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日子陰冷的天氣,讓我不自主的陷入十多年前的某個寒冬的夜晚,那是我醫生生涯無法抹滅的「生死之間」的記憶…
那時健保剛開辦幾年,我是一個剛昇上去不久的菜鳥主治醫師,某月恰好輪值到ICU,一個寒冷的冬夜, ICU收治了一個出生三天,在病房發生腦部缺氧的女嬰,根據過往經驗,嬰兒缺氧通常是發生在周產期的產房內, 像胎盤早期剝離或前置胎盤或cord around neck等等的,小女嬰出生時情況良好,全無上述狀況,不久就被推去和媽媽母嬰同室了,出事當時只有媽媽一人在房內,媽媽很傷心地說是她餵奶太累, 不小心壓到小孩的口鼻部了,雖然覺得有點離奇,但絞盡腦汁,也想不到到底是發生何事,是嬰兒猝死?但年齡也太小了;突發性心律不整?沒證據,先前TPR sheet 也沒察覺有異樣;還是小女嬰真的有神經肌肉疾病嗎? 但前幾天也沒見呼吸喘或允吸困難啊?
印象中這case父母沒結婚, 但據主護護理師描述40出頭的父親下班後都有來探望母女, 看似也一家溫馨啊。
此後小女嬰在ICU住了兩個多月, 眼皮再沒有張開過,肢體也沒任何有意識的活動,那時沒cool cap,只能做支持性療法, 腦波幾次都是平的 ,超音波只見腦容量越來越萎縮 ,我本身是小兒神經和新生兒專科,專業告訴我一星期神經意識沒進展, 小女嬰醒過來的機會是極其渺茫, 就算脫離呼吸器,最終也是深度植物人。
那段日子每天去ICU 看她,也真不知道能做些什麼, 護理師在醫生的order下,盡責的照顧病人,我只能把爸爸叫來(因為沒辦婚姻登記, 所以媽媽是法定監護人, 但她已簽委託書交由爸爸全權決定,這位媽媽五天後出院到南部作月子, 往後幾乎沒再見到她),親自跟他解釋病情,當我強烈的暗示嬰兒可能的預後後, 爸爸仍很客氣的跟我說,希望醫生再拚拚看, 他有聽過植物人醒過來的案例,他說他不願意放棄、也不同意放棄 。當時的法律,小孩五歲以下無腦死判定, 台灣當時在對於沒希望的病人這一領域,也沒有明確的法律規範到底醫生可以做什麼或不能做什麼,於是我只能擺著病人,直到有一天…
一位跟我很要好的、白班專門照顧她的護理師, 有天兇巴巴的跟我說:「佩琪, 妳難道不知道嗎,小孩沒希望了, 我每天幫她洗澡, 感覺她循環差到都有股怪味道了,她真可憐耶,你還要keep 她多久?」
我低著頭, 實在不忍看她,也無法回答護理師的質疑, 難道我去拔掉她點滴, 讓她脫水而死? 還是拔掉呼吸器, 讓她呼吸衰竭過世?但是所有的決定在沒有家屬的同意下,都是違法的…
或許吧,我今天敢講出來, 是因為我沒有違背法律的規定和家屬的意願,但我常想小女嬰若有知,真的希望人家如此待她嗎?
台灣ICU 的照顧品質,真的沒話說, 在我完全不使用抗生素之下,小女嬰足足插了呼吸器兩個多月,因家屬拒氣切,最後可能還是因感染敗血症而離世。
後續所有的通報程序我都有走完,甚至住院中還幫她做了肌肉切片,但一切都沒有結論…
台灣兒科醫學會有這麼一 段衛教文字,節錄一些於下:
《嬰兒猝死症候群在一個月以下新生兒並不常見,其發生率在2-3個月大時達到高峰。根據美國兒科學會 (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嬰兒猝死症候群的定義是:「一歲以下嬰兒突然死亡,且經過完整病理解剖、解析死亡過程並檢視臨床病史等詳細調查後仍未能找到死因者。」
《以下事項強烈建議:
1.一歲以下嬰兒每次睡眠都應該仰睡,側睡並不安全,趴睡一律禁止。
2. 床鋪表面必須堅實。
3. 嬰兒不建議與其他人同睡,但建議與父母同室
睡眠。父母可將嬰兒抱在床上餵奶或安撫,在
父母要入睡前即應將嬰兒放置在其嬰兒床
上。
《下列情形是引起嬰兒猝死的高危險因素,隨時都要避免:
■父母與小於三個月的嬰兒同床睡眠。
■ 嬰兒與很勞累的成人同床。
■ 嬰兒與其他人在鬆軟表面家具上同睡,例如水床、老舊床墊、沙發、扶手椅等。》
(我不了解詳細在對岸就學就業的人口有多少, 或許記憶有誤吧,把昨天臉書的數字改掉了,但數字這不是我說的重點,我只是想說厚植國力應在國防和經濟,而不是喊口號、賣芒果干、挑對立吧!)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50的網紅香港喵喵俠,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官網 https://www.wfsfaa.gov.hk/careandshare/tc/downloadable.htm 下載文件 https://www.wfsfaa.gov.hk/careandshare/pdf/CSS001A.pdf 申請須知 https://www.wfsfaa.go...
