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轉)
身為警察基層,台灣鴿為這次柯文哲市長所寫的建議
在作者開始這一系列的圖文創作之前,也爬過台灣鴿以前的文,就對這隻睡不飽的鴿子很有印象,又酸又有梗又超級切中要領,這次柯市長一丟議題出來,在某羊和警工推夥伴們還手忙腳亂時竟然已經在想要怎麼想了....
真的值得各位花上一點時間,來好好看看基層員警對於整個警界的制度所提出的精闢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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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基層員警,謝謝柯文哲想了解警察】
身為一個基層員警,深刻的體會到所謂「警察」這角色,在目前的政府體制而言,就是平常爹不疼娘不愛,但一遇到狀況時,每個大官都搶著拿警察出來當盾牌,黑心大廠作餿油要叫警察支援食安,政府無法處理台北市的抗議活動,就把全國警察拉到立法院來坦,這麼多年來我們看不到一位政治人物願意站出來,針對警察制度提出破天荒的改革,但今天有位台北市長當選人還未上任,就對媒體說出了「撤除派出所」的驚天一語,或許這只是他暫時擬定的台北市警察未來方向,如此創新的政策當然被守舊派視為眼中釘,但我覺得柯文哲並不是個神人,與其搶著去批評他,不如嘗試怎樣才能幫助他,以他的背景與團隊,當然對於警察施政會有很多遺漏與不足的地方,但從柯文哲提出的這些初步理念,我相信柯P絕對有心要改革警察制度,所以我決定先提供一些簡單的淺見與方針讓柯P參考,我相信阻礙改革的最大敵人從來不會是體制,而是人心。
在柯P提出的「撤除派出所」論述中,提到要由分局統一受理報案,有效運用警力達到「Economic Scale,經濟規模」的目標,這套體制其實就跟歐美的「集中制」警力部屬差不多,當然這跟目前台灣警察現有的「散在式」警力大相逕庭,散在式警力跟集中式警力最主要的差別就是「派出所」的存在,派出所制度是日本殖民時期的警察制度所衍生下來的,以下將針對柯P提出的集中式管理做出討論與分析。
一、 集中式管理
廢除警勤區
要達到集中管理警力的目標,首先必要的就是廢除警勤區,現在台灣的警察制度,每個員警都有他專責的警勤區,在警勤區內如有發現治安事件,員警要連帶處分,以台北市為例,一個警察的警勤區可能就涵蓋了一兩個里,人數可能達到好幾百人、甚至千人,台北市警察調動頻繁,平常一名員警要做好戶口查察、派出所業務承辦等工作,還要顧及交通績效、刑事案件處理、受理民眾報案等等,就算已經天天上班十二小時以上,也無力著心在警勤區的經營,警勤區的規定也讓民意代表容易介入,想要藉由關說影響員警執法,並使得警察的「純服務」性質工作增多,無法專責在刑事與交通方面,因此想要集中且有效的管理警力資源,警勤區勢必要拔除,統一由分局負責區域性的勤務,而不是把警察該共同承擔的責任,丟給員警自行吸收,然後再懲處員警殺雞儆猴,第一線的員警該承擔的是自己執法上的責任,而不是為了分局的績效做出無謂的犧牲。
但在偏遠地區,例如台北市的郊區或山上,在分局警力支援速度較慢的區塊,仍有設置「駐在所」的必要,駐在所的功能是為了彌補警力速度的不足,畢竟偏遠地方萬一民眾臨時想報案卻離最近的分局很遙遠,非人口密集地區也不是治安要點,巡邏人員要去得先花好十分鐘以上,不如就設置個駐在所以備不時之需,防止警網範圍不足的問題。
分局統一調配警力
由分局統籌規劃警力,在裝備與後勤、警務、總務、督訓等業務方面由分局統一規劃,並由分局人員專責協助,將員警的業務量減少到零,基層員警只需專心處理在受理案件與偵查犯罪、取締交通違規、主打攻勢勤務(巡邏、臨檢等)並以守勢勤務(守望、站崗)為輔,避免浪費警力,且降低雜亂的服務業務。
二、 警察勤務編排
分局之任務編排明確
