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克力殖民主義】
打從哥倫布(Cristóbal Colón,1451-1506)於1492年開始,在西班牙君主夫妻:國王費南多二世(Fernando II de Aragón el Católico,1452-1516)與女王伊莎貝拉一世(Isabel I la Católica,1451-1504)支持下,航向滄茫大海,前往遙遠東方尋覓利潤豐厚的香料與黃金,卻不小心四度橫越大西洋發現美洲新大陸後,這塊尚未被利慾薰心歐洲人染指的淨土就此迎來急遽變化。
先是哥倫布抵達加勒比海鄰近區域和中美洲,後有科泰斯(Hernán Cortés,1485-1547)在墨西哥建立西班牙殖民地,其中共同點都是大肆殺戮原住民與摧毀當地文化,比如科泰斯最為人所知的〝事蹟〞就是一手傾覆曾在當地權卿一時的阿茲特克帝國。
雖說1428年才由三個城邦組成帝國,阿茲特克文化在西元14-16世紀已高度發展,雄踞於現今墨西哥中部與南部,成為當時美洲最發達的文明體系。不過就在1519年國力達到巔峰之後才一年光景,便來了一個不速之客-科泰斯。起初阿茲特克人還以為科特斯是他們所愛戴的白皮膚天神〝羽蛇神〞降臨世間,全國上下皆給予熱烈歡迎,想不到這正是巨大災難的開始。
除了兩位君主先後被西班牙人俘虜甚至殺害,這些西班牙人還帶來了致命的天花病毒。美洲原住民久居歐洲境外,對於病毒絲毫沒有招架之力,短時間內便造成大量死亡,根據後世史學家推估,原住民死亡人數大約佔當時人口比例50%以上,甚至高達90%,簡直是另一種形式的種族大屠殺。
其實科泰斯當時帶領的西班牙軍隊規模不超過1000人,但一來有天花肆虐,二來利用帝國內部勢力矛盾使其彼此鬥爭,再來就是那時美洲並沒有馬匹,當西班牙人的戰馬對上一臉無辜,適合負重駝物卻不利衝鋒奔跑的羊駝(Llama)時,阿茲特克人完全無法招架,可說是所向披靡無人可擋。
接下來發生的故事當然就是西班牙在美洲陸續建立殖民地,不只加勒比海諸島,北美西部沿岸,即如今的美國加州,直達阿拉斯加,都曾是西班牙帝國領土。直到19世紀,這些殖民地陸續爆發獨立運動,西班牙才乖乖讓出殖民地,這也是為何現在中南美洲多通行西班牙語,而加州到處都有西班牙地名、路名和西班牙遺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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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西班牙殖民歷史稍有概念後,終於要來聊巧克力了。
古時候交通與資訊傳播方式大多受到限制,除了地緣關係之外,貿易和戰爭往往是異文化接觸碰撞最直接的方式,比如加起來纏綿共數百年的十字軍東征和蒙古西征,便是東西文化交流的顯著例子。
若要說起地球史上最大規模的文化交流,大約是從1492年哥倫布發現美洲大陸起,人類開始大規模航海活動,讓舊世界與新世界彼此的生態、物種、文化,甚至病菌都有了相互流通的機會。這般從此扭轉地球文明的多重現象,被美國歷史學者克羅斯比(Alfred W. Crosby,1931-2018)稱為『哥倫布大交換』(Columbian Exchange)。
科泰斯顛覆阿茲特克的墨西哥文明也是『哥倫布大交換』一例。
除了將西班牙文化傳播至美洲,阿茲特克的產物也被他帶回了西班牙,巧克力就是如此來到歐洲。據說當科泰斯在解決兩任阿茲特克皇帝,征服墨西哥後,於1527年回到故鄉時,餐桌上已經每日必備一整壺熱巧克力,只是不同於阿茲特克人會在巧克力裡加入麝香和辣椒,科泰斯頂多加入香草和蜂蜜。
阿茲特克人將巧克力視為諸神的飲料〝tchocoatl〞,將巧克力豆烘焙炒過,輾壓磨碎,再和滾水調和後製成,不但神聖,同時具有催情效果,只有貴族和士兵有資格享用。為了增添香氣和美味,還會再加入蜂蜜、香草、麝香和辣椒,若是用於戰場需求,還可加點玉米粉增添熱量。
