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新筆友選舉主任蔡亮女士:我的立場不曾改變,改變的只是政治審查的環境】
新筆友蔡亮女士好「客氣」,問我三條問題。不過唔緊要,政府越多來信,越留難我,越拖延決定我到底有無得選,只會令海怡西既選民更不滿政府既審查同篩選。
我會把握機會詳盡咁向蔡亮女士解釋我嘅政治理念,希望佢唔好強行讀心亂咁詮釋我既答案。
我無興趣比佢讀我個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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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香港仔海傍道3號
逸港居1樓
海怡西選區
選舉主任蔡亮女士
蔡亮女士:
就 閣下於2019年10月26日電郵來函,本人謹覆如下:
問題一:你作為香港眾志現任秘書長,加上你於2019年10月17日就選舉主任的提問所作的回覆中表示你 「支持香港眾志所提出的民主自決理念」,你是否同意,不論是上述香港眾志奉為「最高綱領」的民主自決理念,或是你理解中並支持由香港眾志提出的民主自決理念,兩者均包括提倡和支持香港獨立是自決前途的選項之一?
1. 閣下引述2018年10月2日報導當中本人對譚耀宗先生的回應,惟我認為該報道與 閣下考慮我的提名有並無關連。該報道的背景是譚先生曲解香港眾志的主張,將民主自決等同香港獨立。我在回應時指出「香港眾志不會改變民主自決綱領」,意在澄清民主自決並非獨立,香港眾志亦無意改為主張香港獨立。
2. 正如香港眾志常委及首席研究員敖卓軒在2019年10月24日《華爾街日報》評論文章指出自決不等同於香港獨立:
Beijing is always going to call us separatists, but independence is not one of the present movement’s demands. Fighting for democracy within our constitutional framework is going to get us closer to what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was meant to do. Self-determination does not equal independence.
3. 就閣下查詢「香港獨立」是否我或香港眾志所支持的「自決前途」的選項之一,其實我在10月15日回覆原選舉主任馬周佩芬女士的信函中已回應此問題。 閣下可參考如下:
- 本人的立場是任何香港未來前途的決定,應在一國兩制的憲政框架內進行。
- 《基本法》第十二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而自決前途亦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下進行。
- 支持民主自決並不代表支持香港獨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
- 我認為任何成為自決前途選項的主張,其先決條件是擁有相當民意基礎,以符合民主原則。
4. 任何成為自決前途選項的主張,其先決條件是擁有相當民意基礎,以符合民主原則;然而,自決前途的前提是在承認《基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下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擁有主權,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更於2019年10月13日嚴詞威脅:「在任何人企圖在中國任何地區搞分裂,結果只能是粉身碎骨」。因此,即使有關主張是否具有民意基礎,不論香港眾志奉為「最高綱領」的民主自決理念,或是我理解中並支持由香港眾志提出的民主自決理念,均不提倡和支持香港獨立作為民主自決的一個選項。
問題二:你於2019年10月15日回答選舉主任在2019年10月14日電郵來函中指出:
“本人提倡支持香港人可以自決前途,即香港特別行政區在《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方針政策於「五十年不變」限期屆滿後的前途問題,應讓香港人共同參與決定。而本人的立場是任何香港未來前途的決定,應在一國兩制的憲政框架內進行。”在你10月17日的回覆指出:“如你認為我跟眾志的看法有異,你應該根據我的看法作出決定"。你的上述回覆,看來可予人的印象是,你的個人取態,與香港眾志「主權在民」和港獨的取態,可以有所分歧。現在你作為區議會選舉獲提名人,請直接清晰確認你這方面的立場是否曾作任何改變,即不再認同香港眾志在2016年提倡的民主自決的網領?你是否不再認同香港眾志的綱領中所指體現 「主權在民」的理念,公投應包括香港獨立為選項之一?
