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關務署從善如流,終於聽取嘉瑜2月17日的建議,從即日起到5月26日,為期3個月,口罩進口自用免關稅、酒精關稅由20%機動調降為10%。
雖然一開始,關務署以「無急迫性」為由,只同意進口「捐贈衛福部」免稅,但防疫當下,口罩是戰備物資,有能力進口口罩自用,都能紓解緊繃的口罩荒,關務署願意轉彎絕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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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港湖女神」、民進黨新任立委高嘉瑜建議,口罩進口免稅建議,除了2000元以下免稅之外,口罩進口要關稅7.5%、營業稅5%,應該要減免;疫情指揮中心也認為,隨著全球新冠肺炎的疫情升溫,口罩、酒精的需求也大幅上升,原物料上揚,確實有調整關稅的必要。
因此,依關稅法第71條第1項規定,對於取得衛福部核發證明文件的藥用酒精原料(稅則號別第2207.10.90號),由20%機動調降為10%,另口罩(稅則號別第6307.90.50號)由7.5%機動調降為免稅,均為期3個月。
財政部關務署提醒,本次機動調降稅率適用期間,是今(27)日起至5月26日止,有關適用期間的認定,依關稅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進口貨物以其運輸工具進口日為準,又依同細則第6條規定,所稱運輸工具進口日,海運貨物是以船舶抵達本國港口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的日;空運貨物以飛機抵達本國機場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為適用準據。
2/27
關稅調降!口罩免稅、酒精原料減半 為期3個月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227/1655835.htm
2/17
高嘉瑜:
口罩實名制應適度調整 進口免關稅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58/4351174
2/18高嘉瑜提口罩進口自用免關稅 關務署:尚無調降迫切性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0-02-18/368697
2/18回應「港湖女神」高嘉瑜口罩進口免稅 關務署:暫無迫切性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218/1648620.htm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2萬的網紅Bryan Wee,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藥 事 法施行細則」的推薦目錄:
藥 事 法施行細則 在 潘孟安 Facebook 八卦
【中央地方共同當責 為國人健康把關】
30年前,台灣就爆發黑心油事件,30年後的今天,驚覺原來魔鬼一直都在!無法寄望每個商人都可以抗拒暴利的誘惑,制度沒作徹底的改變,資本競逐利潤的毒汁還是循隙滲漏,餵養著惡靈,盤旋在我們的上空。
義美老總高志明曾呼籲政府應該出面,以「教育、輔導、協助」三管齊下,協助小廠、攤商或餐館提升控管能力,將食品產業導向正軌,孟安深有同感,因此,身為一位縣長候選人,孟安提出九項地方政府應可策進之事項,為人民食安健康善盡把關職責;另外,此次毒油事件暴露出台灣上上下下相關法制與執法間存有不少的三不管灰色地帶,造成地方政府執行困境,但是食品安全管理,就像疾病防治一樣,清除病原遠比後端投藥重要,所以孟安提出七項中央應辦事項,希望中央齊備法令工具,與地方一同合作。
身為縣長候選人,孟安以最務實的態度、最可行的策略,要與所有縣府第一線同仁一起嚴緝不法,作他們的堅實後盾,也要貫以紀律嚴明:
一、 加強行政與司法合作,建構食安平台,以杜絕不法。
二、 提高檢舉獎金,鼓勵民眾糾舉違規業者,與縣府一同守護民眾的健康。
三、 與相關食品檢驗之專家或機構合作,不定期抽查縣內食品業者成品與原料。
四、 訂定地方自治條例,讓縣府同仁有足夠的行政工具可以糾舉不法,包括:餐飲業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土地資源保護自治條例、行政調查自治條例等。
五、 對於載運與食安相關廢棄物(例如病死豬、廢食用油、廚餘…等)清運車輛,研議利用資通訊技術,智慧化管理與監督。
六、 輔導個體戶「小蜜蜂」個體戶清運者取得丙級證照,或鼓勵「小蜜蜂」與合法清理業者結盟納入管理,將完全掌握廢棄物的回收量。
七、 對於廢食用油回收在屏北、屏中與屏南分別設置一暫存管理站,避免回收業者四處設置中途貯存站。
八、 建立高風險土地雲端資料庫,讓土地、業者及各局處行政作為流程相關資訊得以橫向流通。
九、 區域合作成立「跨縣市食品安全聯合工作平台」,就食品安全相關資訊交換情報、聯合監督管理。
孟安也對中央提出七項應辦事項:
一、 衛福部、經濟部、農委會就其所管之進口油品落實查察。食用與非食用油分流進口。
二、 衛福部需強化現有食用原料邊境檢驗、查核管理機制。
三、 衛福部應盡速針對食安法施行細則事項予以訂定。
四、 農委會應確實掌握飼料油進口來源與流向,並落實飼料油製造與管理。
五、 經濟部落實工廠管理,將食用與非食用分廠分照。
六、 經濟部能源局需儘速制定獎勵政策以提升廢食用油提煉之生質柴油其技術及應用。
七、 環保署需負責廢食用油最終去向管理,制定回收基金制度,完全掌握回收量,以免造成環境災難。
孟安深切認為消費者健康飲食的權利是21世紀的公民權!