改定監護人程序 在 段宜康 Facebook 八卦
內政委員會召委黃昭順,明天排案審查由王金平、黃昭順、林岱樺、馬文君提案的「宗教基本法」草案。
簡單形容這個法案,就是讓宗教超越憲法原則、社會公平、保障個人選擇的權利等現代民主國家基本價值。
我們不會讓這個荒謬至極的法案過關。
1.
佔用國有地就地合法!
(第27條第3項)
「本法施行前,各宗教之固有建築物坐落於公有非公用土地,且從事宗教活動已逾五年者,得申請公有非公用土地之讓售、借用、租用、設定物權或委託經營,以取得該公有非公用土地用地之權利,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條及公產管理法規之限制。但取得之權利,非經土地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讓與、處分、設定負擔或輾轉委託經營。」
2.
凌駕國土規範之上!
(第27條第8項)
「各級政府為擬訂國土計畫、區域計畫或擬訂、變更都市計畫時,應考量宗教固有不動產之完整性。對於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團體所進行之調查、檢查、徵收及其他行為,應尊重各宗教之特性及習慣,不得妨害其宗教信仰自由。」
3.
不受洗錢防制法規範!
(第13條 宗教自主權)
「宗教活動為各宗教自主事項,悉依其教制或傳統定之。
前項宗教活動,除違反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外,毋需事前經主管機關許可,各級政府機關亦不得禁止或限制之。
各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團體就其內部組織結構、人事及財政管理享有自主權。
民法及其他法律有關公益社團及財團法人之主管機關監督、管理規定,不適用於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團體。
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國家不得強制要求宗教團體遵守民主與公開之原則。」
4.
剝奪兒童自主權!
(第15條第1項)
「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應尊重父母或監護人為其未滿十六歲之子女選擇宗教信仰及宗教教育之自由。」
5.
若遇糾紛或改選爭議,法院不得調解!
(第10條第2項)
「法院就有關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團體之信仰、教制、傳統等教務事項,不得調解與干涉;亦不得干涉其組織及人事任免。」
6.
可以違反公共安全、消防安全;可以任意經營殯葬設施!
(第22條第3項、第3條第5款第3目)
「宗教固有不動產,其興建、增建、改建、擴充或修建,不受殯葬管理條例之限制。」
(第27條第7項)
「本法施行後,建築及消防主管機關應根據宗教建築的需要與特性,在考量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另訂審查程序及績效管理規範,不受建築法及消防法全部或一部的限制。」
7.
放生成為合法的是宗教活動!
(第3條第1項第3款)
「三、宗教活動:指宗教團體或不特定人為實現前條宗教價值與目的所為之下列行為:
(一)教義之研習與傳佈。
(二)宗教儀式之進行。
(三)宗教徒之招募。
(四)護生之籌辦。
(五)在軍隊、公立醫院、監獄或其他公共設施場域,施以祈禱、撫慰及對於亡靈奠祭等相關儀式。
(六)有關宗教經費或宗教善款之募集。
(七)其他與宗教發展有關之行為。」
8.
宗教可以公然違反性別平等原則,例如反同!
