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網友不僅很認真在投資聯強,而且大方的分享他的觀點。他不願透露自己的名字,因為只是出於分享的熱忱。
代表粉絲團再次表達感謝之意 ~
ps 跟回應單車大的那篇是同一位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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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小智 201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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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這次自己因為倚賴自己以往的經驗,導致沒仔細看財報附註該項的疏失,造成自己在看 到聯強股利的時候也一頭霧水,不過後來發現其實原因財報上一直都有,於是,算對自己的 一個反省,決定做一下整理。提醒自己,魔鬼就藏在細節裡。
A、首先看一下聯強關於保留盈餘處理方式的規定,係遵循公司的公司章程來做處理 (圖A)
B、再來看一下,下表關於”資產負債表”中,”股東權益”項下的的”其他權益”breakdown (圖 B)
C、接下來是”損益表”內的”其他綜合損益”關於”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金額 (圖C)
先提一下會計恆等式,資產=負債+股東權益,另外如果稍微挪動一下公式, 變成資產-負債=股東權益來看,股東權益也就是所謂的"淨值"(資產-負債), 所以雖然這個所謂的”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沒有顯現在一般損益上,而是 顯現在綜合損益內,但是在結進資產負債表時,他是有造成企業的股東權益(淨值)下降的; 故針對這一部分去扣住相對應的盈餘,其實也是在保護長期的投資人。
關於說為何 2015 跟 2016 的匯損會體現在不同地方,這部分主要是 2015 年採取的方式是將 所需的資金由母公司借給子公司,所以在借款的評價上產生了影響損益表的匯兌損益,但也 是因為這樣的原因造成損益表有很大的波動,所以在 2016 年改成將資金改成直接"投資"子 公司,也就是變成長期投資科目了,所以變成體現在綜合損益表內。至於說為何以往不如 2016 年處理,個人解讀是,墊借款的性質收放比較方便,改成投資的話變成子公司的股本, 要收回變成要子公司辦減資才能退回,是比較不方便的,所以相關處理方式當然是用墊借款 方式會比較靈活比較好。(圖 D)
另外說明一下聯強保留盈餘相關的政策,其實他要多發是可以的,未分配盈餘是累計的概念, 政策以是帳上的未分配餘額去扣除當年度的權益減項金額當做可以供股利分發的基數,以 2016 年來說,2016 年底未分配盈餘餘額是 7,992,064(仟元),2016 年度權益減項為 2,710,805(仟元),兩者相減後為 5,281,259,也就是他必須發放 5,281,259 的 30%~100%,此 次發放金額是該在區間無誤。
很多投資人(我自己也是)通常可能因為像我一樣沒細看政策, 而且經驗上沒碰到的原因是多數企業其實都有一定程度的累積未分配盈餘(以前年度留下的) 可以配發,所以配發上看不出端倪。所以此次聯強配發政策除要看到”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的影響外,另外還要注意聯強是刻意要留現金的,不然要配他還是能配到 3 元以上的。(這部分可以參考定錨投資隨筆內聯強 2016Q4 法說簡評中有提到的聯強依然 在留意購併機會,故留下現金。)
股東權益會計科目 在 龔成 Facebook 八卦
【小米長遠有增長力】
小米集團
XIAOMI CORPORATION
股票代號:1810
市盈率:57倍
每股盈利:$0.47
市值:$7300億
業務類別:資訊科技器材
集團主席:雷軍
主要股東:雷軍(A類+B類股份)(29.1%)