台灣是一個糧食自足率嚴重偏低的國家,此次毒油原料最大宗比例來自國外,以及國內有少數不肖廠商黑心枉法,造成全面性的食安災難。如何提高安全的在地食材自足率,以兼顧食安、環保與糧食安全,孟安認為屏東可以成為台灣健康飲食最堅實的後盾,讓大家都能吃的健康,也誓言戮力推動,因為「安居樂業」是我奉行不二的理念與價值。
藥 事 法施行細則 在 Facebook 八卦
新聞:原PO在Dcard指出,先前應徵過一家會計事務所的會計助理,到公司後就先讓她空等20分鐘。接著一名大嬸開始面試,不過面試內容都是身家調查,例如是否單身、交過幾任男友、為什麼分手、家庭成員有誰、房子是否貸款、什麼星座、父母的工作內容是什麼等。
面試官強調,這些問題都是想知道原PO人品為何,不過一連串的問題讓原PO感到煩躁,向面試官說道,「不好意思,我希望您能針對我本人工作經驗或是其他部分做提問,畢竟未來要來貴司服務的是我。」
未料下一秒面試官就惱羞成怒,將原PO的履歷打了一個大叉叉,並撕成兩半往上丟,怒斥「這麼嬌貴,妳的人品應該也不怎麼樣吧!我問問妳爸媽還好吧,妳不是家裡長大的嗎?難道是外面撿來的嗎,妳家的成長環境可以造就妳的人格,即使妳工作能力再好也沒有用!」接著就揚長而去。
姑且不論這是不是幻想文,
不過職場上
確實很多面試官都沒有什麼人資專業,也來面試別人,
因為沒有專業沒辦法問專業問題,所以只能問三姑六婆問題,
這不但跟應徵者的專業無關(我交過幾個男朋友干你屁事?),
也顯示了面試官的不專業!
其實這是一個長久以來的問題,
很多公司要求應徵者在公司的制式履歷表上
填寫一堆與工作或面試時無關的資料,
如父母兄弟姐妹的年齡、任職、聯絡方式、身分證字號,
(我爸媽的身分證號碼跟我面試有什麼關係?)
或是你的聯徵資料跟犯罪紀錄(有的是要求出具良民證)
這些資料已涉及個人隱私,一般是不適合要求提供的,
(不過形勢比人強,如果應徵者想要得到這個工作,還是會提供 )
其實就業服務法有規定公司在招募人員時
可以做什麼不能做什麼,
第5條第2項第2款規定:「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二、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或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
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就上面條文所定隱私資料有定義,
所定隱私資料包括下列類別:
一、生理資訊:基因檢測、藥物測試、醫療測試、HIV 檢測、智力測驗或指紋等。
二、心理資訊:心理測驗、誠實測試或測謊等。
三、個人生活資訊:信用紀錄、犯罪紀錄、懷孕計畫或背景調查等。
所以呢!不是公司想怎樣就可以怎樣的!
公司違反的話,
可以罰公司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今天的正經文就講到這裡。
#面試是互相觀察的
#應徵者也可以觀察公司是否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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