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 4 個孩子的媽媽,我參選的最大初衷,是為了給孩子更好、更安全的成長環境;但是,台灣的虐嬰事件頻傳,常常聽這些故事、講這些事情,都讓我悲從中來,相信每位爸媽都是。
保護兒童生存與發展權,是國家的責任,怎麼好像變成是我們必須透過一個個讓人心酸的故事,才去一步步地求來?
這週二,我和時代力量的夥伴一同召開親子正義政見發表記者會。做爸媽的,除了希望能減輕育兒的重擔之外,更希望的時孩子能健康成長!
上一篇我談到育兒量能的增加,為的就是希望父母在育兒這件事情上,能夠「自由選擇」最符合自己需求的方式,在公托、私托、親帶當中可以自己做選擇,而不是被迫的只能有一個方式。
選擇機構托育,是當下最普遍的方式,但層出不窮的機構意外或兒虐事件,是爸媽心底深深的隱憂,因此除了解決托育量能之外,必須同步的是,如何確保托育品質?
以下是我們提出的第二波親子政見!
💡托育機構的協助改善與監督管理💡
1、改善教保員勞動環境
身為 4 個孩子的母親,我知道要照顧好嬰幼兒,是多麽勞心勞力。當一大群嬰幼兒全部都仰賴照顧者,會是多麼的辛苦與困難?
這就是目前托育的普遍現狀,教保員在同時要照料多位孩子時,稍有不慎就容易有意外產生。許多研究已指出,降低師生比,能有效降低幼兒意外事故發生。
📢 我們呼籲:在積極加碼育兒津貼的同時,仍必須同時檢視孩子的安全、孩子的需求。
教保員是長時間的嬰幼兒照顧者,不是廉價勞工,給教保員更多的保障,就是給孩子安全成長的機會。除了降低師生比之外,我們也希望積極檢視承包政府的委託方案者,是否有違反勞基法的案例、公家機關聘僱的教保員的薪資應一致、輔導教保人員組成工會、教保員在職進修加入勞權課程,以及讓教保職業工會能一同進行陪檢….等,全面提高教保員的勞動環境。
2、以更透明的機制杜絕不肖業者
幼兒園的違規事件頻傳,超收學童、幼保員無照的新聞,屢見不鮮,然而,被裁罰的業者,往往改名異地之後重新營業,爸媽無從追查,可能持續受騙。
① 兒虐案件全公開:
0~2歲及3~5歲,因為分屬不同主管機關(衛福部及教育部),且適用的法規也不同(兒少法及幼照法),目前即使兩部法都有規定違法資訊應公開,卻有很大的落差程度。現在只有衛福部有做公開平台。
📢 我們認為:不論是違反兒少法或幼照法的單位,都應該完整統一揭露,且揭露資訊,應溯及負責人及更名歷程,統一格式為可搜尋亦追查,以免托育單位更名躲藏!
② 托嬰中心及幼兒園稽查過程全揭露:
以美國為例,所有幼托機構中稽查報告、違規、被投訴、法律訴訟等資訊,都向人民完全公開。而台灣目前能給家長的,卻只有評鑑指標、機構名稱、地址,經過改名異地之後,這些資料已不具任何參考價值。
📢 我們呼籲:政府應立即公開詳細稽查報告、違規事項、被投訴記錄及醫療院所向政府通報在園所受傷人數等,全面揭露!
