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會是閃婚的類型,在遇見寶寶哥以前,單身了很長一段時間(五年起跳)曾經懷疑自己會不會就這樣孤獨終老了,因為真的等了好久。
在單身的那段時間裡,總是很愛算命(我要另寫一篇:單身那些年遇過的荒謬算命師們)anyway妳身邊總會有很多自以為很瞭解妳的人,搶著為妳分析妳之所以還單身的原因,大部分都脫離不了妳太強又太挑了。工作能力太強了、個性太強了、動作太大剌剌了,一點都不像個女生。到底是誰為女生下了這樣刻板的印象來定義女性的?我也不明白。
總之要是一直單身,所有結論終將都會指向:「男生不喜歡像妳這樣好強的女人,加上妳又太挑。」這時候若是為自己辯解,怎樣聽起來都像是硬拗,畢竟妳還單身就是一個事實!即使委屈,很想告訴所有人表面越強悍的女生事實上更小女人,但光用嘴說也證明不了妳也有只會保留給懂妳的人看的另一面!
我那時很常對老天喊話,既然要我等那麼久,那你最好就讓我等到一個真正好的,讓我知道我之所以要等那麼久全是因為好的難挑(我也是可以寫一篇:我單戀過的那些爛男人們!內容保證也是會非常好笑)
後來我就真的遇到了寶寶哥,他當時追我做了很多我自己後知後覺但事後回想起來都覺得非常感人的事。很難一時說完全部,就舉其一:像是我出差,他知道回程的飛機很晚,會錯過高鐵,就問需不需要幫我叫計程車,他說他有認識的我才同意請他幫忙,結果他幫我包了車竟然連錢都先付清了,還交代對方不准開爛車來接我。在我抵達台灣時一打開手機,第一個收到的訊息也是他,還沿路確認司機有開好的車來嗎?司機品行怎麼樣?
直到在一起以後他也是每一刻都保持一樣,有一次我請他幫我儲值車上的Etag,我後來才想起儲值會需要車主的身分證字號,我就問他是怎麼儲值成功的?他說之前曾在看過我身分証時就背下來了,我很驚訝他背這個幹嘛?他只悠悠說他想記得我的一切,而且未來也總會有萬一需要用到的時刻。
我一時很難舉例出很多,因為他幾乎每天都會做出一些令人感動的事,就連嫁給他也是他同意我可以將鐵男過戶給他我才簽字的,終於把鐵男給過戶了,這是我養他八年來最大的願望!鐵男生病時他比我還緊張,還自己去買藥,有一次發現鐵男身上有小蟲,他氣到殺死小蟲以後大罵三字經,然後緊摟鐵男說好可憐哦秀秀,我跟鐵男都冷眼看待他一切激動的情緒反應哈哈哈哈!
他自己應該也不是什麼好脾氣的人,但他在我們交往的過程裡,從沒對我發過一次脾氣,一次都沒有,這件事情的困難程度對我來說跟早起是不相上下的,因我為人本就屬非常刁鑽的人種,我自己常常都覺得我也夠機掰的了,但怎樣刁難他他都可以包容,一次不好的臉色我都沒見過,每次我問他怎麼可以辦得到這樣對我,他都只無奈的說:「我是真的沒有辦法,就是太愛你了。」
在這個 520 的時刻,謝謝大家前兩日給我們的祝福,留言很多但我都有看完,我自己走過很長的等待時期,也想向那些跟曾經的我一樣的女生說:
不要懷疑自己!即使妳再怎麼自我懷疑,只要妳堅守寧缺勿濫的原則,適合妳的人終究會出現。
#等十年又如何
#有等到 #就好了
下次要是再有人說妳太挑
記得反問對方 #那你為什麼不挑?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9萬的網紅GEM鄧紫棋,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Stream/Download the song here: https://GEM.lnk.to/LLS 某個凌晨,G.E.M.鄧紫棋漫無目的坐在熱鬧過後空無一人的街道上,看著皎潔的月亮看到天亮。她心裡迴響著無數問題:人生的意義為何?努力是為了什麼?真正的自己是誰?…… 連續很多個凌晨,她看著...