分局之編排為達到有效編排警力,可以將基層員警概略分成為四個組別:
1、 警備隊:
警備隊主打攻勢勤務(例如:巡邏及臨檢),任務目標為迅速達到犯罪現場,並且即時處理危害之發生,能夠對治安狀況迅速應變並且有效處理,遇到特殊狀況時可以守勢勤務為輔(定點守望)等等,但守望勤務之編排不應過多,台北市人口眾多,警力部屬還是要機動性高為原則,如非特定之需要,叫那麼多警察站呆崗也是沒什麼用處。
2、 行政隊:
行政隊工作內容為在分局內協助受理報案,受理報案制度應設置多項窗口並協助將刑案分級,有如在急診內也要將病人之傷病狀況做分局一樣,才能有效利用現有資源,分級後再迅速彙整給相關人員處理,行政隊的工作內容亦包括對於其他隊員出勤裝備的掌握。
3、 偵查隊:
與現在的偵查隊工作內容並無太大出入,就是專責偵辦刑事案件。
4、 交通隊:
取締交通違規、交通疏導、首長車輛經過之維安管制(但這方面警力可以減少,不用過度鋪張浪費)。
專業化的警察服務
1、 1999市民服務專線
因為台北市政府並沒有編列太多全天候服務的行政人員,很多事情一旦發生,1999市民服務專線一律丟給警察處理,這點讓很多警察疲於奔命,並且無法著心在警力應用上面,柯P如果有決心,就要將社工、動保、環保等部門建立專責的全天候專責人員,而不是像現今的台北市民服務專線一樣,什麼大小事都是推給警察或消防,想要集中式管理警察,就必須要分工明確,這點希望柯P能先從帶動市府團隊開始做起,這樣才不會讓基層員警無所適從,治安與交通才是警察的主要工作。
2、 降低「服務」性質的勤務
警察近年來以「服務」兩字為導向,這是非常令基層員警詬病的一點,身為執法者縱然在執勤時須有良好與公正的態度,但台灣這幾年來的警政卻顛倒是非,一再強調員警必須要服務再服務,服務到民眾十分滿意為止,這是非常奇怪的思考,今天警察執掌的工作如果多半是交通違規或刑案,在有不依法行政的前提之下,引起民眾反彈還算能理解,但其他諸如:治安風水師、戶口查察、地方弱勢關懷等偏向服務性質的勤務,這些都應該由市政府相關單位來主導,警察最多只是擔任輔助的工作,而不是一再由警察來做這些多餘的事情。
三、 制度改革
績效與責任制綁架員警權益
警察現有的評比制度是極度不合理的,內部規定方面,經常會要求這個月的受理案件數量不能比上個月多,如果受理案件太多的話就代表治安越來越差,因此派出所的所長就會有壓力,進而變向要求員警吃案,影響到民眾的福利,雖然在吃案這點已較過往有很大的進步,但這樣的「內規」仍然存在,其他諸如春安專案、青春專案等等,也都有用不合理的要求來綁架員警權益,例如春安期間有些派出所甚至敢用年假來威脅員警,如果酒駕件數未達標就不能放假,或是刑案受理太多,所長就放話要員警接下來休假都不准休,這些弊病在集中式管理之後都應該要消除,案件的受理就是要如實申報,不要因為什麼績效評比而改變,這種扭曲的責任制也該廢除,任何案件不該只專屬於某位員警才能處理,在建立一套完整體系之後,每位員警都能在交辦的卷宗上一看就了解如何處理,並且也能掌握狀況與進度,這樣的SOP才會真正符合社會效益。
投訴與淘汰
對員警的申訴方面應該著重在實際的調查證據,而不該以民眾的片面之詞就抹殺掉員警的努力,這樣只會一再的讓基層員警失去工作動力,並且因此失去熱情,如果民眾真的有心要投訴,現在社會人手一機,要蒐集證據投訴不肖員警都算容易,督察單位不可只因自身業績需要,捕風捉影擅自懲處員警,造成警察風氣萎靡。
在建立一套體系後,對於不適任的員警與官員要勵行淘汰,執法者對於社會而言是具有公權力的人,擁有國家賦予的權力但在智識與心態方面卻明顯不足者,很難讓人民信服其能代表法律對人民實施公權力,守法認真的警察應該受到表揚、不法違紀的警察更應該受到懲處與淘汰,這樣才能端正警察的內部風氣。
勤務交接與工時
