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大法官公布了一則釋憲結果,認為勞基法中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的條文違背性別平等與契約自由原則,判定違憲,法規即日失效。。不過針對此項解釋,勞動部發表聲明,認為孕婦與哺乳媽媽應視為例外,後續會再邀請學者釐清。
雖然我不是學者,但看到這個說法,我想以婦產科醫師的身份做一些澄清。
*懷孕上夜班,會影響胎兒?
孕婦之所以被視為例外,主要是大家普遍認定孕婦上夜班會增加早產與流產的風險。基於保護立場,應予以禁止。但仔細回顧外國文獻,雖有部分研究發現孕婦輪夜班的早產風險較高,但這類研究通常是回溯性研究,無法確切排除干擾因子,好比社經定位、工作壓力。再加上也有研究顯示兩者並無因果關聯,基於證據不夠明確,為避免歧視孕婦,美國各州目前並無法規主動限制孕婦不能上夜班。假設有醫療需求,則會另請醫師開立證明調整工作內容。
日夜顛倒也不會影響影響胎兒發育,當然更不會讓新生兒變成夜貓子,因為懷孕時孕婦和胎兒的作息毫不相干。
另外英國婦產科醫學會也提醒,在評估夜班對孕婦影響時,要同時考量習慣上夜班的女性。若為了懷孕而調動工作時段,突然調整作息也可能產生負面壓力。我就曾碰到一些習慣上大夜的護理師,懷孕一開始都不敢說,希望能拖就拖,因為擔心調去白班面對不熟悉的工作內容和模式,壓力反而更大。
至於哺餵母乳和夜班更是無關,因為乳房需要排空並不分晝夜,會影響奶量的也不是工作時段而是工作壓力。就有上白班的哺乳媽媽和我反應,只要遇到老闆一急、口氣差,下一次擠奶的量就瞬間少一半。
有些人會好奇,針對需要安胎、或有子癲前症、高血壓、失眠等特殊狀況的孕婦,無法繼續上夜班或甚至無法上班該如何是好?
美國的做法是針對這需求的孕婦則是全權相信醫師的專業,請醫師開立診斷書調整工作。美國婦產科醫學會建議產科醫師在開立證明時,應該要用更明確的用語,好比「連續站立兩小時需休息十五分鐘」、「每週工時須小於四十小時」、「此孕婦血壓高須避免日夜輪班」而不要使用較空泛說了等於沒說的建議。好比減少活動、避免壓力、降低工作量等,就可能會造成勞資雙方無所適從,各自解讀的後果。甚至還建議產檢醫師陪同孕婦去職場,了解孕婦本人意願和工作狀況後,個案給予建議。
看到這項建議,我還真是汗顏,因為很多媽媽兩胎都是我規則產檢,我至今仍不清楚她的工作內容。
**比起限制,更應該給孕婦的是更多彈性
比起不分差異的限制,孕婦需要的是更多請假、排班的彈性。當然還有更多的同理心和尊重。
尤其是孕婦的個體差異極大,有些人一路順遂無症狀到生,也有媽媽初期孕吐,頭暈,後期腰痛、恥骨痛,各種狀況都來,以至於常常有媽媽臨時想要請假卻被百般刁難,甚至被認定是「毛比較多的孕婦」、「裝的,藉著懷孕想偷懶」
何況有些工作的學習機會常是在夜間時段,好比我的同事以前當住院醫師時懷孕仍堅持值大夜班累積足夠的接生,急診刀數量,因此,如果孕婦在了解風險的狀況下想持續工作,自己跟資方說好,又有何不可。
因此我認為,維持孕婦、哺乳媽媽上夜班的限制固然是出自保護,但同時也可能犧牲孕婦的工作權與身體自主權。因為孕婦能不能上夜班,須根據個案和工作內容來考量,不能一概而論。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勞基法原先保障女性,可拒絕雇主夜間工作,但上週五大法官宣告該條文違憲後,有工會相當擔心,女性勞工失去這個保護傘,夜間津貼將被取消,也不能再跟公司報帳計程車費,立委要求勞動部儘快修法補救,並且成立協助平台,讓女性既有的夜間工作權益不會立即失效。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
女性夜間工作違憲勞動部 在 Facebook 八卦
有沒有想過,為什麼超商的夜班員工都是男生⁉️
因為勞基法第49條規定:雇主不得使女工於晚上10點-隔天凌晨6點間工作。除非有提供安全衛生措施、交通工具或宿舍。
然而最近大法官解釋,此條文「違反性別平等」違憲‼
宜瑾認同「勞權不該分性別」,這種特別針對女性的條文,確實已經不符合時代潮流。大法官的解釋有其道理。
✏️✏️✏️但宜瑾也想問:若此條文即刻失效,以後勞工們還有什麼依據,能要求雇主保障夜間出勤的安全?
