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house)和家(home)是一樣的嗎?如果今天是你我劃進都更區,也許同意,也許還在考慮,但目前都更條例第36條仍是強拆條款,只是端看公權力要不要動用……部分條文違憲的都更條例面臨修法,遲遲還沒提出,魔鬼則藏在細節裡。
★【北市府強拆士林王家】實錄 PNN 公視新聞網
「史上最Kuso的一場社會運動。疑似被建商及政府迫害的王家,原來只有56.6坪的房子,現在分配到新房子有五戶,總共175.02二坪,價值上億。」準政委張景森近日發言引發爭議,嘲諷2012年士林王家強拆事件,對王家與文藝青年意有所指;他隨後也說:「如果他們還不滿意,也只能算是不快樂的億萬富翁而已。」
2012年3月27日士林文林苑都更案,王家拒絕參與都更。28日,台北市政府都更處派員,並調派上千民鎮暴警察,層層包圍王家前聲援王家的學生與王家人。在警力的戒備之下,樂揚建設於28日早上請市府代為強制拆除王家的建物。後來,我們都知道了……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曾參與抗爭。他回應,使用面積和實際取得可能會有落差,56坪換175坪未必成真;另者,價格不是都更的唯一考量,整起事件中,政府失職才是重點。
>> 參考聯合報:http://goo.gl/4636GW
>> 參考中時:http://goo.gl/rzBJRG
>> 參考風傳媒:http://goo.gl/DC4PUX
>> 都更法違憲(大法官釋字709號)部分條文違反程序正義:http://goo.gl/bHs9fX
釋字709重點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八卦
【鬥陣來關心】「釘子戶」完勝? 永春都更案胎死腹中?
作者: 李叡廸律師
永春都更案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之核定處分經最高法院106年度判字379號判決撤銷後,許多報導稱「釘子戶」完勝,永春都更案已胎死腹中,部分評論更進一步認為本判決將使我國緩慢之都市更新雪上加霜。如此論述雖非無據,惟對現行法令亦有所誤會:
首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之核定處分被撤銷後,依法都市更新實施者非不得重新擬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再經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發布實施。據報載,內政部於106年8月已正式函覆台北市政府,同意市府提出的全案重新選配、進行審議。本案之都市更新實施者業已於106年8月重新啟動權利變換程序。台北市市府也表示將比照「168方案」處理,估計在8個月內完成審議。
其次,與其說行政法院阻礙都市更新之進展,毋寧認為其試圖在財產權保障與都市更新之公共利益間取得平衡。依釋字第709號解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之審議判斷性質上屬行政處分。依行政程序法第4條規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之審議判斷自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惟,行政法院亦肯認,因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之審議判斷係經法定程序及具各項專業之委員所作成,故法院承認其判斷餘地,於審查合法性時應給予一定程度之尊重。但審議決定有恣意濫用或其他違法情事時,行政法院仍得就其合法性加以審查。
細究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之判決,行政法院僅係要求審議判斷應符合行政程序法規定之基本原則,而未過度介入審議判斷。例如:依平等原則,同意與不同意協議合建之權利人應一併辦理選配作業。因此,本案變更計畫之房地選配規則限制不同意協議合建之權利人僅得於同意協議合建者保留戶數以外之少數餘戶中選擇分配之房地,有違平等原則,自不合法。
永春都更案重啟後,後續觀察重點將是除依判決意旨修正既存之瑕疵外,都市更新實施者與台北市政府如何調整原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以完備本案之合法性。據報載,本案都市更新實施者已公開表示,會盡力讓所有程序公開透明。例如,於選配程序開始前,會召開法律未強制規定之選配說明會,向權利人充分揭露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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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航空城發臭的蛋黃!
交通部愚民 全民來監督!
專家、學者、居民齊籲「聽證」應官民共辦、全區審議
新聞稿
揭開航空城發臭的蛋黃!
交通部愚民 全民來監督!
