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期總質詢簡要內容
在新冠疫情衝擊下,11月26日公布的《109年10月觀光市場概況摘要》, 10月來臺旅客僅有18,982人次,與去年同期相較,負成長97.75%。累計今年1至10月來台旅客人次,僅有133萬人次,較去年973萬人次,足足少了840萬人次,大幅衰退86.28%,是近40年來最差的紀錄。
然而疫情至今尚未趨緩,各國的確診人數都持續在增加中,且政府積極推動的新南向政策不管從觀光、貿易都未獲得好成果。
而因疫情影響,日月潭環景區截至今年9月,遊憩人數較去年減少200萬人次,清境農場也減少近60萬人,對於周邊的產業造成嚴重影響。以旅宿業者來講,南投縣觀光旅館住用率自今年年初開始,雪崩式的下滑後因暑假開始但無法出國並搭配國旅,才逐漸有所起色,然相較於前面幾個月的虧損,並無法有效填補虧損。
另根據觀光局統計,今年截至10月底止,已有71家旅行社停業,對比去年同期僅37家,停業家數幾乎翻倍,甚至連華航旗下的華旅都宣布停業,觀光業界在疫情下一直有裁員的情況。
發展基金一年各項費用支出金額在60億元上下,但近三年除了本身的業務支出,為了支援國旅補助不斷坐吃山空,明年也開始舉債。
對於我國觀光發展來說,基金的用罄不僅是業者失去補助,更是對於我國觀光業的一大警訊,觀光發展基金主要用途並非拿來補助國旅,而這也間接導致我國觀光補助轉趨保守,然經國際相關組織評估,疫情恐將於2022方能趨緩,這兩年內觀光旅遊業者,恐面臨更嚴重之衝擊,到時也會遇到沒有經費可用的狀況。
除此之外,交通部轄下的多個基金都出現舉債的狀況,包含民航基金、觀光基金、國道基金、鐵道基金,明年開始幾乎都進入借錢時代,民航基金規劃明年舉債300億,觀光基金明年也要舉債60億,國道基金則預估111年開始同樣要舉債476億。
相關基金的困窘,勢必影響我國的基礎建設及觀光發展。雖今年已經度過,但未來若疫情持續延燒在經費不足的狀況下,行政院應積極研擬對策。
要發展南投觀光第一要件就是交通,盤點南投交通資源相對不足
1、鐵路
集集線因屬觀光為主的鐵路線,沿途停靠站以觀光景點為主,對於成為縣內民眾所使用的替代大眾運輸可行性低,目前規劃交高鐵彰化站和集集觀光銜接強化其觀光,強化其觀光運輸量。
但對於縣內民眾的交通運輸量能並無提升。
2、高鐵
南投沒有高鐵站,要搭乘必須到台中或彰化,多數以台中為主。高鐵2007年通車至今也已經13個年頭,中部地區的旅客進出量也逐漸提升,且自高鐵通車以來台中車站就為第二大車站,2017年開始進出站旅客都突破千萬,對於中部路網提供充分的運能,然而中部生活圈並非所有縣市都能夠獲得高鐵所帶來的便捷性,以南投為例,接駁車輛短少,如台鐵一樣,南投並沒有高鐵,僅能透過搭抵台中再透過轉乘運輸的方式前往南投各地,且轉乘路線班次稀少,造成民眾及遊客的不便,對於南投民眾來說還是以自行開車為主要選項,並無法達成政府推廣大眾運輸之美意。
3、國道
承上所述,南投因大眾運輸不便,故進出都依靠國3、國6兩條高速公路,然而隨著近年南投觀光旅客逐年增加,每逢連假國道就會呈現塞車的狀況,甚至會關閉閘道對於當地居民及旅客來說是苦不堪言,在交通委員會時就多次向交通部長提及此事,部長也承諾會來研擬改善方案,但尚未有所結果。
再者,國道客運目前行經南投的只有8條其中四條是中彰地區往返南投,另外四條為北部地區,從南投搭國道客運最南僅能到嘉義,這也顯示出南投國道客運的量能不足,在南投僅有國道為主要幹道時,卻沒有足夠的大眾運輸量能協助疏緩車流量,這也一再造成塞車的情況,然而從過往至今政府積極推動南投觀光的情況下,對於南投路網的完善卻毫無協助,僅會造成來訪遊客帶著塞車的回憶離開,也會對當地居民造成影響。
南投因為有充足的觀光資源,故獲得遊客的喜愛,然長年以來交通路網的不足,加上遊客數量的增加,現有路網早已不堪負荷大量的車潮。再者,南投景點之間大眾運輸工具的連結度不足,造成要往南投遊憩多需要自行開車方能一覽南投的湖光山色,這也變向增加南投的車流量,有鑑於此交通部應做妥善規劃。
