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端網絡觀察:藏族網紅 #拉姆 遭前夫潑汽油致死,微博網友呼籲 #拉姆法案 反遭噤聲】
「拉姆回家養傷沒幾天,唐某找來,跪下來重重地磕頭,認錯悔恨,發誓自己以後再也不動手了。見拉姆不為所動,他變得憤怒而瘋狂,他拿著菜刀架在小兒子脖子上,『不復婚我就殺了他!』」
「拉姆是一個完美的受害者。從男權社會的要求來說,他不花男人錢,沒有提到彩禮,自己獨立自主賺錢。該生的兒子也生了,兩個。還長得超級漂亮,開朗大方...然而,拉姆一直挨打,一直報警,一直報警,一直挨打,打到住了三個月的院。直到在眾目睽睽之下,被活活燒死。」
9月14日,來自四川的藏族姑娘拉姆在抖音上直播時,前夫持刀和汽油闖入其家中,並向她潑灑汽油,導致其全身90%的皮膚燒傷,在中秋節前夕(9月30日)不幸去世。拉姆去世後,微博網友發起悼念,並發起#拉姆法案話題,要求反家暴法落地,然而該話題迅速被禁,後多個關於拉姆的話題登上熱搜。據端傳媒記者觀察,截至今日(3日),#拉姆、#拉姆法案、#拉姆去世 等話題指因觸及相關法律而無法顯示。
拉姆今年30歲,常在抖音上發布有關其鄉間生活、在藏區上山採藥等短片,收穫數十萬粉絲。拉姆被前夫燒傷時,正開始在抖音上直播,前夫向拉姆潑去汽油並點燃後,屏幕迅速變為黑色,因高昂的治療費用,家人曾向其粉絲及網友尋求經濟援助,在24小時內籌得100多萬人民幣。
據騰訊「谷雨」報導,拉姆的前夫唐某有多次施暴前科,根據拉姆姐姐的說法,今年五月,唐某用板凳砸在拉姆身上,導致拉姆右臂骨折,是最嚴重的一次家暴。此後,拉姆和前夫協議離婚,兩人婚前育有兩個孩子,離婚後,兩人各獲得一個孩子的監護權。然而,唐某多次要求和拉姆復婚,並威脅若拉姆不復婚,則會「殺害孩子」。拉姆此後同意復婚,然而唐某仍然繼續對拉姆施暴,拉姆離家出走,唐某為找到拉姆的下落甚至打傷了拉姆的姐姐卓瑪。兩人最終離婚,而法院判決唐某獲得兩個孩子的撫養權。
據微信公眾號「侯虹斌客廳」的文章「『完美受害者』拉姆」,拉姆被燒傷後,在醫院ICU深度昏迷了13天,「整個人都是焦黑的,除了燒傷,還有六七處刀傷,額頭上的傷處深可見骨。」而唐某對拉姆的家暴也是不斷升級:「從唐某只在自家家裡打拉姆,發展到在街上打,在聚餐時打,沒有人表示反對,拉姆父親也不敢管。」目前,該公眾號文章傳閱量超過十萬。
拉姆的遭遇和離世在中國互聯網引起極大迴響。網友質疑,為何唐某前科累累,然而警察仍不介入,甚至法院在兩人離婚時,判決唐某獲得兩個孩子的撫養權:「婦聯法院幹什麼去了」「為什麼多次報警無用???為什麼還要把家暴說成『清官難斷家務事』?!還要多少悲劇???!」「追究不執法和稀泥的公安局責任」「家暴報警警察為什麼不幫幫她?結婚以後的人連公民權利都沒有了嗎?」
「孩子還判給了潛在殺人犯??!!」「儘管是個家暴男,法院但從經濟角度考慮還是把孩子判給男方,這肯定讓男方覺得自己得到了某種程度的支持,包括可以繼續用孩子威脅女方,法官難道沒有責任?」
網友質疑,在處理家庭暴力時,公檢法往往以「家事」為由,從輕處理,實際上是縱容家庭暴力。「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不要說是家暴,犯罪憑什麼因為家庭關係就可以一句帶過」「為什麼暴力要戴上『家』的帽子?暴力就是暴力,陌生人面對暴力襲擊怎麼處理就應該怎麼處理啊。」「家庭暴力就不是暴力?法律讓女人何以為家?」
