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濫權違法盤查就像月經文,時不時要出來幫大家複習一下警察職權行使法。不然走過路過好大的官威,一不小心人民就會被上銬帶走。
前天下午又發生一件警察盤查人民的爭議案件,據網友網友描述( https://reurl.cc/kZzK1x ),故事是這樣的:
「今天下午4點45左右,在新北三重擔任家庭看護的一位移工,只是去樓下倒垃圾,然後站在路邊跟朋友講電話,就有個員警衝著她吼叫,要她拿出居留證(誰倒垃圾會帶身份證?!)。
這名移工急著用手機要找自己的居留證照片,警察卻不斷對她大吼大叫,電話另一邊的朋友用英文叫警察不要吼她,但警察反而奪走她的手機,甚至把她當成逃跑外勞,先是把她用手銬銬在路邊7-11的椅子上,然後塞進警車帶回警局(三重警察局中興橋派出所),到了警局甚至腳鐐伺候!
當警察發現這位姐妹是合法的家庭看護工,卻連一個道歉都沒有,就把她載離警局,而且也不載她回家,就把她丟包在路邊。這位看護只是出來倒垃圾,根本不認得被丟包的地方是哪裡,身上連叫計程車回家的錢都沒有!最後用google map才找到路,一個人哭著回家,而且還很擔心,她被警察帶走的時候,雇主家樓下的門來不及鎖,一直想著要是阿嬤怎麼了,無法跟雇主交代…」
三重分局於當晚連夜調查,確認該員警確有執法違失,並依刑法妨害自由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關於違法盤查,在幾個月前中壢女老師的案件中( https://reurl.cc/eEr54L ),我就質詢過關於 #盤查、以及 #身份查驗 的相關問題。
🔴什麼時候警察可以查驗身分?
請記住,#人民沒有接受違法盤查的義務。
司法院釋字第535號說:
「上開條例有關臨檢之規定, #並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 #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 #取締或隨機檢查、 #盤查之立法本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其中處所為私人居住之空間者,並應受住宅相同之保障;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也把「什麼情況下才可以查證身分」的條件說得很清楚:犯罪嫌疑或知情、防止生命身體危害、預謀重大犯罪、無停居留許可、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管制站。
很顯然,下樓倒垃圾和朋友講電話,不符合以上任何要件。
🔴查驗身分有需要現場上銬、帶回警局上腳銬嗎?
就算警察有符合警職法第6條第1項的要件,也要遵守第7條的規定: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重點來了:「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 #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三小時,並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
簡單來說,除非無法現場完成身分查驗,才能帶回警局。
另外,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警察要「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其實這很簡單,在上古時代沒辦法在路邊即時查詢人民個人資料。
然而,現在警察早就配有警用行動電腦,並可查詢包括「查捕逃犯、失蹤人口、應受尿液採驗人、遺失身分證、逃逸外勞、中輟學生、治安顧慮人口、大陸人士行方不明、失竊汽機車、戶籍、車、駕籍、統號變更、典當紀錄、前科、國人相片、治安顧慮人口相片、大陸行方不明相片、逃逸外勞相片、脫離兒少、緊急求救、治安資訊頻道、刑案紀錄、失蹤人口影像」等等各種資料。
也就是說,早就有比動輒帶人回派出所三小時還侵害更小的方法。在現場事實上就能查證身分的狀況下,動輒限制人民的行動自由,很難說是符合比例原則中「必要性原則」的措施。
🔴最後還是談談移工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8條規定:
「十四歲以上之外國人,入國停留、居留或永久居留,應隨身攜帶護照、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
入出國及移民署或其他依法令賦予權責之公務員,得於執行公務時,要求出示前項證件。其相關要件與程序,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章之規定。」
咦?外國人要隨身攜帶證件。所以移工出門倒垃圾,一定要帶居留證嗎?沒帶就能帶走「查驗身分」嗎?
當然不是。舉個最直接的例子,大家隨時都把身分證帶在身上嗎?
就算戶籍法第56條規定:「國民身分證應隨身攜帶,非依法律不得扣留。」但這不代表沒帶身分證,就活該被違法盤查甚至限制人身自由。
一樣的道理。外籍移工也不能任意盤查,要符合我們前面提到的警察職權行使法要件,才可以進行身分查驗,
過往,也有不少警察看到外國面孔,就動輒進行盤查所引起的爭議。這就回到前面談的警執法第6條要件的問題。
不過,單純長得像外國人就可以身分查驗的規定,我是從來沒有看到啦。
🔴為什麼警察會被移送?
