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Q給台灣的提案16:機車安行】
有人說我在電視上講最多關於強化主權、抗中護台議題,所以叫做不關心內政,政見再多都是假的。
某些膠對政治運作的了解真的很悲劇,把他們看的政論節目當做台灣唯一的政治舞台。
事實是這樣,作為一個殖民政權沒有建立好制度的國家,台灣小從城市基礎建設、到對外交流管道,都有許多問題。
這些年,台灣基進的夥伴們和我,從日常生活中的市政點點滴滴建立起論述,這些得不到媒體鎂光燈的部分,希望大家一起和我來關心。
好啦,今天要說的是,台灣基進不只在台中,包含高雄、台北黨部都很關心的機車議題。
一年多前,針對機車使用者、我就提出了以下三點主張:
1.挺機車路權
2.驗車合理化
3.產業高值化
#挺機車路權
台灣人日常生活極為依賴機車, 然而,長年以來,先是政府沒有提供足夠的大眾運輸替代選擇,而又在經濟逐漸成長後,覺得「越大的車有越大的路權」,留下「強制兩段式左轉」等汽車優先規範,使得最大眾的機車必須違反常理,形成詭異的「左轉車靠右」。無論是直行或轉向,機車都被迫擠在充滿危險的外側車道、待轉格、甚至路肩等等,險象環生地面對曲折狹窄的機車道、直面待轉格而來的直行車、與進出匝道的大車,再卑微地承受「不安全」的污名。
其實,只要機車的路權被充分尊重,配合良好的道路設計、標線引導、嚴格執法,機車並不會比汽車危險,而產生的單位污染也比汽車低。我認為,應以「車向分流」及「車速分流」為原則,而非現行有偏見的「車種分流」,重視機車合理路權,才能回到正常的行車分流原則。
#驗車合理化
其次,隨著環保法規日益嚴格,新生產的機車,在油車的排放標準上,也與時俱進。但可能有很多民眾會擔心,我現在的機車不符合法規怎麼辦?一定要花大錢淘汰嗎? 而如果我買新機車,又可以用多久,會不會法規越改越嚴呢?
我認為,管制移動污染源是一定要做的,但為了民眾資訊透明,「降污」時程,應該有更長遠的規劃,讓民眾在選購機車時,就知道這台車大概可以用多久,以免廠商促銷較舊型號機車時,有使用年限不足的問題而民眾不自知。而面臨淘汰的機車,我主張提供更優惠的「舊換新補助+小額貸款」,而且不只降價換購機車,也可兌換大眾運輸整合年票(使用MaaS系統)。讓電動車、新規格車輛「補助分級」,補貼汰換無法通過法規的車輛,而略降相對較新車輛,更符合環境正義,也更能幫助弱勢民眾!
#產業高值化
另外,隨著電動車普及和產業變遷(大廠奪取主導權),舊有的修車產業面臨極大衝擊,但是這些遍佈街頭小巷的修車行,從業人數非常多,我認為,為了協助產業轉型,應由交通部、經濟部等部會協調法規與行政面,朝零組件高值化,油車、電車合理改裝鬆綁、制度化納管,加強電動車職訓等方向,讓師傅們能在精進技術下,提供更升級、差異化的服務!
