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難為,又是誰為難了女人?
事隔兩年,這是我第二份公開聲明稿,針對官司也針對蘋果的報導,當然最大的感慨是,兩年前我學到原來新聞可以買,兩年後才知道連原本以為的正義,也可以透過交情買賣。蘋果記者還是相當為昔日壹週刊記者好友的胞弟護航,一審認為對方證據不足採信判對方輸,蘋果靜悄悄沒任何新聞,二審就頗為大張旗鼓。二審陳克誠家族委任的還是壹週刊的御用律師,法界人脈深厚,不管壹週刊怎麼被告,總是處理得很「完美」。當新聞公器成為私用,司法也無法維持公平正義,二審判決還不準我上訴三審,全然不敢接受最高法院的檢視!
怕下面行文太長,先簡單聲明幾點:
1.絕對沒有通姦之事實,連任何性行為都不曾,一切都是子虛烏有。
2.法官僅是根據不知何人和徐男的對話截屏,就誣指為是我通姦的證據,這是莫名其妙,胡說八道。
3.經由比對得知,諸多則一樣的截屏在多次開庭重覆提出後,經我方律師比對,竟有多則出險多一句兩句的對話內容,而且對話許多沒有呈現相關的年月日時間與人物,顯然是移花接木,編造出來的虛假對白。
4.對方所偽造的對話截屏,完全就是粗製濫造,甚至還有把對話硬插在中間,以至於所有對話重疊相接,這根本就是功力很差的美術編輯作品。
5.運用其姐在媒體的關係,公器私用,對我大肆報導追殺。為何一審判決我無罪,《蘋果日報》與倒掉一半的《壹週刊》都不報導?為什麼法院尚未對外公佈判決結果,我和律師都還蒙在鼓裡,《蘋果日報》便在第一時間大肆宣傳報導二審陳克誠勝訴,而完全不來採訪我當事人,讓我沒有辯白的機會。
6.對方交友混亂,男女關係複雜,為何法官處處保護偏坦他,反而對我一個循規蹈矩的弱女子,處處刁難責備,而且對那些明的假証據全盤照收,完全不予查証。這擺明就是公然的性別歧視,根本不把我當人。
7.針對所謂的相關証物從何而來?一審判決書明確指出,陳克誠對於如何取得證物,說法不一,反覆多變,前言不對後語,矛盾衝突,破綻百出,為何二審法官卻全部照單全收,令人感到不可思議。
8.二審判決附表所列,乃是陳克誠所提出「女方與外人間的對話紀錄」。至於女方身分到底是誰,則是無從得知,也無法証明是我。所以,即使陳克誠神通廣大,可以取得徐某與他人的對話截屏,但也無法確定或証明,此人是誰!
9.擅自闖入他人手機取得的截屏,竊取他人的通話記錄,竟然可以當做法官的判刑依據,請問憲法所保障的隱私權何在?
10.所謂的對話截屏,顯然都是斷章取義,絕對不能據此而判定前言後語,這是旬通的法律基本常識。但為何法官可以此判我的刑,而更有甚者,就算是明顯偽造的,法官也照單全收?
11.本案最大的荒謬處是陳克誠當日與我前往婦產科進行流產手術,他在當日不停激怒我設計對話錄音,還號稱在當日從我手機取得對話截圖,說這孩子不是他的,身為台大醫師,為何不敢把當日流產手術取出的胎兒驗DNA呢?!驗DNA是最簡單直接明確的證據,不敢驗卻虛製了眾多對話,當成打「認定從寬的民事配偶權」的事證,就為了能多拿一些錢!
12.這整個事件真的是最荒唐的腳本!先請自家人壹週刊爆料寫文製造輿論,再拿虛製對話打民事求償要錢,再聘請有深厚法界人脈的壹週刊御用律師為其訴訟,讓二審法官居然漠試所有比對出來的明顯有編輯過的事證,判對方贏,要我給對方一百萬,還不準我上訴三審!
13.我即日遞狀,控告對方「誣告」,並提起再審救濟!
說真的,實際來接觸過我本人的都知道,我吃好睡好工作超起勁的情況下,沒人看的出來我在打官司,因為我覺得這個荒謬官司,只能純由心證的官司根本不值得費心。連一通真的能當成證據的電話、簡訊都沒有,純憑一張第一次離婚期間的公眾合照,跟很多莫名其妙看不出時間年月、看不出對話對像的截圖,重點是我方律師在茫茫截圖海還對到,有一樣的對話內容跟截圖畫面,卻在中間對話硬生生多了一句,想知道怎麼辦到的,可以上網找一下對話製造機app,付費版的什麼都能做喔!
