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該如何傳給下一代啊?』
這是我碰到最多人問我的問題之一,今天我花一點時間,把傳承不動產的四大方法(遺囑、贈與、買賣、信託)做一個簡單扼要的比較,讓大家可以清楚、有智慧的把財富傳給下一代,讓人都能感受到『愛與平安』。
歡迎轉傳分享,把這份『平安』的心意傳出去!
一、 遺囑指定繼承
優點:
1. 所有權握在自己手上最放心(自己沒錢時還可以辦理以房養老)
2. 預立遺囑程序比過戶簡單
3. 遺囑不必事先公開,具有隱密性
4. 遺囑隨時可以改變傳承的對象,而且可以跨代繼承(給孫子繼承)
5. 不必繳交土地增值稅、贈與稅
缺點:
可能會有爭產或特留分問題
二、 生前贈與
優點:
所有權移轉完成,沒有繼承人之間的爭產問題
缺點:
1. 贈與後子女不孝,難以取回
2. 房地可被子女轉賣
3. 繳交贈與稅、土地增值稅(相對於繼承)
4. 宜考慮未來子女在出售房地時,房地合一稅的負擔
三、 直接買賣
優點:
1. 直接移轉給子女,可以賣便宜一點又取得養老資金。
2. 運用每年夫妻贈與子女的免稅額,先贈與部分金錢給子女,累積數年後由子女購買,可以達到『傳承』效果又合法節省稅賦。
缺點:
買方需要真正的資金作買賣,否則會被認為是贈與而課贈與稅,甚至要罰款。
四、 信託掌控
優點:
1. 利用信託控制的特色,讓子孫只能獲益,不能處分。
2. 彈性大,可以設計多人獲益又劃清界線,例如:將不動產設定信託30年,30年間由配偶使用收益,再用遺囑指定該不動產30年後給某子女繼承,如此一來,配偶得到保障,子女也能順利繼承財產。
缺點
1. 信託專業度較高
2. 額外有信託費用的支出
繼承後買賣土地增值稅 在 屏東縣議員宋麗華 Facebook 八卦
麗華貼心提醒: 農地種電夯,呼籲農民先了解稅務、農保權益,以免得不償失。
這幾年有許多光電業者積極遊說農民出租農地種電,有些農民只知道有租金收入,沒完全弄清楚狀況就把農地出租,結果每年收到地價稅繳費單,農地移轉時還被課徵高額的土地增值稅,呼籲農民要詳細了解規定後再決定,否則得不償失。
農地種電後,除了須繳交一筆回饋金給政府之外,因為農地已不是做農業使用,無法取得農用證明,未來農牧用地移轉(買賣、繼承、贈與)須課徵土地增值稅、遺產稅、贈與稅。
許多農民與業者簽約時,只知拿到的租金比較多,被業者綁約20年卻不知種電後年年要繳交地價稅,需要移轉時還有一堆稅金要繳,仔細一算才知道沒賺多少,而且20年期間土地無法自由利用。
提醒鄉親,農地農用才能享有農保、稅務減免及相關農業補助。 如果有土地掮客或業者主動遊說農地種電時,為避免衍生糾紛,請先仔細了解自身權益及相關規定後再做出決定。
繼承後買賣土地增值稅 在 張金鶚 Facebook 八卦
聯合報昨晚6/12刊登專題報導《【失落世代4】救救失落世代 青年無屋有解嗎?》(內容詳如下網站聯結)。有關我對此問題的看法,可以參考見專題報導。因為專訪內容文章需要登記註冊,為方便閲讀,我將內容轉貼如下,以方便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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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研究指出,當今台灣人最主要的資產是房地產,平均占總財產75%。然而1978至1993年出生的失落世代碰上低薪、房屋飆漲,買房大不易,財富累積就更輸其他世代。學者表示,要改善青年居住問題,得靠房市透明、房地稅務革新、健全租屋市場等多管齊下,才能有成效。
政大台灣研究中心主任連賢明率領的財稅研究團隊發現,房地產是台灣人在2004至2014間價值成長最迅速的資產。研究顯示,除了極端的前0.01%富豪仍以股票為持有比重最高的資產,財富是後50%人口的房地產淨值,都在2012年後取代股票,成為占比第二高的資產、僅略次於銀行存款,其他民眾則都以房地產為最重要的資產。
「房地產在這段時間漲四成,相當不正常。」連賢明說,在其他資產都沒增加這麼多情況下,房地產一支獨秀,有其人為因素。緣由是金融海嘯時,全球包括台灣實施銀行低利率政策,銀行大量放款;台灣房地稅原本就低,加上低利率房貸誘使,形成強大購屋誘因,台灣房價就這樣一飛沖天至今。
在此情況下,台北市房價所得比從2002年6.01倍飆升為2018年15.32倍,17年增加254%,但撞上這段期間的失落世代起薪、整體實質薪資都衰退,多與買房無緣,加大世代貧富差距。清大科技管理學院榮譽講座教授張金鶚表示,台灣高房價問題關鍵在市場機制失靈,有隻看不見的手在後面操弄,如果房市資訊能真正透明公開,就不會到這地步。
