出爐】 無罪不起訴! 檢察官認證我尿檢藥檢全過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3011840181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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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載再開!
【警察復仇記:大陣仗直接違法,警察未到記者先到,抹黑戰開始:#說好的偵查不公開 呢?】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99701008186731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萬的網紅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記得打開CC字幕 #電子煙究竟是菸還是煙ㄋ ✔︎ 成為志祺七七會員:https://bit.ly/3eYdLKp ✔︎ 訂閱志祺七七頻道: http://bit.ly/shasha77_subscribe ✔︎ 追蹤志祺 の IG :https://www.instagram.com/sha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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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的所有機構審訊過程中,自解放軍逮捕那一刻,都一直有錄影機拍攝我,連如廁也跟著。
整體過程我把自己塑造成熱愛祖國青,歌頌兩岸統一、一國兩制、一個中國、服從黨的指揮、只有一位最高領導習主席,然後講話自然不做作,口條順暢、態度心情正向且開心,但其實我怕死了!!!我很怕被消失...
還不斷用非常訓斥的口吻罵著[我持有是台灣地區私自護照、私自身分證、私有人民政府,是不是打算叛國搞獨立追隨叛亂分子首領蔡英文。]
至於他們還有拿哪些資訊跟問題?我大概說明一下有哪些,因為資訊問題量太大,我無法記得全部。
社群平台:LINE、微信、臉書、IG、推特、GOOGLE、奇摩、所有電子信箱,所有帳密都被拿走。
所有銀行帳戶及歷年存款金額紀錄。
所有工作過的公司背景及地點、收入、生活花費。
近年跟我聊天平台上有互動的人,一生跟我比較要好的朋友鄰居同學老師。
手機內所有儲存的電話號碼,以及當兵所存的所有長官電話。
一年兵役所有位置資訊及內容。
好朋友伴侶親屬的收入、工作、生日、地址、身分、姓名、電話、聯繫方式。
健保勞保國民年金退休金資料、民生政府機構單位有哪些。
年輕人常用平台社團資訊,例如PPT、Dcard、臉書社團。
飲食文化、進口商品本土商品消費文化。
政治黨派民調等等資訊。
學校結構教育機構、交通建設。
不斷使用單眼相機拍照記錄我GOOGLE MAP所戳記的地點跟備註,還有顯示衛星雲圖查看台灣各地建築物。
★新增重要聲明★
https://www.facebook.com/AlllenCao/posts/3247886001920142
【如果你是我朋友,應該要來閱讀,如果你是台灣人,更應該花個五分鐘來思考這段「經歷」。 】
每逢選舉將至,可見各方角逐演出的丑戲,從圖博>新疆>香港,「反送中」社運延燒半年,仍然有人選擇忽略,甚至無邏輯式遮住自我感官。
有人說是假消息抹黑,若僅一則消息,如果說是假的,那我也不可否認。
從過去到現在案例來看,為何各大國際傳媒頻繁報導「圖博藏人自焚絕食至死、新疆教育營集中營鎮壓、香港黑警馬腳破綻百出」,換個角度想想,台灣、香港都有過社會運動,兩者人口相差三倍之多,為何香港社運的自殺個數會這麼高?有人認為這是香港人憤慨自殺嗎?難道許多人都覺得電影情節是不可能在現實中上演的?
是的,在我親身經歷前,也認為這些情節只會在電影中...