進入立院後,我保證會保障行人路權、推動大眾運輸、也會做個非常機車的立委!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的網紅新竹市議員林彥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第三次定期會單位質詢-交通處-左右轉專用道設計問題 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
標線 劃 設 原則 在 3Q 陳柏惟 Facebook 八卦
【3Q給台灣的提案16:機車安行】
有人說我在電視上講最多關於強化主權、抗中護台議題,所以叫做不關心內政,政見再多都是假的。
某些膠對政治運作的了解真的很悲劇,把他們看的政論節目當做台灣唯一的政治舞台。
事實是這樣,作為一個殖民政權沒有建立好制度的國家,台灣小從城市基礎建設、到對外交流管道,都有許多問題。
這些年,台灣基進的夥伴們和我,從日常生活中的市政點點滴滴建立起論述,這些得不到媒體鎂光燈的部分,希望大家一起和我來關心。
好啦,今天要說的是,台灣基進不只在台中,包含高雄、台北黨部都很關心的機車議題。
一年多前,針對機車使用者、我就提出了以下三點主張:
1.挺機車路權
2.驗車合理化
3.產業高值化
#挺機車路權
台灣人日常生活極為依賴機車, 然而,長年以來,先是政府沒有提供足夠的大眾運輸替代選擇,而又在經濟逐漸成長後,覺得「越大的車有越大的路權」,留下「強制兩段式左轉」等汽車優先規範,使得最大眾的機車必須違反常理,形成詭異的「左轉車靠右」。無論是直行或轉向,機車都被迫擠在充滿危險的外側車道、待轉格、甚至路肩等等,險象環生地面對曲折狹窄的機車道、直面待轉格而來的直行車、與進出匝道的大車,再卑微地承受「不安全」的污名。
其實,只要機車的路權被充分尊重,配合良好的道路設計、標線引導、嚴格執法,機車並不會比汽車危險,而產生的單位污染也比汽車低。我認為,應以「車向分流」及「車速分流」為原則,而非現行有偏見的「車種分流」,重視機車合理路權,才能回到正常的行車分流原則。
#驗車合理化
其次,隨著環保法規日益嚴格,新生產的機車,在油車的排放標準上,也與時俱進。但可能有很多民眾會擔心,我現在的機車不符合法規怎麼辦?一定要花大錢淘汰嗎? 而如果我買新機車,又可以用多久,會不會法規越改越嚴呢?
我認為,管制移動污染源是一定要做的,但為了民眾資訊透明,「降污」時程,應該有更長遠的規劃,讓民眾在選購機車時,就知道這台車大概可以用多久,以免廠商促銷較舊型號機車時,有使用年限不足的問題而民眾不自知。而面臨淘汰的機車,我主張提供更優惠的「舊換新補助+小額貸款」,而且不只降價換購機車,也可兌換大眾運輸整合年票(使用MaaS系統)。讓電動車、新規格車輛「補助分級」,補貼汰換無法通過法規的車輛,而略降相對較新車輛,更符合環境正義,也更能幫助弱勢民眾!
#產業高值化
另外,隨著電動車普及和產業變遷(大廠奪取主導權),舊有的修車產業面臨極大衝擊,但是這些遍佈街頭小巷的修車行,從業人數非常多,我認為,為了協助產業轉型,應由交通部、經濟部等部會協調法規與行政面,朝零組件高值化,油車、電車合理改裝鬆綁、制度化納管,加強電動車職訓等方向,讓師傅們能在精進技術下,提供更升級、差異化的服務!
進入立院後,我保證會保障行人路權、推動大眾運輸、也會做個非常機車的立委!
標線 劃 設 原則 在 呱吉 Facebook 八卦
在前幾周的公開議政:對選民報告的街頭宣講活動中,有位市民朋友和我討論到了近期很熱門的修改道交條例§7-1、也就是所謂「限制民眾交通違規檢舉種類」的議題。這個修法雖然是立法院事務,但任何的變革都會影響到北市警察的執法,所以我也相當關注。
當初此案一被提出,提案立委和連署立委全都被罵到臭頭,從數據分析來看,大部分民眾是持負面觀感。那到底一開始此案是怎麼被提出的呢?如果要解決浮濫檢舉、甚至是長期性違規的問題,又該怎麼處理呢?
據我了解,許多警察局內的同仁,不分各地,都相當支持本次的修法提案。原因是近年來科技便利、錄攝影設備的普及之故,檢舉數量確實只能用「暴增」來形容。
從2016年的近154萬件檢舉,到去年已經變成391萬件檢舉案件,今年上半更是已經有近274萬件檢舉、全年可能近逼500萬件。北市上半年也有54萬件。
由於每份檢舉,都有限時回覆的要求,警察局和交通大隊也必須要到現場看過、或利用電子儀器重新檢視檢舉圖文是否符合法規,造成人力相當大的吃緊。
這些檢舉案件中,最大宗的是違規停車、再來就是不當使用燈光及闖紅燈;在我和北市交通大隊的討論中,他們提及惡意逼車、危險駕駛或闖紅燈等案件檢舉,確實可以彌補警力不足;但違規停車涉及道路使用、停車空間的供給缺乏、以及很大宗的報復性案件(去年即有人一年就檢舉15000多件),輔以隨之而來的申訴,造成警方很大的困擾。
然而,對我來說,警方的困擾是一回事,但重點是這些浮濫檢舉的「檢舉達人」所帶來的弊端,和檢舉制度下造成的好處和公益的提升相比,孰輕孰重?