濫訴定義 在 雲海 陳雲海 Facebook 八卦
一班漁護署嘅公務員委托我發表以下公開信,第一眼睇嗰張紙我都未理解到,再諗諗我就笑咗出嚟啦!而且信件內容係我覺得最有Double meaning 嘅一封!以下係一班漁護署公務員嘅公開聲明:
致 香港特區政府 林鄭獨裁政權:
過去一個多月,因 (送終條例) 引發多宗紛爭,建制人犬及警犬當道導致不少市民不論身心都受到不可磨滅的傷痛。
林鄭月娥女士,請你做個盡責任的帶狗人士
根據法例規定,在公眾地方,所有狗隻須以狗帶牽引或以其他方式妥善控制。
懇請閣下作個盡責的帶狗人士,好好管理你旗下的犬隻,勿讓牠們再胡亂哮叫及傷害大眾市民。任何人士如有違反規例,可被處罰
現附上漁護署相關條例:
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第9條規定了「大型狗隻」的管制,任何人士如違反這條規例,一經定罪,可被罰款$25,000及監禁 3個月。
同時要求政府回應市民5大訴求:
一 : 徹底撤回修例
二 : 收回暴動定義
三 : 撤銷對所有反送中抗爭者控罪
四 : 徹底追究警隊濫權情況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五 : 立即實行雙真普選
一群漁護署小薯敬上
P.S. 致建制人犬及警犬們
係當權者眼中,你地只係一條好狗,係人民眼中,你地只係一條惡狗,既然有得選擇,點解唔做返一個人呢?
濫訴定義 在 怪奇事物所 Incrediville Facebook 八卦
#錢,到底能不能買到快樂?
科學家透過研究證實的確可以-BUT!
前提是你一定要用對方法
研究統計了 600 位消費者
將近 8 萬筆的銀行支出紀錄
然後將各筆支出按 #人格特質 歸類
這些採自心理學上的五大特質包括:
1. 開放性(前衛奔放 / 傳統保守)
2. 責任感(嚴以律己 / 容易擺爛)
3. 外向性(熱情外向 / 沉靜內向)
4. 友善性(同情氾濫 / 要強好勝)
5. 神經質(神經大條 / 易感壓力)
例如,去夜店喝酒會被歸類在外向
捐款被歸在同情、健身則被歸在自律等等
然後研究發現,當人們的支出類型
越是與自己人格特質相一致的話
對生活的滿意度也會越高
所以簡單來說,想花錢買到快樂
關鍵在於要 #把錢變成你喜歡的樣子
這乍看之下像廢話,但其實在這時代
很少有人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麼-
我們不只習慣讓別人告訴我們該買什麼
還老想透過消費定義自己是誰
於是常常買了越多,卻越不快樂
因為那根本,就不是 #你要的快樂
所以想買到快樂,首先要認清自己是誰
才能知道自己喜歡什麼、該買什麼,然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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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奇事物所X蝦皮
#怪奇冷知識502
濫訴定義 在 GEM鄧紫棋 Youtube 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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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個凌晨,G.E.M.鄧紫棋漫無目的坐在熱鬧過後空無一人的街道上,看著皎潔的月亮看到天亮。她心裡迴響著無數問題:人生的意義為何?努力是為了什麼?真正的自己是誰?……
連續很多個凌晨,她看著月亮彈著貝多芬的月光奏鳴曲,也許是因為離家數月想家了,也許是因為凌晨總會情緒泛濫,但也許無論身邊有沒有人陪伴,有些事終究只能一個人面對,所以人總會感覺孤獨。於是,她寫了《孤獨》。
「我從小到大 凡事都要做到第一位
再艱難咬著牙 再累我不流一滴淚
我有著強迫症的意志力 天賦不能浪費
我讓我家裡幾個櫃子裡都放滿了獎盃」
從十六歲出道以來,G.E.M.鄧紫棋獲獎無數,一次次創下樂壇的輝煌紀錄,她卻在獲得第一座金曲獎之後,正式發行《孤獨》一曲,因為她早已發現...
