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誌不渝本就不容易]
幫小女兒講睡前故事聽她的反應是很有趣的事。七隻小羊、小紅帽、三隻小豬、狼來了等講很多遍,唯獨白雪公主、灰姑娘、睡美人之類還不想碰,以後要講應該會改編成「白雪公主和小矮人分工合作蓋房子打敗壞人」、或「灰姑娘用智鬥垮後母和壞姊姊」。
「王子和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日子」是我從沒講出口的故事結尾,至少不想給孩子莫名奇妙就能幸福快樂的想法。大家都知道,真正的故事都是婚後才開始的,只是偶像劇都只演到最輕鬆的那段,光靠荷爾蒙操控就激情四射火力全開的那段。
我還是相信愛情的,也是個再選一次還是會結婚生子的類型。只是我們需要用更踏實的角度去解讀愛情,把達不到的幻想寄託在戲劇就好。無條件地永誌不渝其實不容易,任何愛情都需要面對荷爾蒙燒完的時候。而生活大部分在處理人性和現實的問題,婚姻也是這樣,真實的狀況是我們往往較少機會去擔心下一秒會不會出現壁咚、霸道總裁親上我的嘴,或摯愛患病不久於人世、摯愛要到前線打仗可能回不來的這種較屬極端的問題,而是婚後孩子怎麼帶、家庭開銷怎麼分配、平常雙方家庭長輩關係維繫等瑣事。
這種又臭又長甚至萬年難解的窘況最煩人,無法產生讓你臉紅心跳的危橋效應,而且浪漫會被磨掉、缺點會盡露。有時我會覺得找個所謂「最愛的人」來一起試煉這些問題會不會太可惜,但無法共同「生活」只能互相當男神女神供奉著,不代表什麼,只代表連面對人生最平凡無聊的關卡都過不了而已。
對婚姻,不用有太多憧憬或恐懼,其實就是個長時間與人相處的能力。當然這個對象很特別,是愛人、知己、隊友、也是契約上的夥伴、一個家庭共同的經營者等等。
我們本來就很會與人相處嗎?我不覺得這很容易,相處是一輩子的課題,EQ再高的人也有負面情緒。事業上的夥伴理念不合只能拆夥,同樣經營一個家的夥伴搞不定當然也可能離異。意亂情迷時讓妳覺得無所不能,像個超人,非他不可,亦能與全世界為敵。但愛情再無所不能,人性的考驗一直都在。慾望、貪心、懶惰,追求新鮮,猜疑,嫉妒等時不時考驗你的人生。結婚誓詞念過就念過了,婚禮、婚紗、眾人祝福將浪漫幸福感堆疊到了頂點。但不代表兩人會一直停在那頂點,自然而然就永垂不朽。婚姻中的兩人關係一直在變動,像彼此角力競逐,也像跳交際舞,前後進退,有時妳愛他多些,有時他對妳多些關注,可能某一陣子感覺幸福到極點,但下一刻某個試煉到來似乎和離婚的距離也不算遠,這麼多佳偶良緣,從沒動過離婚念頭的可謂少之又少。一來一往間是在動態中取平衡,光靠一個人也不行。只有兩人都有共識一致想朝某個目標努力,才有可能走到彼此都想去的方向。
所以愛情本來就非童話。看到布裘離異爭取子女監護權,太陽的後裔CP殞落,似乎也不用太訝異,或大嘆不相信愛情,其實我們都只是平凡人而已。
但我還是必須肯定,對於婚姻要經歷這麼多現實、不浪漫的問題,能挑個愛的人、互信的人一起面對還是好的。因為即便過程艱辛彼此傷痕累累,但還有機會在重重挑戰後互相依偎擁抱、更了解諒解彼此,體會「好累喔,還好有你一起」的感覺。
另外感情是否幸福美滿無關顏質智力,你(妳)的偶像只是一時的失意,不代表你(妳)不行。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00的網紅斜槓主婦律師娘,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雖然法院已經裁定我可以看小孩的時間,對方還是不讓我看小孩,律師說我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可是對方還是屢次不履行,我還能怎麼辦呢?」 離婚後看不到小孩,是許多父母心中的痛,也難怪有很多父母為了孩子的幸福不願意下定決心離婚,真的,事務所處理過這麼多離婚及親權的案子,有時候離婚才是問題複雜的開始。 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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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定監護權容易嗎 在 鄧惠文 Facebook 八卦
Q:為什麼有些女生寧願不看老公的背叛(盲視背叛)?
