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回國就發現國內新聞不斷,其中尤其是 #情殺 案件引起了非常大的討論,從加害者的特徵、被害者被害的資格,直到最近某位醫生發表的歧視性言論,不難發現這個社會仍然因為無知或者仇恨而充滿著歧視。
上個月的丹寧日已經有討論到這個問題,每當社會出現重大事件的時候,就會讓整個社會充滿不安全感,而人們就會開始找方法讓自己重回那個安全感。
怎麼找回「安全感」?
就是讓自己再度覺得「喔,沒事的,我不會成為被害者,我很安全。」
所以人們開始找加害者們的特徵,避免跟擁有這些特徵的人互動和相處;同時試圖找出被害者身上的「惡」,去說服自己這些人之所以會被傷害,是他們本身行為有問題才會遇到這樣的壞事。
但是藉由這些手段來恢復安全感是沒有用的,只是得到暫時的心靈慰藉。
這樣的討論忽略了制度的問題,事件的隨機性還有環境的差異性,而惡意地貼上標籤以及將某些行為惡魔化的論述方式,不但沒有真正解決問題,還強化了對部分族群的刻板印象和歧視。
「玩電動的人性情暴戾。」
「喜歡上格鬥搏擊的課程,一定有暴力傾向。」
這樣找出加害者的特徵,只會讓同樣擁有一樣興趣的人被貼上標籤,被周遭的人視為「暴力的潛在犯」,這樣對這些無辜的人們是非常不公平的。
「她裙子穿那麼短,難怪會被性侵害。」
「她自己一個人那麼晚還走在外面,又穿那麼少,怪誰?」
先前也說過了,這種將被害者之所以會受傷是個人行為導致的論述,不但忽視整個受傷過程的脈絡,也不會讓整個社會更公平安全。
問題不但沒解決,還對被害者造成二次傷害。
由此更衍生出了「怎樣的女生會被傷害。」
什麼意思?
舉個例來說:「被強姦的資格。」
長得漂亮,三圍過人,穿著清涼,喜歡跳熱舞,嗯,這種女生會被強姦。
沒有突出的五官,身材微胖,穿衣樸素,喜歡帶著大眼鏡念書,
嗯,你是安全的女生,你不會有事的,你想太多。
這讓我想起先前周玉蔻小姐指控性騷擾時,被許多網友譏笑:
「怎麼可能,誰胃口那麼好啊?」
「到底要多醉,清醒的真的是勇者。」
可以懷疑她說話的真實性,但是不可以質疑她被性騷擾的資格!
這些話語隱藏一個很可怕的觀念,也就是女人是一種戰利品、一種附屬物,她是為了符合男人的期待而存在的。
而「性」就是女生最大也是唯一的價值,告訴女生「妳有資格被強暴」不要不開心,那是因為妳有價值。
然後再告訴女性雖然妳有價值,可是妳要照著我期望的女生的樣子裝扮,妳如果穿得太清涼,又或是跳性感的舞蹈勾引男生,那很抱歉,妳沒有符合男性的期待,是妳燃起了男性犯罪的慾望,所以錯在妳身上,因為妳的價值只能按照我要的模樣呈現。
多了?那就是女生自己自作自受。
這種用暴力以及性作為基礎,來論述女性價值,然後藉此來譏笑和嘲諷的行為,仍然在各大論壇上存在著,歧視與暴力並沒有在當代消失,只是換種形式繼續傷害人。
許多數據都已經說明任何人,不論女性、男性或是各種年齡都有可能會受到性侵害,比利時年初也有一個衣物展,展示出這些被性侵的人的穿著沒有特定的樣子,什麼樣的衣服都有,所以這些悲劇都跟被害者怎麼樣一點關係都沒有!
停止檢討被害者吧,每個人都有權利選擇自己想要的樣子生活在這個社會上,不是只有特定的樣子才被保障,任何人都不該被傷害,任何的樣子也不該成為被別人傷害的理由,悲劇更不該讓被害者們來承擔!
最後一個題外話,我不是很喜歡「由愛生恨」這句話,尤其是情殺案件都會這樣說,但我必須說真正的愛是不會生恨的,愛一個人是寧可自己受傷也不願深愛的人受到任何苦難的,會有恨,那一開始就不是愛,是佔有,是為了滿足想要得對方的自己而已。
那個不叫愛,那叫自私。
#停止檢討被害者
#保你平安
#真正的愛是成全別人的今天與明天
#黃靖芸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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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愛是成全別人的今天與明天 在 [討論] 愛是成全到底是什麼涵義- 看板Boy-Girl - 批踢踢實業坊 的八卦
有人說 愛是成全
那成全到底是指?
是為了成全對方的理想而努力?
還是指無法給對方所需要或更好的而離開?
當對方離開時 是要挽留並且更努力還是要成全對方放他/她走?
我沒有遇到什麼情關 我也認同愛是成全
只是最近晚上睡不著無聊在想這問題
上來發文只是想知道大家對於這話的詮釋以及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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