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中曾有住戶向我陳情,表示他們不是違建,但不論從法制面或程序面檢視,都很難站得住腳,我幫不上忙,只能表達歉意。
據聞,後來找上了廖議員,廖議員說,她可能會採取比較衝的方式喔。果不其然上台北開記者會了,這幾天也私下號召人,下週一到拆除現場表達訴求。
從法制面來看,信義街這6戶房屋,都屬於《建築法》實施前的老房子,除了沒有被要求拆除的信義街88號以外,另外5戶的「違建事實」認定,是來自「建物保存登記」與「稅籍資料」。包括建物測量成果圖及建物謄本,確實明確記載「亭仔腳」「騎樓」,而稅籍資料也顯示,這幾棟房子的騎樓因爲供公眾通行使用沒有課稅。
〔08/23,17:15補充:我引用稅籍資料,是指當初稅籍資料及建築圖上曾註記有騎樓,因此具有減免稅負資格,可減免地價稅與房屋稅,但在騎樓被圍起來使用後,減免資格就會消失。並非指稱屋主都沒有繳稅,文章用詞可能讓人誤會,在此補充〕
固然當時的建築法規沒有要求騎樓退縮,但就建築圖與稅籍資料顯示,這邊的確是騎樓,應該淨空供公眾使用。
從程序上來說,依照法務部的函示,「行政處分」與「行政救濟」是並行的,不會因為行政救濟進行中,行政處分就得暫停執行,廖議員記者會用「強拆」二字,就是刻意誤導。這年頭,不管是政治人物或公務員,誰要是敢做「強拆」這種事,根本是違法亂紀的白癡,後面會耗掉多少成本,你以為大家都很閒,沒有其他工作要做?
我要跟廖議員分享一件事,過去幾個月,我在跟負責承辦此業務的科長溝通有關舊城區民宿法規的過程中,因為有人主張,是否能參考外縣市案例,排除老房子裡頭的違建或增建,就合法的部分申請做民宿,但科長的態度很堅持,違建就是違建,不是因為今天要做民宿或其他命題(譬如廖主張現地已經有足夠的人行空間),就可以用另一套遊戲規則而不予拆除。
看到廖議員處理這件事情的方式,不禁讓我想起剛上任議員沒多久,在香山發生的「海水川溪污染事件」。我、建名、廖議員先後抵達工地,要去檢視排出廢液的槽化桶,現場也包括環保局的科長和承辦同仁。突然間,時代力量議會黨團助理突然走到我們面前,對著我和建名生氣地大聲斥責:「你們來幹嘛?護航就不用來!」。這位助理後來甚至用臉書私訊我的助理,告訴他,如果連他也袒護市府,就要連他一起搞。
從頭至尾,我就事論事,沒有收受不當利益,並且不間斷向市府追蹤清除底泥進度,也向承辦此案的檢座關心進度,我甚至要幫林盈徹前議員說句公道話,他是最早到現場瞭解狀況的人,做民代的,都希望嚴懲造成環境污染的廠商,要求市府協助受影響的農民,但我們就是靜靜做,事情有解決就好。
我認真覺得,工作是一時的,人品是一世的,不要沒事去「騎空」別人、墊高自己,這樣不會久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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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增建申請合法 在 廖子齊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八卦
🙆🏻我支持騎樓順平
🙅🏻♀️但我反對違法強拆,反對拆了房卻不通的騎樓!
今天上午我帶著護城河畔信義街6戶房屋的所有權人和承租客,到立法院和立法委員 陳椒華及長期關切政府迫遷逼拆民宅的徐世榮教授一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新竹市府不要為了燈會逼拆民宅。
#拆了房子卻不會通的騎樓,#為什麼要拆?
