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沒有知識、沒有水準的議員什麼都不懂」、「你們算老幾?陳超明決不道歉、也不怕網軍」最狂阿超哥,在為哪些財團護航講清楚!不要牽拖無辜石虎!
1. 國民黨立委陳超明今早於國會質詢時,提到每逢苗栗開路就有石虎路殺,質疑是保育團體炒作新聞,在「石虎熱點地區」,石虎團體很偉大,要開條路就要等2年,環評都拖著不能做,「難道我抓一隻石虎到新竹科學園區,就停止開發?」並說,每次要開發哪、石虎就死在哪,騙仙欸!他說,不要隨著那種團體炒作,幾億元研究經費卻拖2、3年研究不出來,讓建設受阻,要求政院承諾未來能半年通過環評。
我認為陳超明委員這樣陰謀論抹黑石虎保育團體,非常不恰當,且其以開發至上的思維更應為台灣民眾唾棄;目前苗栗縣內的石虎保育與開發建設並無衝突,僅多一道生態調查、徵詢專家意見,就可以保護許多珍貴淺山動物,但陳超明不僅未協助制訂相關法案,反而怪罪石虎擋開發,陳委員應具體說明那些開發案因石虎受挫?是否根本在護航財團?
而除了我,陳品安議員、羅貴星議員以及石虎保育協會都批評陳超明委員這樣的論點,陳委員竟然說「這些沒有知識、沒有水準的議員什麼都不懂」「你們算老幾?陳超明決不道歉、也不怕網軍」。
阿超哥這麼狂的發言,到底在為哪些財團護航?哪些開發案受到阻礙應該講清楚,不要牽拖無辜的石虎!接下來我分成幾點跟大家仔細解說。
2. 我這位在陳委員口中沒有知識、沒有水準的議員(a.k.a.苗栗小五郎)就從一個最基本、最簡單的數據來檢視,捐款給陳超明委員的財團分別是哪些,又跟石虎有什麼關係。
「2016年立法委員政治獻金營利事業捐贈」捐款給陳超明金額最高的前三名分別是所羅門集團366萬、裕隆集團100萬、台灣農林集團100萬。
第一名所羅門集團董事長是陳超明委員的胞兄,第二名裕隆集團在三義二廠擴建案、第三名台灣農林集團的銅鑼科學園區北側住宅社區開發案、銅鑼九湖段土地工商綜合區開發案,都在環評階段因為石虎的因素有高度爭議。
陳委員要不要說清楚,到底在為哪些財團護航?是不是就是裕隆集團跟台灣農林集團?
我們還沒細細檢視陳委員營利事業捐贈之政治獻金全部公司,捐最多的前兩名就出現這樣的狀況了,其他無法具現化成政治獻金的關係或利益共生是否更多?
3.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今日回應也說明:苗栗縣的開發案,需要進入環評的就會交由縣府或環保署的環評大會審查,而環評委員皆由苗栗縣政府遴選;河川及溪流的整治則必須經過生態檢核進行。經由環評書件系統的資料統計,苗栗縣的環評案幾乎全數通過(幾乎沒有因為石虎而被否決),陳超明立委的職權主掌著苗栗、台灣的未來,更應該讓事實說話,發言不應背離事實!
而前一點所提的兩個案例。裕隆集團於2013年向苗縣府提出三義二廠擴建環評申請,擬新建全台第一條汽車驗證道,原開發面積達78公頃,但因開發地位於石虎經常出沒的淺山地區,裕隆將開發面積縮減至35.7公頃,並自願進入二階環評審查。
2018年9月第3次環評專案小組初審中,台灣石虎保育協會認為裕隆未確實掌握生態調查方法,針對噪音影響、食物鏈生態、棲地破碎化等議題也始終無法提出具體量化分析,卻輕率做出「對石虎捕獵生存無顯著影響」的結論,但專案小組仍以補件後通過送交大會審查。
而原定2018年12月17日前裕隆應送交補正資料,但集團稱原有的研究有效性已過期,無法趕上環評補件期程,申請展延至2020年2月15日,環保局也予以同意,而按環評法規定,展延時間及次數並無限制,裕隆也可提前送件。
另外是在今年7月29日銅鑼科學園區北側住宅社區開發案,以及台灣農林銅鑼九湖段土地工商綜合區開發案,這兩案的土地持有及開發單位都是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這兩案分別在2012年的四月及七月通過環評,當時生態環境與石虎的議題並沒有這麼受到重視,所以原本通過的監測計畫中,完全沒有生態監測。而在七月的會議中,環評委員允許其他監測項目在停工期間暫停檢測,但同時也要求開發單位在每一案中,需架設兩台紅外線相機進行生態監測。
但開發單位對委員提出要增加生態監測也提出疑義,不過環評委員說明,對於環評結論有疑義的話可以申訴,且如果不願意做生態監測,開發單位可以撤銷本次停止監測計畫的提案,這樣就只要依照原監測計畫繼續進行就好。環評委員也多次說明,做生態監測是對開發單位的一種保護,誠實面對既存的生態議題,提出確實有效的迴避、減輕、補償計畫,可以避免未來若有爭議而引發更激烈的衝突與對立。
大家看到這裡,對於陳超明委員所指涉的「建設受阻」是什麼,可能心理有些答案,而陳委員也在質詢台上說,他不會這麼小氣拿一兩個案子來說,所以是不是還要護航、施壓更多「本來就該好好做環評跟生態監測的案子」草率加速通過,陳委員可以找機會跟台灣社會仔細說明。
4. 保育石虎真的阻擋開發了嗎?很悲哀的是根本沒有,苗栗的路還是一直開,淺山區依然不斷開發。有些資料的數據是很明確的,從交通部統計查詢網來看,比較1998-2018年的資料,會發現苗栗的道路長度、道路面積、道路密度成長幅度都比全國高了快兩成。
(資料來源: https://stat.motc.gov.tw/mocdb/stmain.jsp?sys=100)
日前縣府提出的「苗栗縣石虎保育條例」中要求公部門開發超過一公頃及一公里以上要進行專家諮詢,這樣的基本訴求都被否決,請問現在實質上到底阻擋了什麼?被阻擋的到底是人民的權益、還是財團的利益?