(第16條第3項)
「前項教育,應培養學生關於宗教知識、宗教中立、寬容之態度及一般性之宗教情操,並重視其在社會生活之地位。」
改定監護人程序 在 林智堅 Facebook 八卦
【一起為這座城市的所有小孩都找到幸福】
3年前在新竹市出生的小媛,因為家庭離異的因素,在屬人主義的台灣,無法取得國籍身分,也影響到市府為小媛尋找收養家庭的程序。
要感謝社會處同仁社工們為小媛所做的努力,不因過去全國沒有相關的法院判例而卻步,積極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院方也於105年3月裁定由市長本人擔任小媛的監護人,同時也透過基督徒救世會的協助,為小媛在北歐找到適合她的出養家庭。
去年聖誕節前夕,收養父母來台完成出養程序,半年過後他們寄來一張又一張的小媛生活照和感謝卡,稱小媛是他們「最棒的聖誕禮物!」。看到小媛開心的笑容是我們最大的鼓舞,也希望小媛的無國籍出養案例,不只是台灣首例,而能夠成為國內類似孩子的通則,讓所有的孩子們找到屬於他們幸福的家園。
#出養家庭 #無國籍 #幸福城市 #新竹市
改定監護人程序 在 香港喵喵俠 Youtube 的評價
官網
https://www.wfsfaa.gov.hk/careandshare/tc/downloadable.htm
下載文件
https://www.wfsfaa.gov.hk/careandshare/pdf/CSS001A.pdf
申請須知
https://www.wfsfaa.gov.hk/careandshare/pdf/CSS100A.pdf
【#關愛共享計劃 】#一片三分鐘學識 攞政府 $4000!
#$4000
#CSS100A(1/2019) 1
2. 申請資格
2.1 任何人士如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符合 以 下資 格,可 根據 本 計劃申領 4,000
元-
(a) 年 滿 18 歲;
(b) 持香港身份 證(包 括新來港人士,但不包括來港工作、求學或接受培
訓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 1
及其 受養 人,也不 包 括以 訪 客身 分來 港 的人
士);
(c) 通常居住在香港 (包括暫時離開香港而在合理預期情況下會返回香
港居住的人士,例如因出差、留學或求醫而離港的香港居民,但不
包括已移居海外的人士 );
(d) 沒有受惠於 2018-19 年度《財政預算案》就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長
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或傷殘津貼發放的額外兩個月款項;
(e) 無需 繳 交 2017/18 課稅年度的薪俸稅;以及
(f) 在香港沒有物業。
2.2 任何人士如符合上文第 2.1 段 (a)至(e)項 的資格,但在香港只擁有一所
物業作自住用途,而所得的 2018-19 年度差餉寬減額少於 4,000 元,可
申領 4,000 元 扣減 差餉寬減額後的餘額。任何人士如在香港擁有一所物
業而該物業並非用作自住用途,或在香港擁有超過一所物業,則不符合
本計劃的申請資格。
3. 申請期
3.1 本計劃於 2019 年 2 月 1 日 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 期間接受申請。逾 期 遞交
的申請一般將不獲受理。
乙、申請方法及處理程序
4. 申請程序
4.1 填 寫 申 請 表 格及 提交 證 明 文 件
4.1.1 申請人於填 寫 「申請表格 」(CSS001A(1/2019))前應細閱《填寫申請
表格 參考樣本 》(CSS101A(1/2019) )。除了 已 填妥的「申請表格」,申
4.1.2 如申請人因身體或精神健康狀況而無法提交申請及/或領取款額,其
合法監護人 、 受委人或 受託人 (即其親 屬 ) 可 代 申請人提出申請及 /
或 領取款額。申請詳情請參閱適用於《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精神健康
不宜的申請 人 》及《 行動 不 便而 須 由受託人代為領取款額的申請人》的申
請表格及載於表格內的「額外指引」〪 申請人的合法監護人 、 受委人或
受託 人( 即 其親 屬)可於 網 頁 css.gov.hk 下載適用於這些類別申請人
的專用表格或致電本計劃 二十四小時熱線 3897 1088 就索取有關表格
與本 處 聯絡。