③ 全面提高罰則:
超收、無照的不肖業者已不是零星幾起,而是逐漸氾濫或一犯再犯。然而,裁罰金額往往只有數萬到 30 萬不等,遠低於其獲利金額。
杜絕不肖業者,也是鼓勵優良業者,讓消費者清楚自己的選擇為何,便能讓更多有心守護嬰幼兒的業者得以安穩立足與發展。
📢 我們呼籲:中央應提高罰則,杜絕業者繼續超收,以維護幼生受教權。
3、保障托育機構中家長權益
以新北市板橋區某幼兒園的實際案件為例,該幼兒園嚴重超收,以致於多數學生在密室中上課,長期處在通風不良且膳食不足的環境下,增加生病機會。甚至還透過娃娃車,將孩子載送至未告知家長的他處安置。
事情被舉發後,家長因園方的威脅和其違規事項未能即時改善,只好委屈退園。
身為爸媽的你我都清楚,既然都已知園所的不安全,我們當然不可能再把孩子往危險中推,這絕不是因為個人因素離園。
但以新北教育局的退費標準,讀完 8 週(2 個月)就不予退費,將退費事宜回歸至家長和業者協調,基於家長與業者的立場衝突,不可能達成協議。
任何父母都可以想像,這是以上種種事多麼荒堂離譜的劇情,但卻真實上演在我們的育兒機構當中。
類似的違規事件頻繁,但公私幼數量明顯不足,造成幼兒園成為賣方市場,家長經常考量現實問題不敢向業者提出妥適要求,無法讓消費者與園所存有平等對等的關係。
① 針對幼兒園及托嬰中心,政府應提供定型化契約範本,保障家長基本權益。
② 政府應對幼兒園加強法令宣導與稽查,尤其是常見的違規事項,超收、開分科教學(才藝班)、師生比不符、娃娃車規範等。
③ 退費制度合理化:非個人因素離園,應明訂或協助處理退費。
④ 限期改善之天數及期限,應規定寫入文函 ,並招開說明會,讓稽查單位和家長有所本共同監督。
身為媽媽,我會用盡全力保護我的孩子,想盡辦法給孩子更好、更安全的成長環境。
接下來,我也會提出關於社會安全網的政見。
希望別再有更多令人心酸、遺憾的事發生。
#請大家幫忙分享一起討論
#政黨票請支持時代力量
#才能讓我進國會盡一份力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1的網紅李中,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現行法規之下,幼兒園業者可以經營幼幼班、小班、中班、大班,但2-3歲幼童就讀的幼幼班師生比是1:8,小班到大班的師生比是1:15,業者基於成本考量,往往會選擇不開設幼幼班,這也讓滿兩歲離開托嬰中心的小朋友無處可就讀。 今天利用業務質詢時間,請教育局研議補助制度的缺失,利用編列明年度預算的機會,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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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嬰師生比法規 在 王婉諭 Facebook 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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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善教保員勞動環境
身為 4 個孩子的母親,我知道要照顧好嬰幼兒,是多麽勞心勞力。當一大群嬰幼兒全部都仰賴照顧者,會是多麼的辛苦與困難?
這就是目前托育的普遍現狀,教保員在同時要照料多位孩子時,稍有不慎就容易有意外產生。許多研究已指出,降低師生比,能有效降低幼兒意外事故發生。
📢 我們呼籲:在積極加碼育兒津貼的同時,仍必須同時檢視孩子的安全、孩子的需求。
教保員是長時間的嬰幼兒照顧者,不是廉價勞工,給教保員更多的保障,就是給孩子安全成長的機會。除了降低師生比之外,我們也希望積極檢視承包政府的委託方案者,是否有違反勞基法的案例、公家機關聘僱的教保員的薪資應一致、輔導教保人員組成工會、教保員在職進修加入勞權課程,以及讓教保職業工會能一同進行陪檢….等,全面提高教保員的勞動環境。
2、以更透明的機制杜絕不肖業者
幼兒園的違規事件頻傳,超收學童、幼保員無照的新聞,屢見不鮮,然而,被裁罰的業者,往往改名異地之後重新營業,爸媽無從追查,可能持續受騙。
① 兒虐案件全公開:
0~2歲及3~5歲,因為分屬不同主管機關(衛福部及教育部),且適用的法規也不同(兒少法及幼照法),目前即使兩部法都有規定違法資訊應公開,卻有很大的落差程度。現在只有衛福部有做公開平台。
📢 我們認為:不論是違反兒少法或幼照法的單位,都應該完整統一揭露,且揭露資訊,應溯及負責人及更名歷程,統一格式為可搜尋亦追查,以免托育單位更名躲藏!