如果判決不再需要立基在證據的公信力上,我想走上法院,每個人都要開始考量,自己手上有的關係、人脈等種種權衡,這社會有很多超乎我們能想像的事。長年的醫學訓練,我們總是在邏輯跟實證上不斷考究,所以這種只講求心證的論斷,不是正義問題,而是我們的社會文化跟父系價值的問題。
所以我想說,是誰為難了女人?自古私刑、浸豬籠,建立在人為心證判斷和社會父權對女性輕視,只要失貞管你什麼原因,打死妳,浸死妳,執行的男人憤恨贊同,旁觀的女人漠然或忙不迭出聲遣責,當然現在臺灣文明多了。但是大家還記得一些案子嗎?女人被家暴痛毆數十年,被打的頻頻進出醫院病房,終於在某一天丈夫熟睡時,憤而殺夫的判例,女人被判了死刑。
現在的女人,教育不輸男人、能力不輸男人,但父系的隱性價值跟力量,依然沒有放過女人多少。媒體只要藉由外遇出軌、不貞來針對女人,總是熱鬧又有看頭,群情激憤,哪怕真假,女人總是被未判就先審了。
我們可以被為難,因為迎戰一點也不難,沒什麼好懼怕。但是最多無奈跟悵然的是,常常最為難女人的就是女人。
這世界有好人就有壞人,有依權力關係做事的人,也有實事求是的人,有能被買通的人,也有只求問心無愧的人。所以才告訴大家,勇氣是面對人生必備的能力。
病人要看、治療要做、飯照吃水照喝、然後繼續幫孩子找唱歌老師😂😁孩子們唱歌唱出癮來,想學唱歌,說想唱更好,好玩有趣又能舒壓,當媽的我當然支持,人生把時間放在家人朋友跟週遭,有意義多了。
同時也有10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佈停班停課趙又瑄,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這集真的好ㄎㄧㄤ喔 XD 終於進入美國行的高潮LAS VEGAS系列! 這個地區搬進了各大城市的指標:凱旋門、自由女神、巴黎鐵塔 居然還隨處有火在噴XD 想要一覽賭城的的金碧輝煌,浮誇奢華的樣貌嗎? 那就不要錯過我的vlog3 斷片的部分就請大家見諒了 這樣才真實嘛XD --------------...
父權 在 蔡佳芬醫師 生活·美學手札 Facebook 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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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下面行文太長,先簡單聲明幾點:
1.絕對沒有通姦之事實,連任何性行為都不曾,一切都是子虛烏有。
2.法官僅是根據不知何人和徐男的對話截屏,就誣指為是我通姦的證據,這是莫名其妙,胡說八道。
3.經由比對得知,諸多則一樣的截屏在多次開庭重覆提出後,經我方律師比對,竟有多則出險多一句兩句的對話內容,而且對話許多沒有呈現相關的年月日時間與人物,顯然是移花接木,編造出來的虛假對白。
4.對方所偽造的對話截屏,完全就是粗製濫造,甚至還有把對話硬插在中間,以至於所有對話重疊相接,這根本就是功力很差的美術編輯作品。
5.運用其姐在媒體的關係,公器私用,對我大肆報導追殺。為何一審判決我無罪,《蘋果日報》與倒掉一半的《壹週刊》都不報導?為什麼法院尚未對外公佈判決結果,我和律師都還蒙在鼓裡,《蘋果日報》便在第一時間大肆宣傳報導二審陳克誠勝訴,而完全不來採訪我當事人,讓我沒有辯白的機會。
6.對方交友混亂,男女關係複雜,為何法官處處保護偏坦他,反而對我一個循規蹈矩的弱女子,處處刁難責備,而且對那些明的假証據全盤照收,完全不予查証。這擺明就是公然的性別歧視,根本不把我當人。
7.針對所謂的相關証物從何而來?一審判決書明確指出,陳克誠對於如何取得證物,說法不一,反覆多變,前言不對後語,矛盾衝突,破綻百出,為何二審法官卻全部照單全收,令人感到不可思議。
8.二審判決附表所列,乃是陳克誠所提出「女方與外人間的對話紀錄」。至於女方身分到底是誰,則是無從得知,也無法証明是我。所以,即使陳克誠神通廣大,可以取得徐某與他人的對話截屏,但也無法確定或証明,此人是誰!
9.擅自闖入他人手機取得的截屏,竊取他人的通話記錄,竟然可以當做法官的判刑依據,請問憲法所保障的隱私權何在?