直到現在,比較傳統的墨西哥料理中還有巧克力辣醬(Mole Poblano)燉肉等菜色。人在加州,恰好有許多機會可以品嘗到老墨菜,不得不說,這些巧克力料理其實滋味豐富頗為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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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西元前1000年左右,中美洲古文明馬雅帝國時期便已開始栽種可可樹,而可可的學名〝Theobroma cacao〞要到1737年才由瑞士知名學者,現代生物分類學之父-林奈(Carl von Linné,1707-1778)命名,意喻〝神的食物〞。
雖說科泰斯本倫相當喜愛巧克力飲料,但也要到1585年,第一艘商船從墨西哥運來大量可可豆,即使價格高昂,仍是迅速銷售一空,巧克力才從西班牙開始往歐洲各國散布開來。與我們如今熟知的巧克力甜點不同,十七世紀的歐洲人會把巧克力加入許多菜餚,其中有鹹有甜。
而連續兩位來自西班牙的法國王后:路易十三王后〝奧地利的安妮〞(Carl von Linné,1707-1778,因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源於奧地利,故有此名)與路易十四王后〝西班牙的瑪麗•特蕾莎〞(Maria Theresa of Spain,1638-1683)在母國時期便養成對於巧克力的喜愛,於是最擅於上行下效拍馬屁的凡爾賽宮廷也開始流行起巧克力。
1659年,巧克力型態有了重大進展,終於從液體進化成固狀,但卻要等到1774年才首次成為甜點用料,被做成巧克力手指餅乾,這時候距離法國大革命也不遠了。之所以要等到這麼晚才吃得到甘甜可口的巧克力餅乾,有部分是因為可可原料依舊昂貴,貴重到被當成藥品使用→如同在17世紀中期,歐洲人在加勒比海海域大量種植甘蔗製糖之前,糖也非常珍貴,珍貴到任何含糖的糕餅都被視為可治療百病的藥物。
隨著歐洲人在加勒比海製糖事業愈形擴大,蔗糖也跟著普及。然後1828年時有位荷蘭人范.豪登(Coenraad Johannes van Houten,1801-1887)找到去除可可脂的方法,讓可可更方便製成粉末,且可可粉更容易溶解於水中,巧克力製作自此有了重大突破,各種成品形式也越來越多樣。糖加上巧克力,這個甜蜜又邪惡的組合迅速在歐洲人的日常飲食中勢如破竹,攻城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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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克力既然逐漸成為歐洲人飲食內容的要角,自然也會被畫家記錄下來。
靜物畫最早源自古希臘羅馬,比如龐貝城出土的壁畫中便已可見到,到了16世紀時成為繪畫分類中重要的單獨流派,讓許多畫家藉此實驗畫面中物件的各種排列與構圖效果。
17世紀荷蘭靜物畫一直在此中佔據相當地位,不僅數量龐大,從畫中物品象徵和各種宗教隱喻,都讓人得以一窺當時的文化氛圍。不同於荷蘭食物靜物畫裡的成堆食物和器皿通常看似隨意擺放,以營造一種正在用餐的動態感,西班牙靜物畫通常會讓物品整整齊齊排列妥當。這些有趣的對比或許也顯示出,荷蘭以經商貿易的中產階級為主,階級與財富較為平均的社會情境,相較於西班牙仍是君主威權與宗教宰制下階級分明的相對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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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克力在歐洲最早於西班牙開始風行,因此西班牙食物靜物畫之中時常出現巧克力也很合理。被譽為『西班牙卡拉瓦喬』的西班牙巴洛克畫家祖巴蘭(Francisco de Zurbarán,1598-1664)因其出色運用卡拉瓦喬的明暗對照技法和暗色調主義而有此稱號,除了宗教聖徒之外,靜物畫也是其專長主題,《靜物與檸檬、柑橘和玫瑰》(Still-life with Lemons, Oranges and Rose)是他在1633年時作品。
祖巴蘭擅長採用巴洛克藝術中著名的強烈明暗對照方式凸顯主題,但畫風較為嚴謹,缺乏實驗性→猜測應該是個古板的傢伙。他與委拉斯貴茲(Diego Rodríguez de Silva y Velázquez,1599-1660)同為西班牙17 世紀藝術黃金時代最重要的兩位畫家。祖巴蘭一輩子沒去過義大利,是否有臨摹過卡拉瓦喬作品也不可知,但卻是終生卻堅守暗色調風格。