② 托嬰中心及幼兒園稽查過程全揭露:
以美國為例,所有幼托機構中稽查報告、違規、被投訴、法律訴訟等資訊,都向人民完全公開。而台灣目前能給家長的,卻只有評鑑指標、機構名稱、地址,經過改名異地之後,這些資料已不具任何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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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全面提高罰則:
超收、無照的不肖業者已不是零星幾起,而是逐漸氾濫或一犯再犯。然而,裁罰金額往往只有數萬到 30 萬不等,遠低於其獲利金額。
杜絕不肖業者,也是鼓勵優良業者,讓消費者清楚自己的選擇為何,便能讓更多有心守護嬰幼兒的業者得以安穩立足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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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障托育機構中家長權益
以新北市板橋區某幼兒園的實際案件為例,該幼兒園嚴重超收,以致於多數學生在密室中上課,長期處在通風不良且膳食不足的環境下,增加生病機會。甚至還透過娃娃車,將孩子載送至未告知家長的他處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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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父母都可以想像,這是以上種種事多麼荒堂離譜的劇情,但卻真實上演在我們的育兒機構當中。
類似的違規事件頻繁,但公私幼數量明顯不足,造成幼兒園成為賣方市場,家長經常考量現實問題不敢向業者提出妥適要求,無法讓消費者與園所存有平等對等的關係。
① 針對幼兒園及托嬰中心,政府應提供定型化契約範本,保障家長基本權益。
② 政府應對幼兒園加強法令宣導與稽查,尤其是常見的違規事項,超收、開分科教學(才藝班)、師生比不符、娃娃車規範等。
③ 退費制度合理化:非個人因素離園,應明訂或協助處理退費。
④ 限期改善之天數及期限,應規定寫入文函 ,並招開說明會,讓稽查單位和家長有所本共同監督。
身為媽媽,我會用盡全力保護我的孩子,想盡辦法給孩子更好、更安全的成長環境。
接下來,我也會提出關於社會安全網的政見。
希望別再有更多令人心酸、遺憾的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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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票請支持時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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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嬰師生比法規 在 王婉諭 Facebook 八卦
虐童事件頻傳,除了心痛外我們還能做什麼?
呼籲朝野儘速完善法規,避免憾事一再發生!
高雄日前傳出某幼兒園虐打孩童,造成5歲的孩子骨折。監視器畫面顯示,該幼兒園的工作人員以棍棒打孩子,甚至不斷拉扯、扭轉孩子的手臂,看到這些畫面,相信每一個家長都氣憤、難以接受,為何為什麼這些虐童、超收相關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
雖然教育局依法進行裁罰並通知停招,但是這些亡羊補牢的措施,仍然無法回答家長的疑問與擔憂。
更令人難過的是,除了高雄這起幼兒園虐童事件,最近新北樹林文林公共托育中心、蘆洲騰愛托嬰中心也發生了兒虐案件。
其實,這些明顯以暴力侵害兒童的違法行徑,都在在顯示了,我們的國家與社會,對於兒童權利的忽視。
《兒童權利公約》早已指出,不只是兒童的父母與法定監護人,包含國家在內的任何負責照顧兒童的行為者,都有義務防止與處理對兒童一切形式的身心摧殘、傷害或淩辱,忽視或照顧不周,虐待或剝削。
相關的一般性意見也具體提到,暴力侵害兒童與虐待兒童的行為,不僅可能導致身心障礙、認知障礙,也可能造成心理與情感上的後果,遭暴力對待的孩子可能會產生被摒棄感、自尊受損、創傷與恐懼。
