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屯鎮垃圾場20日凌晨發生大火延燒數日,經8天的射水降溫、翻動垃圾,近期將請草屯鎮公所以簡易灑水設施進行灑水和監控。然而本次大火是赤裸裸的人禍,南投縣目前有南投、草屯、竹山、名間、中寮及魚池等6座垃圾衛生掩埋場,垃圾堆置累積達10萬噸,其中草屯就佔了一半。
過去不論是總質詢或衛環委員會本席皆要求中央單位盡快協助,然而卻一直未獲得實質解決方案,如今事情發生才出面協助,罔顧南投民眾權益。
民國93年南投縣為配合中央政策停建焚化廠,當時中央承諾95至114年度南投的家戶垃圾,將由環保署負責調度環保署,106年更提「現有大型焚化廠統一調度辦法」草案,並表示未來有特殊狀況時中央會統一協調,調度將採就近救急為原則,但近幾年媒體所謂的垃圾大戰還是經常上演 。
中央協調未果的狀況就是垃圾掩埋堆置處理,加上近年天候狀況,南投發生掩埋場自燃已經不是單一個案,南投縣環保局4年來也去函環保署20餘次公文,請環保署依中央民國93年停建焚化爐的承諾事項,調度處理南投縣垃圾,中央在106年曾經信誓旦旦保證不會再有垃圾大戰問題,但結果卻是同樣問題一再上演,受害的還是周遭居民。
且這些問題並非單一個案,全台24座焚化爐,有十九座已「高齡化」,除此之外事業廢棄物處理順序就多次成為討論焦點,署長也相當清楚,但環保署解決速度卻不如預期,環保署提出的多元垃圾處理計畫,改善掩埋場環境、資源循環利用等,但上述問題仍然無法解決,事業廢棄物進焚化場始終缺乏管理措施,無焚化場的地方政府永遠只能低聲下氣拜託中央協調,讓民眾永遠淪為二等公民。
事件發生後環保署與水利署預計規劃,將籌措5億元經費,包括水利署出資3億元、環保署提供1.3億元,縣政府自籌7千萬元,將以2年半時間清除草屯鎮垃圾山和其他4萬公噸垃圾,既然已有時程規劃,應盡速提出規畫,並盡速完成垃圾清運的工作,不要再讓南投垃圾堆置問題繼續延宕。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又傳出爐渣污染事件,在台南市...
環保署再利用管理辦法 在 台灣民眾黨 Facebook 八卦
6,000元,買不回乾淨的土地,買不回「愛鄉土」的精神,請民進黨不要再把「愛鄉土」掛在嘴邊了。
郭再欽濫倒數十萬公噸的爐碴,獲利上億,卻仍然能當上民進黨中執委。而該案詳細財裁罰資料也被揭露,環保局在104年10月2日裁罰明祥馨公司6,000元,並限期在105年11月30日完成清理。並依違反廢清法第39條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第3條第2項,依廢清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裁處環境講習。
而到四年後的今天,學甲的土地仍然受到損害,更有網友指出李新進里長的玉米田種植了一輩子,但卻忽然發現玉米種植的越來越差,才鼓起勇氣檢舉。而檢調也因此發現上次沒查到的地,也被明祥馨濫倒爐碴,目前仍在司法調查中。
實際上,廢清法第52條也指出,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一般事業廢棄物,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五項、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十九條規定或依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第三十九條之一第二項所定管理辦法者,處 #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上一次只罰6000,那這一次呢?
令人嘆息的是,面對大量的土地污染及傷害,最高可以裁罰到300萬的法條,卻只用了最低標準進行處分,這樣的處分真的適當嗎?受損的農地需要相當久的時間才能恢復,這都是金錢難以衡量的。
讓人嘆息的是民進黨對於此事的態度,並不是試著解除土地污染的危機,而是一面透過現任黃偉哲市長及官方立場為案件進行辯護,而側翼網軍更是描述這些都是「陳年舊案」,把環境議題政治化,甚至還有網友爆料,到黃偉哲臉書提出質疑,就會被秒鎖刪除留言。
本黨也呼籲環保署,速將 869 件非法棄置地理位置與相關資訊放上開放資料平台供民眾共同監督。
不解決問題,而是企圖掩飾問題,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如果我們再不為他們發聲,這個國家的公平正義將遲早被這些不光明的手段所淹沒。
#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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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黨針對有關臉書文章「學甲土地汙染」一文中使用之圖片素材因「使用部分TVBS報導影像畫面而告知義務未臻完善」,有所疏失,本黨原意為希望藉由政黨聲量,使我國人民關注土地汙染相關議題,並喚起公民良知,然涉及侵權非撰文原意,已將相關文案下架,特此致歉。
延伸閱讀:
《毒渣現形記》毒渣濫倒亂竄衝擊食安?揭假再利用真害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eIvDa-6-7c
5年前揭弊學甲爐渣案 台南議員怒斥:市府包庇業者不清除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0823/UANAGTYWQJAQ5A33RCLQRXBNZY/
台南農地遭埋爐渣 環保署:限期清除前禁止糧食耕作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480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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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再利用管理辦法 在 蔣萬安 Facebook 八卦