集團網址:http://www.mi.com
5年業績
年度:2015/2016/2017/2018/2019
收益(億人民幣) :668/684/1150/1750/2060
毛利(億人民幣) :27.0/72.5/152/222/286
盈利(億人民幣) :-75.8/5.53/-438/135/100
經調整淨利潤:-3.04/19.0/53.6/85.5/--
每股盈利(港元):-0.78/0.06/-4.49/0.84/0.47
每股股息(港元):--/--/--/0/0
毛利率:4.04/10.6/13.2/12.7/13.8
--企業簡介--
這股在2020年頭出版的《50優質潛力股》,才第一次加入這書推介,我自己亦在2020年頭才第一次買入,早前有網友問,為何2020年頭出的書才推介及買入,而不在2019年買入,當中涉及確認優質度及投資值博率問題,下面會再解釋。
小米集團(小米)以手機、智能硬件,以及物聯網(IoT)為平台的公司,小米專注於互聯網直接銷售產品,其硬件產品包括智能手機、筆記本電腦、智能電視、人工智能音響等。而小米以「同股不同權」作公司的股權結構。
小米強調,自己是「一家以手機、智能硬件和IoT平台為核心的互聯網公司」。
【圖1】--小米收入結構
--財務數據調整--
就上述的財務數據,可見盈利甚為波動,2017年由於有「可轉換可贖回優先股公允價值變動」,產生了會計上的大額減值,因而令這年度出現了大額虧損(2015年、2016年都有類似情況)。
2018年由於有特殊的大額開支「以股份為基礎的薪酬」,以及「可轉換可贖回優先股公允價值變動」的增值反映,令這幾年的盈利數字,無法反映真實情況。
這是由於互聯網公司,在過往高速發展過往中,需要持續地進行融資,並發行了可轉換可贖回優先股,在港交所的國際會計準則下,這類優先股會視為負債科目,其公允價值上升,就會對公司賬面產生虧損,但實際並不是正式的虧損。到上市後,優先股轉為普通股,這部分虧損就不再計入報表內。
至於上述的財務數據,其中一項為「經調整淨利潤」2014年-2108年,這是小米自行提供的數據,方便投資者更有效分析企業,大家要留意,這項數據並非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計量,只是小米自行提供。
--同股不同權--
小米以同股不同權的模式上市,即是將股票分成兩類,「A類股票」及「B類股票」。
A類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10票,而B類股份持有人則每股可投1票,這企業在港交所上市時,所發行的只是「B類股票」,而原有股東等人持有的,則是包括A類及B類股票。
這種分類的股權結構,令持有A類股票股東,擁有絕對的話事權,因此無法保障小股東的權益,所以投資者要明白這點,自己衡量是否投資這股。另外,由於這種同股不同權因素,投資者在計算估值時,都要略為調低每股價值。
這是其中一個原因,令我不在小米上市時推介,因為這種股權結構要時間觀察,加上小米上市時利用多種手法修飾財務數據,我要等小米上市一段時間後,確定這股的質素及見到更多財務數據後,才能確認值得投資。因此我自己都等到2020年頭才正式買入。
--發展歷史--
小米的超高速增長,的確是亮點,若然與全球收入超過人民幣一千億的上市公司相比,小米在過往的收入增速在互聯網公司中排第一。以下總結了小米在2010年成立後,如何在幾年間超高速發展。
2010年:小米成立
2012年:小米年收入突破10億美元
2014年:成為中國市場出貨量排第一的智能手機公司
2014年:小米年收入突破100億美元
2015年:MIUI系統使用者超過1億
2017年:小米成為全球最大的消費級IoT平臺
2017年:小米成為印度市場出貨量第一的智能手機公司
2017年,小米收入超過人民幣1000億元
--手機行業--
現時全球的智能有超過40億部,如果以全球人口計算,智能手機的滲透率約半。中國則擁有超過9億部智能手機,滲透率約7成。
不過,智能手機最高速增長的年代已過,每年的出貨量已進入平穩階段,現時每年出貨約14億部。
小米過往的手機銷售,可說以超高速增長,現時在中國已居第一位,這是由於小米手機的性價比高,成功在中國市場立足,就算中國智能手機市場最高增長時期已過,小米在往後仍憑當中的優勢,保持一定的增長。