日月潭也是CNN網站上公布的「2016年全球熱門旅遊景點」之一,但依據106 年國家風景區遊客滿意度調查報告,若以民眾自出發地前往日月潭運具使用特性分析,可發現 58.90%的受訪遊客仍以自小客車為主要使用運具,另外有97.16%的受訪遊客表示,未來願意再重遊日月潭國家風景區內的景點,但其中交通不便(50.00%)占待改善意見之最多數,可見大眾運輸改善空間相當大,每逢連假停車位不足的問題更是令造訪遊客相當困擾,要根本解決該問題,便是提高大眾運輸的覆蓋率及搭乘率,如同上述所言,日月潭目前只有台灣好行和公路系統能夠支應,大眾運輸只是相對環保的選擇,對於日月潭這個國家級風景區可以有更前瞻性及再升級的作法。
日月潭國家風景區在民國103-105年由環保署主導正式成立全台首座「國家級低碳旅遊智慧觀光風景區」,配合交通部、經濟部、日月潭風景區管理處、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及工研院等展開跨部會合作,並同步配合專案改善交通載具,讓遊客可以電動公車、電動汽車、電動船、纜車及自行車串連,享受全方位的低碳旅程,可惜專案在105年就結束了,為推動低碳智慧觀光該計畫有其必要性,行政院106年核定的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明確記載,溫室氣體減緩要發展綠運輸,提升運輸系統能源使用效率;發展公共運輸系統,加強運輸需求管理;建構綠色運輸網絡,推廣低碳運具使用,建置綠色運具導向之交通環境及提升運輸系統及運具能源使用效率。故在此要求院長增加日月潭的大眾運輸便利性,並以綠色載具為考量選項。
另中天關台的爭議還未過去,但NCC的追殺卻還沒有結束,NCC11日在臉書發文,在中天新聞台被下架、全面轉戰YouTube當天,NCC臉書粉絲團突然發布講述美國對於ISP(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判例的貼文,似暗示中天就算在網路播放,依然有法可管,引發外界批評是在警告中天。
OTT專法在交通員會已經討論多次,多數委員都有不同的意見,公聽會上多數業者和學者也都秉持保留態度,其中草案第13條更是最多爭議項目,條文中規定只要NCC認定內容「妨害國家安全」、「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經限期改正未改正,最高也是可罰100萬元,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草案第14條也規定,網路視聽服務事業一定要共同成立或加入自律組織,遵守團體自律規範。若不照辦,也是最高罰50萬元,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現階段NCC主要的工作是保障而非管制,連業者的現有問題都無法協調解決,政府也沒有給予相對資源之下,國內業者又面對無限制的國外業者挑戰。
OTT平台的種類非常多:有正版、盜版、UGC、PCG、SVOD、AVOD,該產業的多樣性及變化性,對照政府僵化般的監管,完全扼殺了該產業的可能性,更有可能變相加大國外平台的優勢,對於國內業者而言,都希望政府低度管理且重於扶植。
若再為了特定業者而設立的專法,在出發點就有爭議,公聽會上許多業者也不認同專法的內容,認為欠缺整體產業發展及周延考量。
整部OTT專法內容讓我們分不清楚政府究竟是要鼓勵還是限制產業發展,政府不能想要政治性的解決所有問題,用一勞永逸的心態面對異議,對於抓大放小的定義完全不明,例如專法第六條及第八條都可能會讓國外廠商或非法業者佔有優勢,相關的數據內容個可能是營業機密,主管機管如何確保資訊不外洩,這部分要請相關單位再研議。
大眾運輸工具定義 在 侯文詠 Houwenyong Facebook 八卦
【分享】對一個作者來說,寫了一本書之後,再沒有比看到讀者的回饋,更覺得開心的時刻了…
謝謝你與我分享這些心情和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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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拿到這本書,今年的今天終於看完了,
果真是一本跨年度的好書。
這個好怎麼定義呢?