「我已經變得熱可炙手 但優秀還是沒有為我帶來自由」
她用最孤獨的剖白,安慰同樣感到孤獨的無數靈魂。
這首歌,送給所有曾經或正在感到孤獨的人們。
《孤獨》
作曲:G.E.M.鄧紫棋 / Ludwig van Beethoven
作詞:G.E.M.鄧紫棋
製作人:G.E.M.鄧紫棋 / T-ma馬敬恆
又是另一個夜 雨飄的夜
在一條喧鬧後的街 我望著月亮
忘了是雨還是淚水突然滑過臉上
心喃喃自語 我卻又聽不見
白天 我總笑容滿面
為什麼每夜 我總輾轉難眠
自律和壓抑 到底如何分辨
說要做自己 卻不敢對自己正眼
原來孤獨 是燈光下 所有人都對我佩服
但月光下 卻一直害怕自己退步
你別停下 有個聲音催促
但這無盡的賽跑為何追逐
If ain’t nobody stayed with me
那這是演給誰的戲
我看著一路多少人都撲空
到最後 怕自己也沒什麼不同
也背向了背向了初衷
皎潔的月光 請潔淨我
洗淨年月潑的墨
熄滅我吞下的煙火
我從小到大 凡事都要做到第一位
再艱難咬著牙 再累我不流一滴淚
我有著強迫症的意志力 天賦不能浪費
我讓我家裡幾個櫃子里都放滿了獎杯
這世界告訴你 成功要靠自己
什麼叫做成功我卻不知道定義
我已經變得熱可炙手
但優秀還是沒有為我帶來自由
原來孤獨 是感覺自己是那藍天下的枯樹
站在高處 傷口得自己捂住 無處哭訴
雖然我堅強但是我也偶爾無助
每當我祈禱上帝說努力了就好
但面對世界我只感覺自己瘦小
They say when you‘re lonely, Hang out with homies
他們不懂 說得容易 但我的Home里只有Me
皎潔的月光 請潔淨我
洗淨年月潑的墨
熄滅我吞下的煙火
對自己說了多少遍 I’m a superwoman
我逼著心裡面 那渴望愛的小女生
要學會成熟點 有話就說給日記本
終於發現世界再冷 沒有我對自己狠
我爸教我恆心能讓 鐵柱變成針
但一不小心能讓 泥足陷很深
我是不是應該換個第三人稱
問問自己 其實想過什麼樣的人生
原來孤獨 是想哭卻又不想矚目
是努力融入 但你還 常常感覺自己格格不入
是不想辜負 了期待 你卻又感覺束縛
唯一的安撫 是知道世界之大
這一刻和你一樣 感到孤獨的 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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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紫棋 #孤獨
濫訴定義 在 楊岳橋Alvin Yeung Youtube 的評價
【不誠實取用電腦罪】(04/04/2019)律政司終極敗訴 萬能Key從此廢武功
就「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第161條)定義,終審法院判律政司敗訴,終院認為條例只適用於「取用」別人電腦,用自己的電腦、或具有電腦功能的裝置,並不犯法。
約在2006年有案例開始,警方和律政司就一直懶惰、貪方便,動輒就用舉證門檻較低的161條來濫捕濫告,令不少人無辜惹上官非,也令這條例被譏為「萬能Key」。
這次終極敗訴後,161條的「萬能Key」功能,就會成為歷史。
楊岳橋官方Telegram頻道:t.me/AlvinYeungCP
濫訴定義 在 1 IMAGE ART 一影像 Youtube 的評價
序 - 附著與穿越 曾敏雄
「不要跟隨道路的方向前進,走到沒有路徑的地方,留下足跡。」- 拉爾夫.沃爾多.艾默森
按下快門的當下,我們擁有的是什麼?是找到的驚喜?還是創造的滿足?