5. 香港眾志「民主自決此際起航——我們的自決運動路線圖」的文章提到「體現『主權在民』的理念」,而這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意思同出一轍,說明作為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主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樣涵蓋和反映「主權在民」理念。事實上,時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習近平於2010年9月也在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開學典禮的講話中提到「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表達與「主權在民」類近的看法。
6. 正如我在早前的回覆所強調,具民意基礎和符合民主原則,是前途自決選項的先決條件,這也是「民主自決」涵蓋的要素。而我認為香港眾志對民主自決的理解,是透過自決前途表達香港人的意願,讓香港人共同參與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在《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方針政策於「五十年不變」限期屆滿後的前途問題。我相信這並不違背《基本法》賦予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原則;至於主權在民所體現的精神,是以民主方式在香港社會凝聚共識,從而決定香港未來。
7. 就文中提到「我們同意公投應該包括獨立和地方自治等選項」的背景,是對香港社會大眾在2016年存有各種政治主張,包括但不限於地方自治和港獨的概括描述。文中對各個選項的提述,實是客觀反映當時香港市民可能支持的各種政治主張,以強調民意基礎的重要性。然而,這並不代表香港眾志提倡自決前途需要具備必然選項。
8. 根據中大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於2017年間公佈的民意調查,市民支持「香港獨立」作為2047年後安排的比率跌至只有11%。從上述民調可見,「香港獨立」的主張在現時「一國兩制」框架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顯然不擁有相當民意基礎,並不具有成為自決前途選項的先決條件,所以自決前途不應包括香港獨立作為選項。我重申,目前具有壓倒性支持的主張是「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包括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根據《基本法》落實雙普選,亦是香港眾志和我的訴求。
9. 正如上述,無論任何主張是否具民意基礎,自決前途的前提是在承認《基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下進行。在現時「一國兩制」框架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主張與《基本法》第一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有所牴觸,故此我不提倡和支持香港獨立作為民主自決的一個選項。
10. 無論如何,我的立場不曾改變,改變的只是政治審查的環境,惟 閣下錯誤地理解本人或香港眾志對民主自決的主張,選擇性地提述有關的內容,並非我所支持「民主自決」的主張的全部。我認為自決前途的作用在於表達香港人的意願,我相信這並不違背《基本法》賦予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原則。
問題三:現在你作為區議會選舉獲提名人,是否同意在符合《區議會條例》(第 547 章)第 34(1)(b)條要求獲提名人示明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行政區這規定的前題下,不論是否有民意基礎,不論目的為何,不論以任何形式來進行(包括透過具有憲制效力或不具實際約束力的公投),香港獨立都不可作為民主自決的一個選項?
11. 我認為你的問題錯誤地理解我對民主自決的主張。
12. 我認為在一個不具實際約束力的民意表態的方式下,香港獨立可作為民主自決的一個選項。正如我較早前引述2017年香港中文大學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曾就「市民對2047年後香港的前途問題之看法」進行調查,這種討論和調查絕對不會違反《基本法》任何規定。同樣地,一個不具實際約束力的民意表態方式如公投,讓市民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方針政策於「五十年不變」限期屆滿後的前途問題表態,本質上與上述民調無異。除非 閣下認為於民意調查要求市民就「香港獨立」表態乃違反《基本法》,否則這類民意表態並不可能違反擁護《基本法》及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明。
13. 作為區議會選舉獲提名人,我已根據《區議會條例》在提名表格內所作出關於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行政區的聲明。我在10月17日的答覆中引述周庭案([2019] HKCFI 2135)的誓章指出,香港眾志無意自行舉辦公投,而是期望說服政府舉辦一個具國際認可及具憲制效力的公投。必須強調,不論公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其結果所反映的民意最終均會由中央政府及港府考慮和決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擁有主權的前提下,尤其是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於2019年10月13日嚴詞威脅「任何人企圖在中國任何地區搞分裂,結果只能是粉身碎骨」,我認為實際上香港獨立並不可成為可接納的選項。
二零一九年區議會選舉
海怡西選區參選人
黃之鋒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萬的網紅賭Sir【杜氏數學】HermanToMath,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杜氏數學 官方網站: http://www.HermanToMath.com 賭Sir 幫你急救 DSE 數學: https://HermanToMath.skx.io ---------- ?️賭Sir是杜氏數學Herman To Math的始創人 ?全港唯一「完爆」【DSE Core+M1+M...