張金鶚說,台灣雖已實施不動產實價登錄,但常見以少報多,比如之前傳出賣價1000萬卻報2000萬、甚至300萬報3000萬,在備註欄註明是親友買賣、違建者更達三分之一,企圖逃避政府查核。偏偏政府查核能力有限,且就算查到,也罰得很輕,不像歐美罰得很重。
張金鶚表示,實價登錄問題還包括登錄資訊往往過時,許多出現的價格常是數年前賣價,又以預售屋問題最大,因為建商都是等持有戶全部賣完後一個月才登錄,造成出現資料都是三年前賣出價。去年規畫的實價登錄2.0版雖想改善此問題,但在房產業者反對下,又沒下文。
台灣實價登錄不像國外公開全部地址,也是一大問題。張金鶚說,美國等國實價登錄都很公開,地址、買賣價、買賣方、買賣幾次都一目了然,絕非個資保護範疇,台灣至今對地址卻遮遮掩掩,結果造福的是從中謀利者,也造成民眾不信任。
他說,實價登錄以少報多,可向銀行超貸,拿現金另做他用;未來賣房時須繳的土地增值稅也可少繳點。雖然買家這樣做不見得是要炒房,但在房價虛抬下,最後現象就變成炒房。
要讓台灣房價合理化,還待相關稅務合理化。張金鶚說,台灣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等都太低,像美國房屋持有稅是房價的1%至3%,但台灣僅千分之一,甚至遠低於汽車持有稅,變成「不炒房是笨蛋」。
改革房地相關稅務,張金鶚表示,首先應區分土地自住、非自住,若是自住,稅率就可較優惠;若是非自住,就課累進稅,房屋也一樣。用以決定稅基的公告地價也該漸漸接近市價,而非像現在這樣不顧現實;全台也該落實囤房稅且像德國那樣用刑法罰,而非像現在北市雖實施,卻大幅放寬。「囤口罩、衛生紙都用刑法罰,為何囤房不用罰?」
張金鶚也主張,未來應推動房地合一課徵「房地產持有稅」,以市場為基礎課稅,避免現在房地分離交給各縣市人為估價,容易產生弊端。
租屋市場也該受關注。張金鶚表示,政府應釐清要解決的是住的問題,而非資產自有問題。國際上,先進國家如歐美房屋自有比率只有六成,大家覺得租房子就好,反而是較落後國家房屋自有率高。台灣政府也該關心租屋市場,讓租屋資訊像不動產實價登錄那樣公開,而非只是發租金津貼,結果反而讓租金浮上來。
政府宣稱要蓋社會住宅解決青年無屋問題,張金鶚較保留。他表示,社會住宅無法以量制價,建商雖然很歡迎,但實際效果不彰。因為社會住宅往往一蓋多年,等蓋好了,年輕人常常已用不到;且社會住宅應該是給弱勢用,但台灣只提供三成給弱勢住。中研院社會所研究員林宗弘也認為,社會住宅應像公立托兒所這樣,應由社會底層40%人口優先。
在世代間貧富差距外,代內貧富差距也很明顯。連賢明表示,2004至2014 年間,台灣薪資成長停滯,但20至39歲間代表貧富差距的吉尼係數卻較台灣整體社會的係數高。他推測,35歲前的財富成長,應與父母贈與有關,特別是台灣在2009年曾大幅調降贈與稅的免稅額與稅率。
35歲的Winnie小孩快兩歲,正是父母幫忙下的受惠者。她表示,自己和丈夫雙薪雖不低,但要買房還是不可能,由於爸爸有家族事業,願意支持,他們才有可能買房。她身邊不少朋友也都是靠父母贈屋或給頭期款,才有可能擁房。
34歲的小林夫婦則是另個極端。他們從事小生意,小孩一歲,平時光養一家都很辛苦,但還得先幫爸媽付房貸。「我們是最苦的三明治世代!」小林說,先前遇到疫情時,他們一度差點斷炊,「吃飯都不容易了,怎麼敢想買房?」
針對代內貧富差距問題,連賢明表示,除了房地稅外,許多國家會靠扣遺產贈與稅改善,台灣還待研究。林宗弘說,除了已直接贈與者,失落世代雖有可能靠上一代繼承移轉改善經濟狀況,但現代人平均壽命高,青年世代恐要等40年才能繼承,何況居住地點也往往不同,變數還很多。
https://udn.com/news/story/120884/4631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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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小問題~
土地增值稅在有買賣時才需繳納
假設 此筆房屋土地已經購買20年:
現在需要做轉移
1.現在使用贈與的方式 20年後出售 >> 需繳納這40年中的增值稅
問題是:
2.現在使用繼承的方式 20年後出售 >> 只需要繳納繼承那年開始算20年的增值稅?!
繼承的時候 原本20年的增值也會包含在裡面不用繳稅?
還是一樣要繳40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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