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光重返高雄、大港回歸市民🎤》
于軒於今(18)日召開記者會,向市民朋友報告,有關大港開唱為何不唱「落跑」了,原因有幾點,補助經費刻意規避政府採購法、大港開唱的背後靈、大港開唱憑什麼不被監督。
依據高市文化局與出日音樂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文化局補助展演契約書』,白紙黑字合約清楚寫明『#乙方應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兩位時任局長尹立和王文翠與出日音樂簽訂合約。這就說明高市文化局補助出日音樂大港開唱的經費,就須符合政府採購法,採購制度,依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上網公開招標,並接受監督。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補助音樂類經費,大多為1萬-5萬間,但政府補助大港開唱2017年1000萬、2018年1000萬、2019年800萬元,為何獨厚大港開唱?身為受委託機關代表,竟未盡監督之責;所以于軒身為高雄市議員,更應向本案進行監督,給市民一個交代。
出日音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成立時,出資者為現任立委林昶佐與其太太葉湘怡,各投資100萬元,該公司資本額為200萬元。
大港開唱始於2006年10月,當時的策展人閃靈樂團主唱林昶佐於2016年當選立法委員後,退出出日音樂股份,同年5月出日音樂負責人也由其太太葉湘怡變更為汪子驤,而汪子驤就是閃靈樂團的鼓手。到底誰是大港開唱的背後靈?誰在護航?我想這都很清楚。
這陣子于軒因大港開唱事件,遭受網路霸凌、甚至受到威脅與恐嚇,這都顯示于軒所說的內容皆是事實,我也呼籲,#公共事務探討,#應回歸法制規範,對於上述過激行為我將依法提告。
于軒更呼籲出日音樂,將大港開唱還給高雄市民,讓榮光重返高雄、大港回歸市民,既然大港開唱是高雄市府一手孕育扶植,我們就讓他回歸高雄市民;于軒再次重申,相關政府補助經費,是人民的血汗錢,都必須經過監督,每一分納稅錢,都需公開讓市民朋友知道。
高雄市政府法制局更指出,依據『文化局補助展演契約書』,第15條規定出日音樂股份有限公司涉及採購事項,應符合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若出日音樂未依契約規定履約,文化局應依契約第6條規定行使權利(收回補助款及罰款10萬元)。文化局對於出日音樂,違反『文化局補助展演契約書』之規定,未確實依約行使權利,則屬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所定的「失職行為」
于軒也請相關單位,審慎檢視此案是否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的圖利罪?
于軒認為,如果高雄沒有政黨輪替,這些文件根本不會被看見,這些違法亂紀的事實,也不會被發現。我們相信高雄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這也難怪去年陳菊前市長,在選前口口聲聲呼籲「高雄不能輸」!更多事情,都會一一被攤在陽光下檢驗,我一定會善盡議員監督之職,捍衛我們鄉親的權益。
#藝文補助應該雨露均霑而非一支獨秀
#正視網路霸凌做為規避監督的煙霧彈!
#照著合約走回歸法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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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中共打壓而關閉的香港 #銅鑼灣書店 將於本月 25 日在台北重開,流亡來台的店長林榮基今(20)日卻收到律師函,聲稱「銅鑼灣書店」已被搶先註冊,要求他不能使用書店名稱!
律師函指出,「銅鑼灣書店有限公司」已於今年 3 月 3 日註冊,登記在新北市,指控林榮基的「中山銅鑼灣書店」與其業務性質相同,涉及不公平競爭,侵害商標權,要求他立即停止在台灣使用「銅鑼灣書店」名稱及其他一切侵權行為。
對此,林榮基表示:「我不管他,照樣開我的書店」,並不滿指出,香港銅鑼灣書店已被中共用暴力摧毀、收購,「沒想他們又搶先註冊,在台灣又開一家假的」。
根據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銅鑼灣書店有限公司」代表人為蔣東展,資本為 5 萬元新台幣,屬於台資公司。林榮基的「中山銅鑼灣書店有限公司」,則是在今年 3 月 31 日核准設立,屬於「僑外資」公司,資本為64萬元。「僑外資」是指包括香港、澳門、外國僑民在內,在台灣成立的公司,其資金不是來自中國。根據台灣現行法令,僑外資(華僑或外國人)是受《外國人投資條例》及《華僑回國投資條例》等規定限制,以僑外資形式開設公司需時約 40 天。
另外,智慧財產局網頁顯示,「銅鑼灣書店有限公司」於 4 月 7 日申請商標註冊,而有關商標圖樣,與香港銅鑼灣書店的招牌字樣相同。根據香港知識產權署資料系統,暫未見有人在香港將「銅鑼灣書店」作商標註冊。
香港銅鑼灣書店關閉之後,林榮基多次嘗試重開書店,但在 2018 年時就受到紅色勢力阻撓、出資者遭受壓力等等因素,使重開計畫泡湯。當他宣布要在台北重開銅鑼灣書店時,也遭到有紅色背景的人士要求共同經營書店、以及出資友人迫於壓力撤資等困境。
林榮基在去年 6 月流亡來台,在台灣積極呼籲台灣人關注反送中運動,並告訴台灣人他在 2015 年「被失蹤」、被關押在中國浙江長達八個月的經歷。深知中國政府恐怖的他感嘆,「我也很莫名其妙有人支持大陸(中國)統一臺灣,我真的搞不清楚。」
林榮基「被失蹤」時,經歷了什麼?又是什麼樣的壓力,迫使他決定流亡台灣?完整內容,請回顧《沃草》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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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鑼灣書店】封殺林榮基?同名公司$1.3萬成立 4月初申請埋商標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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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中國侵害台灣新聞自由成為事實,民主防衛就是義務」
請政府儘速徹查中國政府給旺中的152億補助!
上週時代力量才發文提醒 #台灣的新聞自由危機來自中國,無國界記者組織也直接點名 #旺旺中時集團 正明目張膽地親中,並有計畫地配合中國用假新聞攻擊台灣。
接著「消滅旺中的87種方法」粉專及蘋果日報就踢爆,根據香港交易所公布的 #中國旺旺 的財報資料,旺中近11年來總共竟向中國政府領取約152.6億元的「政府補助金」!
對此,旺中除了威脅控告報導這個新聞的媒體,並未否認領取如此鉅額補助,也沒有交代補助的去向,僅以「中國旺旺控股有限公司與旺旺中時媒體集團之股東結構不同」來自我辯護。
然而,目前擔任旺旺中時媒體集團董事長的蔡衍明,在中國旺旺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會中同時擔任主席、執行董事、及行政總裁。旺中的說法等於是「蔡衍明切割蔡衍明」,根本毫無說服力。
讓人更好奇的是,我國法規並不允許中資介入經營媒體,陸委會主管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經濟部投審會主管的《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等都有明文規定。請問陸委會、投審會和通傳會,對於中國旺旺的狀況是否有掌握?是否有請旺中提出資料進一步說明?財團透過複雜的企業架構,一邊接受中國資金補助,一邊經營媒體,是可以被允許的嗎?
時代力量必須提醒政府,當中國對台灣的 #統戰滲透 及 #侵害新聞自由 成為事實,啟動更強健的民主防衛機制就是義務。
請政府嚴肅看待旺中集團接受中國政府資金補助的事實,並且主動進行徹查,儘速給台灣社會一個清楚的交代:我們家裡的電視遙控器,背後到底掌握在誰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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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滅旺中的87種方法》原來中國政府這11年來給了旺中167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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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11年財報揭露 旺旺集團收中國政府153億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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