2 例如夫婦的收入以合併評稅方式計算薪俸稅, 而 只有其中一方 需 繳交薪俸稅,並享有薪俸稅 稅 款
寬 減 額 。 在這情況下,無 需 繳交薪俸稅的一方若符合 本 計劃的其他資格,可提出申請。另一方的
稅 款 寬 減額如少於 4,000 元,並符合 本 計劃的其他資格,亦可提出申請,獲發放的最高款額為
4,000 元 扣 減 稅 款 寬 減 額 後 的 餘 額。實 際 發 放 款 額 視 乎 相 關 個 案 是 否 需 要 再 扣 減 申請人的差餉寬減
額 。
請人亦 需提交適用 的證明文件,所需證明文件載於第 10 段。
CSS100A(1/2019) 3
4.2 遞 交 申 請
4.2.1 申請人可把填妥的「申請表格」(CSS001A(1/2019))及 證明文件放入專
用 或自備的信封,並貼上足夠郵票﹙郵費不足的申請文件可能不能寄
達本 處﹚, 郵寄至 旺角郵政局郵箱 2600 號。 申請人亦可將申請文件投
遞至 本 計劃投遞箱 ,投遞箱地點 載於 丁部 。
4.2.2 本處不接受以電郵或傳真方式遞交申請。
(a) 社會福利署 ,以確定申請人並非 已受惠於 2018-19 年度《財政預算
案》就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或傷殘津貼發
放的額外兩個月款項;
(b) 入境事務處,以確定申請人並非來港工作、求學或接受培訓的香港
非永久性居民及其受養人,或以訪客身分來港的人士;
(c) 土地註冊處 ,以核對申請人擁有 的物業資料 ;及
(d) 稅務局 ,以 核 對申請人是否需 繳 交 2017/18 課稅年度的薪俸稅;若
是,申請人就該課稅年 度所獲得的薪俸稅稅款寬減額資料。
5.7 本處或會覆檢部分成功的申請 , 以查證所提供的資料是否完整真確 。 在
查證時,本處職員可能會要求申請人澄清申請資料或提供進一步資料。
5.5 本處在有需要時會就申請聯絡有關政府決策局/部門/機構 ﹙ 包括但不
限於社會福利署、入境事務處 、 土地註冊處、稅務局 、 差餉物業估價署
及銀行﹚,透露、查詢及核對有關資料。
5.6 本處會與相關政府部門進行資料核對程 序 ,以處理申請、核實資料、及
確定申請資格 。這些政府部門包括:
CSS100A(1/2019) 4
5.8 申請 人 須注意,根據香港法例第 201 章《 防 止 賄賂 條 例》,任何 人 向本 處
僱員提供任何利益﹙例如金錢或饋贈等﹚,作為該人員協助或加速處理申
請的誘因或報酬,即屬違法。
6. 申請結果及發放款額
6.1 本處在完成處理申請後,會向申請人發出「申請結果通知書」 〪如申請
不成功或獲發放的款額少於 4,000 元,「申 請 結果 通 知書 」會 列出 理 由。
6.2 如申 請 成功 ,款額 一般 會在「申請結果通知書」發出後 7 日 內存 入 申請
人 在申請表格陳述以其本人名義開立的本地銀行帳戶 。 本處不會在發放
款額 後再作通知,申請人應確保填報的銀行名稱及戶口號碼正確無誤。
6.3 如申請人未有以 其 本 人名義開立本地銀行帳戶 ,須親 身前往本處領取現
金支票 。本處會聯絡申請人另作安排 。
7. 上訴機制
7.1 如申請人不滿申請結果,並能提供充分理據,可於「申請結果通知書」
發出後 4星 期 內, 以書面 提出上訴申請。
8. 發放/討回款額差額
8.1 如 上訴結果顯示申請人應得的 款 額較已領取的 款 額 為高,本處會將有關
的差額發放給申請人。但 若 在本處處理上訴期間 , 或在其他情況下,發
現申請人已領取的 款 額多於合資格領取的 款 額,申請人則 須 把多收取的
款額 即 時悉 數 退還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9. 個人資料
9.1 申請人有責任真確地填妥申請表格及提交所 需 證明文件。申請人向本處
提供個人資料純屬自願,如申請人未能提供足夠和正確的資料,本處將
無法處理相關申請。申請人故意作出虛假陳述、虛報或隱瞞任何資料以
騙取款額,均屬刑事罪行,除可導致申請 人 喪失領取 款 額 的資格外,亦
可能因觸犯 香港法例第 210 章 《盜竊罪條例 》而被檢控,一經定罪,最
高可被判處監禁 14 年。
9.2 在遞 交 申請 後,申請 人如 需 要補充或更改資料(例如更改 住址或 其 他個 人
資料 ),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本處。來信必須由申請人簽署及註明申請編號
及 香港身份證號碼,並詳列 需 要補充 / 更改的事項及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副本。