事實上,目前許多農民都在創造與石虎的雙贏,讓農田進行友善石虎的耕作,不只能獲得政府補助,還能提昇農作物的附加價值,有許多民眾都願意花稍微高一點的價格,來買友善石虎的產品。進行友善工法的道路,也不會對人民通行的權益有分毫的減損。
和石虎共存共榮,讓石虎成為苗栗的驕傲、台灣的榮耀才是政府機關及政治人物應該努力的,不應成天怪東怪西怪石虎。
5. 石虎路殺最常發生的鄉鎮如後龍、造橋、通霄、三義、卓蘭等地,絕大多數都是陳大委員的選區,陳超明委員實質上建議了什麼政策、爭取了什麼經費來保育石虎?竟然還大言不慚的把阻擋開發的惡名強加於石虎之上,實在相當失職。
我在這裡呼籲苗栗第一選區(竹南鎮、造橋鄉、後龍鎮、通霄鎮、苑裡鎮、西湖鄉、銅鑼鄉、三義鄉)的選民,2020下架陳超明!支持提出具體保育石虎政策的立法委員候選人,為沒有投票權的石虎投下這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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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客運公車大體檢-雙北市】
⛔️三重客運違法第一名!⛔️
這星期內湖發生三重客運司機失控撞上人行道,造成一死一傷,撞毀24台機車,引發外界震撼,事後三重客運強調司機沒有過勞,甚至傳出司機有吸毒前科。
然而,綜觀三重客運歷年紀錄,根本就是違反公路法、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以及勞基法的累犯!
🚫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三重客運甚至是雙北地區這五年來,#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的國道客運業者第一名!共計違法131次,罰款金額共計117萬9千元,遠超過第二名的大有巴士(71次)。
而三重客運在雙北市區公車的違法部分,共計違法371次,罰款金額共計333萬6千元,#是違法第五名的業者。
🚫違反勞基法🚫
勞基法的部分,這五年來違法13次,違法金額高達220萬,去年勞動部實施專案勞檢,裁罰45萬元。
而到底三重客運都是違反什麼項目呢?
【勞基法】
➡️違反七休一
➡️違反加班工時上限
➡️少給加班法
➡️沒有給予休息時間
➡️沒有給予國定假日休假
【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未依照核定路線行駛
➡️每日駕車時間超過10小時
➡️連續兩工作日間之休息時間未滿8小時
顯然三重客運的司機,都是在體力及專注力負荷極大的狀態下工作。
而交通部公路總局透過直接補助及間接補助(台北市政府及新北市政府),#這五年來高達將近1億5千875萬!
換句話說,儘管這五年來,三重客運因為違反公路法、汽車運輸管理規則以及勞基法,#被罰了671萬,也根本是補助金額的極小部分,難怪三重客運總是罰不怕!
面對這樣的狀況,我們呼籲交通部應該要重新檢討補助機制,面對累犯業者,應該要視情況調降甚至刪除補助金額,讓大量接受政府補助的公車業者,能夠負起道路安全的責任。
交通部官員過去曾經說:「手放在方向盤上才算是工作時間,」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2條,居然寫「每日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比勞基法的每日正常工時8小時還要多!難怪司機的過勞狀況難以改善,交通部應該要制定合理的駕車時間。
公路總局的資訊公開也有待加強,勞動部及環保署,針對違法雇主以及汙染業者,設有「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列管污染源資料查詢系統」、「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以及「即時監測資料」,但是公路總局及各地主管機關,針對違法的客運及市區公車業者,卻沒有公開查詢機制,把乘客的安全置於度外。
面對累犯的業者,依據公路法第47條、第77條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28條,公路總局可以部分停業,然而公路總局擁有這樣的尚方寶劍,卻從不使用,讓像是三重客運這樣的公司,在馬路上製造不定時炸彈的風險。
接受大量政府補助的客運業者,擔負起公共運輸的任務,就不應該放任違法事項一再重演,一手拿高額補助,另一手把違法罰款當作繳納保護費,而這個保護費還低的可憐。
請交通部拿出魄力,重新檢討對客運業者的補助機制,讓民眾坐車能夠安心,走路能夠放心!
📣呼籲交通部📣
1️⃣ 公路總局應檢討累犯業者之補助金額,視違法情節調降甚至刪除。
2️⃣ 修改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2條,制定公共運輸駕駛合理工時上限。
3️⃣ 比照勞動部及環保署,公佈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管理規則之違法名單。
4️⃣ 落實公路法第47條、第77條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28條,勒令累犯業者部分停業,直至改善。
📣呼籲勞動部📣
1️⃣ 不得將駕駛排除勞基法第36條之適用
2️⃣ 針對工時相關違法的裁罰上限,應再提高
3️⃣ 針對交通運輸業之專案勞檢,應再提高檢查頻率及次數
備註:以上資料統計期間自2015年至2020年4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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