「為什麼親密關係之下產生的暴力行為在法律上可以得到寬容和理解?難道不應該罪加一等嗎?這明明就是一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甚至還有對拉姆全家的殺人未遂,當婚姻成為犯罪的保護傘又有多少人深陷苦海?如果說道德無法約束,那法律至少可以成為底線,連法律都不能伸張正義,那我們還能相信什麼呢?」
網友發起「拉姆法案」話題,強烈要求將家暴立法,保護家暴中的受害者:「我想知道,家暴為啥不判刑呢,哪怕10年也行呀」「法律能不能把家暴這個窟窿給補上了?請問研究寫離婚冷靜期的專家們?」
有網友也批評媒體在報導拉姆事件時,仍在強調這是「家庭暴力」,仍持「家事」的說法:「已經離婚了,這是故意殺人,不是家暴!」「什麼叫被前夫縱火燒傷去世??一男子故意殺人不會寫????」「為什麼要叫家暴???!!!暴力就是暴力!!!披上家庭的外殼就可以肆無忌憚了嗎???蟈男就是抓住了這一點才會死性不改!」
而拉姆案並非近日唯一有關前夫向前妻施暴的案件。9月4日,浙江永康有一名女子在微信群稱,在某小區下車時,被前夫拽下車綁架。後來金華警方闢謠,指真相是「該女子被前夫強行帶走求復合,並非網傳的綁架」,並稱已對前夫進行口頭教育,並批評該女子在微信群散佈虛假信息。有網友質疑:「強行兩個字?不是違背個人意願嗎?」「強行帶走不是綁架?合著就陌生人強行帶走是綁架咯?狗屁不通。」
9月28日,河南封丘一女子被前夫拽上車失聯,時候涉事車輛從黃河中打撈上岸,車內發現一女性遺體。兩人的女兒向媒體表示,其父親曾向母親要求復婚未果,隨後毆打母親並將母親帶走。有網友將兩次事件相比較,指責金華警方辦事不力:「我記得之前一個新聞女子被前夫綁架報警後,還被警察批評教育」「真相艾特那個聲明被前夫拽上車不是綁架的公安局......」「現在警察幾乎不管『家務事』,婦聯就是擺設。」
有網友也抨擊媒體在報導這類事件時,有淡化事件影響的嫌疑:「為什麼一定要用拽?而且不能說前夫綁架前妻嗎?一定要用女性作主語嗎?被前夫拽上車涉事車不覺得別嘴嗎?綁架前妻涉事車不好嗎?」
有網友重提此前婚姻法中的「離婚冷靜期」:「每次看到這種新聞腦袋就會彈出冷靜期,別說冷靜期了,成功離婚了都這樣對待..」「所以能把離婚冷靜期制度給取消了嗎,冷靜期只會製造更多悲劇」「女孩子們能單身就不要結婚,一個人自由自在的」
而10月1日,中共中央電視台旗下的微博「CGTN記者團」發布微博,報導9月14日,一名印度少女在家附近遭到四名男子輪姦後重傷死亡,當地民眾對警方處理案件手法不滿,各地爆發抗議活動。該微博被網友質疑是借印度為拉姆事件「洗地」,在微博下評論抨擊。
「他們能為了女性而上街就是了不起的。」「至今遊行者,而我們只能在網絡為拉姆以及那些女性受害者呼喊...」「他們能上街遊行,憤怒可以和出口,我嫉妒」「印度都有遊行,都在為女性發聲?可惜,咱們這,同樣的事情,網上罵一天,就沒了。」
圖:網絡截圖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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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單親媽媽日記
連假的第一天,大家都還好嗎?昨天下午看即時路況,南下已經塞到爆了,中壢人社團有人發文說從桃園回楊梅開了兩個小時,連續假期加上防疫大家都悶壞想往外衝,還是要提醒大家進出人多的場所務必勤洗手,除非能確保社交距離,否則最好還是繼續戴著口罩喔!