9.3 本處及獲本處授權的代理 / 機構將使用申請人在這項申請提供的個人資
料作《收集個人資料聲明書》中所臚列 的 用 途 。 本處會要求這些代理/
機構必須遵 守 任何適用的私隱或資料保護法例,包括香港法例第 486 章
《個人資料 (私 隱 )條例》及由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出的相關 指
引。
CSS100A(1/2019) 5
丙、證明文件
10. 需提交的證明文件
10.1 申 請 人 需 提 交以 下文 件 :
香港身份證副本 3
;
(b) 在提交申請日期前 3 個月內發出/生效的住址證明文件副本,例如
水費單、徵收差餉通知書 、 電費單、煤氣費單 、 銀行月結單、信用
卡帳 單 或電話費帳單等 ; 及
(c) 顯示申請人為 帳 戶持有人及列有 帳 戶號碼的銀行存摺首頁、提款卡
或銀行 月結單等的副本 4
。該帳戶必須為申請人的個人本地儲蓄或支
票戶口。帳 戶持有人姓名須與申請人姓名相同。
3 申請人可選擇親臨本處,提供其香港身份證 正本供 本處職員核對,以代替提交香港身份證副本 〪申
身份證副本 〪
4 如申請人未有以其本人名義開立本地銀行 帳 戶,則無 需 提交有關帳戶 證明, 申請人須親身 前 往 本 處
領取現金支票,詳情 請參閱第 6 段 。
(a)
請人如持有申請香港身份證收據,亦可提交該收據副本,但必須於提出申請後 30 天內提供其香港
#財政預算案 $4000
遊戲類型:#恐怖 #搞笑 #實況 #生存 #多人 #美女 #美男
PAYPAL直播彈字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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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贊助 使用以下圖片到便利店說 i tunes pass 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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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喵俠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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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定監護人程序 在 毛城城 MoCity Youtube 的評價
今次介紹的三隻狗狗由不同機構轉介至愛護動物協會,當中有狗狗來自被虐待的個案,也有狗狗相信是因規管繁殖場的條例實施後,繁殖場關閉而遭棄養。
經過獸醫的檢查和愛協的照顧下,牠們已準備好再被領養,正期待新的主人出現,改寫牠們的下半生。
1. James B
編號:398078
品種: 唐狗
性別: 雄性 (已絕育)
年齡: 3歲
特點: 害羞、安靜、略為膽小
2. Tau Si (豆豉)
編號: 383985
品種: 唐狗
性別: 雄性 (已絕育)
年齡: 5歲
特點: 害羞、略為膽小、穩定
3. Kelvin
編號: 428002
品種: 貴婦狗
性別: 雄性 (已絕育)
年齡: 6歲
特點: 活潑、喜歡與人互動
領養程序:
第一步:到訪領養中心(香港愛護動物協會灣仔中心)或致電領養熱線:2232 5529
♣ 請記下牠們的名字及編號,前往位於香港愛護動物協會的領養中心。
♣ 告訴動物管理員或領養助理,你希望與動物接觸。
♣ 花點時間與動物相處。同時,藉此機會從職員口中了解動物的喜惡、個性及特殊需要。
♣ 如有興趣領養,請告知我們的職員。
♣ 職員會要求你提供一些基本資料,包括:
♣ 你的居住環境
♣ 各家庭成員及其年齡
♣ 現有的寵物數量及種類
♣ 你過往的飼養寵物經驗
♣ 你的活躍程度及生活方式,以及你對新寵物的期望
♣ 職員或會與所有家庭成員進行面談。
第二步:領養面談
♣ 飼養寵物應是整個家庭的事宜,故協會希望所有家庭成員(包括家務助理)蒞臨中心參與領養程序。家人亦能藉此機會向職員發問。
♣ 你需提供住址證明等文件。某些情況之下,你亦要遞交證明,確保你的住宅允許飼養寵物。有時,協會或會要求家訪。
1. 領養人須年滿21歲。未滿21歲者,須由同住的父母或監護人代為申請。
2. 領養人必須為動物提供合適的居住環境,並會盡力照顧牠們。協會亦會致力遵守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的規例。