我是名台灣客閩青年,科大畢業服役一年,生性樂觀喜愛挑戰,壯遊中印之旅、縱貫中南半島,無關心任何政治與其立場為白色,家中更沒有任何企業政治背景,簡單說就是一名純白素人,自認為是中國深度旅遊玩家,去過的小鄉村、貼近過的庶民生活,比大多數的台灣人還要多。
猶記得前陣子鬧得沸騰事件「台灣青年赴中旅遊,在旅社因亮出彩虹旗、國旗,被人舉報,結果僅公安做筆錄並盤查行李後了事。」
五月,我挑戰台灣首位用自行車野營方式「單人單騎橫貫蒙古國」,
事情發生在5/31下午,騎行在內蒙自治區路上,目標前往口岸過境至蒙古國,半途在草原上休息之際,中共解放軍駛著汗馬車直馳我來,上頭坐著兩名軍官及士官武裝攜帶槍械,並第一時間沒收證件及手機後,將我與所有裝備押上汗馬車前往軍營。(我有看到軍營單位是3XX旅12營)
我被扣押在軍營前的室外廣場,身邊包圍許多士兵及軍官戒備著,將我衣物及所有裝備拆散,攤平擺放在地面上(如台灣流行的開箱圖同樣擺放方式),當時天氣驟降近零度,我冷到顫抖,邊接受他們高精度偵訊檢查,從一開始就沒收兩部手機、SD記憶卡、護照證件台胞證,強制我提供所有平台帳戶密碼、通訊資料、所有照片,進行資訊徹查,還得像犯人一樣拿著牌子左右兩邊站著軍官士兵捏住我雙手進行拍攝,也要我用手指著護照及台灣身分證上的中華民國國旗進行拍照,再來就是錄影自白跟一問一答,其他更細的偵查內容及可怕的問題,下面敘述中一一提及。
上述及接下來審訊過程中,都會有人扮白臉跟黑臉,時不時用朋友的口吻與我聊天,即使不會抽菸也要遞菸到我那禁錮雙手中被迫而抽,這過程面對我的軍官要一直帶話給軍營中最大的上級,猜測是「營長」,好讓營長下下一步指令(我不能看見軍營大官跟內部建築就是),一直審查到天黑
(內蒙當時天黑是晚上九點半),就把我與裝備重新扣押上車,移轉到「公安局」,軍官遞出一份「犯人轉交」文件要我跟公安局長簽名,簽完後解放軍審查階段完事,將由公安局接手。
公安局接手後,局長頻用威脅的話語:「關死你、坐牢坐死你、搞死你、你死定了、保證讓你回不去」,不斷刺激我。
而公安局使用與解放軍相同偵查方式,同樣問題內容再次審訊,並要我寫上白紙黑字自白書,調查我從幾年哪家醫院出生,幼時待過的地區、讀過的幼稚園、國小、國中、高中、大學、補習班,各年級老師是誰,位置地點名稱年份都要交代清楚,裝備同樣被拆解細查,我還在細語中聽到他們談話提到「這件事已經上報到中央,可大條了。」
直到深夜,來了數名武裝特警跟一位金屬邊眼鏡平頭穿大衣的高官,局長馬上接待,而局長奉承的嘴臉馬上上來,對我說話的口氣也變很好,緊接著高官向我說明:「因為你身分特殊,所以將你拘捕,為了國家安全必須偵訊你,現在必須跟我走。」,我與行李都被押上了車,前後左右皆有武裝特警押著,行駛數小時前往城市中的警察大隊所在處,直到早上有一度歸還我手機,並威脅著不能對外聯繫及刪除檔案,他們很快就會得知,我回答他們:「正常程序,審查小事有甚麼好對外說的?」,他們才放心些,手機充飽100%電後繳還他們,便對我做了一整天的審查,我被關押在電影情節中才會出現的正方形小房間,六面牆單一顏色,中間一張如嬰兒椅的椅子,將我手腳扣在椅子上,正向面對一張電腦偵訊台,上頭有許多儀器鏡頭,那幾位偵訊官背後還有束強光打著我的臉。
過程曾因為質疑我說謊,拿出手機資料佐證,我看見手機電量僅剩24%,但當時手機自充飽100%後才過一小時左右,為何就瞬間掉電這麼兇?何況我手機是新買幾個月的旗艦機,到底對手機做了些甚麼....?
