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諾富特案再新增6人完成病毒基因定序
#還是分為三組感染源
來,今天繼續本土零確診,然後又有病毒基因定序的結果解讀。
1.華航諾富特染疫案自4月中旬至今共有28人確診,包含11名機師(含澳洲確診機師)、1名空服員、5名飯店員工染疫、6戶家庭群聚(11名家人確診)。
此事件已完成定序的22人皆為英國變種病毒,其中17人序列完全相同,5人病毒序列不相同。
2.羅一鈞說明,今天新增5人皆和引起群聚事件主要病毒株序列相同,包括重要的共赴台北市松山區酒吧的機師(案1153) 及空服員(案1154),還有另外3名是機師的家人,包括機師(案1078)的家人(案1121 )、 澳洲確診機師的2名家人(案1111、1146)。
3.羅一鈞指出,此兩案2人均有出國史,還是列為感染源調查中,究竟是2人相互傳染還是其他感染源,還有待專家綜合研判。羅還說案1153也有短暫的到過諾富特。
4.另有案1122機師的定序和之前和他人都不相同的案1101確認感染同一病毒株,據疫調2人在潛伏期間在同個時間住過諾富特飯店,都有出國執勤但外站不同,感染源有待釐清。
5.陳時中表示,由於機師、空服員曾有接觸史,其中1人確實傾向是本土病例,但仍會等疫情告一段落再來研判是否改列;綜觀目前情況,全案共出現3組不同基因定序,研判應有3大感染源。
6.羅一鈞補充,諾富特事件不是台灣獨有,澳洲、加拿大最近都出現與防疫旅館相關的群聚,希望可以希望與其他國家的病毒序列比較。這次事件有可能從洛杉磯、安克拉治進來,不能說來自不同地方感染相同病毒,就說不是在外面進來,可能性很多,這三起不同序列的英國病毒株,現在很難說與哪個來源地有關。
至於大家關心的房務男主管案1120移除呼吸器了嗎?羅一鈞說,目前他正在訓練脫離呼吸器中,這是蠻辛苦的過程,疫調會在合適時機詢問。
04b解讀:
1.案1122是飛美國,案1101是飛德國法蘭克福。此兩人如果病毒序列一樣,且又都待過諾富特,也許這是另外一件在諾富特的小群聚,問題並不出在外站。
2.機師(案1153)及空服員(案1154)序列一樣的話,我想應該是空服員在諾富特先染病,再傳給機師的劇本比較可能。
3.第三種病毒序列:機師案1102(發病前曾住諾富特)及其2個小孩(案1133及1137),此家庭群聚應該是獨立事件。機師於4月19日至20日飛美國洛杉磯,美國現在也已經流行英國變種病毒。因為他和其他人序列都不同,也許問題是出在外站。但也是有在諾富特染疫的可能,誰曰不可?
4.此次28人確診,已經確認17人序列相同,應該同屬諾富特群聚。這次主要問題是出在防疫旅館的管理,毫無疑問。因此指揮中心6日邀集交通部、桃園巿政府、華航公司召開會議全面檢討。確認該飯店一館7樓、8樓是作為華航公司員工防疫宿舍,並非桃園市政府核可之防疫旅宿;而該飯店於一館8樓同時收住一般旅客及居家檢疫機組員之行為,違反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另華航公司對於員工防疫宿舍管理監督亦有不當,違反民用航空法第112條第2項第5款規定,分別由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進行裁罰。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1萬的網紅Xiaofei小飛,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關於這個台灣美麗的島嶼,我最喜歡的一件事是海岸和山谷中令人驚嘆的風景。 但10年後,回首台灣的所有地方。 我意識到我曾經去過的許多地方不再能進入, 它們已經關閉了。 感覺台灣一年比一年小。 禁令何時停止? 我聽說下一個你將被禁止進入的地方是粉鳥林。觀光發展條例 第 36 條和第 60 條必須被修改...
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 在 Campfire 營火部落 Facebook 八卦
台灣的政策目標是山域、水域全面開放(來源法務部公告),所以目前執行上,山域開放了,國家賠償法也修正了,自然公物不負賠償責任(來源法務部),不過在水域上,釣魚上,其實還是很封閉,原因如下:
法規上:發展觀光條例36條給予地方政府限制水域的權力,同法60條給予罰款的權力。
情理上:為了避免有人死傷控告政府管理不當。
利益上:為了保障部分淡水河域船隻的觀光利益,保障海上漁民、娛樂船的利益。
所以水域跟山域的差距,應該只有利益上的差距,所以我目前解讀成因為漁民與觀光的利益衝突,政府選擇漁民與觀光船。
所以利用的法規上的優勢,持續封閉。
而最近新北市政府利用不正確的法規來限制水域浮具釣魚的活動,但是法規上並沒有這樣的法條依據。
我其實前幾年剛開始玩獨木舟的原因,就是看到日本Youtube影片,划的獨木舟,出去釣魚,然後到岸邊搭營,烤一尾自己釣的魚,但是當我開始瞭解法規之後,我就不敢再維持這一個夢想,因為才知道台灣法規上的限制。
山海永遠都在,人很渺小,永遠都會發生意外,所以才需要在教育上學習與山海共存。
登山會摔死,為何挖礦不用禁止,因為利益。
出海會溺斃,為何捕魚不用禁止,因為利益。
每種政策下,一定會有不同的受益者,透過受益者的多寡來決定政策,這是民主的一部份,不過這是目前的利益,還是長期的利益,這是大家需要思考的,荷包上的豐盈,還是精神富足與身體強健,就看大家如何取捨。
賺錢養家是必須的,運動遊憩調劑身心也是現代人必須的,就算利益歸利益,
台灣運動用品業產值:2018年470億台幣(來源 經濟部統計處,製造業的出口、內需),雖然無法查詢到台灣內需戶外產業的產值,但是可以用此想像如果台灣如歐美等國家開放,將有多大的成長空間,利益上來說,還是應該要開放。
目前 還我親水權--台灣開放水域聯盟(開水聯盟) 正在透過FB連署,透過這連署來跟政府請願,廢除發展觀光條例36、60條,也就是台灣封閉水域的主要法源,如果你支持,請在這邊點選"參加",透過統計的數量,可以提高政府的重視程度。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2618852895075081?ref=newsfeed
---參考資料----
發展觀光條例
第 36 條
為維護遊客安全,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得對水域遊憩活動之種類、範圍、時間及行為限制之,並得視水域環境及資源條件之狀況,公告禁止水域遊憩活動區域;其禁止、限制、保險及應遵守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第 60 條
於公告禁止區域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或不遵守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對有關水域遊憩活動所為種類、範圍、時間及行為之限制命令者,由其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前項行為具營利性質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具營利性質者未依主管機關所定保險金額,投保責任保險或傷害保險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110001
