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挺運將,一起度難關!
紓困要及時,進度要緊盯,在各職業工會協助下,針對自營業者和無一定雇主勞工的補助,已經有超過70萬人領到了,核發總金額超過210億元。
今天我特別到新北市汽車駕駛工會,關心第一線核發補助的進度。我要跟大家報告:政府會盡量加快補助核發的速度,目前平均只要三天就可以請領完畢。
另外,針對受到影響的小客車租賃業、遊覽車的運將,除了紓困補助外,政府也提供燃料稅、牌照稅減免。我們也提供轉型升級人才培訓的補助,希望在疫情過後,大家都能夠順利一起拚經濟。
後天就是勞動節,我要向每一位勞工朋友表達敬意。連續四天0確診,來自大家共同的努力,不過疫情還沒有完全結束,連假期間我們依然要保持警覺,不能鬆懈。讓我們繼續加油!
🔺勞動部紓困資訊看這邊:https://reurl.cc/62NQ3M
🔺交通部紓困資訊看這邊:https://reurl.cc/vD0rnN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480的網紅King-Taiwa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9年12月1日起,交通部正式開始實施~ Uber條款取締開罰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俗稱「Uber條款」。交通部先前輔導以租賃車名義違規營運的Uber駕駛轉開多元計程車,Uber駕駛則需考取計程車執業登記證、靠行掛計程車牌、加入多元化車隊。 12 月 1 日起,若在緩衝期、輔...
小客車租賃業 在 Uber Facebook 八卦
大家好,我是 Uber 台灣總經理吳罡 Willy。
上週,交通部發布一項針對小客車租賃業與資訊科技平台合作的條文修正規範。一旦通過,可能推翻、甚至否定現在這個租賃業和 Uber 科技平台合作的「合法營運」模式。
一直以來,Uber堅持提供創新平台與好的服務,讓Uber的駕駛、車行合作夥伴和消費者,有完善的照顧與搭乘體驗。
但今天,我認為已是必要的時刻,挺身表達對創新機制的捍衛,因此,也想請大家給我一些時間,進行以下說明:
影響甚巨的是,這個法規產生了一個「四輸的局面」-
#1乘客輸 – 乘客「選擇便利的服務」受到嚴格限制:
因為受到法規規定,搭乘Uber的乘客,如果路程不到一小時,也要付一小時的費用;影響更大的是,這個法規規定Uber不能提供消費者任何優惠或是折扣。也就是說Uber 300萬使用者已經無法在日常移動中,自由選擇搭乘便利的Uber。
#2台灣創新發展的未來輸 – 政府「變來變去的法規」讓創新產業發展充滿了不確定性:
2年多前,Uber 與政府主管機關研議一個「合乎法規」的營運模式,讓我們能夠再次服務喜愛 Uber 的使用者。我和整個台灣團隊一個一個打電話,跟車行拜會溝通 Uber 這個科技對他們的幫助希望可以用創新科技帶動台灣本土產業的機會,成為在國際間的一個正面典範。但是,突如其來的法規翻轉,又衝擊了我們現今合法、合規的營運模式。我們不禁想問,政府是不是真的支持創新,支持產業轉型?
#3小客車租賃駕駛輸 - 「傷害合法為生活打拼」的廣大租賃駕駛:
這個103條之1規範偏袒照顧了一群人,也犧牲了另一群人。讓一直以來合法、合規的1萬名租賃代僱駕駛和他們的努力與家庭經濟受到很大的傷害。
#4租賃科技產業合作平台輸 - 限縮全台灣「租賃業進步發展」的可能:
這個新規限制了租賃業和科技平台合作的機會。可以合作,不僅是受限於最低一小時租賃服務,況且每趟次服務完成都必須先回到車行,才能再次提供下一趟次服務。這種不合理的規定,不僅讓乘車服務變得很沒有效率,也斷送了租賃業多元發展的機會?