專家、學者、居民齊籲「聽證」應官民共辦、全區審議
時間:2015年4月14日(二)上午10點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3之1號)
主辦單位:航空城反迫遷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
主持:台灣人權促進會王寶萱副秘書長
發言者: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戴秀雄老師
元貞法律事務所蔡易廷律師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張宏林執行長
交通部已規劃在本週末(4/18、4/19)開始舉辦違反行政程序法且球員兼裁判的航空城預備聽證,為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安排交通部於4/15就「交通部開發機場園區(徵收1480.57公頃)的必要性」及「桃園航空城土地徵收聽證程序」提出專案報告,並備質詢。面對體制內協商的最後一次努力,航空城反迫遷聯盟邀請專家學者,先行召開記者會說明當前區段徵收制度的問題,及在廢除前應有更嚴謹的正當法律程序(如聽證)的重要性。
與會之學者專家、協力團體和在地居民皆同聲痛批交通部目前航空城聽證規劃荒腔走板,不但違法規避在非特農區舉辦聽證重新檢討徵收必要性之義務(蛋黃區徵收1480公頃,交通部卻將聽證舉辦限縮在216公頃),並且球員兼裁判不願引進民間公正第三方作仲裁,實為了遮掩航空城蛋黃區已然發臭的事實。航空城反迫遷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指出,航空城蛋黃區目前規劃涉及「國安」、「飛安」、「文資保存」、「產業發展」、「遠雄自貿港弊案」、「水資源利用」等重大爭議,在透過公正嚴謹之行政聽證重新檢討之前,應停止一切程序。記者會最後並呼籲全台灣人民一同關注明天(4/15)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之專案報告和相關決議。
航空城聽證應全區舉辦
雖然桃園市長鄭文燦已公開承諾蛋白全區辦理聽證重新檢討,並呼籲中央跟進,然而聽證主管機關交通部卻仍執意草率違法辦理聽證,限縮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地主才得以參加,剝奪1萬多名位在一般農業區和鄉村區之地主的正當法律程序保障。
元貞法律事務所蔡易廷律師表示,桃園航空城依法應舉辦聽證所依據的法源為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3項:「特定農業區經行政院核定為重大建設須辦理徵收者,若有爭議,應依行政程序法舉行聽證。」然此條文規範的是必須舉行聽證的發動條件,既非規定聽證應交由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舉行,更不得用以將徵收審議過程舉行聽證的利害關係人限縮於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土地所有權人。
至於聽證舉辦對象,應回歸行政程序法第55條,通知本案所有已知利害關係人,至少包括航空城全區的所有居民。交通部與內政部堅持僅就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的地主舉行聽證,不僅違反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3項、行政程序法第6條規定,且涉有違背憲法第7條的國民平等原則和釋字第709號解釋理由書意旨。對於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地主以外其他被徵收人,未舉行聽證以踐行正當法律程序,已然違法、違憲。縱使日後徵收審議通過,可以預期,一旦被徵收人提起行政救濟,將難免遭到被撤銷命運。
應與民間共同籌辦,不得球員兼裁判
除了聽證違法限縮在特農區之外,目前交通部規劃的預備聽證,仍是各說各話的說明會形式,不符合預備聽證需互動討論以「釐清爭點」、「議定議程」的法定要求,由交通部自行兼任主持仲裁更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使聽證失去公正性。
