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評論曾提及,克瑙斯高《我的奮鬥》屬於自傳性虛構小說(Autofiction)。這個詞頗為曖昧,意義界定並無明確共識,但有論者認為它不同於自傳體小說(autobiographical novel)與自傳(autobiography),而(有一說認為)其差異正在於,自傳性虛構小說的敘事者必須是第一人稱、與作者同名,且具有高度的創作者自覺,對自己所寫下的內容有反身性。不過,這僅是評論者的看法,當這種對於真實與虛構的討論放諸至大眾媒體或日常語境中,遂不免流於窺探隱私與醜聞八卦。這是提及《我的奮鬥》時必然會連帶提到的事實,但這是理解這部小說的關鍵嗎?這是它之所以被肯認為「偉大」的根本理由嗎?我認為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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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我讀到「碎形」。如果說,偉大的作品體現了碎形;如果說,碎形代表部分與整體的相似性,代表的當我們在極鉅與極微的尺度都會看到類似的東西,那不也就意味著,當我們試圖化約整體,我們還是只能得到跟整體極為相似的東西,就像是我們在豹紋裡又見到豹紋,就像是我們在雲朵形狀的邊緣還是會看見雲朵的形狀。彷彿是一種不可化約性。而,不可化約,與我們所處的現實世界,正好是彼此扞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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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理解與掌握,為了溝通與效率,我們不總是在化約事物嗎。勞動被化約為金錢與數字,閱讀被化約為目的與學習成效,彷彿簡單的描述就可以把事物濃縮。但真的是如此嗎?一個好的故事大綱等於一個好的故事嗎?當我們把藝術作品分析拆解為每個細部,那麼再將這些細部拼湊回去,會得到同樣的藝術作品嗎?當我們替亡者的人生書寫一篇訃文,這篇訃文能代表亡者所經歷的所有時間、他曾產生的所有情感、他所想望的每個追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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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時間有限、生命有限,我們無法窮盡所有大大小小的事物與細節,然而,重點或許不在於記住所有東西的「內容」,而是,我們需要一種「形式」,來提醒自己對世界的不可化約性有所覺察與感受。這是文學的本質。事實上,世界文學中那些了不起的作品,都是用其極為繁複的形式宣告這份不可化約性的存在,把這份本質推展至極致;它無法被化約簡述,就像我們即便能用一句話描述完《紅樓夢》、《戰爭與和平》、《百年孤寂》或《二六六六》,但作品本身所承載的、所啟發的,都遠比這一句描述要龐然得多,唯有親身閱讀過一遍,讓文字在讀者流逝的生命中展開,成為經驗,我們才能感受它之所以為它本身、它的「存在」,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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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這也才是克瑙斯高《我的奮鬥》真正的價值所在。我們可以撿拾它其中觸碰到的任何一個主題,然而,這整部作品最核心所欲宣告的、它「奮鬥」了如此鉅量的篇幅所欲傳達給讀者的,就是「真正的存在」到底是怎麼一回事。而閱讀《我的奮鬥》,就是重新喚起我們對於他人「存在」的感受性。這份珍貴的感受無法被化約,非得親自閱讀,以時間為籌碼,才能換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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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我人生的他者——盛浩偉讀《我的奮鬥》 ▹▹ https://bit.ly/32rqC3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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