第一個『好』
這本書封面質感很好,有別已往滑溜溜的封面,眼睛不會有眩光的感覺,也有足夠的摩擦力不在會閱讀時從手中滑落。
第二個『好』
重量大小剛剛好,對於一個通勤族,最惱人的就是要擠上大眾運輸交通,這本書剛好符合我的手掌大小,可以一邊抓住欄杆一手握住書本閱讀。
第三個『好』
文章層次的鋪陳由外到內,依循漸進的一層一層向內在檢視與對話,但是心靈感受度卻是如爬山時視野的高度一樣,越來越寬闊越來越和諧。
第四個『好』
市面上的書籍,關於心靈類、非文學類很多都是情緒的疏導,常常會有一種看完後還是不知其所然的問號,這本書好在於不單只是一本茶餘飯後的趣味書更貼近說法我覺得是一本工具書,字字珠璣的帶領讀者解剖困惑點,從中了解與解開疑惑,開啟人生智慧。
第五個『好』
如同第四點所言,對我來說是一本工具書,所以很多過往的事情,我重新以這樣的脈絡檢視與思考,試著與過去的自己溝通,有些事情會愧心一笑、有時會懊惱當初怎麼這麼笨,無論結果如何我覺得這樣很好。
最後,侯大哥為什麼你總是強調”救”一個人,下次或許你可以告訴你母親,你”教”了很多人,用文字的力量讓讀者重新學會批判的思考能力與堅毅地面對人生的酸甜苦辣,讓這個傾斜的社會開始慢慢地往平衡的方向邁進。
大眾運輸工具定義 在 林佳龍 Facebook 八卦
#掃QRcode暢行無阻
您手上是不是有很多悠遊卡、一卡通、i-cash?如果未來都用手機支付,行囊就可以輕便許多。
推動交通服務數位轉型,先從行動支付開始。我們已經將運輸業統一的QR Code格式定義完成,也正在進行車載設備標準的修訂。
有了共通的程式語言及設備的標準,我們可以期待,未來民眾只要帶手機、綁定任何支付工具、掃QR code,就能搭乘各種大眾運輸。
這項計畫由高雄市公車試辦、後續透過補助推廣到公路客運業者,讓民眾有更方便的搭乘體驗。
#人本交通
#智慧交通
#數位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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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合作夥伴:中華電信、台灣資通訊產業協會、台灣車聯網產業協會。
大眾運輸工具定義 在 Re: [問題] 電梯是否是陸上大眾運輸工具- 看板Insurance 的八卦
※ 引述《Mach0827 (阿國)》之銘言:
: 今天心情好
: 多打幾篇文章
: 我有跟理賠確認過
: 正式的解釋方式
: 端看這個交通工具的營業執照核發單位
: 必須是交通部所核發的這個才算是大眾運輸工具
: 電梯的管理單位是內政部
: 這個問題比較簡單
: 比較麻煩的是
: 纜車、船舶等這種有很多爭議點
: 我舉例子好了
: 以纜車為例
: 貓空纜車的是交通部管的所以屬於大眾運輸工具
: 樂園纜車通常是觀光局或是森林管理處等很多單位
: 這種就不是大眾運輸工具
: 船舶也是
: 旗津渡輪 這種就是交通部管的那就屬於水上大眾運輸工具
: 但是像日月潭渡輪這種屬於觀光局管的就不是
: 簡單的說 你在搭的時候看一下他的招牌或是DM上
: 一定有所謂的證號
: 只要有看到"交"這個字的
: 例如北市交第000000號
: 這種就是大眾運輸工具
: 但是還是要符合付費且固定班次等規定
最近有人問我這個問題,發現板上有這篇文,因此參考某產物公司的條款為例:
大眾運輸工具:係指領有合法執照,以大眾運輸為目的,定時營運(含加班班次)
於兩地間之商用客機或水上、陸上公共交通工具,且對大眾開放之交通運輸工具,
不包括僅供公私立特定機構、團體、或個人專用之包車、包機或包船。
1.所謂的合法執照不應只限定是交通部,如淡水渡論我查到的是新北市交通局和航
政主管機關台北港分局,只是若從條款解釋樂園之遊園車、纜車等因為必須花門
票入場才能搭乘,應該較符合定義後段:不包括僅供公私立特定機構、團體、或
個人專用....
2.含(臨時)加班班次
3.是否須付費在條款上似乎沒有詳細規定(有一家有寫),如百貨公司、醫院、高鐵
免費接駁車(如有限定乘坐身分就不能算是),這也應該算是大眾運輸工具
4.有些公司對於陸上、水上、空中之大眾運輸工具有定義,這時如上面說的貓纜,
在某一家將不列為大眾運輸工具之一,但另一家對於包機就算是
因此以上僅供參考,建議以自己投保的條款為主
: ※ 引述《JOKER13 ()》之銘言:
: : 我想請問一下電梯是否是大眾運輸工具
: : 因為我在和我討論若是買富邦平安福終身意外保險
: : 因為電梯發生意外是否有多倍理賠
: : 我看條款的內容是
: : 四、「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係指領有合法營業執照,對不特定人開放而非由乘客承租之以大眾運輸為目的下,其營運時間及路線係經當地政府機關核可之交通運輸工具,其內容如下:
: : (一)陸上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係指固定路線之動力車輛。
: : (二)水上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係指固定航線之機動船舶。
: : 所以請大家給點意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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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75.2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406131014.A.D7F.html
※ 編輯: mcintyre (59.115.65.124), 07/26/2014 00: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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