最後警察大隊偵訊完之後,中央政府人員派人趕到我所在的偵訊位置(猜測從北京趕來的,因為離北京近),警察大隊那些高官看到中央人員,自動讓位轉由中央接手偵訊,同樣以解放軍、公安局、警察大隊相同問題偵訊一遍,且更加細膩可怕。
中央人員為兩位年輕人穿襯衫,一高胖戴黑框眼鏡頭髮長,一瘦矮皮膚偏黑刺蝟頭,他們會用問一件嚴肅可怕的機密問題,再用大量不相關的圖影聲光刺激、大量不相關問題來塘塞我,好讓我忘卻或是心房攻破。
甚至中共認為我是台灣間諜,不斷逼問我「暱稱暗號、單位代號、代號單位?」又接著逼問我「在台被抓的大陸間諜被關押在哪裡?地點位置?機構名稱?單位代號多少?」不論我怎麼回答他們就是不相信,起初還解讀我是很資深的特務,僵持問題時間太長,一直都有他們要的答案,加上多方確認我的背景資訊,最後以簽屬「大量文件」後釋放我,而這些文件概要是要我承認這些偵訊「內容屬真」、「自願偵訊」、「違反國家安全法」、「本人身分確認」
(我是否為人大代表、種族、是否使用正確普通話偵訊、黨派、是否意願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等雜項文件)
上述的所有機構審訊過程中,自解放軍逮捕那一刻,都一直有錄影機拍攝我,連如廁也跟著。
整體過程我把自己塑造成熱愛祖國青,歌頌兩岸統一、一國兩制、一個中國、服從黨的指揮、只有一位最高領導習主席,然後講話自然不做作,口條順暢、態度心情正向且開心,但其實我怕死了!!!我很怕被消失...
還不斷用非常訓斥的口吻罵著[我持有是台灣地區私自護照、私自身分證、私有人民政府,是不是打算叛國搞獨立追隨叛亂分子首領蔡英文。]
至於他們還有拿哪些資訊跟問題?我大概說明一下有哪些,因為資訊問題量太大,我無法記得全部。
社群平台:LINE、微信、臉書、IG、推特、GOOGLE、奇摩、所有電子信箱,所有帳密都被拿走。
所有銀行帳戶及歷年存款金額紀錄。
所有工作過的公司背景及地點、收入、生活花費。
近年跟我聊天平台上有互動的人,一生跟我比較要好的朋友鄰居同學老師。
手機內所有儲存的電話號碼,以及當兵所存的所有長官電話。
一年兵役所有位置資訊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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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常用平台社團資訊,例如PTT、Dcard、臉書社團。
飲食文化、進口商品本土商品消費文化。
政治黨派民調等等資訊。
學校結構教育機構、交通建設。
不斷使用單眼相機拍照記錄我GOOGLE MAP所戳記的地點跟備註,還有顯示衛星雲圖查看台灣各地建築物。
在我完成單人單騎蒙古國橫穿後進入新疆,因為身分在案,同樣備受相同偵訊方式仔細檢查一遍,然後不讓我在新疆多做逗留騎行,迅速返台。
許多私下跟我聊過的朋友有聽過更多更細的敘述,這過程我沒有照片也不可能拍下照片,但我絕對能清楚敘述每個人長相特徵及環境裝潢周遭。
我對友情是凌駕於政治、宗教、貴賤之上,如果看完這則經歷而對我產生激動負面版印,那就代表你打破了這段友情。
我沒有要別人選擇哪種立場是正確還是錯誤的,我們身在民主、自由且有文化的國家,尊重任何選擇。
所有人從出生都沒有選擇權,注定要被引導該如何做,但所有人都在為選擇做出努力,爭取自己的選擇權,台灣加油。
#我本名曹耀文
#一九九一一零二三
#生性樂觀不自殺
#我這輩子不會再去中國
#單人單騎橫貫蒙古
!!!重要補充聲明!!!!(三立新聞已修正撤下報告)
【說明澄清各項「惡意扭曲造謠」的留言及斷章取義不正確的報導】
1.我的壯遊經歷分享屬於個案,從頭到尾都沒提及台灣人去「一定出事」諸此之類說法。
2.文章照片的國旗,地點位於外蒙古,文章內完全沒提及我在中國掛國旗。
3.文章中提到我是有經驗的「中國深度旅遊玩家」,一定知道甚麼禁忌不該拍照不該前往。
4.【三立新聞】不實報導且標題聳動,記者扭曲我的本文,同時且也有向我提問,扭曲我的回答、扭曲事情真相。
