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事】
去年以來,一直有醫界的朋友、性別圈的朋友、兒童與婦女權益的朋友,問我「2020年之後呢?」
我都傻傻笑說「不知道欸。」搞得很多合作議題的朋友們非常擔心,因為我們希望做的很多事情,需要慢慢整合、一點一點拆解、逐步生出資源、建立支持系統。都需要時間。
我在立法院本屆任期到了最後一個會期,我也知道很多同事各自有所動作,政治是複雜的權力角力,這些我都懂。而我自己,認為我是老天的「工具人」,老天賦予我什麼責任,把我們放在什麼位置上,我就把事情一點一點做好。
我們是還有很多事情要做。
要推動「國家肺癌智庫」,為這個台灣癌症死亡率第一名的疾病,訂定短中長期目標,包括合理的篩檢與追蹤指引、精準醫療為方向的治療計劃和支付模式、同時必須修改相關法規,重新盤整重大傷病資源、建立新藥給付制度、建立國內治療能量及研究資源。
要細緻「兒虐防治資源」,今年初我們終於修訂了家庭教育法,未來要讓地方縣市家庭教育中心可以實質成為脆弱家庭、風險家庭的資源整合單位、支援教養困境的家庭,同時也要建立兒童心理及兒童發育專業的後援系統,讓面對特別體質或氣質兒童的家長,得以尋求專業協助。而疑似施虐或施虐者及目睹的家人,未來都還是會面對孩子,類似性侵害加害人刑後治療的後續輔導模式要生出來,才能避免悲劇一再發生。
要修健保法,讓藥價調整及給付方式能夠成為分級醫療的助力而非阻力,而且必須建立比較合理與符合區域情況的藥價給付機制,逆轉過去20年健保只顧砍低給付成本,卻導致國內藥品研發、精進、治療方式、醫材衛材品質無法提升,甚至藥品撤出市場的問題。另外,健保法和施行細則對於停復保的規範,以及境外給付申報的規定,真的必須要修,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健保使用需求只會更多,但是繳健保費的勞動人口,只會變少;健保不能一直以砍醫師給付點值來維持假象。
前年開始,與金管會保險局,和癌症病友與專業組織,還有幾個駐台外國代表處研擬中的癌症治療部分負擔co-payments 及癌症治療保險制度,因為需要蒐集其他國家私人醫療保險給付制度,以及專家提供癌症治療未來發展趨勢評估,所以雖然一開始是想改變「私人醫療保險與健保給付重複」,不利於新藥新治療科技的發展,也增加健保負擔的現有問題,但是後來討論到更廣泛而長遠的部分,就需要一些時間了。
分級醫療的落實需要時間,需要與民眾溝通,需要協助建布廣泛而均值的基層醫療系統,也需要在制度預算與態度上,給分級醫療制度最強的支持;而同時在要求大型醫療院所「輕症下轉」的同時,要開始協調各專科醫學會,提出「應該調高合理給付」的急、重、難症項目。
偏鄉醫療缺乏的問題,我一直認為應該直接由國家資源挹注醫療資源不足區,提供具有誘因的定薪,不要讓業績制的給付模式導致醫療提供者的都會區集中。譬如醫中計劃的補助不該再由醫學中心過一手,而是直接補給醫療人力不足的區域和機構。而部屬醫院應該整合成為一個醫院系統,各縣市的部屬醫院類似分院的模式,才不會都會區部屬醫院強強滾,偏鄉部屬醫院苦哈哈;以部立醫院各縣市分院模式,資源整合分配,人力也能以彈性調度,加上國家原本拜託私立醫療院所支撐基礎公共衛生、防疫、預防注射和篩檢的資源,回到部屬與軍方醫院,實質讓公立醫院可以以這些重要醫療任務營運存活。而鬆綁對於私立醫院的新治療新研究及對於非健保身份外國人的自費業務,讓私立醫療院所發展醫療研發和創新,不要大家通通困在一灘低價健保死水之中。
「四癌篩檢回歸基層」去年與國健署和基層醫療醫師們多次討論,但是今年的計劃依然有幾個細節讓基層很難參與,明年的修改和逐步整合基層醫療院所來承接癌症篩檢,同時促進生活習慣改善與慢性病控制,是還需要幾年的工作。
糖尿病整合計劃跨越國健署和健保署,甚至還未納入口腔照護的部分,我一直在與新陳代謝科、牙科、眼科的學長們討論怎麼來要求衛福部整合可以用的相關資源,應該有更完整和友善的計劃及給付。糖尿病控制得好,我們洗腎與中風、糖尿病相關併發症的後續醫療費用才會少。
