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要進步,每一個人都扮演關鍵角色。
太空專業人才願意放棄海外高額退休金,回台貢獻己力;
檢察官要根據事證辦案,不可濫權起訴、陷人入罪;
記者要據實報導,不要栽贓臆測、不要成為政客打手;
獄所人員要無罪推論、ㄧ視同仁,成為嫌疑犯最後ㄧ道防護網。
國家要進步,不是靠小英、柯P或任何ㄧ個單一個人,而是靠這個國家的我們每一個人。💪💪
#台灣法規防弊勝於興利
#媒體殺人不見血案例罄竹難書
#我說的就是宇昌浩鼎案
#最後不是無罪就是不起訴
#國家進步人人有責
#台灣加油
昨天福衛七號發射升空,受到很多人矚目。但說到臺灣的太空發展史,有個人的故事不能不知道。
他叫謝清志,1941 年出生在臺南,從成大土木系畢業後赴美留學,在密西根大學得到航太工程博士學位,隨後加入美國衛星公司工作。
謝清志年輕時就對臺灣政治頗為關注,也持續參與海外臺灣人的社團活動,結果被國民黨政府列為黑名單,長期漂泊海外。一直到 90 年代,臺灣政治逐漸鬆綁,他才有機會回到故鄉一展長才,投入臺灣的航太事業發展。
在自傳《謝清志的生命振動》中,他這樣描述這段在臺灣發展太空夢的過程:
「多年的航太工作經驗,促使我在 1990 年起積極投入籌組並參與『台美航太學會』。1994 年夏天,我還以團長身分帶領二十多人訪問團回台,遍訪台灣航太科技單位、產業及學術界,並向當時的李登輝總統提出軍備民營化的建言;那年年底,我也接任該學會會長。」
「我認為,人造衛星從無到有,整個研發是條長遠且所費不貲的路,以台灣的小國國力及研發能力,並不値得採此模式;相反地,台灣應發展『實用性』或『商用性』的衛星,且國外衛星已十分先進,以台灣的經濟實力,花錢買衛星,空中交貨(衛星發射至定位且發揮功能後交款),可能來的較實際。當然,沒有說出來的是,我希望台灣能發展具軍事用途的衛星與導彈。」
「果真不久( 1995 年初),太空計畫室主任徐佳銘前來美國直接面試,回台後正式來函通知聘我回太空計畫室負責系統工程。我印象很深,當時隨同前來的另一位也是從美國回台服務的研究員,向我直言太空計畫室人事複雜、台灣太空計畫沒希望之類的警語,我聽的出他的善意,但我回台心意已決,到時候會是什麼樣情況,一切隨緣。」
「對於我的決定,有些人說我『傻』,也有人說我『勇敢』,他們倒不是認為我不該回台,而是要我再等幾個月。因為,那年我才要滿五十四歲,距離可正式退休的五十五歲只差十五個月,包括我太太在內,大家都建議我留在美國,待取得退休金後再回台也不急。」
謝清志毅然決然放棄了高薪與退休金,回到台灣:
「1995年5月返鄉進入太空計畫室,不久之前太空計畫室才大幅改組,稍早建議我不要回台的那位研究員也已離職;太空計畫室沒有給我原先談妥的職位,我只是擔任一位普通的特聘研究員。在一次防空演習上,我認識了幾位年輕女同事,當我告訴對方我是誰時,她們都瞪著眼說:『原來你就是那位大台獨!』」
「我本身學的是火箭,太空計畫最重要的就是火箭發射,剛回來的前二年,我並沒有被指派什麼重要的角色。倒是,自己主動將在美工作時所學的相關電腦程式拿來做模擬分析;剛好那時有二位新進的年輕研究員,於是我又像是指導教授,帶著他們做研究,教他們如何運用這套模型。在後來衛星發射時,我們師徒間的這種學習也做出了一些貢獻。」
「直到1997年,第一顆人造衛星福衛一號(原名『中華衛星一號』後更名為『福爾摩沙衛星一號」』)進入發射準備期,我的專長才被重視,也才出任發射組組長。發射前二個月,我們團隊進駐美國佛羅里達州甘迺迪角(又稱卡那威爾角Cape Canaveral)的空軍基地。」