A:這個講起來就已經要更細節了,就是說其實它有不同的階段。
當然被親密的人背叛的時候,第一個階段其實是根據你的自我覺醒的層次,如果你沒有自我覺醒過,第一個就會是盲視。然後如果你過去還有一些成長上的創傷,你沒有那個強度去面對,例如說你小時候很自卑,然後你好不容易弄了一個看起來很好的婚姻,你根本就不能接受如果這個婚姻有圬點,我從小建立起來的假自信全部都毀掉了,所以這時候我們就盲視。
盲視這個階段要扯很久,可是過了之後你會開始面對現實,就像剛剛說的你要發瘋的時候,這時你可能會很混亂、要鬧、要測試各種可能性、談分合、找律師、找靈媒....各種事情都做。
可是最後還是有一個階段是你一切真的你都面對,你不再盲視,可是你們兩個人修復成一個新的關係。
我們剛剛講的我還要再補充一個東西,我們好像都假設這個男的開始外遇是怎樣,後來他一直是怎樣,好像人性是固定的。可是其實人性是非常復雜的,經過很多事情的刺激之後,人會掏出自己的不同面,然後再綜合那個酸鹼度,任何什麼樣貌都會變的。
我跟律師的工作最有趣的不同就是我要去看很多外遇之後他們還想繼續在一起的夫妻,律師是辦完一個case、監護權搞定之後就結束了,然後接下來的就到我這裡來了。
他們說:『創傷這麼大,我也不盲視了,我覺得這真是過份、真是可怕的背叛。』然後另外一個人就說:『我也真的對於我自己會做出這樣的事很害怕。』甚至有人會懷疑說:我如果這麼愛我老婆,我怎麼還會那麼愛那個女的,是不是我不愛我老婆?男人、女人自己都會有這種盲點。
可是最後我們看到很多奇蹟,你去理解以後,發現兩個人就會找到一個新的意義。兩個人共同講一個故事去安置那個痛,例如說名字不好所以婚姻不好,名字改了就沒事了,就說他們會找一個盒子把那個東西放好。還是說有些人喜歡找你就是童年什麼創傷,所以你遇到那個女的剛好補足了你的什麼什麼,這樣他們也覺得OK。那OK了之後,兩個人是那麼笨嗎?不是,是安頓它,給它入土為安,讓那些創傷、痛苦入土為安,把那些東西卸下來放在那裡,那個時候是一個新的開始,然後去走新的路,有些夫妻是可以走過的。
于:有時候我們勇敢的提出分手離開一個人,可是回家後哭了一星期,我們結束了一段知道再回去還是很痛苦的關係。可是當這段關係結束後為什麼會哭了一星期呢?其實你在哀悼,哀悼的不是失去的這個人,你哀悼的是你原來跟他共同編織的那個夢想沒有了、未來沒有了、那些原本有可能發生的可能通通沒有了,其實你要分清楚你傷心的是哪一個部份。
改定監護權容易嗎 在 凡槿(廣告小妹) Facebook 八卦
深夜時段,想說點真心話。
近日「阿槿偵探社」生意冷清,演藝圈一片祥和,真是可惡。「妙丁大師信箱」也是無人來信,本宮感到寂寞。加入了幾個大型女性社團,美國的、台灣的、祖國的、香港的,令我發現了新世界。
我說過,我是在男人堆裡長大的。最親近的人是爺爺與爹,好友中男性佔九成,路邊撿到的哥哥們也都是雄性動物(這不是廢話嗎),客戶 99% 為男性。
書裡都說,男人與女人是那麼的不同。可就我的觀察,男人的心也是肉長的。感情觀這部分,改日再談,今天我想說的是,男女在職涯規劃上的差異。
幾個社團裡常出現這樣的疑問:「姐妹們,我眼前有兩份工作,A 可以兼顧家庭,B 有利於事業發展,請問我該選哪一個?」幾乎沒有任何驚喜,近九成的回覆者都是選擇 A(美國社團除外)美國較平均一點,六成選 A,四成選 B。
你可以說,這是因為美國男女比較平等。我卻認為,美國女性對於事業的追求除了社會風氣因素外,還有不確定性過高。婚姻不確定(離婚率高),工作不確定(失業率高),人生不確定(破產機率較高),養老不確定(子女多數不給孝親費)。