另一個很大工程是病人自主權利法的許多細節修訂,以及朝向與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整合。這二個法都牽涉到末期或者臨終照護,以及醫療委任代理和醫療決策權力的處理,但是二個法之間有些規範不同、決策順位不同、專業用詞不同,到了第一線醫療人員這邊,怎麼決定哪個部分援引病主法,哪個部分援引安寧條例?更包括醫療委任代理的委任和終止不在同一個法律位置(委任程序有一定嚴謹,但是終止可以隨時),對於第一線醫療人員來說,法律相關問題的困擾,根本難以配合。
有幾個比較細碎的修法,包括男女結婚年齡拉到18歲,因為之前民法修法與其他法條綁在一起出委員會,結果一直無法協商,看來是得重新再提。而優生保健法的幾個細節,和其中幾個不符需求的規範(譬如醫師發現「有礙優生」又無法治癒的時候要「勸其結紮」),包括「優生」一詞早已不被遺傳諮詢專業所接受等等,雖然修法草案早在去年就提而且已經與行政單位討論過折衷,不過看來都得等下一屆重新提修法草案了。
當然性別平等教育的戰場還在。要要求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和其他成人與家庭教育資源,能夠開始投入成年人、「長輩」的性別平等教育。同時必須幫忙整合性別平等教育輔導團資源,落實校園內的教師培力與社群的性別平等教育組織,這個是需要奮戰一陣子的工程。
其他幾個很大的法律提案,包括「勞動教育法」、「國定假日法」,一直無法進入審議,當然我理解其實事涉複雜,但是總是非常希望有可以開始的那天。而「環境教育法」有許多已經不符真正永續環境的精神目標,也需要再處理。
而物理治療師法,還有幾個必須斟酌與協調的部分;長照制度和給付之下的職能治療服務如何可以更從預防失能端介入,也是希望能夠再處理的部分。啊對了,中醫負責醫師訓練制度的更有實質訓練效益,以及難得爭取到的預算分配使用規劃,必須再盯個幾年。保健食品或食品濫用固有成方與療效暗示,還有以中藥作為西藥的名稱和廣告,也還要繼續與中醫師們合作。
嗯然後我們還要再追幾年「醫院手術煙霧呼吸防護」和「職業安全衛生專業人力」的案子。
外交的部分,除了答應了要繼續推動與波蘭、捷克、瓜地馬拉等國家的合作,更重要的是要要求外交部國際組織業務,要啟動目標式、策略式的補助規劃案,建立積極而有策略性的國際組織參與模式。
嗯,還有很多……
我一直覺得,當醫生,唯一目標是把病人照顧好、治好;當立委,唯一目標也是把工作做好,協調折衝、充分考慮,一一解決問題,即使再小,再沒話題性。
我跟很多關心明年選舉的朋友們都說,「能做多少事,我們努力就是了」。這樣洋洋灑灑隨手捻來,寫得像發表政見一樣XD,其實只是想說,我們有很多事要做,如果有機會,我們就繼續努力吧。
職業安全衛生施行細則 在 林靜儀醫師 Facebook 八卦
【做事】
去年以來,一直有醫界的朋友、性別圈的朋友、兒童與婦女權益的朋友,問我「2020年之後呢?」
我都傻傻笑說「不知道欸。」搞得很多合作議題的朋友們非常擔心,因為我們希望做的很多事情,需要慢慢整合、一點一點拆解、逐步生出資源、建立支持系統。都需要時間。
我在立法院本屆任期到了最後一個會期,我也知道很多同事各自有所動作,政治是複雜的權力角力,這些我都懂。而我自己,認為我是老天的「工具人」,老天賦予我什麼責任,把我們放在什麼位置上,我就把事情一點一點做好。
我們是還有很多事情要做。
要推動「國家肺癌智庫」,為這個台灣癌症死亡率第一名的疾病,訂定短中長期目標,包括合理的篩檢與追蹤指引、精準醫療為方向的治療計劃和支付模式、同時必須修改相關法規,重新盤整重大傷病資源、建立新藥給付制度、建立國內治療能量及研究資源。
