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國會殿堂首度實質審查同婚法案條文,感謝民進黨、國民黨、時代力量、親民黨等朝野政黨多位委員共同努力,於司法法制委員會完成婚姻平權法案的審查,最後以兩個民法修正共識版本送出委員會:分別為尤版、許版及時力版之修正整合版本(包括五條條文:971-1、972、973、980、1079-1條)及蔡易餘委員提案之修正版本(第八章同性婚姻之三條條文)。
司法法制委員會首先併案審查我、許毓仁委員及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的民法修正案,在委員會委員的共識下,我們採用概括條款的立法模式,先討論第971-1條,經過現場各黨委員及司法院、法務部充分討論後,最後通過由司法院擬出的修正條文文字,使異性或同性之婚姻當事人,平等適用本法及其他法規所定關於夫妻、配偶、父母子女、親屬之規定,但第1063條除外。
為了避免條文文字去除「男女」字眼可能造成的誤解,委員會審查第972條條文,最後通過郭正亮委員現場提出之修正動議,於現行條文外,新增第二項:同性婚約,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
目前女性最低訂婚年齡為十五歲、最低結婚年齡為十六歲,在我國仍處於高中職求學階段,此規定有妨礙女性學業、進而減少將來就業機會及職業發展的可能性,影響其經濟自立的能力,從而對家庭和社會皆造成不利影響。過去CEDAW公約審查時,審查委員也於結論性意見提出要求修正。今日審查第973條及第980條,所有出席委員無異議通過許毓仁委員及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版本之條文文字,分別將男女訂婚年齡一致訂為十七歲,結婚年齡一致訂為十八歲。
第1079-1條規範法院為收養認可時,應依兒童最佳利益為之,但由於性別、性傾向及性別認同、性別特質等特別易於成為歧視原因,實務上亦曾發生過因歧視而無法順利收養的案例,為落實憲法第七條之平等權利、保障兒童最佳利益,並穩固家庭之保護照顧功能,所有出席委員無異議通過許毓仁委員提案之條文文字,要求法院於認可收養時,不得因收養者之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特質等為理由,而為歧視之對待。
接著,委員會審查蔡易餘委員提案的民法修正版本,針對蔡易餘委員提案版本,周春米委員於現場提出修正動議,修正第1137-2條及第1137-3條,使同性婚姻所生之法律關係能擴及外部關係,平等適用關於夫妻、配偶之規定,有子女者亦得平等適用關於父母子女之規定。針對蔡委員提案版本,最後審查通過蔡委員提案之第1137-1條,以及周春米委員提案修正之第1137-2條及第1137-3條。
司法法制委員會也同時通過提案,今日審查出委員會之兩個民法修正案,將循往例於二讀前送交協商,明年協商啟動前若有任何其他相關版本之法律提案,也將併案協商。提案文字如下:
今日審查尤美女委員所提「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六案,待宣讀各版本條文、逐條討論後,通過之草案送交朝野協商。
105年12月26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之條文,在明年啟動朝野協商之前,如有任何其他相關版本之法律提案,亦將併案協商。
今天同婚法案通過委員會審查,雖然只是一個中途站,但卻是在各界長期的努力下、得來不易的成果。十年前,蕭美琴委員提出我國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案,當時在國民黨部分委員惡意的程序杯葛下,遲遲無法進入院會一讀。2012年我提出的民法修正案以及2013年鄭麗君委員的提案,幸運通過一讀,也在委員會完成詢答、舉辦過兩場公聽會,但卻在進入條文審查時卻因出席委員人數不足而流會。
1958年即有女同志探詢結婚可能的紀錄,1986年又有祁家威和其同性伴侶向台北地院公證處請求公證結婚,過去近一甲子以來,同性伴侶對婚姻的訴求不絕,目前更已經有上千對同志伴侶共同生活、上百個同志家庭共同養育孩子。這是我們社會的真實情況,有這麼多的家庭因為欠缺法律保障,而無法承受任何意外。
法案出委員會後,還有朝野協商、二讀、三讀。曙光乍現,但雲靄仍未散去,我們還要持續同行、持續努力,直到迎來虹霓。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5萬的網紅佑來了,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小抄紙載點:選完了,不用再下載了 老師懶得重拍了~~每案的結果有寫在字幕處,記得開中文字幕...