種種原因促使著美國女性們,不得不把經濟大權掌握在自己手中。「有錢真好,認真賺錢」這是我每天都告訴自己的話。活在美國,真他媽累,廢柴我都被逼成這樣就知道這國家有多難混。
回到正題上,假設其它幾個社團裡的成員都是男性,大家的回覆應該會是這樣的:「三十歲是衝刺事業的黃金時間,當然選 B 啊!!你是在猶豫什麼?」
有時看了真的很感慨,三十歲是男人與女人的分水嶺。女人面臨生育關卡,男人面臨「一事無成」的難堪。於是多數女人為了兼顧家庭,選擇了 A。男人幾乎沒得選,「不選 B 還是個男人嗎?」
就這樣,男人佔了上風。這個世界就是如此,誰有錢,誰講話大聲(上海家庭除外)(我爹養家多年還是要聽我娘的)。
凡事都有風險,我雖向來支持家庭主婦們,認為每個人都應該擁有選擇權,可我也想問那些選 A 的姑娘們:妳們真的知道這個選擇的背後風險有多高嗎?
壓力小、工時短的工作,除了少數特例外,沒有我們想的那麼美好。我身邊不少人,中年失業的都是這類型工作。到了一定年紀,如果沒有爬到某個位子或者握有某種特殊技能(很會討老闆歡心也是技能),很容易被更年輕的人取代。
錢是個好東西,除了可買到尊嚴外,還能爭奪孩子監護權(離婚律師的錢總要有),還有一點很重要:娘家爹娘需要錢時,能盡一份心。時代已經變了,沒有什麼「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親爸媽比公婆重要多了。
我不反對女性以小孩、家庭為優先,可咱們也別太天真。許多家庭問題,皆是因為沒有錢而產生的;許多女孩會陷入困境,也是因為當初選擇以家庭為重。
我以一個曾經讓父母失去一切從頭來過的孩子心境而言,看著爹娘為了自己犧牲事業,其實那些所謂的陪伴,也不過爾爾。比起陪伴,我更希望他們快樂,過得好。然後我常想,假如他們當年選擇的是工作,不是我,我的人生會不會比較好?(至少我們家比較有錢啊!也不用為他們的養老金煩惱)。
所以,請各位女孩們做出選擇之前,請先評估現實狀況、機會成本之後,再做出決定。兼顧家庭,不是只有一種方式。
改定監護權容易嗎 在 斜槓主婦律師娘 Youtube 的評價
「雖然法院已經裁定我可以看小孩的時間,對方還是不讓我看小孩,律師說我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可是對方還是屢次不履行,我還能怎麼辦呢?」
離婚後看不到小孩,是許多父母心中的痛,也難怪有很多父母為了孩子的幸福不願意下定決心離婚,真的,事務所處理過這麼多離婚及親權的案子,有時候離婚才是問題複雜的開始。
那麼來跟大家分享一下,如果離婚後,不是主要照顧者的一方,被阻饒探視的話,可以怎麼主張權利呢?
首先,你可以向家事法庭聲請會面交往的裁定。
會面交往,就是所謂的探視權。一般來說,法院最常判的是,一個月有兩個週末可以過夜,寒暑假可以增加探視的日數,不過,孩子如果還小,有可能會先從漸進式的會面交往開始,不見得會裁定過夜。
法院的裁定下來以後,如果對方不遵守,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一般來說,法院會先通知對方改善,如果再不遵守,也有可能會罰款。
此外,如果對方總是不遵守法院強制執行的命令,最近律師娘有看到一則法院的判決,是針對多次故意阻饒對方探視,探視方向任親權的一方請求侵害身份法益的損害賠償案例,在這個案例中,法院判定阻饒探視的一方要賠償他方15萬元。
最後,如果對方故意將名下財產脫產,導致罰款跟賠償都無法強制執行,其實嚴重的阻饒探視也是改定親權的一個理由喔!