我確實發現,有部分人濫用這個檢舉制度,出現了惡意檢舉、甚至以檢舉為樂的人。以台北市為例,今年一到八月,就有人檢舉近11000件,平均一天檢舉45件,前五十名的大量檢舉人一天都至少檢舉10件,已經佔全數檢舉案件的近15%。換言之,我認為部分人的濫用,已經對這個系統造成一定的影響。
以違規停車當例子,我們都能理解許多時候違規停車或許真的是疏忽、是一時偷懶、乃至於貪個方便,對於這種狀況開罰或檢舉,我想不會有太多人同情;然而在某些情況中,確實可能有結構性的因素,包含住家或公司周邊停車位確實不足、停車格本身劃設問題、標線塗設錯誤或落漆、挾怨報復頻繁檢舉等。
也因此,這個問題並沒有直覺上地那麼令人不悅, #並不是說有理由違規就是對的,而是我們希望透過檢舉和開罰達到矯正的效果,但如果造成民眾違規的環境是不變的,這些機制的嚇阻力就會大幅下降;與此同時,與其透過大量開罰,倒不如思考其他的可行方式。
現階段我的態度仍然傾向不該限縮民眾的檢舉權利,所以我反對立院這項提案。畢竟確實有許多違規影響到民眾的日常生活。我建議交通大隊和北市警局可以考慮增加人力、統一規範來處理日益增加的檢舉案件。例如我們可以引用網路遊戲或直播平台管理不當留言的模式,限制一般人檢舉的頻率。
我們也應該擴大違規停車科技執法的施行地點,減少警力負擔、也增加執法開單的正當性;與此同時,透過機器學習或軟體判讀標線、人行道和車牌,用以取代人力辨識的技術已臻成熟,確實也是一個可以考慮的方向,北市警局也贊同我的建議,會往這方向來推進。
此外,另一個可以考慮的方向是,如果某地點真的有大量臨停需求,在不特別影響原有交通狀況下,塗改成黃線也並無不妥;警政署目前也正在研議設置虛黃線、或是限制一段時間內不得連續檢舉等方向,我覺得都是在兼顧檢舉權益和警員負擔中的平衡嘗試,必須給予鼓勵。
最後我想和大家聊聊的,就是有關提案「連署」這件事情。影響一個議員、或是一位立委要不要簽署法案的原因有很多,包含是不是同黨、有沒有利害關係等等。
所以,是否因為這些提案上的委員都有連署,就要給予譴責,我認為仍是可以再思考的。部分民代也會因為民眾的壓力或輿論,來撤銷原本的簽名,這也是民主政治中運作的常態,這反而是我們民主制度的一個優點。也就是,如果你不喜歡這個提案,人民是有機會直接影響你選區的民意代表修正他的立場。
從一個檢舉違規的提案出發,可以再次發現的是政治工作就是平衡分配、妥協和原則不斷角力和拉扯的過程,也是我仍在持續精進與學習的地方。
標線 劃 設 原則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評價
第三次定期會單位質詢-交通處-左右轉專用道設計問題
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路段,覺得案情並不單純,一查下去發現不得了,問題可大了。
🚥 #轉彎專用道傻傻分不清楚
質詢一開始,我列舉了好幾個路口畫有「左轉指向線」的車道,讓交通處長猜看看是不是「左轉專用道」。
這些例子大多沒有「專用道」的標字,有些有雙白實線,有些沒有;有些有箭頭綠燈,有些沒有。
處長可能太緊張,回答每個例子都是專用道(我還再三確認),後來問統一規範的時候,才又改口其中幾個只是左轉道,不是左轉專用道。
🚥 #究竟專用道有沒有統一規範
處長表示:嚴格來說,左轉專用車道是要搭配左轉專用號誌和獨立時向;如果沒有左轉燈,那只能叫作左轉車道。
規劃上有一個原則,直行車輛總數的百分之十五如果是屬於左轉車輛的話,那就要設一個左轉車道。
而專用車道是讓你左轉的時候可以停留的車道,但是呢,是不是有配合號誌,是另外一回事。
不過呢,只要是劃有「左/右轉指向線」的車道,不論是屬於專用道或是轉彎道,都不可以直行,只要駕駛人直行都算違規。
(經查,處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你以為的直行不是直行
新竹市的道路設計有個很大的問題,很多路口都是直行走一走就突然變成左/右轉(專用)道。
像是上面說的南大路x公竹路,還有光復路二段x金城一路、建中路,以及公道五路三段x舊社大橋、食品路x西大路等等,不勝枚舉。
走一走變轉彎道問題可大了呢!