今年8月我接到信義街6戶的陳情,其實,一開始我也和某些議員一樣打算跟他們說抱歉,#如果你們都是違建,#我沒有辦法替違建護航。但當這位建物合法的老先生拿著建物測量登記告訴我,他的房子明明就是合法不用留騎樓的,為什麼政府要拆他家?我才發覺事情並沒有那麼簡單。
其實,這6戶都是在日本時代蓋的房子,其中有5戶房屋前後緊鄰中正路與信義街,在中正路這一側已經留有騎樓。新竹市的都市計畫遲至1956年才實施,這些住戶在都市計畫出現前早就存在了,後來陸續增建,大約在1972年完成所有增建,而關於新竹市騎樓退縮的法規,其實要到1973年的「台灣省建築管理規則」才有規範,也就是說,#無論是都市計畫或建築管理要求騎樓退縮的法規都是在它們建造及增建後才出現,究竟是合法或違法其實是相當有爭議的。
#為什麼緊急召開記者會?為什麼站出來替民眾發聲?
一、維護合法住戶的人權
二、修正市府的行政瑕疵
以下和各位說明:
一、
星期五(8月21日)市府告知民眾,下週一、也就是明天(8月24日)早上市府就會派人去現場拆房子,而且市府的工班甚至告知其中一戶合法的所有權人:「我們接到的指示就是全部拆掉!」
合法的這戶的所有權人是一個從小在這裡長大,已經很大年紀,行動有點不便的長輩,他當初在向我陳情的時候,不斷重複地說,#從他小時候這裡就沒有騎樓,他們的 #建物測量登記也沒有騎樓,他們 #也沒有享受到所謂的騎樓稅務優惠,為什麼今天市府突然說他家的老房子有一部份是騎樓,一定要拆出來給人走?
老先生也找了其他民代、問了市府官員,為了保存乘載生活記憶的家奔走,市府卻告訴他說:「我們現在還找不到證據,但我們會找到證據來拆的,沒有道理你的左右都是騎樓你卻沒有。」「你們這群人現在在申請圖在找人我們市府都知道。」
當我得知這件事,星期五趕緊聯絡這位長輩關心,老先生被市府嚇得電話都不敢接,他很害怕,怕因為他出來表達意見,卻連本來合法的家都要被市府拆掉。
也由於合法的這戶人家,#就算旁邊幾戶都拆掉、騰出騎樓空間,這條 #信義街的騎樓還是不會通,因為有一戶就是合法地,可以不用留騎樓,#不會通的騎樓為什麼要急著拆?
二、
其中有幾戶的建築測量登記確實是有註記騎樓的,這也是為什麼市府會將其認定為騎樓違建佔用要拆除。但是請注意: #任何政府對人民不利的行政處分,#都要給予人民陳述意見以及救濟的權利,這是一種限制政府權力侵害人民權利的作法,而人民可以提出訴願和行政訴訟,來阻止國家濫用公權力,所以即使圖面上它「疑似」是違建,不代表住戶就喪失這些權利來向上級機關及法院證明它不是違建。
法律系畢業的我很明白,訴願期間不代表行政處分就必須暫停執行,但是一般來說,會訴願代表對處分有疑義,原處分機關通常也會尊重而暫停,以免結果出來是原處分違法必須撤銷,弄不好還要國家賠償;換言之,一般來說 #政府在處理行政處分的實際狀況大多是會暫緩實行的。
房子就在那裡它不會跑掉,市府既然很有把握地認為這是違建,那過了訴願期難道就會變成合法了嗎?有什麼必要非得在訴願期內強拆呢?這是我非常不能理解的事。
此外,市府行政措施充滿瑕疵,對住戶說法一變再變,太多令人錯愕與不解的細節,在此僅舉一例,市府第一次發違建通知時算錯拆除面積,後來發公文更正並撤銷之前的通知單,要求住戶拆除的面積從1平方公尺變成18平方公尺,增加了18倍!這已經是一個新的行政處分了,但市府卻不認為這是個新的行政處分,也不願意等待原先的訴願期限,解除可能的部分結構牆遭拆除後的嚴重公共安全疑慮。
#明天早上9點我會到拆除現場跟市府交涉,#我只有兩點訴求:
一、請等到訴願期限結束,再拆除非法違建。
二、絕對不能拆除合法的建築物。
*
#我當然支持騎樓順平計畫
改善新竹的人行空間,邁向真正的「步行城市」,作為議員,除了不時詢問進度、發公文提供具體建議,在今年2月拜會工務處時,也特別討論到騎樓整平無障礙化的議題,但工務處雙手一攤告訴我們,沒有土地所有權人的同意完全推不動,我看得到市府承辦在能力範圍內的努力,但這項工程需要相關的配套措施及強力執法,沒有市長的意志是做不起來的。