對於這個爭論,蘇珊.桑塔(Susan Sontag)在其《論攝影》(ON PHOTOGRAPHY)第五章中提到:攝影對於「認知」的辯論 —「要嘛作為一種簡單、準確的認知活動,一種有意識的理智行為;要嘛作為一種前理智的、直覺的邂逅模式」。這本攝影集裡的作品,充分體現了蘇珊.桑塔所說的有意識的理智行為以及直覺的邂逅模式。
這十位新一代的攝影家,背景各異,來自台灣南北各地,每個月會有一天聚集到台中我的工作室裡彼此討論作品,作為一個與他們討論的對象,我卻經常從他們的作品中找到新想法,或者是必須逼迫自己重新組織既有的觀念來更深入地解釋他們的作品,這過程往往得花上一整天,很累但也很過癮,我從他們身上學到的不少,他們努力不懈與積極的態度,再一次喚醒自己對攝影的熱情,這些都是我的養分,讓我的攝影一路能走到今天。
理智行為與邂垢模式
文波的作品《寂靜・低語》,從一開始他就非常地明白,這是一種去脈絡化的切片攝影行為,藉由再次觀看,重新建立起他的脈絡;風景攝影的描述,或許就屬安瑟.亞當斯(Ansel Adams)最為大家熟知,文波的作品少了亞當斯紀實成份的描述,卻多了抽象式的隱喻,他放棄照單全收的觀看方式,從現實具體的風景中逐漸轉換成他的切片,雪景的淡白一如曠野的濃黑,建構出安靜、低吟的話語來。
碧玲的《失衡》,抹去了紀實攝影的直觀式記錄,讓觀看的畫面滲入了作者私我的猶疑晃動,為第三世界日常的現實生活樣貌中,賦予一種略為脫離現實的無奈,而這無奈,一半來自真實的世界,一半來自作者心中的衝擊與無力感。
慶章的壯遊快門,一如寇德卡(Josef Koudelka)的流放地(Exiles),他屏棄了畫面外的景物,只悄悄的告訴了觀看者這是作者在場的主觀抉擇,進而提出了一個隱晦的問題:「藉由照片,觀看者是否如同作者一樣在場?」我們不難在世界上知名的攝影家中找到這些存在主義色彩濃厚又帶點街頭快拍式的作品,在虛幻的場景變換游移當中,一如這些成熟的攝影家,慶章作品中微微的現實荒謬,有些淡淡的諷刺與寂寞,作者本人稱這些作品為《幻相》。
凌雲幻想式的畫面,彷彿一半在現實世界中矗立,一半在想像的世界中某個不知名的角落綻放,攝影在此脫離了最原始的記錄功能,將現實物從「眼見」轉換為「心見」,這種轉換的過程,日本攝影家中平卓馬形容為「詩意」,凌雲的「詩意」展現在不按牌理的景物框取,豐富卻又脫離現實的色彩表現,有點像是在大人成熟的眼光中卻又帶著小孩純真的思維來觀看。
惠民的《羅生門》,門的這邊是外面,是公共領域,門的那邊是裡面,是私有空間,門作為一種隔離內外的界線,它是清楚而不可侵犯,然而,惠民在日常踏查中卻發現,實際的情形是門裡面的土地被私人在沒有告知土地擁有者的情形下被開發利用,私自開發者用「門」來標示出他私人開發範圍的入口,而這入口恰恰好也標舉著私人與公共空間界線曖昧不明的證據,攝影在此作為一種觀察後的紀錄行為,方惠民的「羅生門」讓我們得以了解,在現代化的社會中,仍有私佔土地這種不可思議的現象存在。
信嘉的《自拍》作品,他舉了安東.契軻夫(Anton Chekhov)所說:創作者得誠實到...觀者無法逃避!在世界攝影史中,照片是否強大到具有讓觀者無法逃避這樣的力量另待討論,然而,信嘉特意在安排好場景後,只略為告知對象一些操作上的細節,便將快門線交給對方之後他便離場,讓對象自己面對鏡頭進而自己拍下自己身體的樣貌,在觀看這些作品之時,或許我們會先從窺視者的角色中得到快感,一開始想到的是「他們好勇敢啊」「她們的身體很美」... 慢慢轉變到「他們為什麼要這樣拍下自己呢?」「她們在按下快門的瞬間,腦袋裡想的是什麼?」「她們是如何看待自己的身體?」「我又是如何看待自己的身體?」若觀看者轉化到後面的思考行為,或許信嘉所說的透過觀看這群人,得以觀省自己的想法才能達成。