《靜物與檸檬、柑橘和玫瑰》堪稱他生涯靜物畫顛峰之作,也是唯一畫家本人在作品上簽名的靜物畫,請努力瞧瞧畫作右下角便可見到。畫面中有一盤檸檬、一籃橘子,上頭點綴幾株柑橘花,另外還有一杯巧克力和一朵粉色玫瑰;為了突顯主題,背景漆黑一片,桌面也使用暗棕色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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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巴蘭以極為細膩寫實方式描繪這些物品:檸檬在熠熠生輝銀盤上反射出的倒影、中間柳條籃的精緻細節和在光亮桌面上的柔美映照,與其他物品大量細節完美呈現。整個畫面的光影技巧可說發揮得淋漓盡致又微妙精準。對比暗調背景和桌面,確實成功突顯了水果的明亮色調。這些出色技藝都可顯示出畫家對於油畫顏料的精深了解和善於運用。
畫面中物件看來彼此不太相關→有人同時喝熱巧克力加檸檬汁嗎?此類主題傳統上可以解釋成對聖母瑪利亞的敬意。以這個角度來看,檸檬可視為真誠,柑橘代表貞潔,玫瑰則象徵神聖之愛。而且畫面構圖分成三部分,也可認為是基督教義中的三位一體。
雖說從宗教角度說來,所有解釋都頗為符合情理:在強光照映下,畫面裡結構單純的物品擺置從陰影中浮顯出來,形成堅定穩固的存在效果,水果也如同雕塑般凝結於空氣中,讓畫作氣氛都神聖莊嚴得像是教堂祭壇畫。像這般從日常事物中看見神的寓意,正好便是西班牙傳統宗教精神。
但實際上從來沒有任何證據顯示這是祖巴蘭本倫要表達的意圖。
根據後人進行X光照射分析,其實畫家原來還畫了一盤焦糖甜薯(sweet potato,可能類似今日拔絲地瓜),甜薯其實也是哥倫布發現新大陸後才從中南美洲引進的植物;以年代來看,此時甜薯出現在歐洲的時間不過約莫30年左右。這種運用昂貴蔗糖製作的食物在當時絕對是只能由富貴人家拿來品味兼享樂。
所以若純粹使用宗教意涵解釋這幅畫作,可能就太狹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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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顏料底下藏著焦糖地瓜,不妨也可以嘗試以世俗角度觀看。
檸檬因為結實眾多故象徵豐饒多產。籃子裡的柑橘和橙花通常也代表婚姻。熱巧克力加上蜂蜜或蔗糖的甜味在當時很受女性歡迎,而且這杯熱巧克力放在象徵女性的玫瑰花旁邊,暗喻可能是為某位女性準備。因此又可以看成與女性婚姻和家庭生活有關。
另則熱巧克力的出現也說明自從科泰斯征服阿茲特克,帶回可可後,巧克力逐漸成為西班牙人日常飲品,於是這項被我們現代人早已習以為常的甜點,在西班牙靜物畫裡,同時標識著西班牙帝國殖民勢力的狂妄擴張與傲人榮光,更或許也是畫家為祖國殖民志業自豪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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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宇兄終於出版這本書了!論臺灣桌遊,只有他有份量出這本書;原本以為他早就該出了,但仔細一讀,不少發現、採訪,都是近年才增加的,藏品想必也是,唯有經歷時光的沈澱,才能釀出這麼醇厚的收藏況味。
我與他是大學上下屆關係,雖然就讀不同科系,當年也無緣認識,但肯定曾在校園中擦肩而過,我必然聽過他演奏的悠揚漢樂,他也可能聽過我的木屐跫音。出社會後,我關注他的部落格許久,到某日他貼出婚紗照,我才訝異這地點不是我的母校嗎?這才主動與他聯繫,開始書信往來。
我並未收藏桌遊,但從十餘年前關注他部落格的收藏至今,我一直從介宇的身上反省什麼才叫「收藏家」。以下是我為他新書《臺灣老桌遊:從大富翁、龜博士升學、到天地牌與飛車龍虎鬪,完整收錄懷舊珍貴老遊戲》寫的推薦序。
〈論收藏家:能早、能廣、能研究,又能追尋故事〉