來跟大家報告一下昨天到今早的家事,同時本篇也會跟大家聊到為什麼我要寫這些那麼負面的家務事。
昨天是尚謙上巴柔、尚宇上美術班的日子,兩個孩子上課時間剛好都是晚上七點。有長期發摟我的粉絲都知道,我在剛接回兩個兒子時,是完全不假手他人來教育他們的,我自己買了大量的教材教具與書籍,打算自己手把手的在他們課後的時間指導他們。
是一直到最近,尚宇拒絕學習的情形越來越嚴重,而情緒失控時的行為也越來越極端,從原本只是進入刺蝟模式不看不聽不回答,到開始攻擊他人、破壞傢俱。
新讀者關心的看醫生問題,一個月前因為尚宇嚴重失控,我打電話叫了救護車將他強制送往桃園療養院,但因為他沒有任何的身心科就診記錄,加上桃療急診收容的患者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安全性,因此醫師不希望讓尚宇留院。
我在社工的協助之下,順利幫尚宇排到了桃療的初診,並且也安排時間做了精神與智能鑑定,但是報告得等到7/2才會出來。他現在會有藥物可以服用,是因為我前幾天帶尚謙回診時,醫師聽完尚宇這幾個月的行為後當機立斷開藥讓我先帶回家的關係。
為了不讓尚宇長時間沈溺於電視、電腦等聲光產品的刺激,我詢問了他想要學習的課程,因此才會報名了美術、昆蟲與直排輪課,真要講說我擅自幫他報名的課程,只有感覺統合的體操課而已,其餘都是他自己表示想上的。
昨晚時間差不多的時候,我請尚宇關掉電視準備上課,也請尚謙準備好道服準備出門,此時尚宇表示他不要上課,甚至說上美術課是在浪費他的時間。我表示美術課是他自己想上的,而我費用也都繳了,若真的不想上的話,這期結束後就不要續約了。
但是尚宇持續跳針表示不要上課,於是我就跟他說那今晚就不上課了,但是電視也得先休息,因為已經從中午放學看到現在了(下午1點到6點半),語畢我將DVD播放器收了起來,這時候尚宇就爆氣了。
『那都是妳逼我去上的課!我根本不想上課!』
『整天說自己沒有錢!還不是都因為拿去上這些浪費時間的課!』
『就算妳把電視收起來我也不會出門的!』
『我討厭妳!妳這個爛媽媽!』
因為這段時間實在太常聽到他說我是爛媽媽了,所以昨天還算淡定地出門送尚謙去道館,出門到回家約莫十分鐘時間,到家時我們家鐵門已遭到尚宇的破壞。鎖匠費時兩個多小時才將整個鎖鋸下來並且換成新的,師傅說看起來是尚宇將暗鎖給鎖上後,用力將門關上才導致鐵門完全無法打開。
貼心的師傅在安裝好新的門鎖後,把暗鎖拿掉了,以免鬧劇又再次發生。
而昨晚的尚宇原本又打算睡在大門口不進家門,他們的父親將於今日早晨來接他們兩兄弟回屏東過節,尚宇大吼大叫著說他不要回屏東,他也不要跟我住,他不喜歡爸爸也討厭媽媽,他要一個人生活不要跟任何人住。
後面我已經完全無力再去安撫他,只跟尚謙交代準備好明天要回屏東的衣服、早點睡覺,然後我就回房間了。在房間裡頭,我有聽見尚謙試圖開導尚宇,一開始還會跟他分析住在屏東與跟我同住的利弊,到後來也開始不耐煩,直接跟他說不然明天回屏東後就別回來了。
接著時間來到了今早,前夫抵達中壢後來電,我隨即起床刷牙洗臉叫醒兒子們,並且在尚宇的房間裡頭看見了這充滿怨念的字卡,客廳還有遺留多張同樣但寫錯字的,『媽』左邊的『馬』字,他中間會寫成『井』。
不過最後他還知道哪一張才是正確的,這大概是撐起我繼續給他時間的最後一線光芒吧?在他今年二月剛搬來中壢與我同住時,只會寫自己的名字、大小、我、好...全部加起來應該不會超過二十個國字,在我的 #讓他很不開心 #都在逼他寫字 之下,已經學會了不少新的生字。
兒子們在我目送之下都上了前夫的車子了,接下來要講的是少數讀者無法理解的一件事,為何前夫家庭有不當管教方式我卻還讓他帶走孩子?