工作時數過長一直是警察的壓力來源,一天十二小時的勤務如果沒有一套標準的勤務交接規定,那往往要加班到天昏地暗,忙個十二小時以上的警察大有人在,因此在工作方面除了分工應明確,勤務的交接也非常的重要,銜接上面應快速且有效率,這就是SOP的重要性,標準化且程序化才能減輕警察的重擔,讓勤務運作更為便利,而工作時數的長短應該彈性編排,集中式警力可以比散在式的警力分布更能有效利用台北市的警力,那彈性化得編排就沒有必要天天都讓員警加班,有的任務一天八小時就能解決就沒有必要安排到十二小時,這不只節省政府資源也是在保障員警的健康,當然勤務的編排需要因應各轄區的狀況,但勤務編排不能以限制警察休息時間為主,過去有些主管會怕員警下班有娛樂,導致影響風紀,進而將一天十二小時的班拆成數段,綁架員警的休息時間,這些都是非常不合理的規定,必須要推動修法改革。
警察工會的成立
柯P想在八年內讓台北超越新加坡,如此的決心就是要讓台北走入世界,成為世界級的大都市,那我想不只在市政方面,在警政方面柯P都應該讓台北市擁有能與國際接軌的警察制度,要讓台灣警察成為世界級的警察,那警察工會的成立絕對是項好選擇,從台北市首都做起,成立台北市警察工會推動國家修法、改革警察制度、與政府互相監督制衡、促進全體社會福利,我想成立警察工會並沒有太多值得反對的理由。
四、集中式管理的代價
最後也要分析,如果柯P要以集中式管理,目前來看會形成的難處。
刑案數短期會增加
如果集中式管理成功,讓吃案的情形減少,短期內刑案受理的數量絕對會增加,但這不代表是壞事,能有效減少治安黑數,並且落實受理報案的宗旨,雖然這在短期內容易變成媒體或政黨攻擊的目標,但只要加強宣導,並且讓民眾確實感受到警方制度變革所帶來的便利,長期下來對於地方的治安維護,絕對是有正面的效果。
經費與空間的問題
1、 分局的空間
目前台北市各大分局的空間已達到趨近於飽和的狀態,要把哪些單位編制出去,或是要精簡縮編掉哪些部分,才可以實施集中式的控管警力,這方面有待商榷,而在大量派出所警力投入偵查單位後,訊問室的設備與品質、留置犯人的空間等等,這些方面要盡速解決。
2、 警用裝備的不足
如果照著柯P推出行動派出所的概念,那員警可不能一天十二小時都騎著摩托車在外面服勤,依照台北市的氣候夏天炎熱秋冬多雨,如果要照顧員警的健康,汽車的舒適度會遠比騎機車來得高,所以機車勤務就變成機動性高,但不強求一定要時刻綁持在路上行駛的狀態,待在指定處所待命比較適合用機車巡邏的勤務編排,警用汽車的話,如果一天要一直不斷在大街小巷行駛,維護與數量也會超出原有的預算,這方面都挑戰著柯P團隊對於警政的編排功力。
3、 住宿問題
很多員警都來自中南部,在台北市派出所服勤時,由於勤務繁忙,工作量大超時工作頻繁,很多人都會直接在派出所內留宿,如果今天改成集中制的話派出所勢必要撤銷,萬一勤務編排的不洽當又有住宿的問題,需要員警額外多筆龐大的生活開銷,我想會在基層方面引起相當大的反彈。
4、 警察的保守心態
公務機關人員的心態本來就對於改革趨近於保守,一套體制如果不夠完全,往往會遭受到批判,柯P如果有心要改革台北市的警察制度,想要說服這些基層警察人員能支持他,一定要端出一盤好的牛肉來讓他們了解真正有益的是什麼。
5、 民眾觀感
集中式管理後,如果把警察的勤務回歸專業並且縮減掉多餘的服務項目,一定會引起很多民眾的反彈,特別是地方民意代表會帶頭發難,以一些空泛的語言來誤導民眾,這方面必須確實宣導讓民眾了解什麼才是警察的職責所在,以及讓民眾知道專業化的警察所能帶給社會的助益絕對遠比雜亂化的警察勤務來得有用,這些也是短期內柯P與台北市警察要面對的問題。
結語
