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規劃學習筆記:
這陣子每個禮拜都在進修財產規劃課程,深深覺得生完小孩笨三年的魔咒還是隱約影響著我,像是乾枯的腦袋,硬要它吸收精華液。
不過講師的功力深厚,上課的方式也盡量活潑,所以每次上課我還是覺得獲益良多,也觸發了我自己開始在思考,不能只是想著怎麼賺錢,也要把錢用最有效的方式配置。
今天想把最近一次上課學到的一個很實用的概念介紹給大家。
~要如何讓自己辛苦累積的財產可以有效節稅,又能安全傳承給子女呢?
主要可以利用贈與、繼承或信託,這三種方式各有優缺點,但是一般來說,動產適合用生前贈與的方式,不動產則適合用身後繼承的方式來節稅。
因為,不動產如果在生前就贈與,會有贈與稅及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最高稅率高達百分之四十,而且未來房子出售時,還要課房地合一稅。
但是,如果不動產透過繼承的方式傳承給子女,過去所累積的土地增值稅就可以一筆勾銷,而且繼承還可以減掉1200萬的免稅額及其他扣除額後再計算遺產稅。
不過,財產傳承並不只是考慮到節稅就好,還要考慮到將來的財產分配,避免子女對遺產的分配意見分歧,所以建議要立遺囑。
遺囑規劃,應該要注意到三個重點:
1. 合理分配
2. 合法節稅
3. 可行的繳稅工具
此外,也要注意到特留份的問題。
一般遺囑分配有兩個方式:一種是均分,另一種是各自持有。均分看起來公平,但是像是不動產共同持分,有時候子女得自行出售遺產才能享用遺產價值。
各自持有不同的遺產項目好處是,子女可以各自自由享用收益,避免子女被迫出售遺產來分割,但缺點就是容易因為價值不一樣,讓子女覺得不公平,這時,可以透過人壽保單來平衡價值的不一致,也可以達到槓桿的效果。
未來也希望將更多財產規劃的知識分享給大家,讓大家也一起長知識喔!
#講師吳鎔任
#APPC中華民國個人財產規劃人員協會
房地合一稅繼承再繼承 在 Z9 的看板 Facebook 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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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是這樣的
媽媽去年107年在南部貸款買了一間1千萬的房子,
而媽媽在今年9月往生了,
然後我繼承了這間房子....(我住在中部)
而我想賣掉繼承的這間房子
來做其他用途
原本是打算不賺錢,還是賣1000萬就好了
但是代書跟我說,
現在這房子的公告現值是250萬
所以依照房地合一稅是
市值1000萬-公告現值250萬=750萬
而持有剛滿一年是35%
意味著我還要繳262萬的稅金...
「房貸還有約750萬」
所以拿到250萬要先拿去繳稅金
再從口袋拿出12萬繳稅
政府不就是要我賣約1405萬(稅金404萬)
我才能沒賺錢的離場囉......
而代書就建議我房子拿來出租...
短期間就不要想要賣了吧!
昏倒呀......
房地合一稅繼承再繼承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八卦
出賣繼承房產,支付巨額房地合一稅金,靠重購退稅的規定,把稅金拿回來!
新聞報導,有一父親3年前過世,家人決定由母親單獨繼承父親所留的房產,讓母親安心,而且未來母親不在時,子女再繼承就好。
不料,母親也在年前「畢業」了,子女繼承房產後不滿兩年就出售房屋,依法要付近150多萬元高額的房地合一稅!
幸好,房產是供子女自用並設戶籍後出售,只要在兩年內再購買較貴的房產,利用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的規定,把繳交近150萬的房地合一稅,給拿(退)回來!
不論是先賣房屋後再買自用住宅,或先買再賣,都可以「重購退稅」,但要注意,再買的自用住宅在5年內不能出售。
要稅好,才能睡好!
#心安傳財富
#恩典來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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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購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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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

房地合一稅繼承再繼承 在 《歡迎分享》繼承房屋再出賣!房地合一所得稅,如何從高額的 ... 的八卦

《歡迎分享》 繼承 房屋再出賣! 房地合一 所得稅,如何從高額的333萬變成0,善用專業,省錢,少糾紛!地政士,代書,蕭琪琳! ... <看更多>
房地合一稅繼承再繼承 在 [請益] 繼承相關之房地合一稅計算- 看板home-sale - 批踢踢實業坊 的八卦
家父今年年初過世,目前已繳遺產稅,要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
預定繼承的某棟房屋有出售計畫, 相關問題請教大家。
該房屋為家父在民國85年左右購入,
繼承時土地公告現值 600萬,
房屋公告現值 10萬,
目前同地段房價 800萬左右,有上揚趨勢。
該房屋確定至少三年內就要賣掉,先前僅家父在此設籍,過世後則無人設籍。
繼承人: 家母 + 三個小孩
問題
1. 家母是否應繼承
由於家母有一些慢性病,擔心自己現在繼承後,突有狀況導致她在房屋售出前就往生,
則我們三人繼承她的持分後,繼承的持分只能用房地合一稅新制計算稅金,
萬一賣出高價,她不甘心被國家多抽稅。
若進行分割協議繼承,約定僅給三個小孩繼承該房,請問這作法是否較妥當?
(家母本身名下有房產,不會有流離失所問題)
2. 房地合一稅,自住400萬免稅額如何計算
目前已知原則上稅務計算依照舊制規定,但若房地合一稅有利,亦可選擇新制申報。
目前家母和其他兄弟姊妹的自用住宅價值都比該房高出許多,
為節稅他們無法將戶籍遷入該處,
只有我現在是租房,可以遷戶籍過去以滿足自住租稅優惠。
若家母未繼承本房屋,售出後以新制計算,假設課稅所得為300萬,
那應納稅額應該是
1)
300萬扣除自住400萬免稅額,所以三個繼承人都不用繳稅
還是
2)
(300萬 / 3) X 10%,三個繼承人均攤,一人約10萬,
但我因為有自住租稅優惠所以只有我免繳?
請大家指點指點,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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