「火箭發射的最關鍵階段,就是自離開發射台到將人造衛星送入預定軌道,這時是由火箭本身的控制系統操控著。發射前,馬丁火箭製造公司(Martin Marriatta)必須以數字一再證明其火箭能安全且準確地完成任務,此工作就叫『入軌誤差分析』,這也正是我在美期間的專業之一。」
「發射前一個星期,我發現馬丁公司用假造數據做分析,起初該公司現場督導經理還不承認,態度也不友善。我便當場挑明告訴他,這些分析模型與過程,是當年我在美國太空公司時的工作團隊協助馬丁公司所建立的,所有內容我十分熟悉,不容他們蒙混過關,該公司因此被迫立即改正。我不敢說,沒有那次的改正,發射任務可能失敗,但至少讓美國這些火箭公司的人員,見識到台灣航太人才的豐富經驗與水準,一切都得按部就班,不容馬虎。」
「2001年,我做了重大政策決定,要求太空計畫室自行研發IPS。不過,自行研發,也存在著風險,為避免萬一研發失敗,造成福衛二號升空延宕,我們也另有備案,打算透過中央大學遙測中心,加入該中心既定對法國採購相關軟體的計畫,雖然太空計畫室也因此要支付部份經費,但我認為應該『給台灣一個機會』,而這些風險管控所增加的經費,也可算是對自行研發的另類投資。」
「2006年4月14日晚間八點左右(台北時間),福衛三號帶著國人的祝福,精確成功地抵達距地面400公里的太空軌道;發射那一刻,『台灣』、『TAIWAN』與『FORMOSA』隨火箭直衝雲霄,緊緊扣住每位台灣人的心弦!台灣十五年的太空計畫,至此百分之百成功,畫上圓滿句點。」
不過,在慶祝這個成果的同時,等待著謝清志的,卻是一場意想不到的風暴。
2006年,特偵組檢察官指控謝清志在擔任國科會副主委期間,主導南科高鐵減振工程一案,但有圖利與洩密的嫌疑,將他起訴,包括國民黨在內的在野陣營,開始提出激烈批評,而媒體也立刻隨之跟進,案件喧騰一時。
所謂南科高鐵減振案,起因是當年政府在規劃時,缺乏全盤考量,造成高鐵與南科園區距離太近,高鐵行車產生的振動,影響南科晶圓廠商的生產。結果雙方僵持不下,問題遲遲無法解決,在這期間,擔任國科會副主委的薛香川,就因為束手無策而宣布辭職。(就是那位後來八八水災時打電話進政論節目說「拜託,父親節耶,吃個飯過分嗎?」的薛香川。)
2001年,謝清志接手國科會副主委一職,決定以他的工程專業來解決這個大問題,以挽救南科上看一兆元的產值。但他沒想到,這個原本應該是光榮的事蹟,不但遭到污名化,還為他帶來了大麻煩。
謝清志回憶當時檢調對待他的方式:
「從他們提問的性質與種類,我漸漸看出已經有一個『劇本』。原來,他們預先規劃好了一個我犯罪的景象,希望透過訊問,誘導我去印證我確實犯了他們所預想的罪行!」
「七點半,我與顧立雄律師被帶到地下室的另一間偵訊室。這次是在地下室,沒有窗戶,一股陰森的氣氛猶如身處地獄,我覺得這是檢方刻意營造的。」
「訊問的高峯祈檢察官,坐在墊高的審問台上,我則站在地板上。他重複著檢察官上午和下午就已問過的問題,偵訊一整天的我,疲倦不堪。隨後,他宣稱我涉嫌犯下『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重罪,依法最少5年刑期,是現行犯應立即當場逮捕,並聲請收押禁見,理由是為防止我與還在外面的其他嫌犯串供。換言之,我可能被收押2-4個月,收押期間,我被禁止跟任何外界人士見面、通訊,也不准接觸任何傳播媒體,如報紙、雜誌等。」
「環顧四週,拘留室裡沒有床,只有木地板,沒枕頭,也沒棉被,角落則有一座馬桶,沒有衛生紙,也沒水龍頭。這一夜,我是唯一『進住』的嫌犯。」