我想沒有一項改革是不需要付出代價的,如果大家都害怕改變,那大家就永遠離構想中的目標越來越遠,警察對於這社會的核心價值是什麼?就是治安與交通,我想柯P一定看到了這點,因此他要透過改革來讓警察制度變得更符合社會需要,也同時能照顧到基層員警的福利,集中制的警力運用是個好的開始,或許有些同仁會害怕,萬一改變了之後不好怎麼辦,同樣身為一個基層員警,我只能笑著跟各位說:「那你覺得還會有比現在更糟糕的狀況嗎?」台灣的警察困境是大家有目共睹的,長久以來也是各位批判的目標,那現在機會來了,你又在害怕什麼呢?是害怕被淘汰?還是因為對未來的不確定感,讓你害怕改變?如果你在未了解柯P的全盤政策前,就踩剎車想阻止,因此失去掉變革的機會,那這樣不是很可惜嗎?不妨讓我們在柯文哲提出這套構想時,由我們基層警察分析給柯P知道,目前的台灣警察所面臨的困境大概有哪些,市長有好的構想員警願意支持,而構想不足的地方,身為基層警察的一分子,我們有這責任與權利一起參與討論,事情的出發點往往很簡單,不要因為恐懼而讓它變得複雜。
改變,對於目前的社會來說,已不再是少數人能決定的事項,正確的改變該是由眾人討論集思廣益,進而形成一套對公平、公義、公益都有效率的完整制度。
唯有自己,才能拯救自己,也唯有自己,才是自己的主人。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170的網紅黃珊珊,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柯市府四年成績單 有哪些還沒完成?又有哪些是未來要做? 這是柯市長這屆任期最後一次總質詢,本質詢組總結柯市長這四年的施政表現,第一年:跌跌撞撞,市府出包連連、新任政務首長或學者適應不良、只好靠事務官救火!第二年:佈滿荊棘,五大案雷聲大雨點小,政策形成過程未竟周延,影響市民信任度,尤其是大巨蛋。第三年...
特定非公務機關有哪些 在 曾玟學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八卦
【國民黨不要打假球,提的這是石虎保育條例,還是開發保護條例?】
在歷經兩次封殺後,這個會期苗栗縣議會非常有可能通過「石虎保育自治條例」,目前共有兩個版本送進議會,分別是由時代力量、民進黨、無黨籍議員共同提案的版本,以及國民黨團韓茂賢議員提案的版本。
我們的版本是議會改革連線的成員和民進黨團共同討論過多次,並徵詢數位專家學者意見後,修正而成,以下簡稱改進版。接下來,就帶大家一同檢視,改進版、之前被退回的縣府版,以及國民黨版,到底哪些地方不一樣。以下條列說明十項不同之處。(沒空的朋友可以拉到最後看結論)
1. 制定目的
縣府版:為保育苗栗縣(以下簡稱本縣)瀕臨絕種野生動物石虎及石虎利用棲地,以恢復其族群之存續與繁衍,並達成石虎保育與自然生態保育之目標,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改進版:維持原文。
國民黨版:刪除「石虎利用棲地」。
2. 各機關權責-工商處部分
縣府版:鼓勵企業參與石虎保育活動,將本府農業處提供之石虎利用棲地保護和綠色友善理念納入國土規劃及都市計畫。
改進版:維持原文。
國民黨版:刪除「石虎利用棲地保護和綠色友善理念納入國土規劃及都市計畫」。
3. 專有名詞定義-本縣石虎利用棲地
縣府版:係指政府機關委託學術研究調查已知生存於本縣石虎利用之地區。
改進版:係指有直接證據顯示已知生存於本縣石虎利用之地區。
國民黨版:完全刪除。
4. 專有名詞定義-石虎生態保育背景專家
縣府版:係指熟悉石虎生態習性或學術研究方面具有專長,經本府納入石虎生態保育背景專家人才庫之人。
改進版:維持原文。
國民黨版:係指對石虎有研究,並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或在國內公私立大學相關科系任教者。
5. 設立石虎保育推動小組
縣府版:本府應設石虎保育推動小組,提供有關石虎保育施政建議。前項石虎保育推動小組,其設置要點由本府另定之。
改進版:本府應設石虎保育推動諮詢小組,提供有關石虎保育施政建議。
前項石虎保育推動諮詢小組,由本府生態保育單位代表和外部專家學者組成。外部專家學者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二,由社會推薦或自我推薦產生。
前項會議應做成會議紀錄,並於會後一週內公開上網。