律師娘其實也可以理解,離婚時,雙方有時處於撕裂的狀態,很容易把小孩子拿來當作報復的籌碼。
但是,如果孩子可以在友善父母的合作下,好好的成長,有著健全的身心,這才是我們為人父母最成熟的表現,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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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定監護權容易嗎 在 Re: [心情] 離婚後的不甘心- marriage - PTT情感投資事業版 的八卦
許多板友說要爭取監護權,但我覺得可能沒那麼容易。 看原文的感覺是在離婚協議中,女方已將子女監護權讓與給男方。 在這種情況下,要改定監護權需有以下情況作為前提: ... ... <看更多>
改定監護權容易嗎 在 Re: [心情] 離婚後的不甘心- marriage | PTT職涯區 的八卦
許多板友說要爭取監護權,但我覺得可能沒那麼容易。 看原文的感覺是在離婚協議中,女方已將子女監護權讓與給男方。 在這種情況下,要改定監護權需有以下情況作為前提: ... ... <看更多>
改定監護權容易嗎 在 Re: [求助] 爭取改判監護權問題- 看板marriage - 批踢踢實業坊 的八卦
※ 引述《aridaevo2 (Q比~心肝寶貝小花貓~)》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1IAjQkma ]
: 作者: aridaevo2 (Q比~心肝寶貝小花貓~) 看板: PttLifeLaw
: 標題: [婚姻] 爭取監護權問題
: 時間: Sat Sep 7 15:32:59 2013
: 事實經過:
: 女方與男方已離婚4年,小孩目前10歲,
: 離婚前主要照顧者是女方,
: 四年前兩人協議離婚,因當時女方並無固定工作,
: 所以將監護權讓給男方,但雍有探視權,兩個星期見一次小孩,一次兩天。
: 經過四年,女方的工作也穩定下來,
: 目前男方薪資約4~5萬,女方約3萬,
: 小孩雖然監護權是給男方,但是並未跟男方同住,
: 而是將小孩放在小孩奶奶家,男方約幾個月才回去看一次小孩,
: 小孩個人意願也希望跟媽媽一起住。
: 目前男方沒有向女方要求負擔教育費,女方想在提出改定監護權時,
: 要求男方負擔教育費,但怕沒要到監護權,反而男方會向女方改要求負擔教育費,
: 請問是否有辦法可避免這個情形的發生呢?
: 而女方目前不願意負擔教育費是因為:
: 一、經濟狀況沒那麼好。
原PO重點:女方經濟狀況不好,想要爭取監護權,但不願負擔教育費用。
1.經濟狀況是法院審酌孩子是不是能受到妥善照顧的參考依據之一,但不是絕對,
因為扶養是父母雙方責任,弱勢一方如果被認定為最適任主要照顧者,法院還是有可能
會把監護權判給弱勢的一方,而另一方仍須共同負擔扶養費用。
不管監護權判決屬於哪一方,並不是有錢就理當全額擔起,沒錢那一方就可以擺爛,
合先敘明。
2.監護權改定,在實務上不容易,除非能舉證對方有重大瑕疵或不適任,文中男方雖把
孩子交給祖父母照顧,幾個月才去看孩子一次,但由於祖父母在法律上屬直系親屬,
祖父母有能力協助扶養仍會被納入判決參考依據,女方不可能用這點主張男方照顧上
有重大瑕疵。不過,孩子已經滿十歲,有一定陳述和表達能力,法院有可能會把小孩
意願納入判決參考依據之一。
3.承1,原PO提到目前女方經濟狀況不好(屬於弱勢一方?),到底是如何的不好呢?!