會有這樣疑惑的讀者相信家庭狀況都是幸福美滿,也從未寫過訴狀、上過法庭,敝人由衷羨慕也祝福諸位,你們的世界可以一直都這樣單純美好直至永遠。
首先,家暴的情形並非天天發生,施暴者也不只是前夫一人,有些家人是在酗酒後開始傷害孩子,清醒的狀態下還是對孩子們挺好的。然後酗酒的這位家人已經往生極樂了,其餘的家人包含前夫本人,皆無酗酒的行為。
前夫的母親,也就是孩子們的祖母,我相信是不會傷害小孩的,因為她已經到了溺愛程度,即便會體罰孩子,也絕對不會是過去孩子所說的:『OO會拿椅子摔我們,摔到椅子整個壞掉。』頂多就是打屁股吧?
第二點,前夫家庭是非常重視家族團圓的,不論是什麼樣的節日他們都會聚在一塊,而這也是十多年前我愛他的其中一個原因,我渴望的就是這樣的家庭。至於為何最後要離開請自行看部落格的自傳,我不想再解釋一遍了,懶得找的話我允許你們留言 #我想看妳為什麼要離婚 ,我直接貼連結給你們去爬OK?
正是因為我知道他們家這樣的傳統,我相信稍微有點腦子的人,都不會在親戚全部聚在一塊的時候傷害孩子的。相反地,在這個家族成員全員到齊的時刻,一般人多半只會竭盡所能展現自己家庭最美好的一面而已,所以我並不擔心孩子這幾天會被傷害。
第三點,不希望讓孩子們回去屏東,這是出自於我自己的私心,並非孩子們自己的意思,縱使過去五年他們在屏東有經歷過被傷害的事件,但也不能抹去屏東的家人們也有對他們非常好的時候。他們的叔叔(前夫弟弟)甚至會在OO酗酒後要傷害孩子們時出面保護他們,因此對於前夫家庭,他們並不排斥回去 #短暫過節。
對我而言,他們家裡的人都是曾經傷害過我的人,但這不表示孩子們得跟我一樣去討厭他們。就如同對他們的家人而言,我是曾經拋棄孩子離家出走的母親,期間甚至還會酗酒、亂搞男女關係的賤女人,不論我現在如何地為孩子們盡心盡力,也改變不了我過去曾經做過這些的事實。
再重複一次,沒看過我自傳裡為何我會離家出走、酗酒、亂搞男女關係的,拜託不要來用你們的道德標準譴責我。你們當中誰沒有犯過罪的,就可以拿石頭把我打死,謝謝。
第四點,在法律上,我沒有孩子們受到不當管教的確切證據,只有兩個兒子們口述而已,他們過去在屏東生活的時間,受到家暴時我也不在場我甚至不知情,因此也不用想說驗傷、聲請保護令什麼的,那段時間我連想順利見上孩子們一面都是問題了。
當初我是因為直接請律師幫我寫訴狀向前夫提告,我才順利得以執行我該有的探視權,雖然後來仍舊常常看不到孩子,但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總之,在法律上,我沒有權利限制前夫不得與孩子們會面,而且當初在奪回獨立監護權時,我答應他的條件就是 #連續假期與寒暑假讓孩子們回屏東陪伴家人 。
我必須坦白地說當時的確是為了讓他交出監護權才這樣講,但我是一但話說出口就絕對會做到的人,對我而言信用可以比我的生命更加重要,而這也是我最後離開前夫的主要原因,我很喜歡電影《投名狀》裡,姜午陽的一句台詞:『人無信就是畜生!』雖然我的監護權爭奪之路完全就是龐清雲所說的:『兵不厭詐,這是戰爭!』
總合以上四點,我想應該能夠讓那些,不明白為何我不拒絕讓前夫帶走孩子的讀者朋友們理解,我這麼做的原因了吧?