敏寬的《名牌花》,在全球化的浪潮之下,生產與消費,藉由傳播,我們對於日常生活中必需品的知名品牌耳熟能詳,在習慣於使用這些物品之後,或許我們堅信如此知名的品牌企業應該能永續經營,然而,時間與市場是無情的,不適者淘汰,敏寬採用了靜物攝影的方式,藉由「花的美好,卻仍舊凋零」,搭配了品牌的容器,暗喻了再怎麼美好的事物終有結束的一天,更重要的是,當品牌結束後,這些人造物容器的分解有些需要50年的時間,有些則需要超過百年以上,甚至比企業存在於這世界的時間更久,藉由敏寬的「名牌花」,或許我們會重新審視自己,在我們當一個消費者的角色時,我們更應該如何看待地球的資源與環境問題。
肇圀的《夾娃娃機》,2019年年底某天晚上十點多,我在金門金城鎮散步,看到一家亮晃晃的夾娃娃機店還在營業,或許還有更多家店開著也說不定,對於在純樸的金門這麼晚還看到這景象,不禁令人好奇:台灣社會需要這麼多的夾娃娃機店?或者,更深入的討論,台灣人的生活壓力大到需要這麼多簡單放鬆的時光?日本評論家飯澤耕太郎曾說,一個好的創作者,其作品經常能反映出一個時代,對於飯澤耕太郎所說「時代」到底需要多久時間才得以形成,我們無從定義,但若說台灣風靡夾娃娃機已經是某一個時期普遍的社會現象,則應該不至於是一個誇張的說法,只是,這種一窩蜂的現象到底能維持多久?我想沒人敢打包票,即便連夾娃娃機店的主人也是如此,正因為大家心知肚明,這只是一個現代社會快速變遷的現象之一,所以即便開店經營,索性就連招牌也不用了,於是到處看到店裡面是經營夾娃娃機,店招牌卻跟這一點關係也沒有的荒謬,形成了一個有趣特殊的社會現象,肇圀以嚴謹的社會地景拍法記錄下了這個曾經屬於我們這一代台灣人特別的記憶。
馨儀的《變裝者》,從變裝前的自我,到變裝後的他者,這「自我與他者」之間是否有一道界線?是在到達這條線之前,還是在這條線上,抑或跨過了這條線,自己將會變成一個陌生的他者?而這條線,是藉由化妝?服裝?還是因為在鏡頭關注(我們都處在鏡頭的這端觀看)下,就會喚醒心裡面的另一個人出現?或者,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或多或少都有配戴面具的時候,只有在變裝了之後,才是真實自我的展現?馨儀引述了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説的:「面對鏡頭,我同時是:我自以為的我,我希望別人以為的我,攝影師眼中的我,還有他藉以展現技藝的我。」 馨儀在很困難拮据的情況下,南北奔波,以肖像新紀實的手法告訴觀者,台灣一種次文化生活的樣貌。
志豪的《光世代》,引發了我的一個小小記憶,小時候我住在南部鄉下,每次上台北都是大事,記得傍晚時分遊覽車過新店溪之後,小孩子的眼睛對於都市的高樓與燈光總是充滿著好奇與憧憬,幾十年過去了,都市的燈光從照明的功能變得更迷離多樣,而現代人生活步調加快的速度亦不遑多讓。杉本博司的「劇院」系列,螢幕上一片空白,這片空白標舉出了機器(底片)與人眼的不同之處,人眼觀看之後產生記憶,於是我們有了電影的劇情轉換,機器(底片)缺少了記憶,於是只以紀錄的方式存在,最終形成一片空白,志豪的「光世代」,乍看之下雖然同樣是一片空白,但是這一片空白所標舉的,卻是現代人資訊氾濫爆炸的結果,當後一秒的資訊不斷的覆蓋前一秒的資訊時,你到底能留下多少訊息?當資訊不斷的覆蓋更迭,在生活步調急速加快的現代社會中,或許在我們腦海裡留下的只剩一片空白吧?!