「我心中坦蕩,覺得我們這團隊對國家,特別是對台南縣,已做出很大貢獻!因為,初步的監測結果顯示,高鐵行經南科所導致的振動已被這項工程有效降低到可被接受的水平。這表示,近期(3-5年)內,年產值占5%GDP的南科將復活,高鐵振動的惡夢也將結束。那夜,我滿腦子想著這項『偉大的成就』。」
「清晨三點半,我自己對自己說:『白天還有一場硬仗要打,該睡一覺,好補足體力』。」
這一仗一打就打了兩年。
其中謝清志一度遭到收押禁見,他這樣回憶獄中的生活:
「牢房裡,沒有桌椅、床鋪或任何家具,地板是由約3吋寬的木板鋪設而成,老舊而有些腐朽,木板間縫隙,讓螞蟻、蜈蚣有機會上來陪睡。」
「牢房內那另外『五乘三台尺』的地方,有一個沒有沖水設備的蹲氏馬桶,一旁有水龍頭、水桶、面盆等,無論大小便、盥洗、洗碗盤匙筷、洗衣、洗澡,都必須在這不到一個榻榻米的小方塊內進行。水龍頭的供水有管控,每餐飯後、洗澡時及運動後才有供水,平時則以水桶來儲備用水。
「吃,像極在工地用餐。地板上舖一張過期的大本對開雜誌紙,三人圍坐地板上,飯菜擺在中間,大夥彎腰駝背地吃,只須五分鐘,用餐就完畢。吃,不是為了飢餓,而是慶幸時間又向前推進了些;吃完晚餐,就象徵著苦日子又少了一天!」
「有位看起來敦厚老實樣的法警,官階一毛三。有一次,在進出看守所中央控制台時,看到我正坐在角落等著與律師會面,他利用沒人注意的刹那,俯身小聲的對我說,報紙抹黑的報導讓他們感覺非常氣憤,大部份的人都知道我是被陷害的,『為國家建設出了那麼大的力氣還遭誣陷坐牢,台灣人欠你一個公道!』我聽了感動之餘,一下子也不知如何反應,只能故作平靜,誠懇地回答:『大家一起努力,明天台灣一定會更好!』」
「週一到週五,我們每天遵循著這樣的『課表』:早點名、靜坐一小時,廊道運動十分鐘,靜坐一小時,午睡一小時,洗澡二十分鐘,晚點名、靜坐一小時,睡覺。其餘時間,坐著、看書、寫字或移動,也可以站起來伸伸腰,但不准躺下,最多只能斜坐。」
「週六、週日,則形同放假,除了三餐、吃藥和點名以外,其他活動全都免了;要躺下,可以,要睡一整天,也沒人管。」
「十一點左右,已是半夜,我又與十多位他案嫌疑人成串被送回牢房。在看守所廊道上,一位友善的警衛向著我念念有詞:『傻瓜,你回來貢獻個什麼?這個國家不値得你這麼做,現在搞到這樣,活該!』我只能報以感激的微笑,一時間,內心還真想告訴他:『聽你這麼一說,我倒覺得這一趟也算値得了!』」
2006年12月25日,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高峯祈以圖利與洩密罪,起訴謝清志,求刑15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
但2008年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宣判謝清志無罪。
2012年台南高分院更一審,也宣判包括謝清志在內等十多名被告,全數無罪定讞,謝清志並獲得三十萬元賠償。
面對這一段過往,謝清志寫著:
「假如,當初已完成80%的減振工程因此中斷,高鐵通車後,南科振動問題還是沒能解決,今天,我們所有參與者,就算沒做虧心事,一切合法,誰能諒解?就算未來我們在司法上清白無罪,對國家社會的損害,又誰能來彌補?」
「這段生命振動的遭遇,我正面看待,視它是一次『難得』的經驗,即使飽受不少非議與冷漠,但也因此『振動』出更深刻的親情與友誼,直直地觸動我心,此刻,我只有感恩兩字!」
*謝清志、彭琳淞,《謝清志的生命振動》,玉山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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