5.我在中國旅行沒有掛國旗沒有亂拍照,被刪除的照片只是餐廳以及路途上幫助我的人...等相關照片。
6.我擁有合法有效紙本台胞證,擁有「蒙古簽證」。
7.內蒙古有數個出境口岸前往蒙古國,我是從「新巴爾虎西旗」到「阿日哈沙特口岸」鎮被逮捕。
8.本文中提到中央人員(猜測來自北京),我還特別括弧是猜測並不是確定陳述。
9.我去中國數次,也很好奇為何我這次被抓?所以不要再自我膨脹說自己去了中國為何沒被抓!!!倖存者偏差
10【三立新聞】採訪以及與記者電訪都有提到我有在中國掛中華民國國旗,屬於不實報導。
11.【三立新聞】電視新聞影片撥放我在中國掛國旗屬於不實,所有掛國旗照片為蒙古國。
12.我不是軍事專家,也不是愛好者,矮矮寬寬的車,我就覺得像「悍馬」。
13.我從「呼倫貝爾市」出發,橫穿蒙古國到中國新疆。
14.我沒闖軍事基地,也沒有私自跨越邊界。
15.新聞報導前,我有傳文字檔及電訪語音檔給【三立新聞】,皆說明我並沒有在中國掛國旗。
16.報導出來後,有請【三立新聞】立刻修正,我並沒有在中國掛國旗。
17.我不會出席並拒絕第四台談話性節目,第四台政論節目。
18.文章中我有說明最後中國確認我為熱愛自行車合法旅遊青年。
19.路線為「高德地圖」及「百度地圖」導航,並無基地禁區之說。
20.本文有提到5/31事情發生,那時候尚未成功挑戰蒙古國橫穿,我不可能因為此插曲中斷我的挑戰。
21.挑戰完成回台時間為七月底,且需要整理照片、車損、裝備、遊記....等
22.我這次個人旅遊經歷分享在八月、九月、十月,上述時間發佈都一樣敏感。
23.我在中國騎行沒有安裝VPN也沒有翻牆。
24.我在蒙古國不用翻牆,但我也不敢寫出此經歷,因「終點落在中國新疆」。
25.正確報導、文筆皆正確表達我想法為「自由時報」此篇報導。
26.請多數人學習【蒙古國(外蒙古)】、【中國內蒙】地理位置以及國家別。
27.沒有任何立場對與錯,我們是民主國家,都該尊重任何選擇與人權。
28.【【【最後中國釋放我在新巴爾虎西旗,讓我繼續往阿日哈沙特口岸騎行,釋放後又在讓我騎同個地點,請問我這樣子是騎在禁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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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在臉書上聲援陳菊任職監察院長,第一段、最主要的論點就提到:
「40前國民黨起訴陳菊唯一死刑。40年後,國民黨繼續羞辱、杯葛她。」
因為陳菊曾經是人權鬥士,所以做什麼職位都可以、做什麼都對嗎?
國民黨沒有任何人否定陳菊在從政前對民主發展的貢獻,但今天我們討論的是她是否適任監察院院長一職。
如果真的要辯論,就應該說說「現在的陳菊」適任監察院院長的原因是什麼。
我看到很多人都在嘲諷或不認同國民黨佔領立法院的行為,這一點大家有不同的意見我可以理解,但幾乎沒有人在替陳菊本人是一個適任監察院長的人選辯護,恰恰代表了她被提名的問題確實是在野黨應該突顯出來的。
我們從事實與民意兩個論點出發。
#事實
陳菊一直口口聲聲說「她沒有被監院彈劾」,但她所主政的市府內部與下屬呢?她卻從來不肯面對。
陳菊主政期間,高雄市政府被監院調查的案件數一共58件。其中,有3位政務官遭到彈劾,30次高雄市政府遭到監察院糾正。
甚至還有其他案子是「未審畢」的(私菸案調查結果尚未出爐)。試想,陳菊擔任了院長以後,這些案子還能夠公平的去審嗎?還有任何委員(27位當中有24為與民進黨有關)還敢去審查嗎?
這種「球員兼裁判」的提名,不只是酬庸,更是護航。
民進黨當然可以選擇自己民進黨籍的人擔任監察院長,甚至也可以找陳菊擔任行政院長,不會遭到這麼大的反對。但今天的狀況是,她的市府曾多次被彈劾、糾正,且有多案仍在審查中,因此她作為監察院長的提名人選是非常爭議的。如此不適任的情形,才是在野黨(不只國民黨)必須點出的原因。
#民意
眾所皆知,民進黨的支持度目前高於國民黨。但對於個別議題,民眾真的對民進黨施政滿意嗎?更精確地來說,民眾對於陳菊的人事任命案,認為她能夠有效把工作做好嗎?