留下足跡
「不要跟隨道路的方向前進,走到沒有路徑的地方,留下足跡。」在我與這十位新一代攝影家討論作品的期間,曾經引用艾默森的這句話來彼此鼓勵,在網路盛行的這個年代,我們很容易看見有這麼多新奇的想法已經用攝影的方式來表現了,換句話說,我們很難再找到一條沒有人走過的路徑,然而,正因為如此,或許我們可以轉個方向,用力一點,留下一點走過的足跡,這本攝影集正是這十位新一代攝影家的足跡印證,同時在台灣艱困的攝影大環境中,或許這本攝影集也能踩踏出一個小小的鞋印。
感謝張照堂,郭力昕與張世倫三位老師曾經與這十位新一代攝影家討論作品,同時更感謝照堂老師為這本攝影集定名「附著與穿越」,我想,這個書名,已然包含了書中所有作品的文本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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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在這板發文 如果不服板旨或標題選錯 還請不吝告知 發現後會立即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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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是這樣的。
因緣際會下,我在marvel板的四月份置底閒聊文中,
分享了一些法律上的經驗和觀點,有提到我個人不喜歡濫訴浪費司法資源。
不過這都不是重點,重點是大概是夜有所思(分享時已經是晚上了),
結果我做了個夢。
夢中我收到一些人的分享,他們認同我不濫訴的觀點,
因為他們都自認為是被濫訴的受害人。
(到底告他們的人算不算濫訴,其實我也不知道,
但都是妨害名譽的問題,以下也都是在討論妨害名譽。)
他們有的已經和解,有的還在掙扎,有的事過已久,有的才剛開始。
我當然建議他們如果有需要,可以去找免費法扶,網路上也有律師提供諮詢,
不然到法律板爬文也會有收穫。
雖然有些人已向專業求助,但是很奇怪,還沒去向專業求助的卻意願不高,
已求助的也對回答並不滿意,卻很想知道我這個門外漢的看法。
我又旁敲側擊了一下,這才發現,原來他們想要的並非專業資訊,
而是情緒上的發洩和認同。
他們想知道的不是該怎麼打官司,
而是能不能給濫訴的人一個教訓,出一口氣,討回公道。
但是從專業人士得到的答案都是沒辦法。
只要原告沒有偽造或變造證據,被告就只能摸摸鼻子去跑程序,無法狠狠倒打一耙。
這些被告,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情感上的矛盾。
因為官司纏身會對日常生活造成影響,身心上都會有壓力產生,
所以他們都想趕快和解息事寧人,一方面卻又很不服氣,
為什麼明明是自己莫名其妙被告,還要低聲下氣卑躬屈膝,捧著錢請原告笑納高抬貴手。
他們甚至對法律的公平性失去信心,陰霾很難平復。
我能明白那種感受,所以很願意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但是又怕有錯誤導他人,
所以夢中就提議我把文章發在法律板上,讓有法律專業的人檢視訂正,
有不足的地方,也可能會得到補充。
然後夢醒了,不過我還是決定遵守約定發文,因為這畢竟是從marvel板開始的事情。
板上不久前還有「可能會因為讀文感染靈障業障 而導致頭暈、身體不適、噩夢、
睡不著等狀況」的說法。
所以搞不好我會做這個夢,也是因為有人心懷怨念,讀了我的文章產生共鳴,
然後我在睡覺時,接收到負面能量的強大頻率而做夢。(笑)
有沒有辦法反制濫訴,我認為當然有,而且並不難,只是需要勇氣和犧牲。
為什麼有人要當訟棍,當然是因為有利可圖,抓住一般人會想花錢消災的心態。
恐懼來自於無知,只要弄清楚下一步該怎麼走,自然就不用擔心害怕,
而弄清楚的最好方法,毫無疑問就是求助於專業,詢問法律人的意見。
如果有把握對方是亂告,不起訴的機率很大,那就別和解拼不起訴啊!
