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11-1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質詢摘要
淑華感謝召委今天安排審查法警職權行使法,但聽完兩個院部的報告感到非常失望,法警是協助司法權行使的重要人力資產,卻不見司法院和法務部為他們的權益據理力爭,只會推說沒有人、沒有錢,一昧反對制定專法,還扣上擴權的帽子,對基層法警的士氣是很大的打擊。
在執行勤務的過程中,因為法律依據不明確,常產生很多糾紛,甚至有法警因此被告。即使院部反對專法,認為可在法院組織法增訂相關規定,從我去年12月提出臨時提案,今年六月院部召開公聽會,至今也沒看到有任何修法版本,院部真的有重視法警的權益嗎?淑華認為法警職權涉及干預人民基本權利,應該在行政作用法中明訂較妥當,條文內容可進行討論,最後司法院和法務部承諾在三個月內提出修法版本。
法院組織法法警 在 高嘉瑜 Facebook 八卦
【金管會查日盛金中資假動作
淪為三不管三不會】
距離富邦金收購日盛金的二月一日大限僅剩兩個星期,市場看似平靜,但目前的情勢對富邦有利。除第一大股東日本新生銀行傳出有意讓渡一半約17%的持股,擁有24%股權的第二大股東香港建群擺明要藉機洗掉中資,加上富邦人壽原本的4%,富邦金的基本盤已經有45%,隨便在市場上打撈5%的散戶股東應賣,就可以突破50%的收購門檻。但台灣史上第一宗金金併,難道就要在疑雲重重中讓富邦金輕舟已過萬重山?金管會淪為闇黑勢力的推手,自失金融監理的高度,三不管、三不會,絕對難辭其咎。
✅金管會三不管
(1) 金管會不管股東透明:金管會去年7月開始推動的「股東持股透明行動方案」,要求大股東申報持股時,必須將實質受益人及最終控制權人一起申報。根據「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十六條規定,金融控股公司設立後,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該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十,應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沒有申報核准可以根據同法第六十條處二百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有這樣的制裁工具,金管會為何還是毫無作為?為何要等到已經同意富邦金的收購申請後,才說「不排除」開罰?
(2) 金管會不管日盛中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3 條第1項規定:「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臺灣地區從事投資行為」。日盛金的中資背景從2009年建高控股入主以來就傳聞不斷,金管會從2017年就開始發文要求日盛金說明資金來源,陳銘達也都有恃無恐,以拖待變。去年11月10日金管會首次約詢陳銘達要求證明實質受益人不是中資,陳銘達也是虛應故事。就算最後罰5000萬讓中資安全退場,相較於背後的肖建華可入袋120億,這5000萬根本不痛不癢!
金管會有了面子,中資有了裡子,兩方互為表裡,根本就是在唱雙簧。
(3) 金管會不管洗錢防制:金管會根據「洗錢防制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將中國列為「洗錢或資恐高風險國家」,現在卻協助富邦金幫中資脫產,把中資洗成台資,金管會自己都以身作賊,又如何要求國內金融機構積極通報防制洗錢犯罪?
✅金管會三不會
(1) 金管會不會金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5條授權金管會可以要求金融機構及其關係人與公開發行公司提示有關帳簿、文件及電子資料檔等資料,這就是「金融檢查權」,如果遇到有金融犯罪嫌疑的案件,甚至可以報請檢察官許可,向該管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後,會同司法警察,進入金融機構或相關處所實施搜索。「金融控股公司法」第52條也規定金管會「得令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於限期內提供相關財務報表、交易資訊或其他有關資料,並得隨時派員,或委託適當機構,檢查金融控股公司或其子公司之業務、財務及其他有關事項」。金管會明明有武器,為何要放棄?