3. 你必須遞交住址證明,才能完成申請程序。某些情況之下,你亦要遞交證明確保你的住宅允許飼養寵物。在個別個案中,我們或會要求家訪。
4. 領養人需要簽署一份領養協議,並支付應付之金額。
5. 領養人必須為愛護動物協會會員。於領養時首次入會者,可享首年會費優惠。
6. 協會有權拒絕任何領養申請。協會亦有權更改任何領養要求及費用,而不另作通知。
7. 絕育是強制性的。 若你不希望為你的寵物絕育,你不應從愛護動物協會領養寵物。絕育能有效避免寵物生育,而且對寵物的健康有益。協會希望以絕育的方式減少過剩的貓狗出生,而非在牠們出生後被逼要將其人道毀滅。
#領養 #apodt #貓 #狗 #Cats #dogs
#領養代替購買 #不棄養
#SPCA #香港愛護動物協會 #愛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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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定監護人程序 在 毛城城 MoCity Youtube 的評價
今次介紹的兩隻等待領養的家貓,亦即是「唐貓」,均為雄性的成貓,牠們性格穩定,而且相當親人,喜歡與人互動。
現年4歲的Baxter雖然曾流浪街頭,但沒有對人類充滿戒心,反而待人相當熱情。今年1歲的Cheetah不幸被前主人遺棄,現在已慢慢習慣相信人類。
希望有心人能向貓貓伸出緩手,為牠們提供一個能遮風擋雨的家!
1. Baxter
編號: 430751
品種: 短毛家貓
性別: 雄性(已絕育)
年齡: 4歲
特點: 親人、熱情、喜歡玩貓棒
(Video: C0044)
2. Cheetah
編號: 432194
品種: 短毛家貓
性別: 雄性(已絕育)
年齡: 1歲
特點: 略慢熱、親人、好動
(Video: C0041)
領養程序:
第一步:到訪領養中心(香港愛護動物協會灣仔中心)或致電領養熱線:2232 5529
♣ 請記下牠們的名字及編號,前往位於香港愛護動物協會的領養中心。
♣ 告訴動物管理員或領養助理,你希望與動物接觸。
♣ 花點時間與動物相處。同時,藉此機會從職員口中了解動物的喜惡、個性及特殊需要。
♣ 如有興趣領養,請告知我們的職員。
♣ 職員會要求你提供一些基本資料,包括:
♣ 你的居住環境
♣ 各家庭成員及其年齡
♣ 現有的寵物數量及種類
♣ 你過往的飼養寵物經驗
♣ 你的活躍程度及生活方式,以及你對新寵物的期望
♣ 職員或會與所有家庭成員進行面談。
第二步:領養面談
♣ 飼養寵物應是整個家庭的事宜,故協會希望所有家庭成員(包括家務助理)蒞臨中心參與領養程序。家人亦能藉此機會向職員發問。
♣ 你需提供住址證明等文件。某些情況之下,你亦要遞交證明,確保你的住宅允許飼養寵物。有時,協會或會要求家訪。
1. 領養人須年滿21歲。未滿21歲者,須由同住的父母或監護人代為申請。
2. 領養人必須為動物提供合適的居住環境,並會盡力照顧牠們。協會亦會致力遵守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的規例。
3. 你必須遞交住址證明,才能完成申請程序。某些情況之下,你亦要遞交證明確保你的住宅允許飼養寵物。在個別個案中,我們或會要求家訪。
4. 領養人需要簽署一份領養協議,並支付應付之金額。
5. 領養人必須為愛護動物協會會員。於領養時首次入會者,可享首年會費優惠。
6. 協會有權拒絕任何領養申請。協會亦有權更改任何領養要求及費用,而不另作通知。
7. 絕育是強制性的。 若你不希望為你的寵物絕育,你不應從愛護動物協會領養寵物。絕育能有效避免寵物生育,而且對寵物的健康有益。協會希望以絕育的方式減少過剩的貓狗出生,而非在牠們出生後被逼要將其人道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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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定監護人程序 在 離婚後發現對方不適合扶養,如何改定監護權? - YouTube 的八卦
很多人離婚後拿到監護權卻沒有好好的照顧小孩導致小朋友沒有辦法在正常的環境下成長有時甚至父母兩方都不適任監護祖父母或照顧的親友可以拿到監護權嗎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