為什麼訟棍能賺錢,因為受害的被告互不相識,只是一盤散沙,當然容易各個擊破。
要是這些被告能無形中團結起來,有志一同,全都豁出去不計代價和訟棍拼到底,
就算被起訴也繼續打官司,讓訟棍沒辦法從中得利,還要付出成本。
這些人衡量得失,久而久之就會慢慢減少。(當然前提是要確定贏面夠大啦。)
其實法律已經有抵制訟棍的機制了,那就是讓公權力分出是非,
只是被告未必會選擇這條比較坎坷又漫長的路據理力爭。
所以不需要認為法律不公平。面對濫訴,有些公僕也很難為,他們職責在身不得不為。
以下是一小段我和某員警的對話:
(只是該員警個人看法,不代表警方都是這樣,而且內容經過我的修飾和刪減。)
我:啊你們會常常遇到亂告的嗎?
警:也不能說人家亂告啦,只是可能提告內容根據經驗,不起訴的機率應該很大。
我:所以就是濫訴浪費國家資源啊。
警:這個......就算有這種感覺,也不能明講啊。只能勸提告者以和為貴。
但是如果人家堅持要報案,我們一定也都是受理啊。(苦笑)
我:我懂。那種愛亂告的都不講理,搞不好還說你們吃案,到時候自己倒楣惹一身腥,
有理說不清有苦說不出。
警:哈哈哈哈哈。(笑而不答)
我:那真的沒有辦法抵制濫訴嗎?
警:我們能做的也不多啊,就是在能力和職權範圍內,盡量讓被告清楚狀況,
然後提醒被告可以尋求法律協助,不要忘記把有利自己的證據整理好這樣而已。
法律是講證據的,如果原告的證據不夠力,其實被告沒事的機會不小。
除了員警所說的以外,其實被告有利的地方也不少。
利如:舉證責任在原告,被告不自證己罪,但能努力證明自己清白。
微罪不舉、罪疑惟輕、無罪推定等觀念。
只要自己注意言行,不要被釣魚抓到把柄,人家要告就讓他告吧,
反正專業的諮詢管道很多,免費的也不是沒有。
至於怎樣叫濫訴呢,我不知道法律上有沒有明確的定義,但是有聽過以下幾個類型,
不知道還有沒有別的類型。
1.告人不是為了討回公道,只是想讓被告產生壓力和不便,甚至是賺和解金。(例如訟棍)
2.雞毛蒜皮的小事也對簿公堂。
(例如男女網友約在公共場所,相見後女方就對男方說:「抱歉,我不喜歡臭它它。」
覺得自己約到龍還被打槍的男方惱羞成怒,就抱著很幹的心情衝到警局去報案了。)
3.明知超過六個月了會不起訴,還是硬要給他告下去。
4.不做好功課就先告再說。
(例如A和B在B的家中一言不合,A罵了B髒話,
當時家中只有兩人,沒有別人進出,B告A公然侮辱。)
以上觀點如有謬誤,還請各位法律人指正。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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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麗的詩歌是最絕望的詩歌 有些不朽篇章是純粹的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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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232.11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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