國民黨版:維持原文。
6. 獎勵補助
縣府版:本府得於網站公開本縣石虎利用棲地。
本府得補助本縣石虎利用棲地在地社區成立石虎保護巡守隊。
本府得對推行友善環境耕作者補助經費。
改進版:本府得於網站公開本縣石虎利用棲地。
本府得補助本縣石虎利用棲地在地社區成立石虎保護巡守隊。
本府得對具石虎保育成效社區提供獎勵。
本府得對推行友善環境耕作者補助經費。
國民黨版:刪除「本府得於網站公開本縣石虎利用棲地。」
本府得補助本縣社區成立石虎保護巡守隊。
本府得對推行友善環境耕作者補助經費。
本府得對協助降低流浪犬貓與石虎競爭衝突之動物收容場所補助經費。
司法警察機關所屬得偵查犯罪之人員、或其他依法令對於特定事項,得行使司法警察職權者,或民眾或不屬第一項已獲得補助之團體主動參與或協助石虎者,本府得給予獎勵。
7. 公共工程規範
縣府版:本府各級機關(單位)興辦公共工程之開發面積為一公頃以上或新闢、拓寬道路長度為一千公尺以上且位於本縣石虎利用棲地者,應在規劃初期及施工階段向石虎生態保育背景專家諮詢,採取對環境友善之工法。
改進版:本府各級機關單位興辦公共工程之開發面積為一公頃以上或新闢、拓寬道路長度為一千公尺以上且位於本縣石虎利用棲地者,應在規劃初期及施工階段向石虎保育推動諮詢小組諮詢,採取對環境友善之工法。
國民黨版:在本縣進行開發面積兩公頃以上或新闢、道路長度為三千公尺以上且預算新台幣一億元以上重大公共工程,在規劃設計階段需徵詢專家學者意見
以上專家學者應經縣政府遴聘公告。
8. 民間工程獎勵
縣府版:本府以外之興辦事業申請人,得比照前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前項情形,本府得積極輔導,並得公開表揚。
改進版:維持原文。
國民黨版:完全刪除。
9. 棲地分級
縣府版:無
改進版:本府應進行石虎及其棲地研究調查並公告之,棲地調查應依石虎族群之分布狀況進行分級,分為一至三級,並應依據最新資料每五年通盤檢討一次。
本府各級單位應依循本分級之結果採取應變措施。
國民黨版:無
10. 生態補償機制
縣府版:無
改進版:本府應按前條之棲地分級結果,對各級棲地研擬生態補償機制。前項補償機制之相關規定,由本府另定之。
國民黨版:無
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是三個版本的列點文字,簡單來說:
國民黨版本把所有「石虎棲地」字眼拿掉,將公共工程需徵詢專家進行友善公法的規範「大幅鬆綁」,並刪除民間工程可比照之條文。限縮專家學者身分,並完全由縣府遴選。
改革連線和民進黨共提版本,不只在石虎棲地字眼及原先多數法條都維持,更添加棲地分級機制、每五年通盤檢討、生態補償機制,同時也明定「石虎保育推動諮詢小組」之職權,並要求外部專家學者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二,由社會推薦或自我推薦產生,且會議應做成記錄公開上網。
做完比較後,如果縣府版是比較基準的話,我認為改進版是更完善且更進步的版本,同時,我也很不客氣的說,國民黨版就是打假球,比上次的縣府版更爛,我絕對不可能支持。
但這個會期,國民黨團可能會用人數輾壓,通過他們的版本。懇請各位縣民,共同來支持由議會改革連線(時代力量&無黨籍)與民進黨團共同提案的版本,真正能落實石虎保育的條例。
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各版本對照表PDF檔連結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ZZ-oNp8snGZVgIp_Rg_yU-lEyMASZOmZ/view?usp=sharing
特定非公務機關有哪些 在 游淑慧 台北市議員 Facebook 八卦
第一次,我支持柯市府不要息事寧人!