這也是為什麼當時工務處給我們的現有騎樓整平區域少得可憐的原因。後來,市長終於決定為了燈會,要推動全市17個路段的騎樓整平,我也寫文表達支持與鼓勵。
#子齊的心裡話
接下這個陳情時我當然很明白,騎樓整平不但是我自己支持的政策,更是許多市民殷殷期盼、現在終於因為燈會而開始推動的政策,我當然可以像一些市長子弟兵的議員,為了護航市府完全不理會這中間的行政瑕疵,甚至忽視這裡頭有合法的住戶,去放任市府拆出一條不會通的騎樓。
但我只要一想到或許有一天我回想起那個合法住戶的老先生的臉,而他的家有部分被政府違法拆除、或「不小心」拆除時,我一定會有愧疚感。
當議員不難,對得起自己的良知才是最重要的。至於影射我收錢的那位市長子弟兵議員,我覺得深受侮辱,這裡也建議他直接去檢舉我,為了護航市長做這種抹黑實在沒必要,大家就事論事,請多為新竹、多為市民的人權與生活想一想好嗎。
#支持騎樓順平
#反對違法強拆
#反對拆了卻不通的騎樓
房屋增建申請合法 在 劉康彥(小白)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八卦
從就任議員以來,新竹市舊城區的民宿一直是我高度關心的議題,去年我在市政總質詢中,建請市政府儘速落實劃設新竹市的「具人文及歷史風貌區域」,讓舊城區民宿有法可據,這項建議在市長支持下,也在去年年底完成。
劃設至今已一年過去,舊城區仍然只有一間民宿,這一年當中,其實有不少想經營民宿的朋友努力過,但許多都卡在「尋屋困難」這一關。
根據法規,開設民宿時,經營者需要準備房屋的「使用執照影本」或「實施建築管理前合法房屋證明文件」等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使用執照」相對單純,在民國60年《建築法》修正通過後,所有的房屋要有建築及使用執照。
而「實施建築管理前合法房屋證明文件」,指的是民國45年,新竹市實施都市計畫前,當時的房子並沒有使用執照,但這些房子可透過稅籍資料、建物保存登記等申請作為民宿。
而介於民國45至60年之間的房子,其取得「使用執照」的法源依據便相對混亂,恰巧新竹舊城區有許多房子就是在這段時間內落成,數年過去,也衍生增建、違建的問題。
在這點上,市府的立場一視同仁,#無論是做民宿或任何用途就應該有使用執照才是合法房屋,但也連帶造成業者「尋屋困難」的情況。或許可以參考桃園市政府的作法。
桃園在大溪推動舊城民宿時,委託在地團體「財團法人大嵙崁文教基金會」,協助調查老城區內 #民眾申設意願,以及 #土地建物現況,讓有意經營民宿的業者能掌握明確的清單,知道有哪些物件可做為民宿申請。
他們也透過 #舉辦法規說明會、#民宿經營的輔導課程,讓屋主、經營者,都能更明確知道民宿相關法規及經營knowhow。最重要的是,他們成立了「 #民宿設立諮詢中心」,週一到周日不間斷提供諮詢。
針對這個議題,我希望市府能組成跨局處小組,以單一窗口的方式:
#協助判斷屋況 、
#輔導設立流程、
或委由民間單位
#盤點舊城區房屋與土地狀況 、
#協助輔導民宿申請、
#與在地民眾說明溝通。
當初新竹市決定開放舊城區民宿合法化時,有三個主要目標:
#提供不同住宿的旅遊需求、
#舊城區及老屋活化、
#鼓勵青年返鄉創業。
我們需要市政府更明確、主動的輔導機制,才能真正實現以上三個目標,為新竹市舊城區帶來更細緻、更有文化底蘊的觀光旅宿資源。
#圖為舊城區第一間民宿或者風旅開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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