(2) 金管會不會變通:金管會一直是被動等待補件,和陳銘達所謂視訊約談,根本是虛晃一招,所謂補件根本是拖延戰術,只是要拖延到2月1日富邦金收購達標。金管會說建群是香港公司,沒辦法金檢,那為何不直接去日盛金查帳?除了查公司的資金外,日盛金有四席董事是建群派任,也可以查這四席董事的金流,釐清中資的疑慮。
(3) 金管會不會讓富邦失望:金管會是如何調查大同的中資案?是用查帳和交叉比對的方式,揪出隱藏在的大同公司的假外資真中資,同樣方式為何可以查大同,不敢查日盛?就是因為要護航富邦。北富銀董事長陳聖德在去年9月28日打電話給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表態要申請公開收購日盛金,泰國正大集團的申請案馬上就被金管會駁回。金管會為了護航富邦,去年12月14日召開業務會報,12月16日又加開一次業務會報,12月17日就火速同意許可富邦金公開收購日盛金。難道真的是富貴要人幫,富邦有金管會幫?
金管會的自失格局,為富邦金造橋鋪路,背後的動機如果真的是金管會主委黃天牧答詢時不經意說出口的「讓中資趕快離開台灣市場」,那麼金管會就是要全民幫中資買單出場!富邦金併日盛金這筆爛帳最後還是金管會要扛!
https://youtu.be/cQeRaUnzgHc
法院組織法法警 在 陳宜民教授 Facebook 八卦
「中華民國憲兵指揮部」臉書粉絲團昨日貼出一張「佈憲」保防單元劇的劇照,圖中遭逮捕的人士外觀竟與韓國瑜一模一樣,國民黨立委陳宜民懷疑這廣告文宣是在影射韓國瑜是「匪諜」,痛批國防部違反行政中立,讓台灣花數十年的「軍隊國家化」破功,民主倒退嚕。
昨日晚間八點左右,「中華民國憲兵指揮部」臉書粉絲團張貼出一張今日莒光園地保防單元劇「佈憲」的宣傳照,圖中赫然出現一位藍色襯衫、光頭男士,遭到憲兵逮捕,隨後在網路瘋傳,憲兵在晚間10點左右刪除照片。
陳宜民說,「軍隊國家化」是台灣民主歷程中相當重要的一環,一直到2000年總統大選,中華民國在台灣首次政黨輪替時,湯曜明參謀總長發表聲明,明確主張國軍的立場與使命,服從民主政治選舉出的國家領袖與保衛國家安全等立場,才確立台灣軍隊國家化的目標,2007年陳水扁總統執政時期,立法院通過國防法與國防部組織法,將傳統的「國軍五大信念」「主義」與「領袖」省略,變成三大信念,但昨天我們偉大的國防部,似乎又把「領袖」給加回去了。
陳宜民批評,為了避免軍人干政軍隊應超越黨派,但民進黨藉著這一波共諜案,偷偷的讓國防部淪為政治打手,未來將會後患無窮,尤其憲兵具有「司法警察權」執法身分與警察相同,如果有既定印象要怎麼執法?
陳宜民說,共諜案的情況民進黨完全故意不說清楚,遭受調查的香港中國創新投資公司向心,昨日也並未被羈押、交保,僅諭知限制出境、出海,網路上的假訊息也絲毫不做澄清,現在甚至讓憲兵與政戰介入大選,對全台灣人做「政治工作」,顯然我國的轉型正義完全是失敗的,只是讓軍隊轉彎沒有轉型。
陳宜民認為,憲兵原本發的圖文裡面還說,「近年中共無所不用其極,窺探國軍事機密,全體官兵都必須加強敵情與安全觀念,提升憂患意識」,搭配一張近似總統候選人韓國瑜的照片,試問負責韓國瑜內衛區的維安與特勤人員、隨扈,有許多都是憲指部的人員,這到底要他們怎麼保護韓國瑜,又要韓國瑜怎麼去相信他們?這種作為相當的不恰當。
陳宜民認為,憲兵指揮部的指揮官以及負責該案的政戰長官,都應該立即面對全國人員說明,為何我國的憲政體制與軍隊國家化,會在一次選舉裡面被破壞殆盡,軍人風骨蕩然無存,中華民國憲兵為何會變成為只為民進黨服務的「黨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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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組織法法警 在 #討論法警法院組織法之打底書/解題書之必要 - 公職板 | Dcard 的八卦
討論法警法院組織法之打底書/解題書之必要. 公職. 2021年11月12日12:35. 本人在準備下一次的法警法組是上李源的,目前概念上大致都還可以應付只是第一次接觸很不適應,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