要細緻「兒虐防治資源」,今年初我們終於修訂了家庭教育法,未來要讓地方縣市家庭教育中心可以實質成為脆弱家庭、風險家庭的資源整合單位、支援教養困境的家庭,同時也要建立兒童心理及兒童發育專業的後援系統,讓面對特別體質或氣質兒童的家長,得以尋求專業協助。而疑似施虐或施虐者及目睹的家人,未來都還是會面對孩子,類似性侵害加害人刑後治療的後續輔導模式要生出來,才能避免悲劇一再發生。
要修健保法,讓藥價調整及給付方式能夠成為分級醫療的助力而非阻力,而且必須建立比較合理與符合區域情況的藥價給付機制,逆轉過去20年健保只顧砍低給付成本,卻導致國內藥品研發、精進、治療方式、醫材衛材品質無法提升,甚至藥品撤出市場的問題。另外,健保法和施行細則對於停復保的規範,以及境外給付申報的規定,真的必須要修,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健保使用需求只會更多,但是繳健保費的勞動人口,只會變少;健保不能一直以砍醫師給付點值來維持假象。
前年開始,與金管會保險局,和癌症病友與專業組織,還有幾個駐台外國代表處研擬中的癌症治療部分負擔co-payments 及癌症治療保險制度,因為需要蒐集其他國家私人醫療保險給付制度,以及專家提供癌症治療未來發展趨勢評估,所以雖然一開始是想改變「私人醫療保險與健保給付重複」,不利於新藥新治療科技的發展,也增加健保負擔的現有問題,但是後來討論到更廣泛而長遠的部分,就需要一些時間了。
分級醫療的落實需要時間,需要與民眾溝通,需要協助建布廣泛而均值的基層醫療系統,也需要在制度預算與態度上,給分級醫療制度最強的支持;而同時在要求大型醫療院所「輕症下轉」的同時,要開始協調各專科醫學會,提出「應該調高合理給付」的急、重、難症項目。
偏鄉醫療缺乏的問題,我一直認為應該直接由國家資源挹注醫療資源不足區,提供具有誘因的定薪,不要讓業績制的給付模式導致醫療提供者的都會區集中。譬如醫中計劃的補助不該再由醫學中心過一手,而是直接補給醫療人力不足的區域和機構。而部屬醫院應該整合成為一個醫院系統,各縣市的部屬醫院類似分院的模式,才不會都會區部屬醫院強強滾,偏鄉部屬醫院苦哈哈;以部立醫院各縣市分院模式,資源整合分配,人力也能以彈性調度,加上國家原本拜託私立醫療院所支撐基礎公共衛生、防疫、預防注射和篩檢的資源,回到部屬與軍方醫院,實質讓公立醫院可以以這些重要醫療任務營運存活。而鬆綁對於私立醫院的新治療新研究及對於非健保身份外國人的自費業務,讓私立醫療院所發展醫療研發和創新,不要大家通通困在一灘低價健保死水之中。
「四癌篩檢回歸基層」去年與國健署和基層醫療醫師們多次討論,但是今年的計劃依然有幾個細節讓基層很難參與,明年的修改和逐步整合基層醫療院所來承接癌症篩檢,同時促進生活習慣改善與慢性病控制,是還需要幾年的工作。
糖尿病整合計劃跨越國健署和健保署,甚至還未納入口腔照護的部分,我一直在與新陳代謝科、牙科、眼科的學長們討論怎麼來要求衛福部整合可以用的相關資源,應該有更完整和友善的計劃及給付。糖尿病控制得好,我們洗腎與中風、糖尿病相關併發症的後續醫療費用才會少。
另一個很大工程是病人自主權利法的許多細節修訂,以及朝向與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整合。這二個法都牽涉到末期或者臨終照護,以及醫療委任代理和醫療決策權力的處理,但是二個法之間有些規範不同、決策順位不同、專業用詞不同,到了第一線醫療人員這邊,怎麼決定哪個部分援引病主法,哪個部分援引安寧條例?更包括醫療委任代理的委任和終止不在同一個法律位置(委任程序有一定嚴謹,但是終止可以隨時),對於第一線醫療人員來說,法律相關問題的困擾,根本難以配合。
有幾個比較細碎的修法,包括男女結婚年齡拉到18歲,因為之前民法修法與其他法條綁在一起出委員會,結果一直無法協商,看來是得重新再提。而優生保健法的幾個細節,和其中幾個不符需求的規範(譬如醫師發現「有礙優生」又無法治癒的時候要「勸其結紮」),包括「優生」一詞早已不被遺傳諮詢專業所接受等等,雖然修法草案早在去年就提而且已經與行政單位討論過折衷,不過看來都得等下一屆重新提修法草案了。