無關非法竊聽,但事涉非法偷錄!
台北,柯市長執政四年多了,還有這種事情;我開始覺得高雄市,沒官做的哪些反撲可能更深、更黑!
今天下午淑慧在辦公室直擊這場質詢,覺得相當不可思議;質詢內容的真實性,是市府要面對的問題。
然而錄音檔的本身和洩漏的過程,已經涉及了多項違法行為!
到底是哪位「民」眾能偷錄、洩漏?
其實身份,市府應該已推敲出來了,因為張秘書長已經在答詢時,氣得講出「你叫某某民公布完整的錄音檔」了,面對那位「民眾」這樣惡意的行逕,市府不需要再息事寧人!
一、偷錄?違法!
若是市府官員,未經同意、偷錄他人談話,這已涉及刑法的妨害秘密罪。
二,外泄公務會議內容錄音檔之違法。
公務人員服務法嚴格規定保密係公務員應盡義務之一。
「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即明確規定:「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務,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主管事務,均不得洩漏,#退職後亦同。」
所謂公務機密,廣義而言,係指公務上所持有之資料,如經洩漏,有危害國家安全、行政遂行或他人權利者。
公務員洩漏公務機密,不論是出於故意或是過失,將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刑法」、「民法」、「公務員懲戒法」等相關法規負有刑事、民事及行政責任。
民意代表得到情資並用以質詢,是她的監督之責;然而,我不認同公務同仁這種的洩密爆料的方式和動機。
這位洩密或偷錄者,#市府應該依法處理,報警偵查偷錄、洩密者。
因為偷錄者、洩密者,身份和心態都很可議,若當初覺得會議有涉及不法,直接提供檢調偵辦才是正道,為什麼半年後才洩漏提供給特定民代?
偷錄、隱而不發,都是存心不良、毫無公務道德和操守!
這種非法手段取得證據,就是毒樹毒果,就別自以爲正義。
不給糖(官)就搗亂?
#離職同仁仍有法律規範
https://www.storm.mg/article/1339802
特定非公務機關有哪些 在 黃珊珊 Youtube 的評價
柯市府四年成績單
有哪些還沒完成?又有哪些是未來要做?
這是柯市長這屆任期最後一次總質詢,本質詢組總結柯市長這四年的施政表現,第一年:跌跌撞撞,市府出包連連、新任政務首長或學者適應不良、只好靠事務官救火!第二年:佈滿荊棘,五大案雷聲大雨點小,政策形成過程未竟周延,影響市民信任度,尤其是大巨蛋。第三年:漸入佳境,世大運成功舉辦凝聚台灣人心,民調支持度回升!第四年:穩健務實,厭惡藍綠對決與意識形態治國的台北市民依然願意支持沒有私慾的市長。
從70%高滿意度掉到四成,到世大運成功凝聚台灣人心、白綠分手、到成為台灣最大尾,市長創造台灣政治奇蹟,從沒有一個人掉下去可以再爬起來,這場變革,還在持續發生!
台北市長柯文哲成為民調支持度最高的台北市長候選人,在於執政沒有私慾或私利,沒有政黨的包袱或壓力!
台北市政府四年來做了很多以前做不到的事,公務員累壞了,城市進步了!