「保護環境,環保署需有更積極的作為!」
今天在衛環委員會,我針對《廢棄物清理法》部分修正條文、以及「塑膠微粒何時禁用」議題,向環保署張子敬副署長提出質詢。
現行法針對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目前由10個部會分別訂定再利用管理辦法,個別推展所轄再利用事務,管理標準不一、認定上寬嚴有別,並不妥適。《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修正草案將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的權責,改歸屬於中央主管機關(即環保署),我認為是正確修正方向。但環保署竟表示若回歸中央,現有人力、管理資源難以涵蓋原屬10個部會的業務。政府機關不該有這樣的態度,因此我以臨時提案要求環保署一個月內,提出人力、資源不足的評估補強報告。
上週才發生民眾使用柔珠洗面乳洗臉,差點導致失明。事實上,塑膠微粒吸附有毒重金屬後進入河川,魚類吸收後進入食物鏈,將嚴重影響環境與人體健康。國際間對塑膠微粒造成危害也越來越重視,去年12月美國更通過「無微粒水域法」,要開始分批管制含塑膠微粒化妝品與牙膏。去年我國已有專家及環保團體對塑膠微粒問題提出質疑。今天我追問環保署研議進度時,仍沒有明確答覆。我認為塑膠微粒既然造成環境污染及人體傷害已非常明確,而且並非不可替代(可用植物、水溶性材料做成柔珠),環保署本於主管機關的權責,應該有積極作為,不要讓塑膠微粒再危害環境及民眾健康。後續我將要求行政院,就塑膠微粒是否禁用給予明確答覆,針對環境保護議題,我們一同持續關注!
環保署再利用管理辦法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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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傳出爐渣污染事件,在台南市北門區環保團體發現爐渣回填在農地間,還有舖在漁塭的道路上,會不會污染農作物和水產品,而更令人擔心的是還多多少像這樣的未爆彈。
這堆看起來像石頭,用水一淋爐渣的真面目馬上現形,表面上有眾多的孔隙是從外觀判斷的它是爐渣的簡單方法,用機器檢測鉻的含量達到1600ppm,是土壤管制標準的六倍,經過就風吹雨淋爐渣進入漁塭對養殖環境造成威脅。
依照工業局訂定的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爐渣可以再利用作為工程填地材料,但不能用在農地。由於工業局對爐渣的流向,並沒有一套管理機制,讓後續監督的環保單位常常只能收拾善後,未來工業局與環保署朝向從爐渣的網路申報系統來加強末端的管理。
在這附近的一處農地,也發現農民拿爐渣來回填農地作為停車場,由於爐渣的流向政府沒有控管,地主往往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買到爐渣,萬一確認污染農地或漁塭,後續的清除責任通常落在地主身上,環保團體認為這相當不合理。
去年,爐渣的產量就有150萬噸,但它的流向政府卻沒有掌握,台南市北門區這兩個地方,會不會只是冰山一角。"
環保署再利用管理辦法 在 守望家園.改變金門董森堡 Youtube 的評價
山外溪整治須整合,以免公帑再次虛擲
本日為環保局報告,森堡質詢內容如下:
1. 近幾年的山外溪整治相關計畫工程有12件,花費了五千多萬,這其中還不包含一億五千萬的水利署計畫,今年環保署爭取到中央預算進行流域水質改善,工務處也要進行工程,這些不同上位計畫、預算的整治,希望環保局與建設處、工務處能做好水平整合,包含最重要的溪流上段的畜牧場問題,一次到位,不要一再浪費公帑後,遭議會刪除或凍結預算又說議會亂來,對議會的審議權也很不公允。
2. 焚化再生粒料的使用推廣,環保署今年公布的管理辦法,顯見對於再生粒料使用仍有對環境及水源(地下水)污染的疑慮,顧好金門的地下水,就是掌握金酒的命脈,森堡希望未來環保局在焚化再生粒料的使用上,請務必多加注意,同時也能先將目前的使用狀況資料提供給議會知曉。
3. 去年環保局添購了廚餘高速處理設備,堆肥處理了六百多噸,森堡建議環保局能仿造金酒公司酒糟方式進行販售,或是將高粱小麥的現金補助轉變成堆肥補助,一來可以活化利用這些堆肥,也可節省縣庫支出,此外,也可與工務處合作,在土方場先做土壤拌合作業來改良土方,促進循環經濟的產生。
4. 廢棄漁網回收獎勵制度立意良善,森堡希望環保局能編列預算鼓勵漁民收集廢棄漁網,一起維護我們生活的環境。
環保署再利用管理辦法 在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3-全國法規資料庫 的相關結果
事業廢棄物之再利用,應以下列方式為之:. 一、事業自行於廠(場)內再利用。 二、逕依附表所列之種類及管理方式進行 ... ... <看更多>
環保署再利用管理辦法 在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的相關結果
法規名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6月1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6月19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1080042886號令 ... ... <看更多>
環保署再利用管理辦法 在 法規內容-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的相關結果
二、再利用:指事業將其事業廢棄物自行或送往再利用機構作為原料、材料、燃料、填土或其他經本署認定之用途行為。 三、再利用機構:指經政府機關登記有案或依法律規定免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