民法1063 在 賴士葆 Facebook 八卦
幫推和投石等公關公司被爆在2016年成立,4年拿到8千多萬的案子,林錦昌和李厚慶被質疑是幕後的藏鏡人,另外李厚慶被指是御用評委,3年擔任3百個標案評委,違反採購法的利益迴避,他說外界對他不實的影射,甚至標籤化、汙名化。林錦昌澄清沒有介入任何標案,並提出請辭文總秘書長,蔡英文尚未批准。老實說,辭職與證明他的清白完全是兩回事,現在國民皆是法官,心中自有一把尺。
上個月爆發駐印尼大使陳忠向經濟部發電報密件,指國營事業被特定人士操控謀私利,將代表處排除在外,經濟部和外交部避重就輕含糊其辭,外交部打死不願意證實,印尼代表不接電話,蔡英文明明有權力可以查清楚所有的疑點向社會交代,卻選擇用最拙劣的方式處理,全國的國民法官當然心中有數。當時蘇嘉全在臉書捍衛自己清白,蘇震清也發聲明說兩趟印尼行有任何謀取私利或違法就退出政治。蔡英文出面力挺,說指控的人要有相當的證據來證明,不要用片面的資訊來編串故事,現在蘇震清暫時因收賄暫離政治,不知蔡英文會不會後悔這樣的力挺和背書。
民法1063 在 我是台灣人.台灣是咱的國家 Facebook 八卦
轉貼,來自香港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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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雨傘運動後,我們不怕催淚彈了。香港人已level up。吃完彈,氣體消了,我們再回來,現場大家並沒有散去,就站在警察前。
警察現時已射橡膠子彈及布袋彈,有學生眼部中槍大量流血。我們現階段想知道,究竟警察開橡膠子彈和催淚彈後,其實政府想怎樣呢?我們是不走了,想開真槍嗎?
很多人大叫香港加油,請為香港人集氣!
請大家為香港發聲,聯署全球支持香港反送中:
http://chng.it/yBjcJdt5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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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為香港加油!
我們台灣人會成為香港的後盾。
我們民間正在推動的難民法,也已經獲得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的認同與支持。
只要民進黨仍能繼續執政,未來台灣不只會成為香港民主派人士的庇護所,香港關懷人權的NGO團體,可以來台灣開設辦事處。
上個月小編一群朋友,包含底下節目中的與談人楊憲宏先生,協助維吾爾人向台灣內政部申請成立「台灣東突厥斯坦協會」正式獲得通過。未來通過難民法之後,台灣將真正成為亞洲人權的燈塔,支持香港等遭受中共迫害民族的人權基地。
未來民間更會努力遊說台灣政府,放鬆開放港人移民來台的條件。香港與台灣有著共同的歷史記憶與文化,我們使命同樣的文字,講彼此相通的語言,還有共同的流行文化。
香港人與台灣人都懂得民主自由的寶貴,有著程度相近的精神文明與生活水平。而且都會勇敢捍衛我們的人權與自由,呵護民主的環境。
只要台灣能守住2020的總統大選,不要被親共的中國政權復辟。相信上述的行動,不久之後就能實現。至少在中共垮台之前,可以讓港人有一個能就近遙望香港的自由美麗島嶼可以棲身。期待那一天儘快到來。
香港加油!勇敢不低頭,風雨過後就會海闊天空。
台灣會陪伴你們,支持你們。全世界也向你們致敬,為你們的勇敢加油!
台灣人
童溫層》
談難民法與友善香港人的移民政策
https://youtu.be/hs8Qr75PMyI
民法1063 在 Re: [ 問] 民法親屬婚生子女之否認- examination | PTT職涯區 的八卦
引述《sosowu (soso)》之銘言: : 依照民法1063 :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 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