但是,我們還是要監督,柯市長四年來有哪些事情還沒完成,或是外界有所質疑還沒說清楚的?又有哪些是這四年已經完成的政績?以及未來四年本質詢組期望柯市長要做的事,這三個面向將是這次總質詢的重點。
黃珊珊議員表示,所謂五大案,大概只剩下大巨蛋了,其他三創、松菸、雙子星以及美河市都有一定進展,但還是有很多人在外面說三道四,市府應該提出完整的說明。就拿松菸來說,柯市長上任以後重啟談判,營運權利金自104年9月10日起,每年增加645萬元,另外再爭取到一項文創回饋金,104~107年這四年約增加1368萬元。清楚的說明以釋眾疑。尤其是大巨蛋,現在都依市府要求的方式進行中,通過審查就同意建照變更,沒通過審查就不可能復工,現在施工的部分是法院裁定同意施工的,不是市政府偷跑,這一點可以說得更清楚一點。
再來就是柯市長這四年做了哪些事。老實說,這四年我們質詢組提出不少市政建議,而市府大部分也幾乎都完成:
1. 行動支付繳納停車費,可以省下大筆手續費
2. 幫市府找公宅用地,許多機關用地解編已規劃為公宅、
3. 要求訂立更合理的公宅租金補貼政策,從健康公宅開始適用新的租金補貼,健康公宅最低每月6110元、興隆公宅最低每月2100元就能入住、
4. 增取私幼補助擴大到3歲,107學年度開始每學期補助13660元、
5. 增取圖書分館康寧分館,確認落腳康寧所後方空地、
6. 敲定雙北吃到飽月票1280元,並要求推廣記名保障市民權益、
7. 要求捷運車站編碼,讓外國及其他縣市旅客更方便、
8. 推廣臨時托育與假日托育,讓父母有喘息時間、
9. 拆除公安海砂屋,讓苦等10多年的聯邦合家歡終於動工、
10. 麗山國小、胡適國小電塔遷移等。
以上幾乎全部完成也落實了!
黃珊珊議員指出,這近四年來市府其實很認真地幫很多議員解決了很多事,這部分有很多外界都不清楚,市府真的需要在宣傳上多用點力。
但還是有一些美中不足的,就是這屆任期內,柯市長還沒做到的有哪些?
1.內湖焚化廠除役的問題,在市長剛上任之初就曾帶著市長、環保局長以及附近幾個里長,到焚化廠內聽取簡報,就目前台北市垃圾減量有成的狀況下,是有條件讓台北市從三座焚化廠降為兩座。而內湖焚化廠是最老、焚化量最少的,如果除役後,現地可以規劃為環保生態公園。關於這個建議,市長在這屆還沒有答案!
2.民生汐止線也是。在上次總質詢中,市長及捷運局曾諾會在年底前完成民生汐止線市區段以及替代路線的環評作業,接下來就是何時送中央核定路線。另外在8月31日市長也敲定東環段將走瑞光路這一方案,也宣示希望能在2021年動工。黃珊珊議員表示,民生汐止線能否在2021年前完成路線核定以及動工,市長也要給個答案!
3.還有就是內湖三總對面的6座球型瓦斯槽。這個問題也是柯市長上任之初就提了,市長也要求產發局針對安全性及替代方案進行評估。但結論就是安全沒問題,遷移的話,大台北瓦斯要花很多錢,所以就這樣又擺在內湖3年多。問題是這六座球型瓦斯槽是屬於大台北瓦斯,而大台北瓦斯又沒有供應內湖地區,為什麼其他行政區瓦斯供應商的儲氣槽要放在內湖?黃珊珊議員表示,大台北瓦斯之前在光復北路也有一座球型儲氣槽,1998年市長選舉時,黃大洲市長政見之一就是遷移光復北路的瓦斯槽,雖然黃大洲市長沒當選,但繼任的陳水扁市長繼續協調,終於在他任內把光復北路瓦斯槽搬走。柯市長,你能比照陳水扁市長魄力,也協調大台北瓦斯把內湖這6座瓦斯槽也搬走嗎?
4.另外就是敬老卡以及愛心卡的擴大使用。以目前敬老卡實際使用狀況,每個月把480點用光的比例大約只在10%,雖然政策的目的是在鼓勵老人家出來走動,但不可諱言有些老人家根本就走不動,套個廣告詞「我為什麼不願意走,我雙腳都麻了是要怎麼走」,柯市長一直強調每個月有480點,每年5760點,遠比重陽敬老金好,對這些老人家來說無感的。據了解,敬老卡部分開放小額使用仍在研議中,年底前應無法完成相關配套作業。但,至少開放運動中心這可以先做吧。雖說目前12區運動中心有開放公益時段給老人家使用,但老人家非公益時段難道就不能使用運動中心嗎?敬老卡也能在運動中心使用,不正是符合鼓勵長者出來走動政策目的。
5.至於愛心卡也有同樣480點使用率不高的問題。尤其是愛心卡搭公車能扣點、搭觀光巴士能扣點、搭愛心計程車能扣點,卻不能扣抵搭捷運與復康巴士,這邏輯是說不過去的。況且北市府還編列預算補貼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以路邊停車為例,前四小時免費。沒道理政府預算補貼開車出門的身心障礙者或陪同者停車優惠,卻要求身心障礙者如果要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只能搭公車,不能搭捷運,否則沒補貼。愛心卡開放扣點搭捷運何時能上路呢?