--小米長遠有增長--
【圖2】--小米手機外的各種產品
【圖3】--小米的「鐵人三項」策略
小米強調,這間不是手機公司,因為手機只是其中一項產品,而小米發展稱為「鐵人三項」策略的商業模式,由「硬件」、「互聯網服務」、「電商及新零售」,這才是一個整體。令產品間可以互相配合發展,提升總利潤。
小米稱自己為互聯網公司,以手機作為一個平台,先建立龐大的客戶群,然後再進一步銷售各產品。
小米先開發核心產品,專注設計和研發一系列硬體產品,包括智能手機、筆記本電腦、智慧電視、人工智慧音箱和智慧路由器。然後,再擴展到其他產品,通過投資及管理,建立了由210家公司組成的生態系統,發展一系列的生活消費產品。
小米的產品性價比強,因此在很多國家都受歡迎,上述的小米發展史,會見到小米憑產品的性價比優勢,高速發展。這個模式不止在中國成功,預期在更多國家成功,這是潛力所在。
--小米長遠優勢--
【圖4】--小米的商業模式
小米的發展方向,是建立一個小米產品的生態圈,令客戶在生活上,廣泛使用當中的產品,而且各產品能配合使用。
例如小米手機可控制小米平台的多項產品,如智能燈具、小米電視、小米家空氣淨化器等,小米手環可感應到用戶入睡後自動關閉小米智能燈具,產生產品配合的作用。
現時小米MIUI(小米基於Android所開發的平台)擁有大約2億活躍使用者,MIUI生態構成了一個開放的平台,提供一系列廣泛的互聯網服務,包括內容、娛樂、金融服務和效能工具,可見,小米就是憑手機作為平台,不斷開發延伸產品,創造「真正的收入」。這正是小米的潛力所在。
【圖5】--小米產品與競爭對手比較
簡單來說,小米將手機定為售價不高的產品,目的是先打入消費者市場,盡力去爭取市場佔有率。由於手機在小米角度,最大的目的是建立平台,因此就算賺錢能力不算高亦無問題。
至於小米的產品,由於小米希望以高性價比模式定位,因此產品的定價並不高,不少都低於競爭對手,令產品存有優勢。
--風險因素--
2018年,中興通訊因違反出口禁令,美國公司高通停止向中興供應核心零件,令中興無法運作。2019年,美國政府因國家安全理由,全面封殺華為,令華為大受打擊。種種情況,都反映中國企業仍缺乏自主技術,當供應層面出現斷裂情況,就會對企業營運造成很大打擊。
小米亦面對供應方面的風險,現時在小米的採購部分,5大供應商的採購額佔約4成,最大供應商則佔約1成,雖然小米已與供應商訂立協議,以獲取若干原材料、組件、產品,但當面對極端環境,情況可能有變,同時無法確保這些協議必定能延續。
另外,小米的手機產品依靠美國芯片供應商高通,高通是小米最大的系統芯片供應商,由於無人能保證,美國政府會否如過往般限制企業,令高通無法供貨約小米,因此,這無可避免為小米帶來風險,投資者要明白這點。
--投資策略--
綜合來說,小米都算是有質素的企業,但這刻的盈利未算明顯,財務數據仍未算很理想。不過,企業的產品的確有理想增長,而且受消費者歡迎,加上小米的商業模式、前景,都成為這企業的亮點。
至於企業估值方面,過往計算這股的價值,大約在$12-$18,由於考慮了較多「預期將來的盈利因素」,因此準確度未必十分準,我在2020年頭多次買入,平均價$12,算是合理區底部。當時正面對全球疫情恐慌,以及中國與印度的衝突,只要分析這些因素,就明白不利只是短期性,當出現「企業受短期不利因素,但長遠能解決時」,就是投資時間。
近期的財務數據,顯示小米業務增長理想,企業價值值得調高。
不過,由於現時市場考慮太多將來因素,而當中因素不確定性較大,因此不能太進取。大約$22是合理區的頂位,就算想追入,也建議在$24小注,風險會較低。或者用月供的模式進行,慢慢長期月供,都可以。
投資後,就要長線或超長線持有,這企業仍有一定的發展,投資者要耐心等收成。
(本人為證券業持牌人士,持有上述股票)
股東權益會計科目 在 賴川、祁明、高宇的民商法教室 Facebook 八卦
【#科普公司法 #會計】
嗨~各位同學晚安,我是祁明老師。今天是痛苦的開工日(其實已經是昨天了~)我們先來點輕鬆有趣的科普知識讓同學放鬆一下(數學不好的人可能會更痛苦XD)
同學知道為什麼公司法只針對公司「資本」、「盈餘」、「資本公積」的運用加以管控?而不是針對公司「資金(現金)」的運用加以管控呢(轉投資、貸放款、保證除外)?又為何轉投資貸放款保證例外地被限制呢?此外,為什麼不針對舉債所得資金的運用加以規範?