總而言之,在現有以「納管」為思維,而非以「消費者體驗」為主的交通法規中,基本上無法面對多元交通產業發展的新趨勢,也讓主管機關陷入自己規管的困境中,也因此,Uber 非常肯定小客車租賃公會日前提出的「網約多元小客車」方案,也認為值得研議一個讓傳統計程車、多元計程車、代僱駕駛租賃車都能適用也能創造多贏的方案。
為了不要讓一個法規衝擊我們的 #新世代的生活型態,造成消費者、代僱駕駛、租賃業發展、Uber 通通都輸的局面,我們堅信政府與業者一定能想出最適切的法令規章,讓台灣有更進步的乘車服務體驗。而我們此時,需要更多 #支持創新,#支持新世代的力量,非常需要你的聲音。
如果你也認同,請幫我們分享出去。
#WinTogether
#沒有人應該輸
小客車租賃業 在 Vincent老師 Facebook 八卦
大家好,我是 Uber 台灣總經理吳罡 Willy。
上週,交通部發布一項針對小客車租賃業與資訊科技平台合作的條文修正規範。一旦通過,可能推翻、甚至否定現在這個租賃業和 Uber 科技平台合作的「合法營運」模式。
一直以來,Uber堅持提供創新平台與好的服務,讓Uber的駕駛、車行合作夥伴和消費者,有完善的照顧與搭乘體驗。
但今天,我認為已是必要的時刻,挺身表達對創新機制的捍衛,因此,也想請大家給我一些時間,進行以下說明:
影響甚巨的是,這個法規產生了一個「四輸的局面」-
#1乘客輸 – 乘客「選擇便利的服務」受到嚴格限制:
因為受到法規規定,搭乘Uber的乘客,如果路程不到一小時,也要付一小時的費用;影響更大的是,這個法規規定Uber不能提供消費者任何優惠或是折扣。也就是說Uber 300萬使用者已經無法在日常移動中,自由選擇搭乘便利的Uber。
#2台灣創新發展的未來輸 – 政府「變來變去的法規」讓創新產業發展充滿了不確定性:
2年多前,Uber 與政府主管機關研議一個「合乎法規」的營運模式,讓我們能夠再次服務喜愛 Uber 的使用者。我和整個台灣團隊一個一個打電話,跟車行拜會溝通 Uber 這個科技對他們的幫助希望可以用創新科技帶動台灣本土產業的機會,成為在國際間的一個正面典範。但是,突如其來的法規翻轉,又衝擊了我們現今合法、合規的營運模式。我們不禁想問,政府是不是真的支持創新,支持產業轉型?
#3小客車租賃駕駛輸 - 「傷害合法為生活打拼」的廣大租賃駕駛:
這個103條之1規範偏袒照顧了一群人,也犧牲了另一群人。讓一直以來合法、合規的1萬名租賃代僱駕駛和他們的努力與家庭經濟受到很大的傷害。
#4租賃科技產業合作平台輸 - 限縮全台灣「租賃業進步發展」的可能:
這個新規限制了租賃業和科技平台合作的機會。可以合作,不僅是受限於最低一小時租賃服務,況且每趟次服務完成都必須先回到車行,才能再次提供下一趟次服務。這種不合理的規定,不僅讓乘車服務變得很沒有效率,也斷送了租賃業多元發展的機會?
總而言之,在現有以「納管」為思維,而非以「消費者體驗」為主的交通法規中,基本上無法面對多元交通產業發展的新趨勢,也讓主管機關陷入自己規管的困境中,也因此,Uber 非常肯定小客車租賃公會日前提出的「網約多元小客車」方案,也認為值得研議一個讓傳統計程車、多元計程車、代僱駕駛租賃車都能適用也能創造多贏的方案。
為了不要讓一個法規衝擊我們的 #新世代的生活型態,造成消費者、代僱駕駛、租賃業發展、Uber 通通都輸的局面,我們堅信政府與業者一定能想出最適切的法令規章,讓台灣有更進步的乘車服務體驗。而我們此時,需要更多 #支持創新,#支持新世代的力量,非常需要你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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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Together
#沒有人應該輸
小客車租賃業 在 King-Taiwan Youtube 的評價
2019年12月1日起,交通部正式開始實施~
Uber條款取締開罰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俗稱「Uber條款」。交通部先前輔導以租賃車名義違規營運的Uber駕駛轉開多元計程車,Uber駕駛則需考取計程車執業登記證、靠行掛計程車牌、加入多元化車隊。
12 月 1 日起,若在緩衝期、輔導期後仍為小客車租賃業的駕駛,僅能提供1小時以上載客服務,新竹地區 12 月起暫停Uber叫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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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很樂意解答喔~
小客車租賃業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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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客車租賃業 在 小客車租賃業設立標準的網友討論熱度以及推薦評價,在Dcard 的八卦
2. 小客車租賃業出. 租車輛時未驗明. 承租人身分證件. 連同代僱駕駛人. 駕駛執照加以登. 記或未交付租車. 單與承租人;未. 備置出租紀錄簿. 詳細記載租賃情. 況並至少保存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