通常監護權改定,會有社工單位去了解雙方狀況(評鑑?),如果女方經濟狀況不佳到
會造成孩子的生活品質比原本狀況還差的話,通常法院不太可能同意改定。
如果原PO朋友打的算盤是:
原本生活狀況拮据,只要能爭取到孩子監護權,那麼男方就必須每個月支付我孩子的
教養費,這樣一來,我就可以增加額外的經濟來源,孩子又能和我一起住。
如果原PO朋友是這樣想的話,那原PO還是勸你朋友放棄吧!
因為,假設原本孩子教養費平均每個月是1.5萬,你朋友本來就應該負擔1/2(7500元),
但現在是男方全額負擔。假設你朋友真的爭取到監護權,法院不可能因為她是弱勢的
一方就同意女方可以擺爛不負擔7500元,甚至是要求男方全額負擔。
所以,到時候很可能是男方只需支付7500元給女方,而女方要自行負擔7500元。
這樣相較起來,小孩子監護權給女方,女方並沒有增加額外的經濟來源,反而是必須
增加支出,在這樣的情況下,女方的經濟真的能夠負擔嗎?!
再者,過去女方都不曾支付孩子的教養費,這一點如果被男方拿來主張,其實對女方是
很不利的。
真的有心要把孩子帶回身邊,就是要不斷累積自己的籌碼,沒辦法累積籌碼,也不要把
自己變成過失的一方,至少從現在開始,每個月應當支付的費用,請利用可以留下證明
的方式(EX~轉帳匯款、保留付費收據...等等)交付給男方吧!
一來證明自己有扶養的事實,避免成為過失一方,二來可以了解本身是不是真的有經濟
能力可以去負擔未來監護權改定後孩子的教養費。
補充一下:
上述第2點有提到親屬的協助扶養能力有可能會被納入判決參考依據,女方如果本身條件不
OK,但是家中親屬的協助扶養能力和財力可以和男方有過之而無不及的話,只要能提出
財力證明證明和協助扶養意願,也是可以成為爭取監護權改定的籌碼之一。
: 二、男方對於女方要看小孩與帶小孩時,常做刁難,
: 而目前一個月第二 ,四星期六日可帶回同住,也是當初上法院爭取來的。
: 但時間都無法彈性(比如多留幾個小時或是早一點去帶小孩)
: 男方媽媽曾對小孩說:
: 若沒在規定的時間內送小孩回去,就要小孩罰跪,遲到多久就跪多久。
探視權的行使方式既然已經協議訂定,當然是照訂好的條件走。
除非雙方合意,不然任一方面都不能擅自去要求更動。
女方提早接或延後帶小孩子回家,如果不符合探視權的行使條件,男方本來就可以拒絕。
反之,男方在女方符合探視權的行使條件下,意不得惡意剝奪。
如果男方有惡意刁難女方行使探視權,女方可以蒐證,若情節重大,很有可能成為監護權
改定的籌碼。
: 問題:
: 1.這種情形是否有助於媽媽取回監護權?
: 2.目前男方沒有向女方要求負擔教育費,女方想在提出改定監護權時,
: 要求男方負擔教育費,但怕沒要到監護權,反而男方會向女方改要求負擔教育費,
: 請問是否有辦法可避免這個情形的發生呢?
不管監護權在哪一方,教養費女方本來就該負擔1/2,現在男方沒向女方要求,有可能是
不想因著孩子和女方有過多牽扯,但今天女方主動爭取監護權,造成男方不甘心而決定
要求女方支付,這樣的要求也是很和情合理的,女方如果真的要避免這樣的狀況發生,
最簡單就是不要去爭監護權。因為,就算女方爭取到監護權了,過去幾年女方沒支付的
部分,男方是有權一併追討回來的喔!
●男方可追討試算:離婚4年=48個月*每個月應負擔1/2約7500元(←這還是假設值)=36萬●
*****
說到這,能給的建議就是:
女方本身有給孩子好的生活環境的能力(或娘家有實力可以協助扶養),
並且有"願意支付教養費"的打算,這時再來談爭取監護權吧!
: 3.因女方財力並不雄厚,想請問是否有便宜的法律扶助地區可以求援,
: 或是版友可介紹台北、板橋地區的律師,謝謝大家。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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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122.204
※ 編輯: it855407 來自: 111.252.122.204 (09/08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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