概括基本權意思 在 堅離地城:沈旭暉國際生活台 Simon's Glos World Facebook 八卦
在國安法通過當日,做了一個HK01的訪問。說了很多次:香港的前景很灰暗,香港人的前景很光明。編輯的題,也許有點令人誤解,其實意思說了十年:「移民」不是一個現代概念,不是一個簡單的二分法,無論住在甚麼地方、在哪裏受教育和工作、持甚麼護照的香港人,在過去一段長時間,同樣都一同守護香港價值;無論走還是留,都可以繼續行下去,香港人成為diasporic identity,才能繼續壯大。在這個破立時代,事已至此,與其天天放負,為甚麼不積極想像下一步?
其實約了半年,因為種種原因拖延至今,既然一齊進入「新香港」,就詳細分享一下吧。訪問很長,應該還有下半部。
//用「國際關係學者」,似乎不足以概括沈旭暉的身份。既是學者,又是KOL,又是生意人,有好一段時間,他被視為中間派、面面俱圓的標誌人物。修例風波發生前,他接受《大公報》訪問鼓勵青年去大灣區創業;但元朗7.21襲擊後,他受訪指中間派再無空間,自此經常在社交網、YouTube發表批判政府的評論。
香港過去一年的社會亂局,改變整個社會結構和面貌,「港區國安法」本周剛通過,社會強烈震盪無可避免,政局揭開新一頁,「移民」一如預期再度成為熱搜詞。身處多元社會和劇變時代,透過沈旭暉的訪談,或能了解相當部分傳統中產菁英的看法。
沈旭暉表示,作為一個本身對政治無甚興趣的人,之所以會踴躍發表意見,因為感受到香港過去十年,有些一直相信的核心價值受到破壞,底線被越過,不希望香港出現一些極為惡劣的情況;對於移民,他認為談這個話題並無意義,寄語香港人不需要有一些不必要的恐懼,墮入某些人的圈套,而是如常生活、儲存實力,助香港共渡大時代。個人而言,周遊列國的他,未來反而會有更多時間留在香港,更加以香港為家。
由對政治無興趣 到「2012年之變」
沈旭暉在本地輿論界的知名度,始於約十年前起在報章、網上發表文章。但他認為,自己並不算熱衷於本地時政,「我本身不是一個時事評論員,或者會觸碰政治的人,對政治沒有什麼興趣。」他指,真正令他發現香港將出現重大變化的,是2012年特首選舉。
「當時的特首選舉,令我想起很多什麼是香港的核心價值,諸如此類(的問題)。(選舉)結果大家都知道,當時我也認為,香港未來將會很不一樣。一個以前講求菁英共識政治的model(模式),不會再回來。取而代之是一種比較confrontation(對抗)的model(模式)。過去十年(的發展)的確正正是這樣。」
沈旭暉解釋,在他成長的時代,政治會相對「responsive」(有反應),他和很多一般人所理解的中產、傳統菁英,遇到一些事情看不過眼,會先和政府、建制內部溝通,談不來才會有聯署之類的活動,都是相當溫和,彼此間也會建立一定的信任。
「每一次的行動,我們都會『扣很多血』。因為我們在體制內有一定的位置,機構大多都不喜歡我們表太多態。每一次都要用很多時間去justify(解釋)。」但終究,即使政制不民主,以前的政府也會聽取民意,當民意很清晰地反對某件事,政府是不會強來,公眾會覺得「連佢哋(菁英階層)都出聲」,政府總會回應,民間也會覺得未至於沒有商量餘地。
「人是不會輕易改變的」
沈旭暉指自2012年後,這種有傾有講的政治秩序一去不返,政府傾向以對抗取代共識。「到了2019年,這種情況嚴重到不能回頭。」沈旭暉所指的,正是《逃犯條例》修訂風波。他認為在條例爭議過程中,本來有不少機會可和平處理,但大家會發現已用盡所有體制內的溝通方式,仍是無果。再加上,過去一年發生的事情,香港對立的情況空前嚴重。
基於這些背景,沈旭暉表示自己和身邊的中產、傳統菁英,有一些底線被越過:「其實我們身邊很多人所要的,不一定是一些很政治性的事物,而是一些核心價值,不希望一些免於恐懼的自由被喪失。如果我們下一代都無法自由想事物、表述意見,這是越過我們的底線,特別是當我們自己都成為家長時。」