我曾經在多次與收藏界朋友私下聊天時,舉介宇兄作為例子:收藏,就該這樣子。
雖然我以收藏舊書為主,與介宇的守備範圍大致不相重疊,但就我的觀察,他的收藏經驗,值得所有收藏家效法。因為他的收藏,能早、能廣、能研究,又能追尋故事。
「能早」這個條件是最難的。現在新手要投入收藏界,經常碰上的問題是:價格已經被炒得太高、物件已經掌握在大藏家手裡。比如說,現在才想收藏臺灣老明信片,網路拍賣一張價錢動輒破千,更何況再怎麼收,也比不過那些已經收集成千上萬張,必須動用抽屜櫃替老明信片分類存放的大老。因此如何洞察機先,比別人搶先收藏無人留意的好東西,就成為卓然成家的第一步。我有一位好友,大學剛畢業時便用實習領得的微薄薪水,買了一幅于右任;十年後于右任的書法在兩岸炒得火熱,他把早先收藏的幾幅于老作品送去拍賣,翻了幾倍價格結標售出,這就是「能早」的好處。
介宇起心動念蒐羅臺灣老桌遊,或許並非存心成為收藏家,也並非囤貨待價而沽,而只是為了撿拾童年的快樂回憶;但這種無心而為的質樸動機,恰好正是老天爺願意眷顧藏家的特質。他利用假日走訪各地鄉鎮的文具店,詢問是否有十幾年前的遊戲盤或紙牌遊戲,當時還沒有太多人與他搶購,而且這些老桌遊,在店家眼中往往也是放著蒙塵的滯銷貨,於是便能收得又多又便宜,這就是收藏「能早」,眼光獨到的功夫。
不過光是「能早」,僅僅收藏有所小成。要真正踏進收藏界,還得「能廣」。
在這本書裡,我們可以見識到介宇收藏的廣度──光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大富翁》遊戲,他便列出了六種外盒版本、十餘種類似玩法的遊戲盤。大富翁的房屋道具,居然能譜出臺灣工業的進化史。賽車主題的紙牌遊戲,也列出超過十種之多,根本已經一網打盡,只要是小時候玩過賽車紙牌遊戲的讀者,一定都能在琳瑯滿目的紙盒相片中,找到當年讓你廢寢忘食的那一副紙牌。
不但收的遊戲數量眾多,類別也廣,甚至旁及歐美的桌遊、日本的雙六,介宇在舊貨市集上,也是見一個殺一個,何止教人眼界大開,也令人腦洞大開,不禁想像:這世界上到底還有多少種桌遊?
雖然我並不是桌遊收藏家,不過提到日本雙六,我也收藏了幾幅。日本有許多雙六是報紙雜誌附贈的,所以經常配合時事,例如日本鐵道鋪設一萬哩紀念、猴年發行與猿猴典故相關的雙六等。我曾寓目與臺灣關係最深的雙六,是 1895 年日軍征臺的紀念,整場遊戲就是一路由北至南打下臺灣。然而由於價格昂貴,再者將戰爭作為遊戲,打的又是自己的先人,收藏起來總覺得怪怪的,是以並未入手。
我另一件日治時期的桌遊收藏,是文學家西川滿的散文詩集《亞片》。西川滿印製書籍的時候,在印刷廠看見工人利用午休時間玩「葫蘆問」取樂,他覺得這種版畫印製得很漂亮,上頭的傳統吉祥圖樣又有濃濃民俗風,便將葫蘆問這種遊戲紙附在《亞片》內頁。並由工人介紹的店家,又發現了「陞官圖」遊戲紙,滿版的字體設計讓西川滿一見傾心,便將「陞官圖」作為《亞片》封面,另外請宮田彌太郎設計藏書票,上繪玩陞官圖時要用到的「德才功贓」四面陀螺。本來這種遊戲紙由於長期使用、摩擦、折疊,歷經七八十年往往破爛不堪,但此葫蘆問與陞官圖由於黏附在珍本書之上,歷久保存如新,算是意外的收穫。
說回介宇的收藏。「能早」、「能廣」是作為收藏者的初步,然而要卓然成「家」,則非有旁徵博引、觸類旁通的研究功夫不可。閱讀本書時,看見整頁的各式桌遊固然令人驚奇,但真正使我佩服的,則是其詳細縝密的研究考證。
前面提到的賽車紙牌遊戲,我小時候沒少玩過,但從來不知道原來它有一個來自國外的源頭── Touring 紙牌。這類令人驚奇的發現在書中可不少:「幸福人」遊戲代理自美國出版的《Careers》、「李表哥」遊戲盤源自《The Game of Life》、《魔法風雲會》集換式卡牌遊戲在臺灣的源流⋯⋯介宇在書裡娓娓道來,彷彿老友從櫃上將桌遊信手取出,向你訴說它的故事,句句有典有據,卻字字不見學者架子。
具備「能早、能廣、能研究」這些條件,就已經是十足的收藏家了,然而介宇最難得的,是他善於主動挖掘這些藏品的故事,這使得他不僅收藏的是桌遊、是回憶,更是人與人之間最珍貴的緣分。
一般人入手新藏品之後,開箱、把玩,然後收起來就結束了。介宇卻屢屢留意上面的出版資訊:是什麼公司?電話打得通嗎?還在原址嗎?發行人是誰?在書中他便親自去拜訪李平風、胡衍榮先生,以及聯繫張瑩鎮先生的家屬,挖掘這些老桌遊的創作故事,給予前輩桌遊設計師高度的尊重。