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第 3 條
本辦法所稱水域遊憩活動,指在水域從事下列活動:
一、游泳、衝浪、潛水。
二、操作乘騎風浪板、滑水板、拖曳傘、水上摩托車、獨木舟、泛舟艇、香蕉船、橡皮艇、拖曳浮胎、水上腳踏車、手划船、風箏衝浪、立式划槳等各類器具之活動。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水域遊憩活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110024
立法院於 108 年 12 月 3 日三讀通過之 國家賠償法修正條文
https://www.moj.gov.tw/2204/2795/2796/37844/post
新北市政府公告
https://tour.ntpc.gov.tw/zh-tw/ContentPage/List?wnd_id=37&type=26&fbclid=IwAR27lgo_kvpMflpElZJP9CyAfK-w6v4mln5afd_fsJnc7_tXUxiqn-WKpc0
新聞報導:新北不撤禁止浮具釣魚公告 交部:牴觸中央法令失效
https://udn.com/news/story/121972/5221645
經濟部統計處:
https://www.moea.gov.tw/mns/dos/bulletin/Bulletin.aspx?kind=9&html=1&menu_id=18808&bull_id=6233
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 在 劉哥的律師日記 Facebook 八卦
<夏天戲水請注意!!>
炎炎夏日大家最愛的活動就是到海邊玩水,沖個涼快,
但是有些海域因為較危險,所以不適合讓民眾從事水域遊憩活動,
「我國目前公告禁止水域遊憩活動海域」的網站中就有明列目前禁止民眾從事水域遊憩活動的海域,如果違反,將有可能被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第1項的規定處以新臺幣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鍰,還請大家戲水的同時務必遵守,以避免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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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第1項:「於公告禁止區域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或不遵守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對有關水域遊憩活動所為種類、範圍、時間及行為之限制命令者,由其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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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目前公告禁止水域遊憩活動海域:https://rocean.oac.gov.tw/oacmap/1090210_%E5%85%AC%E5%91%8A%E7%A6%81%E6%AD%A2%E6%88%96%E9%99%90%E5%88%B6%E6%B0%B4%E5%9F%9F%E9%81%8A%E6%86%A9%E6%B4%BB%E5%8B%95%E6%B5%B7%E5%9F%9F%E7%AF%84%E5%9C%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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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 在 Xiaofei小飛 Youtube 的評價
關於這個台灣美麗的島嶼,我最喜歡的一件事是海岸和山谷中令人驚嘆的風景。 但10年後,回首台灣的所有地方。 我意識到我曾經去過的許多地方不再能進入, 它們已經關閉了。 感覺台灣一年比一年小。
禁令何時停止? 我聽說下一個你將被禁止進入的地方是粉鳥林。觀光發展條例 第 36 條和第 60 條必須被修改。 在此處簽署請願書:https://bit.ly/2XJTcOy
海洋國家. 驗真社 ( 開水聯盟 )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021491604625323
募資平臺:https://www.patreon.com/xiaofei
00:00 10 Years in Taiwan
01:05 禁止地方
01:31 萬年峽谷
03:45 神秘海灘
06:08 嶺腳瀑布
10:31 哪裏有危險?
Thank you for footage:
冬山河 https://youtu.be/BgGin9azmT0
梅花湖&龍潭湖 https://youtu.be/kEzheSU01mg
南勢溪 https://youtu.be/YytJ6k0IjBY
頭汴坑溪 https://youtu.be/8avTPcEdHYg
頭汴坑溪 https://youtu.be/8avTPcEdHYg
烏日區烏溪 https://youtu.be/bUXeqxfKGmQ
貓羅溪 https://youtu.be/B735Ly20a0k
卓蘭大峽谷 https://youtu.be/Yte4U5wPcOE
明德水庫 https://youtu.be/u6lE0F910_0
玉門關 https://youtu.be/Ye1zlXVFVTk
東埔蚋溪 https://youtu.be/VXGYmJpgbI0
富貴角岬角 https://youtu.be/xBL9nNYQA9w
石門水庫 https://youtu.be/0WJbPZI9mMA
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 在 2022-04-22 開放政府第111案協作會議「廢除發展觀光條例36 的八卦
2022-04-22 開放政府第111案協作會議「廢除 發展觀光條例 36、 60條 ,真正開放水域遊憩活動!」連署案. 485 views Streamed 8 months ago.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