今天宜瑾和洪申翰 Sun-Han、范雲 FAN, Yun委員共同邀集勞動部官員、法律學者、勞工團體、婦女團體、以及產業工會來參與公聽會,一起討論勞工夜間出勤的安全保障。
希望勞動部能先詳細調查 #勞工夜間工作狀況,釐清勞工安全需求,並緊接著提出 #補強勞資協商 之必要措施、對夜間工作的權利保障的 #後續修法計畫。
#保障勞權不分性別
#勞工夜間出勤應受安全保障
#宜瑾公聽會
女性夜間工作違憲勞動部 在 公視新聞網 PNN Facebook 八卦
飛國際線的空服員時常日夜顛倒,基本上女性勞工都會配合排班,但其實原先勞基法也賦予女性有拒絕的權利,原本勞基法第49條的第1項,規範雇主在勞資協商或工會同意前,不得要求女性晚上9點到隔天早上6點提供勞務,因此讓工會多了談判籌碼。像必須輪值大、小夜班的媒體工作者,就和電視台協商,不論男、女員工,夜間工作後回家都可報帳計程車費。
然而,20日大法官宣告做成第807號解釋,直指勞基法第49條第1項,違反性別平等、宣告違憲,法條立即失效,使得工會相當擔心,原先公司提供的交通津貼、夜間工作津貼,會連帶遭到取消,所以有立委要求勞動部立刻修法補救。
女性夜間工作違憲勞動部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評價
勞基法原先保障女性,可拒絕雇主夜間工作,但上週五大法官宣告該條文違憲後,有工會相當擔心,女性勞工失去這個保護傘,夜間津貼將被取消,也不能再跟公司報帳計程車費,立委要求勞動部儘快修法補救,並且成立協助平台,讓女性既有的夜間工作權益不會立即失效。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
-
由台灣公共電視新聞部製播,提供每日正確、即時的新聞內容及多元觀點。
■ 按讚【公視新聞網FB】https://www.facebook.com/pnnpts
■ 訂閱【公視新聞網IG】https://www.instagram.com/pts.news/
■ 追蹤【公視新聞網TG】https://t.me/PTS_TW_NEWS
■ 點擊【公視新聞網】https://news.pts.org.tw
#公視新聞 #即時新聞
女性夜間工作違憲勞動部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評價
司法院在20日在釋字第807號解釋,宣告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一項違憲,對此勞工團體上午來到行政院陳情,並批評這個結果,反而會讓女性勞工的勞動條件向下沉淪,削弱工會的力量。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41986
-
由台灣公共電視新聞部製播,提供每日正確、即時的新聞內容及多元觀點。
■ 按讚【公視新聞網FB】https://www.facebook.com/pnnpts
■ 訂閱【公視新聞網IG】https://www.instagram.com/pts.news/
■ 追蹤【公視新聞網TG】https://t.me/PTS_TW_NEWS
■ 點擊【公視新聞網】https://news.pts.org.tw
#公視新聞 #即時新聞
女性夜間工作違憲勞動部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評價
司法院在20日在釋字第807號解釋,宣告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一項違憲,對此勞工團體上午來到行政院陳情,並批評這個結果,反而會讓女性勞工的勞動條件向下沉淪,削弱工會的力量。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41986
-
由台灣公共電視新聞部製播,提供每日正確、即時的新聞內容及多元觀點。
■ 按讚【公視新聞網FB】https://www.facebook.com/pnnpts
■ 訂閱【公視新聞網IG】https://www.instagram.com/pts.news/
■ 追蹤【公視新聞網TG】https://t.me/PTS_TW_NEWS
■ 點擊【公視新聞網】https://news.pts.org.tw
#公視新聞 #即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