聽證的重點在於多元意見的辯論舉證與決策機關的聆聽或聽審,目的是藉由聽證之舉行,釐清問題爭點,並透過交互辯論或廣徵各界意見,以獲得完整的資訊,作成正確的行政處分或擬訂出妥善、具社會高度共識的法令,現由交通部(即航空城計畫發動者和支持者)舉行聽證並兼任主持,豈可能達成程序中立公正公開的要求與決策前聆聽或聽審的功能、目的?為維持此次聽證之公正性,應循過去湖山水庫和中科三期第二次聽證的經驗,由支持、反對開發方各推舉一名、再搭配一位中立法律學者共同組成主持人團,前述經驗聽證結果一正一反,顯示依此法組成之主持人團確能維持聽證之公正性,止息爭議。反對方希望有值得信任之第三人擔任主持,與支持方要求官員主持之訴求並非對立,實可循前例取得雙贏。
區段徵收缺乏公益,聽證程序更形重要
政大地政系戴秀雄老師質疑,為何政府近年熱衷於以區段徵收的手段?根據學界研究,台灣現行的區段徵收制度,在土地取得方面,表面上宣稱依循強制性徵收的法定要件,如公益性、必要性、比例性等,但在土地分配的效果方面,因政府償還使用強度較的部份土地予人民,並透過標售配餘地挹注開發成本,故帶有聯合開發的性質。換言之,在程序上,它擷取「徵收」的強制性,卻迴避了「開發」中「全體同意」的要件,占盡一切土地取得的優勢;在土地利益的分配上,它以公益之名,卻隱藏官方、大地主、開發商勾結的巨大私益。這個制度已導致近年的徵收案愈來愈多爭議,人民被徵收的過程中遭受愈來愈沉痛,最後開發的結果也根本無法達到預期的發展目的。他認為長期來說,一定要廢除區段徵收這個四不像的威權產物,短期而言,應增加聽證這樣的「正當法律程序」。航空城計畫作為第一個適用聽證的土地徵收案,實有極重要的指標性意義,今交通部卻舉辦不及格的聽證,透露了官員仍然是以占盡程序便宜的態度面對人民,濫用徵收名義,更侮辱了聽證的程序。
航空城蛋黃已發臭、交通部不敢聽證
航空城反迫遷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質疑交通部堅持不肯全區辦理聽證,亦不肯循前例(中科三期和湖山水庫)與民間合辦,推薦組成公正主持人團,是因為交通部負責開發之機場園區(即蛋黃區)根本經不起檢驗。記者會現場民團公布「航空城發臭的蛋黃」圖,指出航空城蛋黃區將撤拆海軍桃園基地、退守海峽中線造成國防危機,第三跑道選擇離近油庫、溼地有飛安疑慮,填平埤塘使桃園水資源問題雪上加霜,消毀「飛輦轎、過金火」等輔信王公祖廟之重要無形文化資產,和摧毀當地農牧業、迫遷上萬戶之重大爭議。最根本問題在於當前機場效能不彰,目前僅用一條跑道在飛,根本看不出用地擴建和增設第三跑道的必要性,遠雄自貿港成效不佳再行擴建兩倍大更是疑雲叢叢。綜上所述,航空城蛋黃區不但稱不上是國家重大建設,根本已經發臭,成為炒地皮溫床,實有必要全面以聽證重新檢討。
反迫遷居民心聲
三塊厝居民游秀琴女士在女兒張雅惠的陪同下出席記者會,她表示自己靠著夫家留下來的這塊田養大四名兒女,好不容易兒女都長大成人了,想安享晚年的時候,卻遇到航空城徵收案,搞得全家人都要到處抗議,鄰居又各有各的盤算,關係已不似從前融洽,現在聊天都要到別的村去了。曾經有贊成徵收的張姓宗親問她為何反對航空城,她告訴對方:「我在幫你們張家顧土地啊!」她現在每天都非常煩惱,深怕她守不住丈夫留給她的這塊良田。
八股路的蔡梅芬女士和王德裕老先生指出,社區裡的老人家整天都為徵收的事煩惱,不解為何世代住在這裡,卻要遭逢徵收的劫數!外界普遍認為航空城蛋白區爭議最大,但現在看來,交通部不敢就蛋黃區的爭議舉辦聽證,反映航空城計劃真正有問題就在蛋黃區!現在地價、房價愈來愈高,她們認為根本就是政府及民代透過徵收案帶頭炒作的結果。她們希望社會大眾一起來關心航空城計畫,並認為如果連蛋黃區的徵收都問題重重,奠基於蛋黃區所規劃蛋白區根本不應該徵收。
記者會最後,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先生呼籲大家一起來關心4/15在立院交通委員會的專案報告,一同來關注立委的問政品質,監督台灣史上最大的徵收案桃園航空城,也檢驗馬政府所提出的「國家級旗艦計畫」是真的重大建設還是已發臭的蛋黃而已!
釋字709重點 在 [情報] 釋字第709 號【都市更新事業概要與計畫 的八卦
茲檢附本日最新出爐之大法官會議解釋乙則,摘要如下:
解釋爭點
都市更新條例關於都市更新事業概要及計畫之審核程序規定,違憲?
詳情請參閱司法院聯結
https://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709
敬請 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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