沈旭暉指,有幾個情況非常不想在日後的香港見到,包括社會充斥文革式批鬥、互相篤灰告發、各行各業瀰漫互不信任和猜疑的氣氛,他形容為「相當違反人性」的情況;又或連一個小小的飾物都可以引來罵戰。「香港過去幾十年賴以成功的小政府大市場,是包括一個有互信的公民社會。」他指,香港天然資源不多,最大的資產就是人才,港人的特性就是既重視法治規矩,又保留一定的靈活彈性,未至於太官僚。守規則令我們的金融體系可靠,保留彈性令我們比新加坡更有優勢。如果這些優勢被扼殺掉,香港就再沒有競爭力和可持續性。
「人是不會輕易改變的,變的是社會客觀環境,令人覺得再不發聲,就會去到一個不能接受的地步。」自2012年開始不吐不快的沈旭暉如是說,所以外界指他變得積極發聲是「轉軚」,他並不能完全同意。「沒有人想做一些會令自己很麻煩的事,但香港過去一年發生的事,以我理解,是超越了許多中產和傳統菁英的底線。
談移民並無意義 「恐懼才是中計」
自去年6月後,本港政局動盪不休,今年5月中央決定訂立國安法的消息出爐,香港政局更是迎來一個全新局面。民主派陣營內隨之興起一的說法:在「移民、順民、暴民」之間,應如何抉擇?
沈旭暉覺得「移民」的討論並無意義。
「我很不希望社會的反應,是歇斯底里的恐慌。」他指,如果香港人是擔心主權的母體(即中國)法治狀況欠佳,這種恐懼不會始於今日,即使未有國安法前都存在,一直都有。「我有一些朋友,在內地做研究時,因為某些事件被『約談』,這些事情並不罕見。」
他提到:「大家之所以有恐慌,是因為有uncertainty(不確定性),每個人都根據自己的想像,去加劇憂慮感。但這正正是政府所希望做到的,如果每個人都有一種白色恐怖,連給個like都不敢,那是很不健康。」他舉例指:「即使是冷戰期間的鐵幕國家如波蘭、匈牙利,當時的人都未有如此恐慌,你現在已怕到那個地步,其實這是counter-productive(適得其反),這是跟著對方的劇本走,但agenda(議程)是應該由自己控制。」
或會住在香港更長時間 永遠視香港為家
「我認同每個人都應該有不同的back-up plan(後備計劃),也很認同人生不同的地方都有base(根據地),特別是2012年後我會刻意找其他地方建立根據地,如新加坡、台灣。我從來也不是一個長住香港的人,但經過過去一年的事,我們對這地方的感情會深厚很多,這不是移民可以解決,反而可能會住在香港長一點時間,當然我也會經常飛來飛去。但我認為不應該去到一個放棄的地步,見到這種uncertainty,就完全不在這個地方住,徹底放棄。」他指,「家」並不是一個地域概念,而是思想上的認同感,站在這一個角度,他永遠視香港為家。
再進一步想,沈旭暉預期香港未來兩年會進入一個管治模式重構的階段,「威權管治會成為主旋律」。然而他表示不會過於悲觀:「任何制度推倒重來,過渡期一定是痛苦的。兩年之後香港會是如何,無人知道,因為這牽涉有什麼勢力參與建構這個新系統。所以這兩年會是一個很混亂的過渡,我們會看見一些很不想見到的東西。」不過他認為,在這個歷史的轉折關口,香港人都要思考未來需要的制度是怎樣。
沈旭暉希望,港人於這段時間內,盡可能由基本做起,建立本土經濟,提升自身經濟實力;即使是在海外的港人,也可以通過建立實業。「如果很多香港人都有這個(經濟)能力,大家總體的實力自然會提升」。這也呼應前文他對移民的看法:「我們以前所說的移民,就是去外地退休,事業就等於dead-end(走到盡頭)。」他相信,這對於日後的香港可以帶來非常重要的貢獻。
至於這種「儲存實力」的想法,是否代表日後另有目標?沈旭暉重申,對政治沒有興趣。「較功利的人,想的就會是選舉、奪權、鬥爭,這是今日香港環境下,很多人會想的東西,但其實那(政治)是一片泥濘,也沒有建設性。」他指,自己真正感興趣的是一個「eco-system」(生態系統),一個可以妥善分配資源、運作暢順的環境。「這個生態系統的貢獻,遠遠大過一些拗來拗去,但通常沒有好結果的純政治爭議。」
最後,他寄語香港人:「我會希望香港人在這個大時代的轉折關頭──過去一年大家都會有一種命運共同體的感覺。共同體是應該共患難、共富貴,不應該在這個最關鍵的時候有太多不必要的恐懼。我相信大家在任何的崗位,大家都應該繼續去defend(守護)我們的地方,如果你連這個希望都沒有了,人生就會是只剩下物質層的生物,那我們都不想成為這個樣子,所以希望大家一起努力。」
概括基本權意思 在 黃暐瀚 Facebook 八卦
無知多可怕!