在這裡我引用時代力量所做的民調,應該足夠公允。
針對監察院提名的爭議,有52.4%的民眾認為,院長被提名人陳菊不能發揮徹查弊案的職權,遠高於能夠發揮的33.7%。值得注意的是,民進黨支持者中也有26.9%認為陳菊不能發揮監院職權。(時代力量臉書, 6/24)
陳菊的人事案充滿爭議,且民眾普遍不認為她能夠發揮徹查弊案的職權。
更不提在監察委員還有人家裡有違建,遭媒體報導指當初多次找議員關說的狀況了。
監察院能不能發揮功能,當然在於裡面的組成人員是什麼樣的人。這樣的監察院,真的能夠發揮不分黨派的御史大夫的功能嗎?任何一個在野黨,不需要透過強力的手段杯葛阻擋事情的發生嗎?當提名人都已經選擇了這麼扯的人選,還期望提名者的團隊會好好跟你協商嗎?
總而言之,從以上兩點可以看的很情楚,反對陳菊擔任監察院長,跟她過往的人權爭取經驗一點關係都沒有,也並沒有人拿這件事情說事。反倒是柯文哲看得比較清楚:「不是妳上半生坐過牢,下半生就可以為非作歹」
民進黨要護航陳菊可以,請好好說出一個理由,為什麼即便在事實情況與民意都不支持的情況下,仍然要強渡關山,選擇一個爭議人選擔任院長?
請看看陳菊市府已經被彈劾跟糾正的案件,我都列出來了。
#陳菊市府被彈劾糾正事件一覽
#彈劾
前高雄市環保局長李穆生,於任職期間涉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於107年1月18日以判決有罪確定,核有重大違失。
「獵雷艦」慶富案調查報告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前局長王端仁於局長任內期間,慶富公司為該公司所需之興達漁港獵雷艦造艦廠房用地協調,「喬事」言行失當,嚴重影響機關聲譽。
現任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於任職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高雄市副市長期間,疑違規使用農業用地並經營民宿,涉違反農地農用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之規定,相關機關人員有重大違失。
#糾正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未柔性隔離其於能充分呼喊口號表達訴求目的之距離,以平和方式妥善處理陳抗,警力過度阻擋民眾陳情,引發激烈反抗,核有違失。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外籍船員管理不當,致81名外籍船員中有13位逃逸致行蹤不明;農委會漁業署亦未落實監督,明顯行政怠惰,核有嚴重違失。
高雄市政府配合配合交通部『臺鐵捷運化-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都更,不符「平均地權條例」,顯有疏失。
審計部函報:派員調查文化部辦理「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執行情形,據報核有未覈實填報管考數據及落實管考作業,又未積極監督高雄市政府執行情形。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辦理該市101、102及10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主任遷調作業,涉違反依法行政原則,損及教師遷調介聘權益等情。
截至103年11月11日,全國計有10,600個登革熱感染病例,其中高雄市即佔9成5以上,是102年的89.7倍。爆發如此嚴重疫情,主管機關未善盡防疫職責。
高雄市政府辦理「高雄市新草衙地區土地管理及再造情形」,核有公產管理效能過低情事,經通知高雄市市長查處,惟未為負責之答復乙案之調查報告。
高雄市地下石化管線,疑因長期缺乏維修保養,致管線腐蝕,造成管內輸送氣體外洩,發生重大連環氣爆事件,釀成人員嚴重傷亡。事涉災害防救、緊急應變、不明氣體洩漏源之偵測作業、地下石化管線管理機制及中央、地方權責劃分等疑義,認有詳加瞭解之必要等情乙案之調查報告。
高雄市政府無視該市旗山區大林里地區為農業及水質水量保護區,竟讓中鋼公司違法將廢爐渣回填農地,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經濟部、水利署等單位均推諉卸責,未依法查處,涉有違失。
據訴,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長期怠於管理電梯,致渠妻兒於102年10月4日因電梯事故枉送性命,請查察其違失乙案之調查報告。
有關日月光公司高雄廠區涉直接將廢水非法排放至後勁溪,嚴重污染環境,相關機關未善盡稽查責任,涉有違失等情乙案之調查報告。
高雄市政府辦理「高雄市現代化綜合體育館新建工程」(BOT)之先期作業、招商、簽約等階段均迭涉有違失調查報告。
「據審計部函報:稽察高雄市輪船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效能情形,發現涉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乙案」之調查報告。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監管中鋼公司爐碴等下腳料流向及處理情形,惟該局加強對於地勇選礦股份有限公司爐碴處理、取締告發涉有違失等情之調查報告。