不是執法人員做什麼都可以。刑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得很清楚:「依法令之行為,不罰。」也就是要依法行事,才能阻卻違法。事實上,有不少執法人員違法限制人身自由,而涉嫌違反刑法302條之妨礙自由罪的案件(還會適用刑法134條加重)。
三重分局在案發後馬上調查移送,至於個案作為是否構成刑事責任,就有待檢察官深入調查。
然而,還有更深層的問題值得討論:是不是因為績效壓力,讓員警看到移工就想查?
類似的違法盤查案件一再發生,更讓人民質疑,是不是執法文化出了問題?
又或者說,這次的案件,是不是因為被踢爆才有被調查的機會?
又有多少違法盤查的案件,因為人民不想追究最後成為黑數?而移工在台灣受到的系統性歧視,是不是也讓這些弱勢中的弱勢,更容易成為不當執法的被害者?
問題的面向很多很廣,但從今天分局的處理方式到輿論的關注重點,可以看到台灣社會還是往一個更為強調法治的方向發展。
在接下來的會期,我也會努力透過相關提案,努力監督警察職權行使的合法和合理性。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萬的網紅玉チャンネルTAMA CHAN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TAMA CHANN频道- https://goo.gl/2Ow1zA 動画を視聴してくれてありがとうございます~ 【下面还有更多】 ❤♐影片目的♐❤ 學日語的單元 在日本當地不見隨身物品或者 遭遇到偷竊事件應該要怎麽做呢? 日文報案 簡單輕鬆 讓我們一起看下去吧~ ❧❧❧❧❧❧❧❧❧❧❧❧❧❧...
護照遺失派出所 在 我的法國老公愛台灣 Facebook 八卦
🚗逼媽自駕環島日記第九天🚗
🎉好消息:包包已經找到了(撒花)🎉
昨天逼媽他們已經玩到花蓮,因為本來要預留時間回來台北辦證件,所以移動的比較快!本來我早上還想著要打電話問一下調監視器的結果,結果進辦公室一忙就忘記了,直到中午我接到集集派出所的電話,說東西找到了,有好心人在北山村附近拾獲,送到了北山派出所,集集派出所的員警很熱心還跟我說他們有請對方確認過是不是同一個包包,確認是之後就馬上跟我聯絡,也給了我北山派出所的電話!
北山派出所距離日月潭有一段距離,開車要四五十分鐘,因為逼媽他們只有紙本地圖(他們的手機太舊,灌好Google map的手機在包包裡一起遺失了)我怕他們不方便找,而且又擔心中橫不好開,所以本來問他們要不要一路玩上來,禮拜五我再請假陪他們下去警察局拿包包!結果他們看了地圖覺得可以走中橫過去拿,因為他們想要早一點拿到包包確認裡面的狀況比較安心!(有跟他們說據警方跟好心人表示除了現金之外,護照、信用卡跟手機都在,不過他們還是想趕快回去拿包包確認)於是我查了一下google map跟中橫的一些資料給他們看,提醒他們要多注意,中橫不好開(我只記得很久以前,其實是小時候哈,家人出遊有去過,印象中很多山路開到我想吐🤣🤣)而且加油站好像只有兩個,所以請他們明天要出門的時候加滿油再上路,剩下的就只能請他們多注意慢慢開了!
#這兩個完全沒被我勸退
#不過聽說中橫很美希望他們會喜歡
#再次感謝大家的熱心幫忙
#台灣最美麗的風景👫
護照遺失派出所 在 我的法國老公愛台灣 Facebook 八卦
🚗逼媽自駕環島日記第五天🚗
逼媽他們一早在民宿一邊看著日月潭一邊吃早餐,她把照片跟我們分享的時候還特別強調這是她夢想的早餐,她超級開心~~~吃完後他們兩個出去散步,中途有停下來玩水,玩完之後在湖邊野餐,那時候因為要吃水果所以有把腰包打開拿水果刀,這是他們最後一次有印象看到腰包,野餐完散步到附近的廟,在廟裡面要買紀念品的時候才發現腰包不見了,裡面有現金、手機、信用卡、護照、法國駕照跟國際駕照!接著他們就到附近的派出所詢問是否有人撿到他們的東西,也趕快找網路跟我們聯絡(還好他們身上還有一台iPad)
逼媽在電話那一頭很著急,因為她所有重要的東西都在那個腰包,而且他們又有溝通的問題,我們在台北著急卻也不能馬上幫到他們,還好熱心的派出所警員陪著他們一路走回去可能遺失的地方,可惜沒有找到!我跟警察輪流撥打電話,看看會不會有人接,可是一開始沒人接,後來可能是沒電就直接轉語音信箱了!小逼同時試著用「尋找我的iPhone」可是也找不到定位(不知道是不是不會操作)後來小逼直接改成遺失模式!