當然性別平等教育的戰場還在。要要求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和其他成人與家庭教育資源,能夠開始投入成年人、「長輩」的性別平等教育。同時必須幫忙整合性別平等教育輔導團資源,落實校園內的教師培力與社群的性別平等教育組織,這個是需要奮戰一陣子的工程。
其他幾個很大的法律提案,包括「勞動教育法」、「國定假日法」,一直無法進入審議,當然我理解其實事涉複雜,但是總是非常希望有可以開始的那天。而「環境教育法」有許多已經不符真正永續環境的精神目標,也需要再處理。
而物理治療師法,還有幾個必須斟酌與協調的部分;長照制度和給付之下的職能治療服務如何可以更從預防失能端介入,也是希望能夠再處理的部分。啊對了,中醫負責醫師訓練制度的更有實質訓練效益,以及難得爭取到的預算分配使用規劃,必須再盯個幾年。保健食品或食品濫用固有成方與療效暗示,還有以中藥作為西藥的名稱和廣告,也還要繼續與中醫師們合作。
嗯然後我們還要再追幾年「醫院手術煙霧呼吸防護」和「職業安全衛生專業人力」的案子。
外交的部分,除了答應了要繼續推動與波蘭、捷克、瓜地馬拉等國家的合作,更重要的是要要求外交部國際組織業務,要啟動目標式、策略式的補助規劃案,建立積極而有策略性的國際組織參與模式。
嗯,還有很多……
我一直覺得,當醫生,唯一目標是把病人照顧好、治好;當立委,唯一目標也是把工作做好,協調折衝、充分考慮,一一解決問題,即使再小,再沒話題性。
我跟很多關心明年選舉的朋友們都說,「能做多少事,我們努力就是了」。這樣洋洋灑灑隨手捻來,寫得像發表政見一樣XD,其實只是想說,我們有很多事要做,如果有機會,我們就繼續努力吧。
職業安全衛生施行細則 在 許淑華 Facebook 八卦
副總統陳建仁日前在「第3屆臺灣研究世界大會」上稱台灣是「亞洲人權燈塔」。
然根據勞動部統計顯示,2007至2018年6月底,各行業移工遭性侵通報數1048人,其中以「家庭看護或幫傭」最多,通報數816件、佔比78%,等於每4天就發生一起。
但實際上,移工恐懼丟掉工作不敢報警或仲介刻意隱瞞,形成「性侵黑數」。
雖於《就業服務法》中規定,對外勞有性侵害、性騷擾、人口販運行等犯行之雇主,兩年至五年不得申請外勞不得聘僱,且只有累犯才會被終身禁止聘僱外籍勞工。
但經調查統計,性犯罪者再犯率極高。為防範雇主規避年限規定,勞動部應加嚴連審機制加以把關。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今年度針對「勞工身心健康保護」執行專案檢查,初查事業單位有560家,其中共計有393家有不合規定的狀況產生,初查未過率達7成。
而「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預防」占最大宗,其次「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若非專案檢查這類狀況將持續在檯面下發生。
這也顯示我國雇主對於相關勞動法令的漠視,勞動部近年積極宣導相關法令,然成果似乎有待改善,勞動部應提出檢討方案。
就業服務法新制通過後,雇主求才薪資若低於4萬應註明薪資級距確保求職者與雇主資訊對等,而目前有薪資級距過大如2萬5到10萬或是範圍更廣的狀況產生,讓該法修正形同虛設。
目前勞動部已提出「揭示薪資待遇範圍」做成案例供雇主參考,並無強制效力,建議勞動部應擬定施行細則加以規範。
最後,蔡政府一味大推新南向政策,卻毫無配套。如今12/26發生「越南團脫逃152人」一案,不諱言即「假觀光真偷渡打工」
追根究柢主因歸咎於我國產業3k產業勞動力缺口加劇而致。各單位除了妥善處置此事件外,勞動部應立即提出產業缺工之具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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