高雄市政府長期疏於查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煉油廠報備雨天緊急排放程序之合法性及廢水與雨水未採分流收集等,嚴重損及居民權益與環境品質案。
高雄市政府辦理「高雄市工商展覽中心興建計畫」及委外經營案,疑有經營管理欠佳,未達成興建目標等多項缺失,造成公帑損失及施政效能不彰等情乙案。
稽察「高雄第一港口跨港觀光纜車計畫」執行情形,發現涉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乙案。
據審計部函報:稽察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辦理所屬市立醫院建置衛生醫療資訊系統(網際網路版)計畫辦理情形,發現涉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乙案。
據審計部函報︰稽察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辦理『高雄市無線網路共用平台建置案』採購過程,涉有重大違失等情乙案。
凡那比颱風來襲,造成高雄市多處地區積水成災;市政府長期漠視下水道、排水溝渠及滯洪池等疏濬作業,市府官員未於第一時間緊急救災,涉有違失等情乙案。
據審計部函報,稽察高雄市政府及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辦理「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計畫(含紅毛港遷村計畫)」,核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乙案之調查報告。
高雄捷運之BOT策略、簽約、採購及僱用外勞等缺失,引發一連串爭議,倍受外界批評,其中公務員涉有重大違失案。
「大高雄迪斯奈華城開發計畫案」,業經前高雄縣政府等主管機關核准在案,惟改制後高雄市政府無視改制前已核准之開發情形,影響地方財政稅收等情調查報告。
據審計部函報:稽察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辦理南部地區IC智慧卡電子票證系統整合建置案,涉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乙案。
審計部函報:稽察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經管位於小港區之訓練場地房舍,涉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乙案。
察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前建設局)暨市場管理處(前建設局市場管理處)辦理高雄市果菜暨肉品批發市場遷建計畫,涉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調查報告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辦理『國道末端銜接國際機場國際海港瓶頸路段改善工程』採購案,疑有招標文件違反法令、浪費公帑等情乙案。
稽察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下水道工程處辦理該市華榮路區域(第1標)用戶接管工程(A區)等3標工程,其採購過程疑有不法情事,報院核辦乙案之調查報告。
電子菸 台灣 合法嗎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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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節重點:
00:59 電子煙是什麼?
02:46 香菸和電子煙,誰比較健康?
04:38 電子煙可以幫助戒菸嗎?
06:32 各國對電子煙的態度
07:06 電子煙在台灣到底合不合法?
08:30 我們的觀點
08:59 提問
09:14 掰比~別忘了訂閱!
【 製作團隊 】
|企劃:宇軒
|腳本:宇軒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絲繡
|剪輯助理:絲繡 & 范范
|演出: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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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 電子煙相關患病人數激增 美國破500例 - 中央社:http://bit.ly/2BJmEWQ
→ 美國疑因電子煙致肺部受傷病例逾千 18人死亡:http://bit.ly/31JJBDG
→ 加熱式菸品?電子煙?傻傻分不清楚 - 泛科學:http://bit.ly/2JjdOTW
→ E-cigarettes: an evidence update, GOV.UK:http://bit.ly/2MMgWtB
→ 電子煙、加熱式菸品你應該知道的30問 - 國民健康署:http://bit.ly/2WaLqZ8
→ 尼古丁替代療法簡介 - 馬偕紀念醫院:http://bit.ly/32No1PV
→ 電子煙爭議》英格蘭公衛局:電子煙健康風險遠低於紙菸,每年可幫助2萬人戒菸 - 風傳媒:http://bit.ly/2PjC24i