幸運的是他們兩個人的東西都是分開放的,所以遺失的只有逼媽的部分,她老公的東西跟車鑰匙都還在,我打電話去派出所的時候,警察請我留下電話然後跟逼媽他們說請他們放心先回去休息,有任何消息他們會馬上聯絡我!
稍晚跟逼媽他們聯絡,她說真的很不好意思造成我們跟大家的困擾,一直說台灣的人都好好,警察很好一直幫他們想辦法,民宿的人也陪他們走來走去幫了很多忙!
我下午跟他們和警察通完電話之後也很著急,可是人在台北上班不能給他們什麼立即的幫助,只好發文請大家幫忙,然後有很多熱心的朋友幫忙轉發到各社團,很多熱心的網友給了許多建議,我媽媽的朋友看到文章還特地趕去派出所想要看看他們需要什麼幫忙,還有熱心的民眾願意提供免費住宿(他們還是留在原本的民宿,不過真的感謝願意伸出援手的人)
因為大家的分享,其他派出所的警察(原來日月潭附近好幾個派出所)跟民宿的老闆都透過粉專跟我聯絡上,讓我們知道逼媽他們的狀況和目前能做的事情!(因為他們只有辦一個台灣門號上網跟打電話,然後那隻手機就在腰包裡,所以我們也不方便聯絡他們)
後來也有其他警察到民宿找逼媽他們再了解一下有沒有什麼可以幫忙的,雖然目前還是沒有找到包包,不過警察會沿著他們走過的路線調監視器(還好逼媽他們沒走太多地方)看看能不能找到!
晚上我們問逼媽要不要我們下去找他們還是他們想回台北,逼媽說還好只有一個人的東西不見,她老公的駕照護照跟信用卡都還在,她下午已經聯絡好法國的保險公司,把信用卡都掛失,現金跟手機就算了,法國大使館那邊知道他們的狀況,資料都幫她準備好了所以入境法國沒問題,現在就只剩下台灣這邊沒有護照不知道要如何出境,這個小逼明天會再打電話去法國在台協會問看看!不過逼媽說他們還是想要把握時間繼續完成他們的環島之旅,聽完她這樣說我跟小逼都笑了出來,這果然是逼媽會做的事情!
最後還是要感謝大家,尤其是日月潭附近的派出所警察們(逼媽說警察還泡茶請他們喝)跟民宿老闆跟員工(老闆說為善不欲人知,不希望我公開他們的民宿名字怕會模糊焦點),謝謝你們的熱心,我們一家都很感激,逼媽說台灣真的是很熱情而且治安很好的地方,她特別跟我們強調他們去警察局是因為想看看會不會有人撿到送過去,包包應該是他們自己忘記不是被偷走的(我聽到這邊真的很感動!)
謝謝他們那麼喜歡台灣,也謝謝大家的熱心讓他們沒有因為這件事情影響旅遊的好心情,再次感激🙏🙏
⚠️集集分局日月潭派出所,派出所電話0492855121,如果有人撿到可以聯絡那邊!
#當然還是希望至少把護照找回來啊~~~
#不然一直留在台灣好了(誤)
#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果然還是人(無誤)
護照遺失派出所 在 玉チャンネルTAMA CHANN Youtube 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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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遺失派出所 在 [遊記] 在韓國護照遺失- 看板Korea_Travel - 批踢踢實業坊 的八卦
圖文好讀版
https://catharine228.blogspot.com/2012/05/sop.html
首爾-在韓國護照遺失SOP?