---------耐心看完就會知道原因分隔線---------
公司資金的來源主要有四:股東出資、對外舉債、營業盈餘、其他天上掉下來的禮物。而這四種來源的資金,雖然外表看起來都是錢,但是在公司法及會計規則的規制下,被要求放在不同的會計科目中,分別為資本、負債、盈餘(含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而不同會計科目資金之運用也有不同之限制。
首先,股東出資後不得任意退股,並且該筆資金必須作為公司營業的後盾、債權人的保障,因此資本之流出有其嚴格限制;其次,營業所得之盈餘分派則是股東權的核心,公司法雖不禁止公司將盈餘分派予股東,但仍然須受法定程序限制,完稅後必先填補虧損,並提撥法定盈餘公積(預防將來之虧損),方能分派;至於資本公積,原則上只能用於填補虧損及§241之運用。
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公司法除轉投資、貸放款、保證外不禁止公司金錢的運用?也不針對舉債所得資金的運用加以規範?僅針對公司「資本」、「盈餘」、「資本公積」加以管控呢?這邊我們需要一點小小的會計知識:💡【資產 – 負債 = 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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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我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解釋:(事件依時序發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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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藍海股份有限公司剛設立,股東出資100萬元】
此時公司的資產中會有100萬元現金,股東權益則會有股本100萬。
2【藍海公司向銀行借款50萬元】
此時公司的資產會有150萬元現金,但負債也會增加50萬,股東權益則不變。
3【藍海公司今年賺了120萬(票款已兌現),收受現金餽贈10萬元】
此時公司的資產會有280萬元現金,負債仍然50萬,股東權益則增加為230萬(分別為股本100萬、保留盈餘120萬、資本公積10萬)
4【藍海公司董事會決議購買價值120萬元的土地】
此時公司的資產仍有280萬(160萬現金、土地價值120萬),負債與股東權益則不變。
5【藍海公司董事會決議償還欠款50萬元】
此時公司的資產剩下230萬(現金剩下110萬、土地仍為120萬),負債歸零,股東權益不變。
6【藍海公司決定轉投資A公司30萬、借B公司30萬】
此時公司的資產仍為230萬(現金剩下50萬、土地120萬、A公司股份30萬、對B公司債權30萬),股東權益不變。
同學發現了嗎?發現了嗎?發現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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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沒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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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沒錯,答案就是,只有資本、盈餘、資本公積的使用會導致等式的右邊減少(股東權益減少=公司淨值減少=公司償債能力減少=債權人的保障減少)。所以我們可以把問題分為,「等式左邊的變動」及「等式右邊的變動」這兩種。
一、 等式左邊的問題:
1、以董事注意義務加以管控即可
看到這邊同學有沒有發現,「借款」、「償還借款」、「購買土地」、「轉投資」、「貸放款」都不會影響到股東權益,只是資產項目的變動而已。換言之公司的淨值(淨資產)都不會有所變動,對股東及公司債權人來講原則上不會有權益受損的問題,除非決策者圖利自己或他人(如關係人交易),或做出錯誤的決策(應注意而不注意,如未作功課而買貴),或商業風險實現(如投資失利、景氣衰退),因此這部分的管控機制其實用「受託義務」中的「注意義務」或「忠實義務」就可以加以管控,進而防止股東及債權人之權益受損。
2、高度風險事項則以公司權利能力之限制處理§13、15、16
(1)保證,是拿公司的錢換空氣,所以限制最嚴格
(2)貸放款,是拿公司的錢換債權,限制也頗嚴格
(3)轉投資,是拿公司的前換股東權,限制最輕
從這邊不難發現,保證、貸放款都是拿公司的錢去換帳面上可能等值,但實際上是垃圾的東西(公司帳面淨值不變但實際價值減損),所以禁止相當嚴格;至於轉投資則不然,因為轉投資他公司的理由不一而足,可能是投機,但也可能是為了風險切割,甚至是為了專注本業而將新部門分割出去,理由不一而足,因此限制較小。其區別從107年全盤修正僅放寬§13也可以略知一二。
二、 等式右邊的問題:
反之,若涉及等式右邊(股東權益)的減少,則是公司的淨值(償債能力)下降的問題,對公司股東與債權人的權益都有影響。然而如果股東權益的減少是因為股東拿走(實質減資、盈餘分派、§241公積發放現金),此時受影響的人就只有「債權人」而已,因此為了保護債權人,公司法才會在這三個項目做了那麼嚴格的限制。
股東權益會計科目 在 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的八卦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合併現金流量表.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 公司沿革. (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三)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