→ 電子煙真的能幫助戒菸嗎?第一項大規模嚴謹研究出爐,答案是⋯⋯ - 風傳媒:http://bit.ly/2JjlKV0
→ WHO:電子煙確實有害 應受到立法限制 - 中央社:http://bit.ly/2WauthF
→ Barrington-Trimis, J. L., Urman, R., Berhane, K., Unger, J. B., Cruz, T. B., Pentz, M. A., ... & McConnell, R. (2016). E-cigarettes and future cigarette use. Pediatrics, 138(1), e20160379.:http://bit.ly/32LuWt5
→ Krishnan-Sarin, S., Morean, M., Kong, G., Bold, K. W., Camenga, D. R., Cavallo, D. A., ... & Wu, R. (2017). E-cigarettes and “dripping” among high-school youth. Pediatrics, 139(3), e20163224.:http://bit.ly/2NaoGVc
→ 【加熱菸怎麼管】美英合法規範拚雙贏 台灣全面禁止真的好嗎? - 上報:http://bit.ly/2JmM14N
→ 電子煙害死人 前紐約市長彭博斥巨資反制 - 中央社:http://bit.ly/33TdhzQ
→ 電子煙到底行不行?電子煙違法嗎|巴毛律師晚自習:http://bit.ly/2BDKbIG
→ 旅客可以攜帶電子煙入境嗎?財政部關務署:http://bit.ly/32NGo7t
→ 戒菸不成反傷肺 加熱菸該不該禁立院還猶疑 - 中廣新聞網:http://bit.ly/2qLkPX9
→ 預告修正「菸害防制法」草案 -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http://bit.ly/2JkQIME
→ 抽電子煙有無違法??|法律百科 Legispedia:http://bit.ly/2MJ5G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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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菸 台灣 合法嗎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評價
美國傳出 450 件『疑似』因為吸電子菸,導致肺部疾病的案例,造成5人死亡,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就呼籲,在疾病成因還沒確定前,希望民眾暫時不要吸食電子菸。
電子菸可分為『加熱式菸品』跟『電子菸』兩種,加熱式菸品是用晶片控溫原理,快速加熱,蒸出俗稱為『菸彈』的尼古丁,菸草柱的組成基本上跟一般香菸沒兩樣;電子菸則是利用電子霧化器,基底是甘油、丙二醇的菸油,菸油中含濃度不一的尼古丁,再利用加熱的方式去產生類似煙霧的蒸氣,產生跟吸菸一樣的效果,而且有些業者會在電子菸的菸油裡面加水果、薄荷、焦糖,甚至還有珍珠奶茶、爆米花等口味,這些菸油也被稱為是『電子果汁』,所以抽電子菸的人,沒有難聞的菸臭味,反而會是飄出一些像糖果一樣的甜味;很多推廣電子菸的人,就是認為電子菸沒有經過燃燒的過程,所以可以當作戒菸或是癮君子暫時替代用的產品。
不過去年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對 IQOS(加熱菸品牌)進行上市前的審查時,雖然以多數同意票認可了加熱菸『產生的有害物質較少』, 但FDA 也同時補充聲明,有害物質比較少,並不代表就對健康沒有危害;世界衛生組織(WHO)也表示,目前並無任何研究可證明,電子菸或加熱式菸品有助減少像是肺癌或心臟病等的罹患率。
電子菸有害的論點則大概分成下面三項:
第一、吸食電子菸會不知道抽了多少,還可能買到來路不明的菸油
第二、電子菸炫目的外型跟好玩的口味,可能會導致吸菸的年齡層下降
第三、機械式的電子菸會有爆炸可能
電子菸雖然不是菸品,但在台灣目前也沒有特別的法律去進行規範,反而是使用各個不同的法律來約束電子菸,例如電子菸的工具,裡面裝了甘油跟丙二醇以外的毒品,可能會觸犯到『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如果含有尼古丁,因為尼古丁是藥品,就可能就會觸犯到『藥事法』。電子菸要上市、販賣,也必須要得到主管機關的上市許可;而且依照目前的法律規定,旅客是不得攜帶電子菸及電子菸產品入境的,海關也不會因為是自用就放行,被抓到的話將會以行政法令扣押產品。
目前電子菸在台灣還是違法的,政府對電子菸的態度也偏向『禁止』,但如果覺得電子菸有害應該是去管制、去訂出標準,讓大家有『合法』的管道去取得,完全禁止反而造就黑市氾濫,風險反而更高,管制至少還可以課稅,對國家稅收也是好事。現在抽電子菸的人越來越多了,癮君子的權益也是權益,不禁香菸,卻禁電子菸,這個說法顯然說不通,未來只會有更多種新式菸品出現,修法應朝向『新興菸品』方向去做規範。
大家對電子菸想法是什麼?
你有抽過電子菸嗎?
⚠️吸菸有礙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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