首先要提醒大家,出門在外,重要的物品一定要保管好,尤其是像護照這一類的東西,
盡量放在包包暗袋裡(有拉鍊拉起來),不然很容易在拿錢包的時候,不小心掉出來。
這次事件的主角是我們的社長大人,故事是這樣子的:
那天我們的行程依然排的超級滿,先是一大早去大學路拍了很多有趣的照片,還去吃一間
以紅色為主的可麗餅店(下次再介紹),接著又到南大門吃了糖餅,買了辣椒粉、小米酒、
海苔等伴手禮,然後又殺到數碼城去看金亨俊,遇到一個看到金亨俊就爆哭的瘋狂香港粉
絲,最後我們到明洞吃烤肉跟瞎拼,慘事應該就是在明洞發生的…。
這天在明洞買了很多東西,社長大人疑似有將護照拿出跟販賣的護照套做比對,接著也不
知道護照有沒有放回包包裡的夾層,就這樣在錢包拿進拿出的過程中,護照疑似掉落出來
…。
等我們回到飯店整理東西時,社長大人發現,護照不見了…,那時已經是晚上十點多了,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的我們,頓時慌了手腳,幸好突然想起去明洞時有去首爾觀光公社,有
拿到一張名片,上面有諮詢電話,於是趕緊打電話過去,幸好那個時間還沒下班,她告訴
我們可以打1330或是2720-8049(這段我已經印象模糊,只記得打了很多電話,也有跟鄉音
很重韓國大叔通到電話),總之我們決定先去找警察局,於是我們請飯店的人幫忙,飯店
小姐幫我們打電話到警察局告訴警察說有客人的護照遺失了,結果韓國警察在那邊裝收訊
不好聽不見,就把電話掛了,幫我們打電話的小姐其實不是
韓國人,她講韓文有些口音,感覺韓國警察就是故意在欺負非韓國人,結果飯店小姐整個
也火大了,就說她也不知道哪裡有警察局,我們只好在大半夜出門尋找警察局,這一路上
到處都是喝醉酒的大叔,突然有一個男的從後面叫住我們,問我們怎麼了,我們愣了一下
才告訴那個人護照遺失了,我們在找警察局,他就說其實我們可以不用這麼麻煩,可以請
飯店的人幫我們,我就把飯店的事跟他解釋一遍,然後他就說他可以幫我們,前面有一個
警察局,看我們是要跟他一起去,還是在這邊等他回來,因為這個人身上酒味真的蠻重的
,走路又有點搖搖晃晃,我一直在看他的的眼睛到底是不是清醒,或是誠不誠懇,後來我
們決定就跟他一起去吧,很妙的是,他不是帶我們去警察局,而是跑到消防局了,消防局
的大叔們在門口圍坐著,看到我們走過去就叫我們:欸 過來過來,感覺把我們當成可疑份
子一樣,我就向大叔說護照不見了,大叔就影印了一些資料給我們,告訴我們要怎麼處理
,酒醉男一直在旁邊說不用擔心不用擔心,離開的時候他還說他只是希望來韓國的遊客在
旅途中能過得很開心,結果他真的是好人一枚,事後很後悔沒有拍照或是跟他要個媚兒感
謝他一下。
隔天一早,我們就到派出所聲告護照遺失,請警方協助找尋,特別要感謝一下鐘路2街派
出所的員警,態度十分親切,因為要有英文地址,還很大方的借出電腦讓我們查詢,而且
派出所所長懂一些漢字,有幫忙輸入漢字名字,員警整個很貼心的把聲告表格重打之後再
列印給我們,他告訴我們警局的資料都是有連線的,所以如果有在哪裡找到護照可以直接
通知我們,十分感謝鍾路2街派出所員警的協助,要離開時,所長還很可愛的站在門口讓
我們拍照。
接著我們就到光門站附近的駐韓國台北代表部,辦理護照遺失跟入出國許可證,代表部的
人員是建議我們先別急著辦護照掛失,因為距離我們離開韓國還有一段時間,有可能在這
段期間找到護照,如果辦顧照掛失的話,找到的那本護照等於是作廢了,而且之後回國還
要再補辦護照,所以他讓社長先將護照申請書填一填,繳交兩張兩吋照片(幸好社長出國
時有準備),等我們最後真的確認找不到護照,再打電話過去給他,他可以馬上幫我們完
成最後的手續,我們在去領入出國許可證,沒錯,是入出國許可證喔,回國之後還是要再
補辦護照的,而且因為是護照遺失補辦,所以只有三年期限,三年過後又要再辦一次護照
,這次才是十年期限。
最後還是沒有找到護照,所以就打電話請駐韓代表部人員辦入出國許可證,讓遺失在外的
護照趕緊作廢也比較安心,免得被壞人拿去做壞事。
離開韓國的時候,因為拿的不是護照,所以不能按照一般的出境手續,必須經過出入境管
理局,才能去登機,托運行李的時候,小姐超級不專業的沒看過這個還整個不高興的那去
問,後來才讓我們托運行李。
總之,這次護照遺失的經驗,讓我們在韓國體驗到了很多事,去了很多一般遊客不會去的
地方,也知道下次再遇到這種事該怎麼處理(最好是不要遇到啦XD)。
接下來為大家整理一下,遇到護照不見的SOP:
1.到警察局向警察報案記錄(任何一間警察局都可以):
己報案未及取得報案記錄者,書面說明遺失地點、時間及遺失經過。
2.到駐韓台北代表部申請出入國許可證:
駐韓台北代表部地址: 韓國首爾市鍾路區世宗大路149號光化門大廈6樓
電話: (02)399-2780
地鐵5號線光化門站6號出口
填寫申請書乙份(依申請書各項說明正楷填寫 )。
六個月內拍攝之二吋光面、白色背景、脫帽半身正面相片二張。
費用:免費
3.出國時要從出入境管理局報到,最好提早一些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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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25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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