最後則是柯文哲市長如連任成功,未來四年應該做些什麼?
本質詢組有幾點建議---
一、都更加速。東、西區門戶計畫基本架構都已完整,剩下的就是更細部的執行計畫。尤其是在東區門戶計畫中的「產業生活特定專用區」,自細計通檢案公告實施日起6年內須向市府提出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逾期則回復至原工業區。因此這部分目前是訂有落日條款的,產專區專案工作站責任重大,要盡到說明、溝通以及釘緊進度的責任。
二、捷運路網進度。捷運南北環、東環段以及民生汐止線,相關可行性研究報告、綜合規劃作業以及環境影響評估、路線核定等,都要跟時間賽跑,才有機會在下個四年有個眉目。
三、住宅政策。柯市長在興建公宅的同時,更應照顧到經濟更為弱勢族群排隊等候的出租國宅。台北市有一批苦苦等候出租國宅的市民,平均等一個出租國宅都要等個七~八年,好不容易終於等到了,卻讓承租戶傻眼,不僅租金沒有比公宅便宜到哪裡,屋內不但沒有任何家具,還毀損老舊,跟公宅完全天差地遠。
(萬美出租國宅) (興隆公宅)
萬美出租國宅 興隆公宅
23坪6400元,管理費550元 24坪最低9300元(含管理費)
32年房子 剛完工
租期最長12年 租期最長6年
沒家具
衣櫃、窗簾。淋浴設備、免治馬桶、洗臉臺、化妝鏡、毛巾架。廚具、流理臺、抽油煙機、瓦斯爐。鞋櫃、曬衣架、燈具。
試問一下柯市長,如果是你會選擇哪一邊?
黃珊珊議員表示,過去的確因為出租國宅租期最長可達12年,市府希望由租客自備家具,但時代在變,市府的住宅政策也應該跟著改變。柯市長應該趁此機會好好重新整理一下台北市現有的出租國宅,至少從現在起也應比照公宅提供一些基本的家具。(以前的陋規、柯市府不該延續)
四、下一個世大運或國際活動?
台北有很多重大建設,硬體設備不斷興建、但是更需要的是人心的凝聚,體育賽事或國際性的活動,可以帶動產業發展與商業活絡,最重要的是讓世界看見台北,台北走向世界,世大運爭取多年才成功,市長下一個四年將為台北市爭取甚麼振奮人心的活動或賽事,需要市長好好思考及規劃!
五、台北未來的電力需求檢討?
內湖山區紅白相間的高壓電塔已經蓋好很久了,到現在核四不
商轉、松湖變電所未興建,那些電塔之間沒有任何電線相連,
國際友人笑稱台北真進步,有高壓電塔沒有電線,以為我們的
電力是無線傳送!不但破壞台北市山區景觀,數十年前規劃的
電力設施與路線應該重新調整,市府應善用自己的權力,對於
台北的電力設施配置徹底檢討,如果沒有電力運輸的需求,要
這些高壓電塔何用?
台北市長應該站在101大樓頂端俯瞰這座城市,心中有一個主要的計
畫,再落實在每一個行政區的都市計畫,進一步引領這座城市的區域發展,台北除了讓市民安居樂業以外,還需要與世界其他城市競爭,台北居本不易,本質詢組希望在剩下的80多天裡能看到柯市長提出更多未來四年的規劃,尤其在開創商機能有更多著墨,畢竟不管東西區門戶計畫多成功,如果沒有國際投資與商業活動支撐著,一切努力也會被打了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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