如果沒有提前在轉彎道提醒駕駛人的話,很容易到路口才發現,緊張怕違規占用才急著變換車道。
幸運的話,後方沒車可以來得及換,來不及就會違規跨越雙白實線(禁止變換車道線),可罰 600~1800,最慘是如果不幸擦撞到後方車輛,造成交通事故,通常要負全責。
🚥 #這不是陷阱什麼是陷阱
其中我認為問題最大的是西大路地下道出來和南大路的交叉口,我在現場看的時候,幾乎有八成的人都在該左轉專用道直行,所以我很好奇警察局裁罰的標準。
警察局長表示,只要在左轉專用道或是左轉道直行就是違規,要罰 600-1200(正確其實是 600-1800)。
我特別追問:即使是上面提到的南大西大路口,只要有人檢舉 八成的人都要受罰,是不是這個意思?
警察局長:沒有錯。
我的天呀!交通處長和警察局長在議場上毫不猶豫都認為八成的人都違規。他們都不覺得這樣的道路設有問題嗎?根本是意圖使人違規、掉入陷阱!
(經查,警察局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偏心式轉彎車道才是根本解方
路口如果沒有設置轉彎車道,往往遇到有車輛要轉彎,就會擋住後方的直行車輛;被擋住的車輛想往外切,結果又卡住隔壁車道的車,造成兩線道的行車效率,有時候剩不到一線道。
即使有設置轉彎車道,但如果沒有偏移或是提早告知,就很容易發生上面說的,直走開一開變轉彎道,影響行車動線和交通安全。
為了改善上述的狀況,有愈來愈多的縣市開始在推動所謂的偏心式轉彎車道,通常都是在有分隔島的主幹道上,像是新竹市的光復路二段。
但其實沒有分隔島,也可以利用標線劃出偏心式的左轉道。像是台中市的民權路和市府路口,只要將分向限制線(雙黃線)畫成有彎度的,就可以讓路段的頭尾都有偏心式的左轉道。
🚥 #市府應全面改善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
在質詢的最後,我向交通處長提出下列三點訴求:
1⃣ 制定一致的行車方向專用道設置標準
2⃣ 提前告知駕駛人前方為左/右轉(專用)道
3⃣ 廣泛運用偏心式左/右轉車道,並以北大路和南大路為先行試辦路段。
感謝處長承諾會全面來檢討改善,也提到目前北大路和東大路都有在辦理偏心式的左轉道。至於南大路的部分,因為有國道客運在行駛,轉彎需要比較大的空間,所以還需要再評估。
未來我會持續來追蹤改善的情況,也歡迎大家留言反應新竹市還有那些左/右轉道應該要改善。
#第三次定期會質詢
#路口改善 #交通安全
#偏心式轉彎道
===
📂「行車方向專用道」相關規範: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第 62 條:
車道遵行方向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使用車道應行駛之方向。懸掛於該指定車道將近處之正前上方。
本標誌應以一標誌面管制一車道,同方向車輛能同時看到管制各車道之所有標誌面為原則。
本標誌得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及「指向線」使用。
📍 第 164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左彎專用」、「右彎專用」、「直行專用」。
📍 第 176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設於接近交岔路口之行車方向專用車道上,得視需要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使用。用以指示該車道車輛行至交岔路口時,應遵照指定之方向左彎、右彎或直行。
本標字為白色變體字,自該專用車道之起點開始標寫,標字之前方應標繪指向線,每隔三十公尺標繪一組,連續至交岔路口。
📍 第 188 條: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 第 213 條:
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之應用原則如左:
一、與單行道相交之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指示車輛遵行方向,避免轉入單行道逆向行駛。
二、道路某些方向受到管制,或實際上不能行駛時,其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遵循方向行駛。