所以我說,能早、能廣、能研究,又能追尋故事,最後還能出書造福讀者,這是收藏家的最高典範。
我讀這本書時,每每分心至他處。想起在堂哥家冰涼的磨石子地板上玩《大富翁》,想起在朋友家大床上打《瑪莉兄弟》,想起在同學家研究《萬種棋盤》的西洋棋,想起自己在家盯著《倚天屠龍記》的迷宮想不通要怎麼玩。還有曾在文具店櫥窗裡看過的:《非洲尋寶》、《大家來破案》、《棺木殭屍》……我們這一整代人的童年,都在這裡了。
這本書是滿足兒時的夢想,是銜接臺灣桌遊的記憶斷層,是向前輩設計者致敬,也是給予未來臺灣桌遊界的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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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像映像】
鏡子在西方文化中一直有著多重涵義,在古希臘神話裡可象徵智慧和自我知識,但另一方面可能指涉的是空虛和自戀,比如因迷戀自己在水中的倒影終不可得,衰頹絕望後化成水仙花的美少男納西瑟斯 (Narcissus)。然而鏡子的無暇特質也被拿來暗喻聖母瑪利亞的純淨貞潔特質,在一些畫作中,畫家還藉由鏡子傳達謹慎與真理的寓意。
鏡子因為具有反射物體並放大空間之用,一直以來便常被藝術家們拿來取材置於作品中,製造不同效果。最有名的例子或許可說是北方文藝復興大師揚•范•艾克(Jan van Eyck,1390-1441)的《阿諾菲尼夫婦》(Portrait of Giovanni Arnolfini and his Wife)。
范•艾克堪稱是將油做為顏料介質的先驅者,不但改善了以往使用蛋清調和顏料時,乾燥速度太快顏料無法相互融合轉化的缺點,也創造出明亮薄透層次細膩的畫面。
《阿諾菲尼夫婦》畫中暗喻貞潔的凸面圓鏡鏡框周圍裝飾十幅耶穌受難或升天圖(後世推敲畫家應該是拿著放大鏡作畫),圓鏡反映出整個房間的景物以創造更大空間;鏡中出現了兩個人,不僅和上帝同時做為這場婚禮誓約的見證者,其中穿紅衣者被認為很可能就是畫家本人,同時畫家在鏡子上方留下〝1434年揚•范•艾克曾在此地〞一行拉丁文字句作為在場證明。
細看這幅作品,色彩層次與細部描寫之精密,都讓人嘆為觀止。別忘了,范•艾克在1441年去世時,文藝復興三傑如達文西(1452-1519)等人都還沒出生。范•艾克對於西方藝術史的影響,絕對非同小可,例如英國最重要的肖像畫家之一 威廉•歐朋爵士(Sir William Orpen)作品《鏡子》(The Mirror)便是借用大師手法而作。
《鏡子》畫中的戴帽女子愛蜜莉 (Emily Scoble)曾是歐朋未婚妻,是歐朋就讀的史來德藝術學校 (Slade School of Art)模特兒,而畫家本人連同畫架一塊出現在鏡中,鏡中另一女子則身分不明;原來《阿諾菲尼夫婦》中的黃銅燭台於此處則變成了水晶燈。鏡子在這兒,不但顯現出畫家作畫時的狀態,也讓觀者窺見原來被因為空間和視角限制下不可見的角落,形成觀看的另一種趣味。另則他亦運用了荷蘭風俗畫特色和降低色彩亮度的「啞色」技法。
威廉•歐朋爵士(Sir William Orpen,1878-1931)出生於愛爾蘭都柏林,求學與職業生涯都在倫敦發展。因為活潑生動畫風和出色技巧成為英王愛德華七世時最著名的肖像畫家,繪製的對象當然有典型倫敦菁英階級人士,例如名人、富人或者劇院名伶。但有別於當時肖像畫主題多半集中在地主、政治人物、將官或法官等,歐朋擔任英國一次大戰官方畫家時,便親身探訪戰況慘烈的西方戰線,選擇以另一種角度去洞悉世界,像是低階士兵、戰亡將士、德國戰俘等描繪,都是寫實深刻直指人心。
因為職業生涯太成功,歐朋因此獲頒爵位,並賺進大筆財富,光是在1929年,他的收入便高達54000英鎊。除此,他老人家的感情生活可說是精采萬分,元配之外,模特兒真的不算啥,法國情婦、美國富家女、倫敦高級交際花等狠角色都可以算在他的風流帳上。令人唏噓的是,即使人生如此精彩之溫拿(?),歐朋依舊在52歲之際,帶著酒精中毒的孱弱身軀離世了。
圖片來源 : 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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