如果還是不明白的話,那就別發摟我了,可能去看點什麼小玉放火的影片會比較適合諸位。
抱歉,我的文章需要稍微動一下腦子的。
最後要來說明,兒子長得那麼可愛幹麼不利用八萬粉絲的人氣賣賣兒子們可愛的臉蛋,接一些育兒的業配推坑媽媽讀者們就好,幹麼那麼辛苦寫這些充滿負面能量的文章,業配也接一些冷門的廠商跟無法大量生產導致價格無法壓低的產品。
我老實說啦,益生菌的合作案我至少就收過四家不同廠商的邀約,我也相信其中有一家跟敏益菌名字很像的益生菌,螢幕前的讀者們至少一半以上有看過他們家下的廣告。大廠牌有足夠資金去下廣告,我們國立體育大學就沒錢啊🤷♀️
但我接合作不是看利潤有多好,既然決定要走業配部落客來養家,那我的口碑自然是不能輕易被毀掉的。我不想賺一筆大的之後,從此沒人再相信我介紹的產品;我只想穩穩的賺足每個月的開銷,最好還有餘力存個幾千塊直到孩子們長大這樣即可。
人無信就是畜生啦!
業配的原因講完了,下一張照片會解釋為什麼不寫點歡樂的曬娃甜蜜文或是曬男友的閃光文,幹麼寫這些充滿負能量還會被批評不會教小孩的厭世教養文,有興趣的朋友自行點閱,感恩🙇🏻♀️
《以下業配兼公告》
#本月業配的敏益菌即將截止
這次業配的敏益菌適合給容易打噴嚏、流鼻水、眼睛紅腫癢的敏感族群,上一梯跟團的粉絲朋友們許多都有來信表示效果非常顯著,且大人小孩都有看得見的改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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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預購逾期未付款視同棄單
由於花花平日要忙孩子們的事情,因此沒有太多時間能夠對帳、催款,7/1下午三點我就會將出貨名單與款項交給廠商,因此錯過這時間沒有轉帳給我的話就直接視同棄單唷。
#業配就是我唯一收入來源拜託道德魔人不要再來嘴我消費兒子來行銷自己業配的產品那麼會嘴先捐錢給我啦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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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他不養小孩,小孩憑什麼姓他家的姓,小孩也有一半我的血統,我可以讓小孩改跟我姓嗎?」
真的,以前相信虎毒不食子,怎麼可能有父親不養自己的小孩?後來事務所的婚姻事件辦多了,才發現,不但有,還真不少,甚至為了不讓自己的收入或財產被強制執行,脫產的脫產,退勞保的退勞保,就是一毛錢也不出。
結果,不少單親媽媽(畢竟多數家庭,小孩還是都跟父親的姓)把心一橫,乾脆跟對方劃清關係,想讓小孩改姓自己娘家的姓,可以嗎?