長遠而言,孩子未來的發展甚至可能出現行為問題。許多研究顯示,幼年時期如果遭受不當對待,恐影響腦部發展同理心與建立良好人際關係的區域。這些遭受暴力對待的經驗,可能使他們不擅於表達情感,甚至無法解讀社交線索、與人如常地互動。
早在今年的兒童節前夕,我就已提出了《兒少權法》與《幼照法》修正草案,為的就是能盡可能在前端保障孩子與家長的權益,針對爭議事件明定規則;同時,也必須修法調整師生比,降低照顧者的工作壓力,並對不肖業者能加強裁罰。
希望能打造更好的托育環境,避免下一次憾事的發生。
然而,如今我們提出的修法草案,仍躺在立法院的抽屜裡,遲遲沒有被委員會排審,而本該有義務將制度完整化的主管機關,本預計在八月提出相關修正法案,目前卻回應會延宕,且無明確期程。
作為一個小黨成員,我們明白在各黨及主管機關都有各自考量。但是,我們仍希望朝野能以具體的行動,正視這些一再令人心痛的虐童事件,共同讓我們的法規更完善,才有可能保護到這些孩子。
讓每一個孩子的人格尊嚴、身心健康與特殊需求,都能受到這個國家與社會的承認、保護與尊重。
托嬰師生比法規 在 李中 Youtube 的評價
現行法規之下,幼兒園業者可以經營幼幼班、小班、中班、大班,但2-3歲幼童就讀的幼幼班師生比是1:8,小班到大班的師生比是1:15,業者基於成本考量,往往會選擇不開設幼幼班,這也讓滿兩歲離開托嬰中心的小朋友無處可就讀。
今天利用業務質詢時間,請教育局研議補助制度的缺失,利用編列明年度預算的機會,想辦法增加供給量,減輕家長的苦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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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國中戶外教學3天2夜 媽見行程轟:教學生敗家嗎?
08:12 2023/09/03 中時新聞網 楊雅婷
https://reurl.cc/Ov2dED
高雄一名女子表示,就讀國中三年級的孩子學校舉辦3天2夜的戶外教學,時間為9月13至
15日,費用5520元,2天早餐由飯店提供、供應1個便當,其他由學生自理,多數行程都是
在逛商圈、百貨及Outlet,氣罵「這種校外活動是要教國中生如何敗家嗎?」圖文曝光,
網友看了行程也力挺她,「完全不是價格問題,是行程爛到爆吧!」
原PO昨(2)日於臉書社團《爆料公社》指出,3天2夜戶外教學費用為5520元,除2天早餐
由飯店供應、其中1餐提供1個便當,其他用餐時間皆由學生自理。行程除到遊樂園、夜市
、老街和商圈,大多數都是到Outlet Shopping,整個教學行程就是買東西和花錢,「這
種戶外活動是要教國中生如何敗家嗎?」
原PO表示,孩子若不參加戶外教學需到校上課,若不想到校需有正當理由才能請假,但平
日只需家長口頭告知,無須另外提供證明,質疑校外教學期間,請假規範比平常還要嚴苛
,「是變相逼學生參加嗎?」
從原PO上傳的照片來看,戶外教學費用5220元,包含車資、門票、膳食、住宿、保險等其
他費用,行程第一天到新竹縣六福村主題樂園、中壢夜市,入住苗栗尚順君樂大飯店,晚
上逛百貨公司;第二天到九份老街、西門町商圈、士林商圈夜市,入住台中麗寶福容大飯
店,晚上到麗寶Outlet;第三天到麗寶探索樂園、麗寶Outlet,中途到一福堂百年老店休
息,返回學校結束行程。
貼文曝光,吸引逾千名網友討論,「完全不是價格問題,是行程爛到爆吧!逛完中壢夜市
卻住苗栗?隔天早上再衝九份?都坐車就飽啦」、「價格不貴,但以學校安排的行程來講
的確很糟糕,除了行程路線時間不順之外,九年級生排兩天Outlet是要幹嘛」、「價錢還
好,行程爛到爆,哪家旅行社安排的?」、「價格不貴,但行程很不順,第一天殺到新竹
,北上到中壢,又回頭往苗栗?隔天又去新北九份,戶外教學應該可以增加一些寓教於樂
的地方,畢竟開心的是小孩,花錢的是爸媽,也要讓爸媽覺得這個行程值得花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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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144.1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693713231.A.A1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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