三、交岔路口進行早開、遲閉等號誌運轉時,可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使在早開、遲閉時段中,僅有部分方向車輛可以行駛。
四、交岔路口准許紅燈右轉,或進行多時相號誌管制時,可增設箭頭綠燈,或以多向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行進方向。
#專用道應該怎麼判斷
綜合上面幾條,完整的左轉專用道應該要有:
1⃣ 左轉專用道字樣
2⃣ 左轉指向線
3⃣ 禁止變換車道線
交通處長說的「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反而不是必要的條件。
📂 違規裁罰標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行近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真的八成的人都會被罰嗎
按第七項,就法規的解釋,應該在「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直行才會被罰,究竟在交通處長說的(非專用)左轉道直行,警察能不能罰,恐怕有所爭議。
⚠ 溫馨提醒:
按第二項,在有左轉專用燈的路口,只有左轉專用燈亮了才能左轉,燈未亮就左轉會被罰。
按第四項,在設有左/右轉(專用)道的路口,如果不在該車道左/右轉,會被罰。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aGGE1XcWicA/hqdefault.jpg)
標線 劃 設 原則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評價
【智翔的議會質詢-交通局(3/17)】
#公車買一送一擴大實施範圍
今天智翔在議會中,再次向交通局詢問到搭公車買一送一的政策,即使已將上次會期的三項建議改為一項,僅針對在桃園工作的民眾也能享有福利去做爭取,但交通局長的態度依舊,也提到說,應該優先照顧在桃園設籍的市民。
但智翔主要是為許多因工作必須往返以及居住在桃園,辛苦在桃園貢獻勞動力的廣大民眾請命,既然預算有餘裕,那是否能多照顧到我們辛苦的勞動族群們。
#交通黑暗期
鐵路地下化動工後,林森路與民族路口的地下道將封閉,而捷運綠線在桃園車站動工後,也將開挖站前圓環約一半的面積,若兩者工期重疊,勢必造成長期的交通黑暗期,上個會期智翔有建議,希望交維計畫能在動工前來辦理公開說明會,向市民說明,以利民眾儘早因應,今天則持續關心後續狀況。
交通局長則說明,原則上相近的路口與平交道、地下道,會做逐一封閉,針對施工區域,則會視工程進度,由內向外延伸,不會一下子就將所有施工範圍封起來,工程車輛則會要求避免行走市區內道路,利用鐵路的舊軌道開闢作為施工便道,選擇適當地點進出工地。
智翔則建議,屆時宣傳的時候,也可以多加利用網路上的圖文傳播,讓民眾更快了解目前的交維計畫。
#經國轉運站
經國轉運站周邊照明不足,時常造成乘車與接送民眾的不便,希望交通局能夠儘早改善。
#配對單行道
桃園舊市區街道狹窄,包括中正路、民生路、民族路,都是車流擁擠的路段,雖然在橫向連接的巷道,過去已實施了單向道措施,那是否就現在的時間點,交通局可以來考量並規劃讓上述的某些路段或時段,採取單向道的方式,讓交通更為順暢,甚至可以延伸到春日路、永安路等路段,來做一個整體的規劃,這是智翔的建議。
#桃林鐵路自行車道沿線Ubike站點
桃林鐵路自行車道預計今年五月完工,智翔詢問到交通局是否有規劃Ubike的站點,應該可以比照河濱步道,每隔一定距離設點,方便民眾來利用,例如健行路與桃林鐵路路口,由於大檜溪地區的站點密度較其他區域低,自行車道沿線也應考量與其他站點的距離。
局長說明,今年的市政計畫將以Ubike與自行車道、觀光景點、水路的串連為主,那以上的建議,也麻煩交通局一併納入考量了。
#交通違規科技執法
最後一題,交通局透過科技執法改善交通的方案,六月份將在龜山區的林口交流道北上匝道啟用,預計來抓「未依標誌標線行駛」、「為保持路口淨空」、「闖紅燈」、「為左右轉」等違規項目,希望之後的成效結果,能夠在交通局評估後,也能夠在桃園區來試辦看看。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h9O41wV9kqo/hqdefault.jpg?sqp=-oaymwEbCKgBEF5IR_KriqkDDggBFQAAiEIYAXABwAEG&rs=AOn4CLAi94gjstmDklMRLIf-Jyx8Uf3U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