10.所謂的對話截屏,顯然都是斷章取義,絕對不能據此而判定前言後語,這是旬通的法律基本常識。但為何法官可以此判我的刑,而更有甚者,就算是明顯偽造的,法官也照單全收?
11.本案最大的荒謬處是陳克誠當日與我前往婦產科進行流產手術,他在當日不停激怒我設計對話錄音,還號稱在當日從我手機取得對話截圖,說這孩子不是他的,身為台大醫師,為何不敢把當日流產手術取出的胎兒驗DNA呢?!驗DNA是最簡單直接明確的證據,不敢驗卻虛製了眾多對話,當成打「認定從寬的民事配偶權」的事證,就為了能多拿一些錢!
12.這整個事件真的是最荒唐的腳本!先請自家人壹週刊爆料寫文製造輿論,再拿虛製對話打民事求償要錢,再聘請有深厚法界人脈的壹週刊御用律師為其訴訟,讓二審法官居然漠試所有比對出來的明顯有編輯過的事證,判對方贏,要我給對方一百萬,還不準我上訴三審!
13.我即日遞狀,控告對方「誣告」,並提起再審救濟!
說真的,實際來接觸過我本人的都知道,我吃好睡好工作超起勁的情況下,沒人看的出來我在打官司,因為我覺得這個荒謬官司,只能純由心證的官司根本不值得費心。連一通真的能當成證據的電話、簡訊都沒有,純憑一張第一次離婚期間的公眾合照,跟很多莫名其妙看不出時間年月、看不出對話對像的截圖,重點是我方律師在茫茫截圖海還對到,有一樣的對話內容跟截圖畫面,卻在中間對話硬生生多了一句,想知道怎麼辦到的,可以上網找一下對話製造機app,付費版的什麼都能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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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女人,教育不輸男人、能力不輸男人,但父系的隱性價值跟力量,依然沒有放過女人多少。媒體只要藉由外遇出軌、不貞來針對女人,總是熱鬧又有看頭,群情激憤,哪怕真假,女人總是被未判就先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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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權 在 馬英九 Facebook 八卦
4月3日,法務部前部長羅瑩雪病逝。一向謙卑、豁達、平實的她,生前囑咐不設靈堂、不辦公祭、一切從簡。羅部長是一位人格高尚的法律人,為人正派耿直,堅持做對的事;面對污衊,堅定反擊,不卑不亢。她的離去,讓我們深感不捨與哀痛。
羅部長長期關注兒童福利及人權,1993年、2003年兩度參與《兒童福利法》及《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修正;1994年並聲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作出釋字第365號解釋,認定民法中「父權優先條款」違反男女平等原則,對我國性別平等及女權運動的發展,意義重大。2008年我擔任總統後,特別聘請她擔任國策顧問,聽取寶貴建言。
2011年2月,行政院長吳敦義邀請羅部長入閣,擔任政務委員兼蒙藏委員會委員長。2013年7月洪仲丘事件發生後,她協助國防部提出「國軍申訴及懲戒制度改善方案」,並擔任「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召集人,主動清查過往軍事冤案,並受理新案申訴。在行政院長江宜樺的指示下,也由她組成專案小組,督導國防部檢討軍中管理制度;同時呼應外界呼聲,修正《軍事審判法》,讓和平時期的軍法案件全部由普通法院審判,以符合《憲法》第77條的規定。。
2013年9月爆發立委柯建銘關說司法案,羅部長勇於承擔接下法務部長一職,面對當時在野黨立委對檢察體系的抨擊,羅部長不畏壓力,挺身維護司法正義,不但成功穩定檢察官軍心,她堅毅而溫暖的領導風格,更贏得法務部同仁的敬重。
羅部長在任內處理臺灣民眾跨國電信詐騙案時,因海外被捕的臺籍嫌犯遭遣送中國大陸,而被在野黨立委污衊「喪權辱國」,她不卑不亢,據理告訴綠委,兩岸對於海外電信詐騙案同時都有管轄權,「管轄權競合之下,誰能把案件有效辦出來,才是國際共同打擊犯罪的最終目標」,「無關政治、無關主權高低」。對比羅部長任內成功與對岸協商爭取司法管轄權,讓關鍵臺嫌由陸遣返回臺,民進黨執政後對於「臺嫌遣陸」一籌莫展,當初無知羞辱羅部長的綠委,實應感到羞愧。
2016年3月底,羅部長率法務部一級主管到大陸訪問,全程使用「部長」正式官銜,並於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所屬之「國家檢察官學院」發表演說,是我國首位登陸的法務部長。羅部長的大陸行,目的在深化兩岸共打及司法互助;她任內,是兩岸司法互助的黃金時代。
羅部長的父親羅錫疇將軍是湖南湘鄉人,對日抗戰時曾率軍於滇緬戰場作戰,並曾參與古寧頭戰役,貢獻卓著。前年古寧頭戰役70週年時,羅部長以衛國將士後人的身分,與我共赴金門紀念,當時她氣色良好,神采奕奕追念父親事蹟,豈料一年多後竟驟然病逝。往事尚歷歷在目,斯人卻已遠去,羅部長對國家與社會的貢獻,我們永遠不會忘記。
父權 在 佈停班停課趙又瑄 Youtube 的評價
這集真的好ㄎㄧㄤ喔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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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還隨處有火在噴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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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時間
:「妳為什麼要在網路上放很暴露的照片啊?」
答:「因為我想。」
:「妳為什麼這麼喜歡露奶」
答:「因為我想 而且它很漂亮。」
:「我不喜歡女生露奶 所以妳要改變穿衣風格」