昨天我寫了一篇有關我對「總統出訪」的看法「直到五一九為止」 https://goo.gl/xhe4ia 。這篇文章是我對馬總統採訪17年來的小結,也是我跑外交新聞多年來的基本看法。
很多網友從文章中,看到了平常國人不是那麼關心的「外交現實」,這是我的目的。我寫文章並不是要為某人「擦脂抹粉」,是說馬總統都快卸任了,現在還拍什麼「馬屁」,會不會太「政治不正確」?
我常說,我說的不一定對,但我所寫所說,一定是我所知所信,我會「有話直說」、「知無不言」,因為這是一個記者最基本,也最重要的價值。
大家對於我的文章,可以有不同的意見。或者認同,或者批評,我都欣然接受。但明顯不是來「討論事情」,而是想用言詞羞辱人的網友,我就真的無法苟同了。
昨天有一個網友,寫了一段我實在無法接受的文字,所以我要特別在這邊公開回應他。
這個網友 Sam Lin 說:
「最後伴遊的機會?依附權貴,不花半毛錢,坐著飛機,跟著吃香喝辣,完全忠誠,完全收買。再次見證了有錢真好,可以花費納稅人的錢,養幾個嘍囉,來幫忙造神,愚弄百姓,還不亞於親民愛民的蔣家父子。翻翻歷史帳簿,反差未免太大了,歷歷在目的歷史怎麼又活生生的重演。真是不知反省,還在繼續愚弄百姓,可憐、可悲還是可惡?」
我必須說明:
「總統府的記者跟著出國採訪,費用全部都是媒體自費,次次皆然。這趟光是機票錢,一位記者就得花費11萬,住宿另計,也當然都是自費,每家媒體都是一樣。過去陳前總統出訪,跟隨的記者,也都是自費出訪,狀況完全相同。媒體隨機採訪,是為了紀錄報導,並不是當總統的幕僚。我們不可能『花人民的納稅錢』出國,還當伴遊。另外,由於友邦大多位於中美洲,時差的關係,令採訪工作非常的辛苦,精神與體力上都是很大的考驗,豈來吃香喝辣之說」。
如果發文的網友是真的不懂,我會盡量理解您的無知,請您發文之前,先問問,多聽聽,不要自己以為,就隨便亂寫;但如果您是故意亂寫,這算造謠詆毀,還混淆社會視聽,那我就真的看不起你。
「就事論事,理直氣和」,願與每一位來我臉書的網友們,共勉之。
暐瀚 2016-3-14 de 休士頓
註:上一篇有提到馬總統八年唯一斷交的甘比亞共和國,是因為賈梅總統的「個人因素」,片面與我斷交,有些網友提出疑問,不懂什麼意思,我稍微說明。
2012年我曾到訪甘比亞多日,賈梅總統閣下對我記者團非常友善,不料後來卻在中共並未「挖角」,甘比亞也沒有另外提出要求的情況下,突然「自行宣布斷交」,連前線外交官都感到驚訝。
對此外交部只能概括承受,不能口出惡言。然而外交上不方便說,也不能多說的秘密,其實多有猜測,或許與賈梅總統閣下突然罹患「腦瘤」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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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求高賠率?定係高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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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title:
怎樣的賭局才值得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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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ript:
賭博的作風有兩類:「刀仔鋸大樹」和「密食當三番」--前者尋求高賠率(Odds),後者尋求高機率(Probability)。於「賠率機率不可兼得」的現實中,各有所求。
舉例說,若賽馬(Horse Racing)賭局中出現1.1倍大熱門,「阿刀」是不會看得上眼的,因為下注$100才只能搏得$10,就算是馬王也不值得投注。相反,「阿密」不會介意賠率,因為只有勝出才有盈利,若然不中,縱使有99倍也沒有意思。
究竟哪種「做人態度」較值得採用?