首先,我們要提醒大家,
不管是改姓還是單獨監護,生父的血緣關係依舊存在,假設單親媽媽這方過世了,依法監護權會自動回歸到生父身上,而子女繼承到的財產也會因此被生父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管理,並無法由單親媽媽立下遺囑來指定其他監護人,而必須要由單親媽媽屬意的親人於單親媽媽不在世時聲請指定監護人,才能由其他人譬如說外公、外婆等來當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
如果單親媽媽擔心的話,可能要透過信託或遺贈的方式來杜絕,而我們昨天說的由繼父收養未成年子女也是種方式,但就看法院會不會裁定准許了。
當然,以上的狀況換成單親爸爸也是同樣適用,當然不是鼓勵大家狠心斷絕血緣關係,而是提醒遇到不負責甚至家庭人格狀況很糟的生父或生母,的確有這層顧慮存在。
我們來看看民法關於改姓的規定,是訂在第1059條第5項:「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所以通常一般最常見的聲請改姓的事由就是其中的一跟四,而以父方不付扶養費的狀況最多。
雖然在民國92年間『姓名條例』曾經修正為:夫妻離婚,未成年子女姓與行使親權之父或母姓不同者,可以改姓。也就是說單獨監護的一方可以把小孩改成跟自己姓。但民國96年時又再度修正刪掉這一款。理由是不必於申請前告知或獲得非行使親權者之同意,致非行使親權者深感不受尊重;且未成年子女如不願改姓,而行使親權者仍執意為之者,反而影響未成年子女之人格發展。
當然,我相信那些氣前夫不養小孩的單親媽媽一定很不能認同。
不管如何,現行的規定就是回歸民法,即使是在單獨監護的狀況下,如果對方不同意配合辦理改姓,則必須要離婚或對方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時,依子女的利益來聲請,過程會開庭,甚至會有社工來做家庭訪問,確認家庭狀況是不是改姓對子女比較有利,聲請人也可以聲請傳喚證人來證明小孩子的教養狀況。
最常見的原因就是前夫都不來搭理小孩,而小孩跟娘家這邊的親戚相處很親密,認為改姓有助於小孩未來跟娘家這邊的人彼此的認同。
我們來舉幾個改姓成功的例子:
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家親聲字第231號裁定
審酌聲請人甲○○與相對人早已於91年間離婚,未成年子女即聲請人丙○○、乙○○、丁○○與聲請人甲○○同住,並由其照顧,依附關係密切,相對人已多年未給付子女扶養費用,亦未委託相對人父母親給付扶養費用,復未曾主動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顯未盡保護教養義務,而未成年子女即聲請人丙○○、乙○○、丁○○到庭表示希望改從母姓,認對其等現處家族之認同感、歸屬感之建立較為有利,從而,聲請人本件之聲請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台北地方法院104年年度家親聲字第140號裁定
兩造於103年7月31日協議離婚,嗣於103 年10月27日約定OOO親權由聲請人行使或負擔,惟相對人離婚後即於103 年10月28日返回大陸地區,迄今未曾回返台灣,不惟未給付任何扶養費用外,亦未曾聞問關心等情,業據聲請人提出戶籍謄本、聲請人在職證明書等件為證,復經本院依職權調閱相對人入出境資料及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居留申請書查明屬實,另審酌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映晟社會工作師事務所對聲請人進行訪視,其評估與建議略以:被監護人出生後,相對人未善盡教養及照顧責任,兩造於103 年間離婚後,相對人未曾主動關心被監護人生活狀況,亦未負擔任何扶養費用,被監護人與相對人親子關係生疏且無情感依附, 被監護人亦希望透過改成聲請人姓氏能給予被監護人重新建立新生活,經評估被監護人變更從聲請人姓氏,有助於增進被監護人權益等語,有新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年9月24日新北社兒字第0000000000號函附訪視報告在卷可稽。本院認相對人自離婚後,未盡其扶養子女之義務,且OOO自小由聲請人照顧至今,依附關係深厚,聲請人親職功能良好,並無照顧不當之處,基於未成年子女對自幼生長家庭之認同及生活和諧美滿之考量,認為OOO變更姓氏為「李」對其較為有利,揆諸前開說明,應准聲請人變更子女姓氏之聲請。
縱然改姓並無法斷絕與生父、生母間的血緣關係,但有時候改姓也的確影響了某些人傳宗接代、是不是自家血脈的刻板印象,其實對某些家庭來說還是蠻重要的。
譬如說離婚單親的女性或許將子女改為娘家姓,有機會讓子女得到更多來自娘家的資源,無論如何,還是希望這些舉動都是為了子女著想,而不要作為雙親間的報復籌碼。
👩和律師娘一對一聊天
https://line.me/R/ti/p/%40wome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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