答:「我更不喜歡多管閒事的人 到底干你屁事你哪位。」
:「妳男友都不會生氣嗎?」
答:「先不探討這個問題本身就很父權 不懂什麼叫父權請自行google或多讀點書。不會 他們都很喜歡我做我自己,比起這個他們可能更擔心我太愛吃。 」
:「妳有整過胸部嗎?」
答:「沒有 」
:「你覺得身體是什麼?」
答:「身體是藝術,就像美食一樣」
其實這些問題一點都不重要,開誠佈公或許很刺眼
我的穿著是我風格的展現,我的裸露是出自對自己身體的欣賞
但從話語裡可以看出,當人不符合社會期望的女性(男性第三性亦是)時,會遇到種種的羞辱以及指控
發了張照片或影片卻像對不起全世界一樣。
拜託別說什麼為我好這種壓迫別人又偽善的話,你的好要我定義的好才叫好。
我認真生活 認真工作 也朝著目標前進 實在沒什麼好被撻伐的
而且我真的不覺得你們有什麼資格管我或用耳朵認識我
我也不打算要活在誰的期望裡
因為人生是我在過的,不是別人
我的人生根本不需要對別人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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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月光與硃砂痣》小提琴版本 | Violin cover by Lin Tzu An of《Bai Yue Guang Yu Zhu Sha Zhi》
大家知道白月光與硃砂痣這個比喻的典故嗎?
來來~~~大年初一聽cover長知識~~~
白月光朱砂痣的典故出處是張愛玲的小說《紅玫瑰與白玫瑰》,白月光指的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人事物,常常和「朱砂痣」對應。原文是這樣的:「也許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 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朱砂痣。」
大家有沒有發現「白月光」和「紅玫瑰」這兩個意象從本質上來說是一樣的,代表男人生命中遇到的各色性格不同又難以忘懷的女孩子,都是指愛而不得未能相守的遺憾,再加上所有回憶都停留最相愛的時候,不會去經歷柴米油鹽與漫長時光的折磨,反而停留在當初的美好時光,所以更令人難忘,成為觸不可及的床前明月光,刻在心頭無法忘懷的朱砂痣。
這其實是張愛玲對感情的悲觀意象,並不是白月光紅玫瑰本身有多麼美好,只是因為無法相守,而「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我們的才女張女士除了諷刺渣男喜新厭舊外,還有反對父權壓迫的層次內涵,張愛玲的諷刺總是非常辛辣的,算是早期辣妹代表啊🌶️🌶️🌶️🌶️🌶️🌶️🌶️🌶️🌶️
所以以後有另一半對著我各位有水準的聽眾說「寶貝,我覺得你就是我的朱砂痣」,先忍住不要打下去,請他來看我這篇,順便刷刷我的頻道吧🤓
歡迎大家在沒有下雨的週末到信義區香堤大道,聽cover歌曲的live版!詳細演出相關資訊,我都會更新在我的Instagram 限時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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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 you guys know the metaphor from the book, Red Rose, White Rose, by Eileen Chang?
She used the metaphor of the red roses and white roses to refer to the grass is always greener on the other side of the fence, and trying to oppose against patriarchy.
It is not romantic at all when someone you are dating with say this to you (retarded tbh LOL) Please hold back your fists and cool down and tell the one to visit my post and enjoy my cover ok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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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ther week, another cover. Let's goooo, hope y’all like th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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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曲Arrange:林子安 Lin Tzu An
混音mix:林子安 Lin Tzu An
小提琴 Violin: 林子安 Lin Tzu 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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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問題世代糾葛的戰爭節目引爆?黃越綏節目噹爆黃宥嘉,認為私底下的她一定更討人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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