承接上一課的大數法則(Law of Large Number),也許你會這樣回答:「能於長期博弈中獲得較高盈利,就更可取。」
這答案意味著,你要先用血汗進行實驗,方能定斷。在缺乏電腦模擬(Simulation)的情況下,這當然不是一個好方法。
想透過大數法則,權衡賠率和機率,可以計算期望值(Expected Value),簡稱「EV」。
EV = 淨贏注 × 贏錢機率 - 淨輸注 × 輸錢機率
正數EV代表長遠會贏錢,負數EV代表長遠會輸錢。EV越大,方法越可取。
以骰寶(Sic Bo/「買大細」)投注大為例,賠率是1賠1,即淨賺1注,而勝出的機率是48.6%;換言之,輸錢的機率這樣計算: 。因此,買大的EV = ,即長賭平均輸賭本的2.8%。
現在以Microsoft Excel電腦實驗,驗證長買大輸掉2.8%的下場……
有了EV這個指標,便可以比較「刀仔鋸大樹」和「密食當三番」誰優誰劣。
繼續以骰寶為例,阿刀主張買圍骰,而阿密主張買大。圍骰1賠24,勝出機率2.78%,因此買圍骰的EV = ,比買大或買小的EV還要低,更不值搏。
現在以Microsoft Excel電腦實驗,驗證長買圍骰輸掉30.5%的下場……
EV相同便同樣可取,這是概括的說法。若你留意電腦模擬的結果,會發現買賠率較高的圍骰,過程比較大起大落,因此還得看看自己的承受能力,EV只是長期賭博的基本門檻,要是賭本有限,或心臟功能欠佳,便須注意風險程度。
總括而言,乘著大數法則,EV代表了長賭的命運,雖然過程隨機,結果卻是定然之事。
至於EV的計算,對於賭場遊戲,相對容易,因為賠率和機率都是固定數字;但對於足球博彩,則會遇上困難,因為盈利機率成了未知之數,需作估算;而對於賽馬博彩,困難便更大,因為賠率時刻隨注碼變動,因此賠率和機率都成了未知之數,需要預算。
賭局 賠率 機率
賭場遊戲 己知 己知
足球博彩 己知 未知
賽馬博彩 未知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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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氏數學 Herman To Math 考試戰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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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會考 Additional Math 附加數學
A ── 高考 Pure Math 純粹數學
A ── 高考 Applied Math 應用數學
5** ── DSE Math 數學
5** ── DSE M1 數學延伸部分(一)
5** ── DSE M2 數學延伸部分(二)
A ── IAL Core Math 1 2
A ── IAL Core Math 3 4
A ── IAL Further Pure Math 1
A ── IAL Mechanics 2
A ── IAL Mechanics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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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IAL Statistics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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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系列節錄:
《賭Sir數學戒賭》糸列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hL-dRcIN5I&index=1&list=PL_CM4U5au2k1cfK2zSph8XOLqIjOPQm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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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基本權意思 在 法緒--憲法第22條概括規定所保障之基本權 - 國考一般行政Q&A 的相關結果
6 有關憲法第22 條概括規定所保障之基本權,不包含下列何者? (A)通訊傳播自由(B)一般行為自由(C)隱私權(D)性行為自由(102鐵路佐級法學大意Q6) 答案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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